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官职 >

诏条

输入关键字:

诏条

皇帝诏书中的条款,即汉朝考核官吏好坏的六项条款,也简称“六条”。六条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卹疑狱,风厉杀人,怒则淫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监御史》:“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注:“师古曰:《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汉书·鲍宣传》:“丞相司直郭钦奏:宣举错烦苛,代二千石署吏听讼,所察过诏条。”注:“师古曰:出六条之外。”


【检索诏条 ==>】 古籍全文检索:诏条     全站站内检索:诏条

一品
一王
一卿
一命
一人
一丈夫
一字王
一经博士
一品大夫
一品夫人
乙字库大使
二丞
二营
二帝
二皇
二师
二后
二傅
二祖六宗
二十四长
二十八将
二帝三王
二营都尉
二十七世妇
二千石尚书
二千石长吏
二千石官长
二十九文散官
二千石墨绶长吏
七相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