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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韵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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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韵阐微

    ①十八卷。是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奉敕修撰,雍正四年(1726年)告成的一部官韵。由李光地修撰,王兰生协助,徐元梦校阅。李光地(1642-1718)字晋卿,号厚庵,又号榕村,福建安溪县人。康熙九年(1670年)进士,累官至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卒谥文贞。精天文、地理、经学、小学。著《榕村韵书》、《韵笺》、《周易通论》、《离骚经注》等多种。王兰生(1679-1736)字振声,一字信芳,号坦斋,直隶交河(今河北交河县)人。从李光地学,肄业于保阳书院。康熙六十年(1721年)赐进士,改庶吉士,官至刑部右侍郎兼礼部侍郎。死后门人私谥文诚。善属文,精楷法,尤长音韵。主编《对定周易折衷》、《律吕正义》等。这部书的语音系统与《礼部韵略》基本一致,它的革新精神在于应用等韵学理改进韵书体例。韵目遵用流行的“平水韵”,分一百零六韵。各韵之字分开、齐、合、撮四呼,每呼之下,按三十六字母顺序排列,始“见”终“日”,情况与《五音集韵》大体相同。是书《凡例》云:“按韵分音,在于字母。每音上所标见溪等字,乃字母也。其法出自梵僧,详析于宋郑樵《七音略》,而审定于元刘鉴《切韵指南》。凡三十六母,内有一十三母重列者,故纵分二十三行。横分四等。平上去入,以声相附,唇喉齿舌,以类相从,凡经史、韵书中有音有字者皆足以包之。各有风土之殊,古今音韵之变,亦有以界之,乃汉文审音之枢要也。”又说“排列字母各有等第,见溪诸母下系一二三四字,乃其等也。”“依韵辨音,各有呼法。旧分开合二呼,每呼四等。近来审音者皆于开口呼内又分齐齿呼,于合口呼内又分撮口呼。每呼二等,以别轻重。二呼同居一辐,共分四等,名目加详,其实无二。于今每韵内分注开口呼、齐齿呼、合口呼、撮口呼各若干音,以为按母分音之据,乃呼法也。”由此可见,《音韵阐微》是运用等韵学理来划分音类,改革韵书体例的。是对《五音集韵》改革韵书体例作法的继承和发展。本书的另一特点是采取满文十二字头拼音方法以改良反切。它的每个小韵除注明《广韵》、《集韵》的切语外,另加注新作切语。新切语称为“合声”。其改革主要是切上字采用歌麻开口字、支微齐齐齿字、鱼虞合口撮口字,这些开音节字不带鼻辅音,不受鼻辅音干扰,较易拼出正确读音。切下字则主要采用影、喻两纽的字,也就是零声母字,用这些字作切下字没有字首辅音的干扰,也较易拼出正确读音。另外,本书切语还使切上字与切下字的清浊相同,平声尤为严格,这是因为清代平声已根据清浊分化为阴平阳平两类,旧切语上下字不论清浊,所拼出的音可能与清代实际读音不合。同时,本书所用切语上下字,力求整齐统一,同韵同调的字尽量使用相同的切下字,同声的字尽量使用相同的切上字,不象《广韵》那样繁杂。《音韵阐微》的分韵,形式上是按“平水韵”分为一百零六韵,但实际上,它还保留着文、吻、问、物与殷、隐、焮、迄,以及迥、径与拯、证的区别,较“平水韵”多出六部,共一百一十二部。于各韵之后,尚注明古今分韵之异同。本书采用《韵学集成》、《五方元音》等书作法,在卷首列一韵图,称为韵谱。韵谱与韵书内容相合,分一百一十二韵。各图分四栏,分列一二三四等字,等内复分平上去入四声,体例与《四声等子》相同。图中列字次序与韵书次序一致,所列的字是各小韵的首字。入声只配阳声,平声不分两类。《音韵阐微》属传统韵书范围,是此类韵书的殿后之作,它是为诗文创作服务的,虽然颇多改革,但仍是较为保守的,与《中原音韵》等曲韵韵书不同。是书有官修本、扬州局本及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本等。②三十卷。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官撰。《续录》谓梁国治等撰。该书合声切字一本康熙年间《音韵阐微》,其稍有变化者,前本以三十六字母为字纽之次序,故东韵首公字之类,与部首标目不尽相应,今则部首一字属何母,即以其母为首,其下诸母所领字以次相从,使归于划一。韵部从《佩文诗韵》,唯分文、殷为两部,以殷部附真部,不附文部。其字数自《佩文诗韵》所收一万二百五十二字外,凡所续,收每纽之下。据《音韵阐微》增者在前,据《广韵》增者次之,据《集韵》增者又次之。旧韵所无而今所常用之字则分别增入各韵。各字义训亦稍有变化,如“查”本训浮木,今则训察核;“参”本训稽考,今则训纠弹;“炮”本训飞石,今则训火器。其互注之例,凡一字两部皆收而义同者,注曰“又某韵”;义异者注曰“与某韵义异;体例与《礼部韵略》相同。其与他韵一同一异者,注曰“又某韵与某韵音异”。其诠释之例,凡《说文》《玉篇》《广韵》《集韵》所有者,不注篇名,其他则一字一句必著所出,以明有据,此点与其他韵书不同。盖前本《音韵阐微》所重在于字音,此书所重在于字义,故训诂考据务求详核。是书有钞本,收入《四库全书珍本初集》经部小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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