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录司
南宋时低级吏员的组织。其所属成员统称为小使,分为上名、手分、贴司三个等次。县的主吏——典书、押司可保举品行端正不曾犯赃私罪的手分、贴司三两人就编录司习学,遇编录司有阙,由县上报到州,州委派官员进行考试,合格者可充实编录司。编录司中的人员,满三年无差失可升一等,如原为贴司即升手分,原为手分即升上名。若县的主吏——典书、押司有缺,考试合格的编录司人员可优先递补。
【检索编录司 ==>】 古籍全文检索:编录司
全站站内检索:编录司
- 春坊
- 春宫
- 春官宗伯
- 下
- 下书佐
- 下令史
- 闾长
- 阁
- 闺帅
- 相者
- 相工
- 相门
- 相舍
- 相臣吏人
- 相国左司马
- 相国参军事
- 柱臣
- 柱史
- 柱石臣
- 柱天将军
- 柱天都部
- 柄渠觚
- 柏台
- 柏府
- 柏署
- 将领
- 将弁
- 将校
- 将作
- 将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