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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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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田

①土地制度。亦称分田、行田、分地、均地、予田。即国家向百姓分配耕地。据近年出土战国、秦、汉简牍及古籍记载,凡成家立户著籍之民,政府一般授予百亩之田,土质差时酌情增加,亩积大小因国而异。受田者须按列国具体规定,向政府缴纳赋税。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竹简·(齐)田法》:“州、乡以次授田于野。”《吕氏春秋·乐成》:“魏氏之行田也以百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新唐书·突厥传》引杜佑曰:“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为地利不尽,更以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睡虎地秦墓竹简·田律》:“入顷刍稾,以其受田之数。”后世从北魏到隋唐实行均田制度也有计丁、计口授田制度,或为永业,或规定老死还官。②官名。西周置,掌农村土地分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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