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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职名。元朝廷派遣官员视察各地,了解民间疾苦和官吏贪廉,名奉使宣抚。系临时性设置。元代共派遣五次,即成宗大德七年(1303)、仁宗延祐二年(1315)、泰定帝泰定二年(1325)、顺帝至正五年(1345)和至正十七年。受遣者给二品印。前四次均按道分别派遣。大德七年七道奉使宣抚所罢赃污官吏一万八千余人,审冤狱五千余事。至正十七年奉使宣抚限于北方彰德、大名、东平等地,旨在奖励将帅,与以往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