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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一旦尼哈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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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一旦尼哈番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旦”,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或“行列”;“哈番”意为“官员”。清代亲郡王等府中所设的“典仪”官。宗室之制,皇子皇孙分封、出府,凡入八分公以上者,皆于其新府分别敷设典仪等官,以理其府中事务;公主婚嫁出府,亦如例。此内典仪,均设从品:亲王,以设四、五、六品典仪各2人;郡王,五、六品典仪各2人;贝勒,五、六品典仪一、二人;贝子,六、七品典仪一、二人;入八分公(※镇国公与※辅国公),七、八品典仪一、二人;※固伦公主,六品典仪2人,※和硕公主,六、七品典仪各1人。此外,蒙古、维吾尔等族中受封高爵者,亦设典仪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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