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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郑玄生(127—20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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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郑玄生(127—20O)。

公元127年 七月
五日,郑玄生(127—20O)。

郑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今山东高密)人。少为乡啬夫,常诣学官,不乐为吏,遂造太学受业,师事京兆第五元先,始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又从张恭祖受《周官》礼记《左氏春秋》《韩诗》《古文尚书》。后西入关,拜马融门下。十余年后归乡里,客耕东莱,教授弟子数百千人建宁年间,党锢事起,遭禁锢十余年,杜门不出,隐修经业。灵帝末年,党禁解,为将军何进所辟,一宿即逃去。后为将军袁隗表为侍中,以父丧不行。北海孔融屣履造门,为特立“郑公乡”,开“通德门”。董卓迁都长安郑玄被举为赵相,道阻未至。将军袁绍延为上客,举其茂才,表为左中郎将,皆不就。公车征为大司农,以病自乞还家。建安五年(200),袁绍与曹操相拒于官度,逼郑玄随军,不得已载病而行,至元城县,疾笃而卒。“任城何休《公羊》学,遂著《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废疾》,玄乃发《墨守》,针《膏肓》,起《废疾》”。“门人相与撰玄答诸弟子问《五经》,依论语郑志八篇。凡玄所注周易尚书《毛诗》仪礼礼记论语孝经尚书大传《中候》《乾象历》,又著《天文七政论》《鲁礼禘袷义》《六艺论》《毛诗谱》《驳许慎五经异义》《答临孝存周礼难》,凡百万余言”。(《后汉书•郑玄列传》卷三十五)。《隋书•经籍志》卷三十二:“周易九卷,后汉大司农郑玄注。”“尚书九卷,郑玄注。”“尚书大传三卷,郑玄注。”“梁有《尚书义问》三卷,郑玄等撰。”“梁有《毛诗》二十卷,郑玄王肃合注。”“《周官礼》十二卷,郑玄注。”“仪礼十七卷,郑玄注。”“梁有郑玄《仪礼音》二卷。”“《丧服经传》一卷,郑玄注。”“《丧服谱》一卷,郑玄注。”“礼记二十卷,汉九江太守戴圣撰,郑玄注。”“梁有郑玄《礼记音》一卷。”“《三礼目录》一卷,郑玄撰。”三礼图九卷,郑玄等撰。“《驳何氏汉议》二卷,郑玄撰。”“梁有《春秋十二公名》一卷,郑玄撰,亡。”“《春秋谷梁废疾》三卷,何休撰,郑玄释。”“论语十卷,郑玄注。”“《论语孔子弟子目录》一卷,郑玄撰。”“《六艺论》一卷,郑玄撰。”“《郑记》六卷,郑玄弟子撰。”“《易纬》八卷,郑玄注,梁有九卷。”“《尚书纬》三卷,郑玄注,梁六卷。”“《尚书中候》五卷,郑玄注,梁有八卷,今残缺。”“《礼纬》三卷,郑玄注。”“梁有《礼记默房》三卷,郑玄注,亡。”同书卷三十四:“孟子七卷,郑玄注。”“梁有《日月交会图》一卷,郑玄注。”“《九宫经》三卷,郑玄注。”同书卷三十五:“梁有《郑玄集》二卷,录一卷。”郑玄著作亡佚颇多,但今通行本《十三经注疏》中之《诗》《三礼》注均为郑注。袁钧有辑本《郑氏遗书》,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中亦有郑氏辑本。永瑢等:“周礼注疏四十二卷,汉郑元注,唐贾公彦疏。元有《易注》,已著录。……周礼一书,上自河间献王,于诸经之中,其出最晚。其真伪亦纷如聚讼,不可缕举。惟《横渠语录》曰,周礼是的当之书,然其间必有末世增入者。郑樵通志引孙处之言曰,周公居摄六年之后,书成归丰,而实未尝行。盖周公之为周礼,亦犹唐之显庆开元礼,预为之以待他日之用,其实未尝行也。惟其未经行,故仅述大略,侯其临事而损益之。故建都之制不与《召诰》《洛诰》合,封国之制不与《武成》孟子合,设官之制不与《周官》合,九畿之制不与《禹贡》合云云。其说差为近之,然亦未尽也。夫周礼作于周初,而周事之可考者不过春秋以后。其东迁以前三百余年,官制之沿革,政典之损益,除旧布新,不知凡几。其初去成康未远,不过因其旧章,稍为改易,而改易之人,不皆周公也。于是以后世之法窜入之,其书遂杂。其后去之愈远,时移势变,不可行者渐多,其书遂废。此亦如后世律令条格,率数十年而一修,修则必有所附益。特世近者可考,年远者无征,其增删之际,遂靡所稽,统以为周公之旧耳。迨乎法制既更,简编犹在,好古者留为文献,故其书阅久而仍存。此又如开元六典政和五礼,在当代已不行用,而今日尚有传本,不足异也。使其作伪,何不全伪六官,而必阙其一,至以千金购之不得哉。且作伪者必剽取旧文,借真者以实其赝品,《古文尚书》是也。刘歆《左传》,而《左传》所云《礼经》,皆不见于周礼仪礼十七篇皆在《七略》所载古经七十篇中,礼记四十九篇亦在刘向所录二百十四篇中。……然则周礼一书,不尽原文,而非出依托,可概睹矣。……郑注《隋志》作十二卷,贾疏文繁,乃析为五十卷。《新、旧唐志》并同。今本四十二卷,不知何人所并。元于三礼之学,本为专门,故所释特精,惟好引纬书,是其一短。欧阳修集《请校正五经劄子》,欲删削其书。然纬书不尽可据,亦非尽不可据,在审别其是非而已,不必窜易古书也。又好改经字,亦其一失。然所注但日当作某耳,尚不似北宋以后连篇累犊,动称错简,则亦不必苛责于元矣。……”(《四库提要》卷十九)又:“仪礼注疏十七卷,汉郑元注,唐贾公彦疏。仪礼出残阙之余,汉代所传,凡有三本。一曰戴德本,以《冠礼》第一,《昏礼》第二,《相见》第三,《士丧》第四,《既夕》第五,《士虞》第六,《特牲》第七,《少牢》第八,《有司彻》第九,《乡饮酒》第十,《乡射》第十一,《燕礼》第十二,《大射》第十三,《聘礼》第十四,《公食》第十五,《勤礼》第十六,《丧服》第十七。一曰戴圣本,亦以《冠礼》第一,《昏礼》第二,《相见》第三,其下则《乡饮》第四,《乡射》第五,《燕礼》第六,《大射》第七,《士虞》第八,《丧服》第九,《特牲》第十,《少牢》第十一,《有司彻》第十二,《士丧》第十三,《既夕》第十四,《聘礼》第十五,《公食》第十六,《勤礼》第十七.一曰刘向《别录》本,即郑氏所注。贾公彦疏谓《别录》尊卑吉凶,次第伦序,故郑用之。二戴尊卑吉凶杂乱,故郑不从之也。其经文亦有二本。高堂生所传者,谓之今文。鲁恭王坏孔子宅,得亡仪礼五十六篇,其字皆以篆书之,谓之古文。元注参用二本。……其书自元以前,绝无注本。元后有王肃注十七卷,见于《隋志》。然贾公彦序,称周礼注者则有多门,仪礼所注后郑而已,则唐初肃书已佚也。为之义疏者有沈重,见于北史。又有无名氏二家,见于《隋志》。然皆不传,故贾公彦仅据齐黄庆、隋李孟悊二家之疏,定为今本。其书自明以来,刻本舛伪殊甚。……盖由仪礼文古义奥,传习者少,注释者亦代不数人。写刻有伪,猝不能校,故纰漏至于如是矣。今参考诸本,一一厘正,著于录焉。”(《四库提要》卷二十)又:“礼记正义六十三卷,汉郑元注,唐孔颖达疏。《隋、唐•经籍志》曰‘汉初河间献王得仲尼弟子及后学者所记一百三十一篇献之,时无传之者。至刘向考校经籍,检得一百三十篇,第而叙之。又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史氏记》二十一篇,《乐记》二十三篇,凡五种,合二百十四篇。戴德删其烦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记》。而戴圣又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汉末马融遂传小戴之学。融又益《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合四十九篇’云云。其说不知所本。今考《后汉书•桥元传》云,七世祖仁,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桥君学。仁即班固所谓小戴授梁人桥季卿者,成帝时尝官大鸿胪。其时已称四十九篇,无四十六篇之说。又孔疏称《别录》礼记四十九篇,《乐记》第十九。四十九篇之首,疏皆引郑目录,郑目录之末必云此于刘向《别录》属某门。《月令》目录云此于《别录》《明堂阴阳记》《乐记》目录云此于《别录》《乐记》。盖十一篇今为一篇,则三篇皆刘向《别录》所有,安得以为马融所增? 疏又引元《六艺论》曰‘《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元为马融弟子,使三篇果融所增,元不容不识,岂有以四十九篇属于戴圣之理。况融所传者乃周礼,若小戴之学,一授桥仁,一授杨荣。后传其学者有刘祐、高诱、郑元、卢植。融绝不预其授受,又何从而增三篇乎? 知今四十九篇,实戴圣之原书,《隋志》误也。元延祐中,行科举法,定礼记用郑元注。故元儒说《礼》,率有根据。自明永乐中敕修礼记大全,始废郑注,改用陈澔集说,《礼》学遂荒。然研思古义之士,好之者终不绝也。为之疏义者,唐初尚存皇侃、熊安生二家。贞观中,敕孔颖达等修正义,乃以皇氏为本,以熊氏补所未备。颖达序称:熊则违背本经,多引外义,犹之楚而北行,马虽疾而去愈远。又欲释经文,惟聚难义,犹治丝而棼之,手虽繁而丝益乱也。皇氏虽章句详正,微稍繁广。又既遵郑氏,乃时乖郑义。此是木落不归其本,狐死不首其邱。此皆二家之弊,未为得也。故其书务伸郑注,未免有附会之处。然采遮旧文,词富理博,说礼之家,钻研莫尽。譬诸依山铸铜,煮海为盐,即卫湜之书,尚不能窥其涯涘,陈澔之流,益如莛与楹矣。”(《四库提要》卷二十一)又:“箴膏肓一卷,起废疾一卷,发墨守一卷,汉郑元撰。后汉书元本传,称任城何休好公羊学,遂著《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废疾》。元乃发墨守箴膏肓起废疾。休见而叹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其卷目之见隋、唐《经籍志》者,有《左氏膏肓》十卷,《谷梁废疾》三卷,《公羊墨守》十四卷,皆注何休撰。而又别出《谷梁废疾》三卷,注云郑元释,张靖笺。似郑氏所释与休原本,隋以前本自别行。至《旧唐书•经籍志》所载《膏肓》《废疾》二书,卷数并同,特《墨守》作二卷为稍异。其下并注郑元箴,郑元发,郑元释云云。则已与休书合而为一。迨于宋世,渐以散佚。惟崇文总目《左氏膏肓》九卷。而陈振孙所见本复阙宣、定、哀三公。振孙谓其错误不可读,疑为后人所录,已非《隋唐志》之旧。其后汉学益微,即振孙所云不全之《左氏膏肓》,亦遂不可复见矣。此本凡箴膏肓二十余条,起废疾四十余条,发墨守四条,并从诸书所引,掇拾成篇,不知出自谁氏。或题为宋王应麟辑,亦别无显据。殆因应麟尝辑郑氏周易注《齐鲁韩三家诗考》,而以类推之欤? 然《玉海》之末,不附此书,不应其孙不见,而后来反有传本也。今以诸书校勘,惟《诗•大明篇》疏所引‘宋襄公战’泓一条尚未收入,其余并已搜采无遗。虽不出自应麟手,要亦究心古义者之所为矣。谨为掇拾补缀,著之于录。虽视原书不及什之一二,而排比荟萃,略存梗概。为郑氏之学者,或亦有所考焉。”(《四库提要》卷二十六)又:“驳五经异义一卷,补遗一卷,汉郑元所驳许慎《五经异义》之文也。考《后汉书•许慎传》,称慎以五经传说,臧否不同,于是撰为《五经异义》传于世。《郑元传》载元所著百余万言,亦有《驳许慎五经异义》之名。《隋书•经籍志》《五经异义》十卷,后汉太尉祭酒许慎撰,而不及郑元之《驳议》《旧唐书•经籍志》《五经异义》十卷,许慎撰,郑元驳。《新唐书•艺文志》并同。盖郑氏所驳之文,即附见于许氏原本之内,非别为一书。故史志所载亦互有详略。至《宋史•艺文志》,遂无此书之名。则自唐以来,失传久矣。学者所见异义,仅出于初学记通典太平御览诸书所引,而郑氏《驳义》则自《三礼正义》而外所存亦复寥寥。此本从诸书采缀而成,或题宋王应麟编,然无确据。其间有单词只句,驳存而义阙者,原本错杂相参,颇失条理。今详加厘正,以义驳两全者汇列于前。其仅存驳义者,则附录以备参考。又近时朱彝尊经义考内亦尝旁引郑驳数条,而长洲惠氏所辑则搜罗益为广备,往往多此本所未及。今以二家所采,参互考证,除其重复,定著五十七条,别为补遗一卷,附之于后。其间有异义而郑未驳者,则郑与许同者也。两汉经学,号为极盛,若许若郑,尤皆一代通儒,大敌相当,输攻墨守,非后来一知半解所可望其津涯。此编虽散佚之余,十不存一,而引经据古,犹见典型。残章断简,固远胜于后儒之累犊连篇矣。”(《四库提要》卷三十三)


宋设立三司条例司,从制度上为变法做准备。
宋遣使册李秉常为夏国王,是年夏改元天赐礼盛国庆。
苏轼除父丧还朝,在京任殿中丞直史官判官告院。
苏辙论宋代积贫积弱之根源即“三冗”。
富弼入见,谓:“中外之事渐有更张,此必有小人献说于陛下也。
苏轼作《石苍舒醉墨堂》诗。
王安石派遣侯叔献(水利专家)以及程颢等八人,察各路农田、水利、赋役。
宰臣富弼以旱上表待罪,诏不允。
本月,神宗宴紫宸殿,初用乐。
王安石于十一日,作《进戒疏》。
郑獬以翰林学士罢知杭州。
祖无择离杭州,张先作《醉垂鞭》词送祖无择。
王拱辰以宣徽北院使罢判应天府。
王安石与苏轼之间发生关于变法之争。
翰林学士吕公著为御史中丞。
宋行均输法。
七月三十日,张先、祖无择、元居中、沈振等同游杭州定山慈岩院。
己丑,曾公亮(宣靖)上《英宗实录》。
辽禁皇族恃势侵渔细民。
天灾人祸,形势紧迫。
黄庭坚作《流民叹》诗。
同修《起居注》范纯仁以言事多忤王安石,罢同知谏院,出知外州。
程颢以秘书省著作郎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
司马光、苏辙反对新法。
宋推行青苗法。
交州贡于宋。
富弼罢相为武宁军节度使,判亳州。
王安石与程颢之间发生争论。
宋颁农田水利条约。
以韩绛同制置三司条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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