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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隋朝置,与左领军府同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及功、仓、户、骑、兵曹参军,法、铠曹行参军,又置明法,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 又统开府府 (骠骑府)、仪同府 (车骑府)。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置右屯卫,为十二卫之 一。
军事机关名,隋朝置,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只置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参军等官。见《隋书·百官志下》,参看“领军府”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