孔融作《与曹公论禁酒书》《又与曹公论禁酒书》,反对其表制酒禁。
公元207年 三月
孔融作《与曹公论禁酒书》《又与曹公论禁酒书》,反对其表制酒禁。
《后汉书•孔融列传》卷七十:“时年饥兵兴,操表制酒禁,融频书争之,多侮慢之辞。既见操雄诈渐著,数不能堪,故发辞偏宕,多致乖忤。”李贤注:“《融集》与操书云:‘酒之为德久矣。古先哲王,类帝禋宗,和神定人,以济万国,非酒莫以也。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著旨酒之德。尧不千钟,无以建太平;孔非百觚,无以堪上圣。樊哙解息鸿门,非豕肩钟酒,无以奋其怒;赵之厮养,东迎其王,非引巵酒,无以激其气;高祖非醉斩白蛇,无以畅其灵;景帝非醉幸唐姬,无以开中兴;袁盎非醇醪之力,无以脱其命;定国不酣饮一斛,无以决其法。故郦生以高阳酒徒,著功于汉;屈原不餔醩歠醨,取困于楚。由是观之,酒何负于政哉?’”“又书曰:‘昨承训答,陈二代之祸,及众人之败,以酒亡者,实如来诲。虽然,徐偃王行仁义而亡,今令不绝仁义;燕哙以让失社樱,今令不禁谦退;鲁因儒而损,今令不弃文学;夏、商亦以妇人失天下,今令不断婚姻。而将酒独急者,疑但惜谷耳,非以亡王为戒也。’”按,本传叙孔融反对曹操禁酒、郗虑弹劾孔融、曹操故意作书激怒孔融及孔融答书诸事,紧系于嘲曹操征乌桓后,嘲曹操征乌桓事发此年,明年孔融见杀,故以上诸事亦当为此年事。惟本传所叙各事顺序有误,以上诸事虽在此年,然当发生于二月曹操还邺至五月北征乌桓之间,并在嘲曹操征乌桓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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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濂至金华。
- 宋濂至京师,方孝孺侍从。
- 令教坊优人别士庶服。
- 林弼知登州。
- 杨士奇出教里塾。
- 谢肃《密庵集》初成。
- 练子宁丧父。
- 贝琼卒,年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