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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总理海军事务衙门”。
官署名。清光绪十一年(公元1885年)诏设海军衙门,其衙署内部组织仿照军机处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体制。以醇亲王奕譞总理海军事宜;以奕劻、李鸿章为会办,曾纪泽、善庆为帮办,而以李鸿章专司筹办事务。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北洋海军建成,海军衙门奏定海军官制,设提督、总兵、副将、参将等官。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甲午之役, 北洋海军全军覆没,海军衙门亦随之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