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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之拉萨市政机关。亦称朗孜厦。因其地在贵族朗孜瓦住宅而得名。设五品俗官密本(市长)2人,主管拉萨市区内行政、司法、治安等事宜。凡讼事、刑罚须呈驻藏大臣核定。清顺治十年(1653)五世达赖喇嘛定13法时,特许哲蚌寺之协敖(掌堂师,俗称铁棒喇嘛)在拉萨举行传召法会期间,有权代管拉萨市司法。市政府停止办公,常借机敲榨勒索,巧立名目,强迫拉萨居民购买各种“许可证”,为众所怨。1959年原西藏地方政府解散后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