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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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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场

又称淮南十三山场。北宋乾德三年(965)榷淮南茶,在蕲(治今湖北蕲春南)、黄(治今湖北黄冈)、舒(治今安徽安庆)、庐(治今安徽合肥)、寿(治今安徽寿县)、光(治今河南潢川)六州相继设十三买卖茶场,称十三场。茶场设官置吏,主管榷茶事宜。其具体职责是:用茶折算,向园户征税;规定园户岁额,按官定茶价预支本钱,收买茶叶;收买园户税课以外余茶,禁止私卖;将征收和购买的茶叶就场出卖,或凭榷货务交引向茶商支付茶叶。嘉祐四年(1059)弛茶禁,准许茶商与园户直接交易,十三场相继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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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阙进义副尉
守阙进武副尉
守阙进勇副尉
守边备塞劝农力本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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