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的财产也普遍分解为集体和个体两种。不少母系大家庭的集体财产仅限于土地和房屋,每个对偶家庭已拥有铁锄、铁刀、弩弓等生产工具和各种日常生活用具。随着拉祐族对外交换的发展,一些对偶家庭及未婚女子还通过饲养猪、鸡出售获得货币,甚至出现结婚的男女成员、父母同女儿都各有自己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