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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经村民公推并经领主批准可担任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学本(相当内地村长)。90%以上缺乏铁质农具,畜力不足,生活贫困,需要靠帮工和搞副业生产接济生活。一旦丧失差地即下降为※如米。民主改革后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