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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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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律

清康熙帝所作的律制。又称康熙十四律。康熙将三分损益法用于律管,而不加管口校正,结果,黄钟半律管不与黄钟合。合黄钟管者为太簇半律管。一般,从黄钟宫音到半黄钟清宫为十二律;而康熙为凑齐倍半的八度关系,从黄钟宫音到半太簇清宫而得十四律。其排列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半黄钟半大吕-半太簇。由此十四律构成的各种七声音阶,其全音与半音已混乱不堪,毫无规律。事见《律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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