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输入关键字:

①古代通常指能任赋役义务的人。《史记·律书》:“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秦汉时有丁男、丁女之别,丁男必须承担徭役和兵役。晋以男、女年十六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六十六以上,十二以下为老小。北齐武成帝河清三年(564)规定:男子十八以上、六十五以下为丁;十六以上、十七以下为中丁;六十六以上为老,十五以下为小。隋朝初建,沿袭北周之制,以十六岁以上为丁,开皇三年(583),改以男女二十一岁以上为丁。炀帝即位,改为男子二十二岁以上为丁。唐武德七年(624),规定二十一岁为丁。神龙元年(705),改为二十二岁;天宝三载(744),男子延至二十三岁;广德元年(763),延至二十五岁。北宋乾德元年(963),令男子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女口不预。但南宋文献有二十一岁成丁的记载。夫役、差役按身丁和户等差发,南方诸路身丁钱按身丁征收。辽代有五京乡丁、诸宫卫户丁,又分为正丁、蕃汉转丁等,成丁年龄不详。金制,男女二岁以下为黄,十五以下为小,十六为中,十七为丁,六十以上为老,无夫为寡妻妾,诸笃废疾不为丁。元初户口有户、丁,一般中原人为户,西域人为丁。世祖始定户籍。至元十七年(1280),定诸科征例,规定:全科户丁税每丁粟三石,驱丁粟一石;半科户丁税,每丁粟一石;协济户丁税,每丁粟一石。元代还把丁作为征兵的单位之一,如汉军中初以二十丁出一人为军,世祖时又定为十丁出一人。明代十六岁为成丁,以下为未成丁,凡二等。成丁而役,六十而免。清代人丁与女口合称丁口。清制,十六岁至六十岁的男子为人丁,交纳丁银,承服徭役。雍正时,实行“摊丁入地”,丁口不再成为征收丁银的根据。在清代,人丁又是统计人口数字的单位,每五年编审一次。②天干中之第四位。


【检索丁 ==>】 古籍全文检索:丁     全站站内检索:丁

皇建
皇始
皇城
皇览
皇帝
皇祐
皇统
皇泰
皇都
皇象
皇商
皇瑗
皇门使
皇门官
皇天原
皇木厂
皇太子
皇太后
皇太孙
皇太极
皇内司
皇史宬
皇华驿
皇后店
皇坛库
皇极门
皇极历(曆)
皇极殿
皇甫冉
皇甫规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