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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吏名。宋朝殿中省尚舍局、尚辇局属吏。宋徽宗崇宁二年 (1103),改次供御置。参见 “次供御”。②清朝官员的正常收入。即按官员品级每年发给的固定银米,亦称“正俸”。区别于恩俸、养廉、津贴等额外待遇。详“正俸”。
吏员名。即正供御。宋置于殿中省尚辇局,员额二百二十人,掌奉供御舆辇,旧亦祗应殿阁使用。其下有次供、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