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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公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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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公所事件

四明公所为旅居上海的宁波人所设,又称“宁波会馆”,内筑有殡馆、墓地和祠堂,位于法租界内,在今上海市南市区。清同治十三年四月(1874.5),法租界公董局企图在四明公所地界内强行筑路,群众一千多人集会抗议,法国水兵登岸,枪杀群众八人,打伤多人。宁波同乡会和各界纷起声讨,法总领事被迫贴出布告,表示停修马路,并允许四明公所建筑围墙。光绪二十四年六月(1898.7),法总领事不顾前约,派兵曳炮,又令水兵登岸,强拆四明公所围墙,并枪杀抗议群众十二人,重伤三十余人。上海各行各业举行罢市,船坞工人、码头工人、船员和手工业工人举行罢工。事后交涉,四明公所虽保留,但法租界却获得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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