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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语音译。全称“额者库哈番”,即清代“主事”一职。顺治(1644—1661)间,沿明制设六部主事,有堂主事、司主事之分,前者例以满洲笔帖式补授,后者互用满、汉人,皆正六品,5年俸满。刑部十八司主事,分管察核题咨到部的中外刑名各案,拟具准、驳,移文呈堂裁决。蒙古主事,多用于理藩院。乾隆元年(1736)定,进士用于主事上学习行走者,3年期满,由该堂官出具考语,列一等者以补主事,二等者用为知县。黑龙江将军衙署设管理档案主事,亦称堂主事,与六部同。其银库主事、理刑主事,分属户司、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