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列强挟制清政府接收的外交礼仪章法。光绪五年十二月十一日(1880.1.22),列强驻华公使向清总理衙门提出关于中国地方官员与外国领事往来礼仪的节略一件。次年十月十一日总理衙门提出本节略答复,取得各国公使同意。凡三款。基本依从外国公使拟议:(1)清地方大员随时接见外国领事,以客礼相待;(2)遇紧要公务外国领事与清督抚可径致照会;(3)清督抚对外国领事行文不能以朱笔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