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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为了有效实施行政行为,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实施有关行政管理事务的法律行为。其特点为:(1)行政委托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2)受托组织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并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3)受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4)委托机关对委托行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