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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船舶技术状况符合有关国际公约或船舶规范规定的文件的通称。如船舶载重线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报(话)安全证书、客船安全证书等。各项船舶证书,均由国家验船机构(或政府授权的船级社)对船舶检验合格后发给,在有关国际公约缔约国港口或相互有验船协定的国家港口之间,一般均相互承认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