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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

> 經濟彙編 食貨典 國用部 總論二 (第二百五十一卷)
 國用部總論二
禮經會元
  式法
或曰周禮理財之書今觀太宰以九賦斂財賄之後
而繼之以九式均節財用未見其理財先見其節財
則是周公之節財乃所以理財也何者財非天雨鬼
輸必取之民民之所供有限國之所用無窮苟不於
其經費之際而品裁之吾恐情竇既開必至於泛用
無度欲壑不盈必至於苛取無厭如欲理之不過椎
肌剝髓以為理而非正辭禁非以為理也九式均節
之法其周公理財之道與夫祭祀之有犧牷牲殺賓
客之有牲牢饔餼喪紀凶荒之所費用膳羞衣服之
所奉養器械興作之事幣帛贈勞之將六畜之有芻
秣群臣之有分賜一人之有玩好賜用取之於九賦
而藏之於有司邦用則必共之君取則必受之苟無
九式以均節之則何所制而不妄費也夫惟太宰有
式法以均節之而太府以式法頒之司會以式法逆
計之職歲又以式法而贊逆會職幣又以式法而贊
會事則人主不敢違式法而過用有司不敢違式法
而妄供九式之於理財亦可謂有助矣是故宰夫以
式法而掌祭祀之具酒正以式法而授酒財掌皮以
式法頒皮革於百工委人以式法供薪芻木材不惟
一人不得違式法而妄費而百司庶府亦不得越式
法而妄求私心以式法而礙侈心以式法而消國用
不匱民財不屈而王府之貨賄自沛然而有餘豈非
節財之道乃其所以為理財之道與或曰太宰道揆
之臣法守非所宜預九式節財有司事也豈太宰之
職哉吁大臣格君心之非侈用乃君心之纒涵養君
心非論道經邦者之責而誰責也且膳夫不敢會王
后世子之膳庖人不敢會王后之膳禽酒正不敢會
王后之飲酒外府不敢會王之服司裘不敢會王之
裘蓋彼一司也而欲與王后世子計用度之當否則
其勢不得行也是以祭祀賓客之所需至於匪頒好
用之所待百官有司皆共之某事宜置不宜置某物
宜用不宜用皆不敢預議乎其間夫百官有司平時
既惟其命之是供歲終又拘於勢而不會王后世子
若可以自使而自取矣今以太宰執九式之法臨乎
其上一毫一縷動皆九式之是聽其取不至妄取其
供未嘗妄供雖曰不會而實無待於會也此非大臣
道揆之任能爾乎雖然太宰以九式節財必曰均小
宰執九式以節財用司會掌九式以節財用皆曰均
周公節財必拳拳於均之一字何與易曰節亨苦節
不可貞孔子彖之曰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節以制
度不傷財不害民蓋天下之事惟合乎制度而已均
則中不均則或過不及以一人而臨四海不以四海
而奉一人取之於民而公用之於君而當則財不傷
而民不害斯其所以為九式之法與且周官立法秩
敘必曰均力政必曰均貢賦必曰均一制一度無所
往而不為均也太宰掌均邦國而曰秉國之均者也
豈於財用而可不均乎均者欲其多寡豐殺之得其
中也膳羞之品可以百有二十裁而就簡其均乎飱
牢之牲可以三十有六殺而為寡其均乎祀宜太牢
儉而用少非均也服宜九章非而為七非均也幣以
將誠致幣三享則均矣芻以供飼陳芻倍禾則均矣
自一而祭祀之式至九而好用之式固不容多亦不
容寡固不可豐亦不可殺亦惟適其均而已爾均節
者人情之所安苦節者人情之所厭安則久厭則易
窮然則以均為節其又聖人所以節財之道與
  內帑
先儒以職內比漢少府而謂職內之財為天子之內
帑吁豈有待邦之移用者而可以為私藏乎後人以
玉府內府俱比漢少府而謂二府之財皆為天子之
內帑吁豈有待邦之大用者而亦可以為私費乎夫
天子以天下為一家財本不可有公私之異帑本不
可有內外之分而況職內乃言掌邦之賦入以貳官
府都鄙財入之數內府乃言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
貨賄此豈天子之私財謂職內為內帑固不可謂內
府為內帑亦不可愚故以玉府為天子之內帑而內
府不預焉蓋先王先民而後已必不以貢賦之公而
給玩好之私必不以貨賄之本而共賜予之末也且
以周禮考之太府則曰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式貢餘
財以共玩好職幣則曰斂凡用財者之幣振掌事者
之餘財以詔上小用賜予職歲則曰凡上之賜予以
敘與職幣受之巾車會車出入歲終則入齎於職幣
泉府歲終則會其出入而納其餘是皆以餘財而共
用也內府外府固亦供好賜予之財用安知不以大
用小用之餘財而共之歟今觀玉府所掌王佩服之
玉則共之諸侯相會之玉則共之王之燕衣器則
掌之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則藏之至於王有
好賜則共其貨賄玉府所掌則如是所供者如是此
其為天子之私藏乎獸人之皮毛筋骨則入於玉府
漁人之漁征則入於玉府廛人之皮角筋骨則入於
玉府澤人之國澤財物則入於玉府有如遂師言入
野職野賦於玉府是亦九職九賦之物然只是野之
所入則他處九功九賦不入玉府可知矣玉府之所
入者如此則以之而供玩好賜予之用何傷乎又況
太府緫乎其前司會計乎其後上焉又有太宰以臨
之則財雖私而實公帑雖內而猶外也然玉府掌金
玉固也兵器貨賄之良內府既受之玉府亦藏之兵
器金玉之獻內府既入之玉府亦藏之何也蓋內府
以給公用玉府以為私藏有內府公用之常而又有
玉府私藏之積無事之時一歲所入足支一歲之用
一旦事起於非常變生於不測將何以佐用度之不
足者哉此玉府之藏又將為內府之副非特為玩好
賜予用也且以職內觀之及會則逆職歲與官府財
用之出而敘其財以待邦之移用以職內且敘官府
之餘財以待餘用則知玉府之藏亦可得而移用矣
漢初猶有古意以大司農給國家之公用以少府給
天子之共養嘗觀哀帝發武庫兵送董賢毋將隆奏
曰武庫兵器天下公用皆度大司農錢大司農錢雖
乘輿不以給共養共養勞費以出少府是不以本歲
給末用不以民力共浮費元帝世賈捐之言暴師未
一年費四十萬大司農錢盡乃以少府禁錢續之是
猶以私藏為公用以內帑為外費此美意也況少府
外朝之臣而得主內廷之物故宮掖無擅用之私而
奄宦無干預之弊尤良法也東漢始出少府錢屬之
司農非不可也然宮中私用一切於司農取之而司
農不應其求章和以來不能堪此遂於宮中自立一
監命奄人主之桓靈之君每嘆天子無私財而開鴻
都賣爵以為私藏矣唐始以財賦歸左藏非不可也
及第五琦不能禁豪將之求取乃悉歸之大盈後庫
是以天下公賦而為天子私藏至楊炎請出內帑以
歸有司議者是之未幾盧杞一用而瓊林大盈掩為
己蓄而命宦者主之矣夫尊為天子富有四海苟一
切限制之而玩好賜予之費不得行則其勢必有所
不便利歸公上權在一人苟一切私有之而經常用
度之費不得預則其情必有所不安誠知玉府為王
之內帑而內府不預焉又誠知內府為王之公帑而
玉府實佐焉則可與語周官之法度矣而或者猶疑
其如德宗受裴延齡之欺罔如漢靈帝之置私庫不
亦過乎
文獻通考
  論隋代財用
古今稱國計之富者莫如隋然考之史傳則未見其
有以為富國之術也蓋周之時酒有榷鹽池鹽井有
禁入市有稅至開皇三年而並罷之夫酒榷鹽鐵市
征乃後世以為關於邦財之大者而隋一無所取則
所仰賦稅而已然開皇三年調絹一疋者減為二丈
役丁十二番者減為三十日則行蘇威之言也繼而
開皇九年以江表初平給復十年自餘諸州並免當
年租稅十年以宇內無事益寬徭賦百姓年五十者
輸庸停放十二年詔河北河東今年田租三分減一
兵減半功調全免則其餘賦稅復闊略如此然文帝
受禪之初即營新都徙居之繼而平陳又繼而討江
南嶺表之反側者則此十餘年之間營繕征伐未嘗
廢也史稱帝於賞賜有功並無所愛平陳凱旋因行
慶賞自門外夾道列布帛之積達於南郭以次頒給
所費三百餘萬段則又未嘗嗇於用財也夫既非苛
賦斂以取財且時有征役以糜財而賞賜復不吝財
則宜用度之空匱也而何以殷富如此史求其說而
不可得則以為帝躬履儉約六宮服澣濯之衣乘輿
供御有故敝者隨令補用非燕享不過一肉有司嘗
以布袋貯乾薑以氈袋進香皆以為費用大加譴責
嗚呼夫然後知大易所謂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孟子所謂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者信利國
之良規而非迂闊之談也漢隋二文帝皆以恭履朴
儉富其國漢文師黃老隋文任法律而所行暗合聖
賢如此後之談孔孟而行管商者乃曰苟善理財雖
以天下自奉可也而其黨遂倡為豐亨豫大惟王不
會之說飾六藝文姦言以誤人國家至其富國強兵
之效則不逮隋遠甚豈不繆哉
  敘宋儲蓄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所載宋朝渡江後帑藏之大概
而其制多承東京之舊至軍資庫公使庫則皆財賦
之在州郡者也夫以經總制月樁錢觀之則其徵取
於州郡者何其苛細以軍資公使庫觀之則其儲蓄
之在州郡者又何其寬假也夫其徵取之苛細則民
宜痛受椎剝之苦儲蓄之寬假則吏宜大肆侵盜之
惡而俱不然何也蓋國家之賦斂雖重而所以施於
百姓者常有慘怛忠厚之意故民無怨讟州郡之事
力雖裕而所以勵士大夫者一皆禮義廉恥之維故
吏少貪污又宋承唐之法分天下財賦為三曰上供
曰送使曰留州然立法雖同而所以立法之意則異
唐之法起於中葉之後蓋版籍隳廢體統陵夷藩方
擅財賦以自私而朝廷不知人主又多好殖私財節
鎮刺史往往取經常之賦以供內府之進奉上之人
因而利之遂不復能究其歲入之數而苟為是姑息
之舉則其意出於私也宋之法立於承平之時蓋撫
民以仁馭吏以禮而人主未嘗有躭慾瀆貨之事雖
內藏之蓄積常捐以助版曹則州郡之財賦固宜其
不必盡歸之京師又使為監司郡守者廚傳支吾官
給其費則不取之於民而因以行寬裕之政則其意
出於公也然此法沿襲既久得失相半其得者則如
前所云而其失者蓋自中興以來朝廷之經費日夥
則不免於上供之外別立名色以取之州郡如經總
制月樁錢之類是也州郡之事力有限則不免於常
賦之外別立名色以取之百姓如斛面米頭子錢之
類是也蓋其所以倚辦責成於州郡者以其元有樁
留之賦然有限之樁留不足以給無藝之徵取又其
法立於倥傯之時州郡利源之厚薄事力之優劇不
能審訂斟酌而一概取之故郡計優裕幸而長吏又
得廉幹之人則撙節奉上之外其餘力又可代輸下
戶之逋懸對補無名之窠額若郡計凋弊不幸而長
吏又值貪庸之輩則經常之賦入不登於版曹而並
緣之漁獵已遍及於閭閻矣愚嘗備論其事於經總
制錢之末雖然仁厚之澤所以著在人心者何也蓋
雖愧於取民有制之事而每有視民如傷之心故奉
行之者不敢亟疾所謂不從其令而從其意者是也
雖不免季世征斂之法而能行之以士君子忠厚之
心故蒙被者不見其苛嬈所謂不任法而任人者是
  止齋陳氏論係省錢
自唐末方鎮厚斂以自利上供殊鮮或私納貨賂即
名貢奉至是始盡係省按後唐天成年宣命於係省
麴錢上每貫止二百文充公使同光二年庸租院奏
諸道如更妄稱簡置官員即勒令自備請給不得正
破係省錢物則係省之名舊矣然初未嘗立拘轄鉤
管之制要不使妄費而已淳化五年十二月初置諸
州應在司具元管新收已支見在錢物申省景德元
年復立置簿拘轄累年應在雖有此令不過文具三
司使丁謂奏立轉運司比較聞奏省司進呈增虧賞
罰之法然承平日久國家益務寬大諸郡錢物往往
積留漕臣靳惜吝於起發而省司殊不究知其詳魏
羽在咸平則言淳化以來收支數目攢簇不就名為
主計而不知錢出納王隨在景德則言咸平以來未
見錢物著落諸州受御指揮多不供申或有申報多
是鹵莽以致勘會勾銷了絕不得范雍在天聖則又
言自太平興國以來未嘗除破更有樁管倍萬不少
天聖至嘉祐四十年間理財之令數下徒有根括驅
磨之文設而不用以此見得開國以來訖於至和天
下財物皆藏州郡祖宗之深仁厚澤於此見矣熙寧
五年看詳編修中書條例檢正五房公事判司農事
曾布奏伏以四方財物乾沒差謬漫不可知三司雖
有審覆之名不復省閱但有空文自天聖九年上下
因循全無檢點縱有大段侵欺亦無由舉發為弊滋
多遂乞專置司磨天下帳籍自專置司繼以旁通
目子而天下無遺利而公使錢始立定額自二百貫
至三千貫止州郡所入纔醋息房園祠廟之利謂之
收簇守臣窘束屢有奏陳
 謂如本州額定公使錢一千貫則先計其州元收
 坊場園池等項課利錢若干卻以不係省錢貼足
 額數然諸項課錢逐年所收不等或虧折不及元
 數而所支不係省貼足之錢更不增添則比額定
 數有不及一半者此其所以窘束也
後又以在州諸色錢類為一體封樁入便以便不盡
錢起發初嘉祐茶通商於是以六路茶本錢茶租茶
稅錢封樁入便若輒有支動即當職黜降不以自首
遷官去官赦降原減之限至是遂以七路諸色錢並
依通商茶法矣元豐五年又以上供年額外凡瑣細
錢定為無額上供
 謂坊場稅錢增添鹽酒錢賣香礬錢賣秤斗錢賣
 銅錫錢披剃錢封贈錢淘尋野料錢額外鑄到錢
 銅鉛木腳錢竹木稅錢誤支請受錢代支失陷賞
 錢贓罰錢戶絕物帛錢
蓋自係省而後有應在司有應在司而後有封樁有
封樁而後起發蓋至熙豐係省初無窠名應在司最
為冗長此元祐群臣所以深罪王安石之紛更也
朱子語類
  財賦
今欲行古制欲法三代煞隔霄壤今說為民減放幾
時放得到他元肌膚處且如轉運使每年發十萬貫
若大段輕減減至五萬貫可謂大恩然未減放那五
萬貫尚是無名額外錢須一切從民正賦凡所增名
色一齊除盡民方始得脫淨這裡方可以議行古制
如今民生日困頭只管重更起不得為人君為人臣
又不以為急又不相知如何得好這須是上之人一
切掃除妄費臥薪嘗胆今天下之智力日夜圖求一
起而更新之方始得某在行在不久若在彼稍久須
更見得事體可畏處不知名園麗圃其費幾何下面
頭會箕斂以供上之求又上不在天子下不在民只
在中間白乾稍沒者何限
今上下匱乏勢須先正經界賦入既正總見數目量
入為出罷去冗費而悉除無名之賦方能救百姓於
湯火中若不認百姓是自家百姓便不恤
大全集
  答張敬夫
孟子論王道以制民產為先今井田之制未能遽講
而財利之柄制於聚斂掊克之臣朝廷不恤諸道之
虛實監司不恤州縣之有無而為州縣者又不復知
民間之苦樂蓋不惟學道不明仕者無愛民之心亦
緣上下相逼只求事辦雖或有此心而亦不能施也
此由不量入以為出而反計費以取民是以末流之
弊不可勝救愚意莫若因制國用之名而遂修其實
明降詔旨哀憫民力之凋悴而思所以膏澤之者令
逐州逐縣各具民田一畝歲入幾何輸稅幾何非汎
科率又幾何州縣一歲所收金穀總計幾何諸色支
費總計幾何有餘者歸之何許不足者何所取之俟
其畢集然後選忠厚通練之士數人類會考究而大
均節之有餘者取不足者與務使州縣貧富不至甚
相懸則民力之慘舒亦不至大相絕矣是則雖未能
遽復古人井地之法而於制民之產之意亦彷彿其
萬一如此然後先王不忍人之政庶乎其可施也又
屯田之議久廢不講比來朝廷似稍經意然四方未
睹其效而任事者日被進擢不知果有欺誕否今日
財賦歲出以千百巨萬計而養兵之費十居八九然
則屯田實邊最為寬民力之大者但恐疆理不定因
陋就簡則欺誕者易以為奸而隱覈者難於得實此
卻須就今日邊郡官田略以古法畫為丘井溝洫之
制亦不必盡如周禮古制但以孟子所言為準畫為
一法使通行之邊郡之地已有民田在其間者以內
地見耕官田易之使彼此無疆場之爭軍民無雜耕
之擾此則非惟利於一時又可漸為復古之緒今日
養民之政恐無出於兩者
群書考索
  周禮理其財之所出
或問周禮其理財之書乎曰周之理財理其出而已
非理其入也理國之財而已矣非理天下之財也每
觀六典之書六卿之職兵既以私田而不餉士大夫
既以公田而不廩而歲時經費獨祭祀賓客田役喪
荒飲膳衣服與夫稍秣匪頒賜予玩好數用者而已
周公於此上則慮夫人主侈心之生而妄費之無節
下則慮夫掌財用財者之吏滲漏乾沒或有容姦而
肆欺異日之憂則又慮夫國計匱乏而府庫空虛既
窘於用則不免虐取於民也於是一毫財賦之出而
數人之耳目通焉內府在內反以共邦之大用外府
在外反以供王及后世子衣服之用內外互相考也
職內職入反以每歲所入而攷其所出職歲職出反
以每歲所出而證其所入出入互相攷也不相參則
可以專其耳目必相攷則可以防其姦欺惟其然也
故財用之出上無所肆其侈下無所容其私上不侈
而下不私則財常適於用征斂常不至於虐而民無
復有受其病者然則周家之理財理其出而已非理
其入也理之於上者不欲虐取之於下而已非固屑
屑然為是不憚煩也太宰統其大綱司徒統泉府倉
人廩人之大綱會計則均出於司會式法之數則司
次舍幄帟服裘之用捨奄寺嬪御洒掃使令之損益
皆得以自總而身計之而不惟上之自便以滋國費
困民力嗚呼茲成周之所以盛耶由此觀之冢宰制
國用非理財之謂也均節財用之謂也亦明矣
  冢宰制出司徒制入
太宰制國用制其出也古者財用冢宰制出司徒制
入皆三公兼之自漢丞相以出入財穀非己責則均
節會計之職散之九卿蓋經用屬大農禁錢屬少府
會計屬司徒郎廩假屬僕射右丞然猶有統攝不相
侵紊光武歸禁錢於司農歸水利於少府歸鹽鐵於
郡國然意善而法不精章和以後大農之平準為中
準列於內而取少府之尚藥大官御者尚方考工諸
曹別作監悉用奄人主之
  周漢唐內外財
周時冢宰制國用凡玩好匪頒皆得以制之是內外
之財相通也漢興山海地澤之稅歸少府以供天子
私用公賦之入歸大司農以供國家經費內外不相
關若非周制矣然宮掖之費在內所不能免若於經
費之外別立少府專為天子私奉養而不歸於大農
大農用有常費亦是美意故人主節儉緩急之際又
可以出私帑濟公用若光武禁錢悉歸大農是不知
此反使後世有鴻都之事惟唐之人君幹經費之物
盡為私藏則意大失矣
  漢初內外財不相通東漢令歸大農
漢少府掌山海地澤之稅以供天子私奉養大農掌
國貨以供軍國之用漢初縣官未榷鐵山海之稅歸
之少府武帝元封間乃始令司農丞領鹽鐵事官自
榷之而向時山海之稅歸少府者至是入大司農矣
按毋將隆傳云漢武庫兵器天下合用國家武備繕
治造作皆度大司農錢自乘輿不以給共養勞賜一
出少府歸大司農少府自不相關故高帝之初吏祿
官用悉取田租而山川園池市肆租稅之入則為私
奉養不領於天子之經費故司農用有常度而不至
於乏事武帝初年用度未廣都內之錢貫朽而不可
校大農猶有餘財元狩以來費用百出大司農經用
租賦並竭始不足以奉戰士而猶未至於出私帑也
宣帝承武帝困乏之餘乃始出水衡錢私藏以供縣
官工作之費其得西羌之役費四十餘萬大司農錢
盡乃以少府禁錢續之天子之內藏至是始與大司
農相通為用也史載元帝溫恭寡慾賞賜節約都內
錢四十萬水衡錢二十五萬少府錢十八萬大農內
藏皆有餘蓄則亦何事竭公帑以肥其內哉東漢光
武併禁錢掌之大農將以絕一己之私制非不善而
不知反使後世開邸鬻爵以為私藏何哉夫宮掖之
費在內所不能免而顧使一切助辦於宮庭則固有
其制而不得為者此所以計出於亡聊而有內庫之
私也然則宣元二君捐私帑以濟公用要亦不失為
美之意
  後元富庶緣不用兵
後元富庶緣不用兵又武帝不開邊雖不入粟拜爵
亦可
  郡國財賦
漢置司農少卿惟承秦舊但秦人盡欲斂天下財賦
至於負海之粟以歸京師賈生所謂千八百國民皆
自養者是也至漢大封九國分侯功臣止以十五郡
屬京師而又列侯公主食邑其中近於周家獨取畿
內之賦是時邦國自有司農少卿錢所以吳王鑄山
煮海自擬王者百姓更賦皆貸勿收梁孝王府庫藏
金玉多於京師正為此也是時賈誼晁錯諸公皆以
是為憂故武帝設鹽鐵官盡籠天下之利筭緡錢商
車大率皆是籠絡郡國財賦尊顯卜式以風諸侯令
助邊云
  養財所自出
治財之術亦養其財之所自出而已矣夫秦之商君
漢之晁錯其為術刻矣而其治財猶為知本未至如
後世之一切也商君之法使民耕織粟帛而復其身
晁錯之法使民入粟買爵而勿收其租夫粟不入於
官也而復其調則上宜乏用貿爵入粟也而除其租
則所入者宜不足以償所失也二子行之秦以富強
而漢有紅腐之積彼獨何術也彼誠知夫財之所自
出者不可不養則其所以予民者即其所以取民也
武帝承文景富庶之後內多慾而外事兵役自其兵
役之興也而邊民困賦役之煩也而農民困自其斡
鹽鐵筭商告緡也而商民困自其賣爵得以免罪也
而富民困自其立轉送之法而入賦補郎也而世家
之子弟困自其差出牡馬也而封君至三百石吏以
上困自其造皮幣罰酎金也而列侯困夫上自列侯
封君而下至於庶人蓋財之所自出也使帝知所以
養民之本則戶口日息田野日闢蓄牧益蕃而財貨
流通賦稅之入而上不勝用矣
  唐財用為人主私藏
唐初天下財賦歸左藏太府以時上其數尚書比部
覆其出入元宗時王始歲進百億萬緡非租庸正
額者積百寶大盈庫以供天子燕私及祿山反楊國
忠以為正庫物不可給士卒肅宗時第五琦請以左
藏財賦盡歸之大盈庫供天子賜給主以中官自是
天下之財皆人主私藏而有司不得程其出入矣德
宗時瓊林大盈庫陸贄常極諫之故方屬意聚斂韋
皋有日進李兼有月進劉贊有羨餘之貢又有代易
進奉刺史進奉自裴肅始判官進奉自嚴綬始一以
裴延齡用事益為天子積私財憲宗即位盡罷進奉
似矣未幾劉闢李錡既平貲藏皆入內庫于頔皇甫
鎛為刻剝於是有助軍賞之名後武宗懲前弊以戶
部度支鹽鐵及諸道進奉並輸延資庫以宰相領之
又不是
  唐財賦倚東南
自天寶後河北淪於藩鎮而國用仰給全在東南東
南之賦安得不重抑嘗切疑其重賦之始當在肅代
之際然大曆中獨孤及為舒州元結為道州率戶不
過歲取十千而止至於元和而東南之賦始重李林
甫上國計簿總計天下方鎮十五道不由戶口外歲
所倚辦止於浙江東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
南八道四十九州一百四十萬戶當時戶數減耗如
此而李絳言於憲宗曰今東南大縣歲賦二十萬緡
二十萬緡之賦已增道州三分之一此其增重可知
矣蓋至是而求其及於什一之半而不可得此李翱
之書所以作也自是而後至於咸通又加甚焉故陸
龜蒙言元和中國家用兵帑金窖粟不足用江南之
賦已重殆今盈六十年賦又數倍於前後蒙此言乃
發於咸通也故元和視大曆建中而重咸通視元和
而又重向使太宗之初已取其盈則變故之餘重之
又重豈特唐之末年而後盛哉然大曆之際軍旅數
興戶口減耗而賦得無增者史稱劉晏之功誠不可
揜矣
  宋朝財用會計錄
唐李吉甫始部錄元和國計著為成書宋朝丁謂著
景德會計錄田況著皇祐會計錄蔡襄著治平會計
錄蘇轍著元祐會計錄皆所以總括邦計量入為出
德宗時三百八十萬五千餘戶稅穀二百一十五萬
七千餘斛而兵七十六萬八千餘人蘇轍取元豐八
年之會計之實而別其五一曰收支二曰民賦三曰
課入四曰儲運五曰經費若內藏右曹之積與天下
封椿之實非昔三司所領則不入會計其收支敘云
宗室之眾皇祐節度使三人今為九人兩使留後一
人今為八人觀察使一人今為十五人防禦使四人
今為四十二人百官之富景德大夫三十九人今為
二百三十人朝奉郎以上百六十五人今為六百九
十五人承節郎一百二十七人今為三百六十九人
奉議郎一百四十八人今為四百三十一人其餘諸
司使副供奉侍禁三省之吏莫不數倍之於前仁宗
末年任子之法自宰相以下無不減省神宗裁減宗
室之恩今微為之節使見仕者無損方來者有限雖
未見其利要之十年之後事有間矣慶曆之入二千
八百餘萬出二千七百餘萬治平入二千三百六十
餘萬出二千三百二十餘萬熙寧入三千餘萬出二
千五百餘萬然其入之常多於出者先為之計爾夫
計入以為出則吾出也常裕如以出而為入則吾入
也常不給蓋知所計則不輕用之用之則不妄用今
宜日入其成月入其要歲比其數以較出入孰為輕
用孰為私予孰為起支孰為定例孰為有餘孰為不
  精會計
財莫先於節亦莫先為會宋朝初建版部則布左計
右計總計等使之日其後三司置使度支居其一有
使有副有判官有提舉帳司磨勘理欠等司夫度支
之設職在諸曹一郎吏主之足矣前人特以建使則
其意可見歟自景德皇祐治平熙寧元祐主計者必
有會計成書其戶口之籍輿地之圖調度之多寡賦
予之厚薄其名其色其制其數莫不備矣自三司使
之罷理財既已無術而渡江以來典籍散漫會計之
事一切委而不講營營支撐僅紓目前以至於今推
原其弊皆起於理之而無其說
  今日費用
紹興中鄭湜劄子宋朝混一之初歲入緡錢一千六
百餘萬以為極盛兩倍唐室矣其後月增歲貢及熙
豐間言利之臣極力聚斂然後歲入六千餘萬渡江
之初東南歲入不啻千萬比年乃增至六千五百餘
萬則所入倍於祖宗時多矣神宗皇帝中都吏祿兵
廩所費全歲不過百五十萬元豐間紛更費用猶不
過月支三十六萬宣和末崇侈無度月支百二十萬
渡江之初雖連年用兵然月支猶不過八十萬比年
安靖無事乃月支百二十萬則其所費亦倍於祖宗
多矣徽宗宣和間月支九十五萬高宗紹興三年月
支一百一十萬陳襄論神宗歲入緡錢約六千餘萬
養兵之費約五千餘萬乃是%ABh之兵占其五
  財耗於兵官
今日生財之道多矣惟是節省不得其術以今天下
較財用於漢唐所入十倍於漢五倍於唐唐人榷鹽
劉晏時每年得六百餘萬李巽最多之年比晏多一
百八十萬今准一年所入一千三百萬有奇較之熙
豐以後所入再倍今姑置勿論紹興初年所入已數
倍矣紹興初養兵僅百萬今中外纔四十萬爾比來
幣直合於餉軍理會左藏支養兵居十之七又未嘗
養得兵說者只云合汰老弱去詭名殊號不知軍中
不可無老練之人弱有二說病弱者則強壯者自不
與為伍幼弱者則他日復成強壯至詭名未易檢校
劉樞密云得一賢相自無許多般事始末只合於餉
事上說外則靳惜名器如紹興初使相未嘗除人節
鉞惟四大將今使相二十餘人節鉞數百輩人月費
數千緡又宮親無撙節安得不匱乏
  今日財有陽耗陰耗
建理財之議而有取於生財者今日之故說也建理
財之議有取於節財者亦今日之故說也今生財之
術視前古為詳矣穀則有租絹則有庸酒則有榷茶
鹽則有征又有坊場之錢樓店河渡之錢前世所以
取於民者今盡行之矣以此生財而財不豐則生財
之說果不可用也今節財之說視前古為盡矣力役
不興征伐不舉好予匪頒初無濫賞而又惜士祿之
圭角停樞密院之犒設上玉牒所之科次前古所不
知節者今盡為之矣以此節財而財不豐則節財之
說果不可用也今日天下不慮夫無財慮夫所以陷
沒之者不可以數舉而又以陰耗者眾前日之事今
日之鑒也高宗皇帝在紹興間嘗以六事詢執政而
當時宰臣之職謂宣和月支九十五萬紹興三年月
支一百一十萬則紹興之月費加多於宣和一歲共
用一千三百餘萬又謂榷貨所入東南鹽歲若千萬
  宋朝內藏備非常之用
宋朝置朝藏奉宸等庫其實欲蓄積以待非常之用
軍興賞賚則用之水旱災傷賑濟則用之三司財用
乏則出以助之諸路財用乏則出以助之太祖始平
僭亂收其府庫別貯之封樁庫國用之餘悉入焉嘗
曰俟滿五百萬緡當問契丹贖燕薊又曰用二十疋
絹募一胡人首用絹二百萬疋北虜盡矣太宗改名
內藏自淳化至景德用兵之費皆取是焉太宗初寶
內帑謂侍臣曰河東敵境甚邇吾必取之不免擾民
今內帑所積以備調發蓋重擾也其後皆如詔卒不
擾下真宗謂王旦曰內藏庫所貯金帛備軍國之用
非自奉也但外庭不知耳仁宗明道二年出內藏錢
百萬賜三司初三司以用度不足告於上上曰國家
禁錢本無內外蓋以助經費也自是歲歉或調發則
出內藏以濟之當時常出錢百萬緡以助常平糴本
哲宗時嘗因冬大寒出錢十萬緡散與窮民
  祖宗時利權不分
祖宗時戶部之職實為三司其餘司則有磨勘衙司
曹案刑案修造河渠之屬凡天下之事權鎮之太平
貨財之入工役之興皆可以稽其帳籍量其費用斂
散及時縱舍由己而不為他司所牽制內而諸司外
而轉運如心腹之運手足如臂使指苟官得其人則
財無不羨此之謂利權不分自三司之曹案為軍器
監而繕修械杖之具戶部不得預曰都作院屬於諸
道憲司曰水部屬於冬官曰磨勘司屬於都部而並
屬於刑曹鉤考檢校戶部莫得而知之權利於此分
矣故他司以辦事為功而不顧財之有無戶部以給
財為功而不論事之當否職守拘牽而費用無藝國
用安得不匱乎
  內外財計不一
今中都有戶部有修內司有內庫有一庫之激賞有
國子之贍養有諸軍之營運惟軍資當合自治餘皆
屬戶部可也今他司財計所在戶部不得其出入及
漏巵無當何所致詰耶外司有轉運常平有市舶有
坑冶有總制有經制有帥司之激賞有州有縣而州
縣又各有務庫曹局惟激賞不當他屬餘皆宜屬轉
運可也利合而富利散而窘理財之道可一言而盡
  祥符天禧出入之數
國初以來財用所入莫多於祥符天禧之時所出亦
莫多於祥符天禧之時至道中榷酒稅錢一百二十
萬貫至天禧增至七百七十九萬貫其他關市津渡
等稅率增倍之至道末鹽課錢七十二萬貫天禧末
至一百六十三萬貫至道中歲鑄錢八十三萬貫景
德末至一百八十三萬貫則財之所入多於國初矣
然國初三歲一郊費五百萬貫景德以來祀郊費七
百餘萬祀汾陰上寶璽不與焉至道末所出不過一
千餘萬貫天禧末天下總收二千六百餘萬貫總費
錢二千七百一十萬貫設者不預焉
  今日總司之財
古之掌財者二今之掌財者三內帑也外帑也此自
古以來則然也而中興之後則於二者之外而有總
司之財焉此不可不講也中興以來駐蹕吳會控扼
之地上下數千里列屯相望費用不貲其始糧餉職
之主將主將不自給也主將取之總司總司吝於供
億也然後請之朝而總領之官出焉然未以名官也
自收諸師之兵目為御前分屯要害而後總領之官
置焉號為外司農其權重也官分四總領其職專也
兩淮之職或分或合四川之名或仍或革此特一時
之置焉爾其大意則欲便於糧餉也大抵國家用度
多靡於兵西蜀湖廣江淮之賦類總司其供京師者
惟仰閩浙而已近年以來嘗命官以攷總司之財矣
又嘗欲合總司之財以歸戶部矣合之則緩急無所
備不合則事權無所統其說紛紛至於今未定愚切
以為合之非也不合亦非也盍亦求中興之初所以
命官之意乎方其初年總領財賦本之戶部兵職固
在外也而其權未始不歸於內也權出於內則可以
制其虛盈職分於外則可以備其緩急斯不亦可行
之法乎
  四總所掌錢糧
鎮江諸軍錢糧淮東總領掌之建康池州諸軍錢糧
淮西總領掌之鄂州荊南江南諸軍錢糧湖廣總領
掌之興元興州金州諸軍錢糧四川總領掌之
  紹興歲入之數
渡江之初東南歲入猶不滿千萬上供纔二百萬緡
此祖宗正賦也呂頤浩在戶部始創經制錢六百六
十餘萬緡孟庾為執政又增總制錢七百八十餘萬
緡朱勝非當國又增月椿錢四百餘萬緡紹興末年
合茶鹽酒算坑冶榷貨糴本和買之入凡六千餘緡
而半歸內藏
  嘉定歲入之數
當今歲入之數為緡錢三千五百餘萬而歸於版曹
者蓋一千九百餘萬歸於淮東之總所者二百六萬
歸於淮西總所者三百七十八萬歸於湖廣者五百
七萬歸於四川者五百三十八萬
  東南財賦
東南財賦之淵藪惟吳越最為殷富夫東南財賦之
淵藪也自戰國漢唐至於今用之昔越王勾踐國於
會稽以地理考之即今之浙江之東及饒信是也其
為郡十地至狹也當是時玉帛之貢於吳府無虛日
外而吳之公卿大夫皆有賂內而越之士卒百官皆
有養然未嘗有不給之虞吳王濞國於全吳以地理
考之即今江南二浙及閩中是也其為郡二十地雖
廣也而尋陽興國宜春高安割而屬之長沙當是時
吳之百姓無賦也惟即豫章山以鑄銅煮海水以為
鹽而吳之富擅天下至於金錢之饒在處而有不特
取之吳而未嘗有乏財之慮
唐財賦皆仰給於東南其他諸郡無有爰至於唐代
宗大曆之際劉晏掌江淮鹽鐵之權歲入六百餘萬
緡是時天下租賦之所入不過千二百萬而江南之
利實居其半德宗建中之間韓滉之節度浙江東西
也是時車駕在奉天滉則獻綾羅四十擔李晟駐軍
於渭橋滉則餉米百餘艘乘輿反正於長安滉則貢
米百萬斛非特此爾而唐雖名為都長安而大農之
國計實仰給於東南其他諸郡無有也憲宗即位之
二年李吉甫作元和國計錄備述元和之初藩鎮瓜
割玉帛之不貢於王府者十五道而歲租賦之所待
辦者八道實皆東南也曰浙江東西路曰淮南曰湖
南曰鄂州曰宣歙曰江西曰福建故韓愈有言曰當
今賦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是矣當是時戶口之在
版籍一百四十四萬而兵之仰給於縣官者八十三
萬又且師旅四出誅吳平潞剗蜀殄蔡收齊伐魏其
間廩給之費不可一日闕而初未嘗告乏則是東南
之地善用之而財賦未嘗不豐也
祖宗之時銀絹繒絮錢穀皆仰給於東南仁宗皇帝
慶曆三年詔會國家之財賦轉一歲之中而為定式
別其州縣之廩給諸路之轉搬與酌漕舟車之費而
東南金帛之成數入於王府者皆可考也江東錢之
上京以緡計者凡八十九萬銀以兩計凡二十萬絹
以匹計凡五十萬江西錢之上京以緡計者凡三十
四萬銀以兩計凡十三萬絹以匹計凡三十萬湖南
北錢之上京者二十七萬銀二十二萬絹一十三萬
兩浙東西錢之上京者七十四萬銀四萬八千絹七
十二萬福建銀之上京者二十萬八千此其大凡而
奇贏之數不與焉與夫遠而兩淮之運而川廣所貢
歲不下百餘萬諸道金繒綿絮之饒亦且數百萬皆
不可毛舉是時米之在東南諸郡者凡六百二十萬
石銅之鑄於饒池江建者凡六十八萬緡是則國家
財賦之仰於東南者未嘗不豐也
  東南歲入
今日所入倍於祖宗時所費亦倍於祖宗時自宋混
一之初所入緡錢不過一千六百餘萬太宗皇帝以
為極盛兩倍於唐室矣其後月增歲廣至熙豐間言
利之臣極力聚斂然後歲入五千餘萬渡江之初東
南歲入不過千萬比年乃增至六千五百餘萬則所
入信倍於祖宗時多矣祖宗時中都吏祿兵廩之費
全歲不過百五十萬元豐之間紛更費用猶不過月
支三十六萬至宣和間崇侈無度然後月支百二十
萬渡江之初雖連年用兵然月支猶不滿八十萬比
年安靜無事乃月支一百二十萬非泛猶不與焉則
其所費亦倍於祖宗時多矣
  淮浙財賦
國用多而常患不足蓋知生財取財而未知節用紹
興之初歲費一千三百二十萬而一歲所入止以淮
浙鹽息計之已二千三百萬以二千三百萬之息而
為一千三百二十萬之費國用當充衍而有餘況夫
今之淮浙所入不減於紹興之初加以江湖福建二
廣租賦與夫其他名目甚眾而儲峙匱竭常患無一
年之儲何歟豈非知生財聚財之源而未知節財之
道歟
  江淮巴蜀財賦
漢唐以江淮巴蜀財賦給軍宋以江淮巴蜀之資供
軍用何不見其有餘巴蜀江淮自昔號為富饒漢高
東向爭天下獨命蕭何留收巴蜀以給軍是甲降忠
之資取天下也唐肅宗駐兵彭源河洛以北莽為盜
區第五琦所謂財賦之所出江淮為淵請以江淮租
賦命輕貨以給軍故史臣謂張巡許遠全江淮財用
以濟中興此以江淮之資乎天下也今斂戍守邊徒
以江淮巴蜀之資為巴蜀江淮之用宜若沛然未見
其有餘何哉
  兩淮湖廣四川財賦
版圖視古為減而財賦視古為增以今日事勢論之
合吳越楚蜀之地東西掎角視昔版圖所有殆不能
半而兩淮湖廣四川之賦分隸於四總所不屬於上
供而上供所入特不過閩浙數路夫以閩浙數路之
所出而資東南七八十年軍國之需無非殫竭民力
以贍經費
  不應以財賦責守令
今天下郡縣皆為計司理財之地承流宣化字民之
職皆為計司理財之官常賦辦矣雖溪壑其誅求不
恤也上供輸矣雖鷹虎其苛劾不責也不然則息爭
虞芮無益督負之煩遍野農桑莫贖催科之拙世無
盧坦孰肯違租賦以受罰人非何易于孰肯卻榷茶
之請以賈禍乎夫財賦辦則陟陞矣雖朘削生民剝
及肌體無所攷也期會失則貶黜矣雖撫字心勞愛
養備至無所見也建章奏上分畫再三其得罪而去
者非茶鹽酒稅之不登則上供總司之不辦也非戶
部常額之過期則轉運需求之不至也詔下褒美增
秩賜金其躐等而進者非額外聚斂之有餘則經費
衍用之俱足也非坑冶鼓鑄之餘數則必密進留州
之兩盡也財不辦則病官財必辦則病民今之試邑
甚難也以易于而短於督賦君子謂之不智以冉求
而事於聚斂君子謂之不仁以淵明而忸於督郵君
子謂之不勇戴星而入令佐之相與語者非錢粟之
說無庸議也抱文書而立者鴈行以進非錢粟之計
無庸書也箠楚列於庭下叫號痛楚流血被體非錢
粟之事無庸急也
真西山文集
  講筵卷子
大學平天下章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
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
 臣按古今生財之說未有能外此四言者而先儒
 呂大臨推明之可謂確論矣韓愈有云古之為民
 者四今之為民者六農之家一而食焉之家六蓋
 古者四民士農工賈而已後世益之以道釋所謂
 為民者六也農一而食者六宜其贍足之難然士
 主名教工治器用賈通貨財非無事而食也若釋
 與道則飽食安坐以纒吾民而朝廷乃以鬻祠牒
 為生財之資不知釋道日增則農民日減財之所
 自出者耗矣猥曰生財可乎此謂生之者寡而食
 之者眾也農民日減而耕者少則為之者不疾矣
 而國家之用度又未嘗量入以為出也以江左一
 隅之力而用度數倍於承平之時夫安得不匱口
 奏冗官冗吏冗兵之弊
云 
 云
夫易窮則變變則通
 通則久今之事勢窮極甚矣不變而通之其可久
 乎然變通之術豈有他繆巧夫亦曰節用而已爾
 用有節則經常之費易足經常之費足則祠牒之
 鬻可省釋道少則農民多生財之源無出於此惟
 陛下亟圖之
續文獻通考
  論金國計
按金太祖肇造減遼租稅規模遠矣熙宗海陵之世
風氣日開兼事遠略君臣講求財用之制切切然以
是為先務雖以世宗之賢儲蓄之志未嘗一日而忘
章宗彌文蝟興邊費亦廣食貨之議不容不急宣宗
南遷國土日蹙污池數罟往往而然蓋法之初行惟
恐不密言事者謂其厲民即命罷之罷之未久會計
者告用乏又復舉行其罷也志以便民而民未見德
其行也志以足用而用不加饒及其亡也括粟攔糴
一切掊克之政靡不為之加賦數倍預借數年或欲
得鈔則預賣下年差科高琪為相議至榷油進納濫
官則輒受空名宣敕或欲與以五品正班僧道入粟
始自度牒終至德號綱副威儀寺觀主席亦量其貲
而鬻之甚而丁憂鬻以求仕監戶鬻以從良進士出
身鬻至及第又甚而叛臣劇盜之效順無金帛以備
賞激勸以王爵固結其心重爵不繼則以國姓賜之
名實混淆倫法斁壞皆不暇顧國欲不亂其可得乎
迨夫宋絕歲幣而不許和貪其淮南之蓄謀以力取
至使樞府武騎盡於南伐訛可時全之出初志得糧
後乃尺寸無補三軍覆亡元師壓境兵財俱困無以
禦之傳曰作法於涼其弊猶貪作法於貪弊將若何
使其初用唐之永業口分以制民產倣其租庸調之
法以足國用何至百年之內虛耗如此與其弊在於
急一時之利踵久壞之法鄙遼儉朴襲宋繁縟之文
懲宋寬和加遼操切之政故也
圖書編
  戶部財賦總數
國家經制戶部財賦或存留于司府或起運于京邊
賦有常額費有常經公私所需未常不足今查順天
等府浙江等布政司每年財賦實徵起存之例夏稅
秋糧馬草地租屯田食鹽錢鈔稅課鹽課顏料果品
廚料蠟茶燈草蒲杖鹽斤局稅門攤各有成數成化
弘治以前各邊寧謐百費歲入之賦足供歲出之用
尚有盈餘南京內府及光祿寺并兩直隸天下司府
衛所各邊一應起存錢糧不計外姑自其盈縮易見
者言之京通倉糧入三百七十萬石嘉靖十年以前
至有八九年之積今則所儲僅餘四年大倉祿庫歲
入二百萬兩嘉靖八年以前內庫積四百餘萬外庫
有一百餘萬今則內庫止存一百一十餘萬外庫僅
及二十餘萬大倉銀兩極費而其詘者邊防為最商
鋪料價次之馬匹料草次之加以不時奏討如進用
修邊給賞賑災之類不可勝紀且今之邊費每年仰
給大倉有增無減及備查大倉歲額銀兩折銀折草
餘鹽等銀止計一百八十餘萬加以派剩餘米輕齎
放剩等銀每年額入實計銀二百餘萬先年歲用各
邊額用主兵年例銀四十一萬衛所額用折糧四箇
月銀二十三萬一千四百二十餘兩職官額用布絹
銀一十一萬五千九百餘兩軍士額用布花銀十萬
餘兩京營額用馬匹草料折色三箇月并巡捕一年
全支共銀一十二萬六千六十餘兩倉場料草束額
用銀三十五萬餘兩每年大約實支銀一百三十三
萬三千三百餘兩近年以來除進用備邊給賞賑災
等項外各邊每年加添募軍銀五十九萬二千八百
餘兩各邊每年加添防秋擺邊設伏各兵銀一百一
十餘萬各邊每年又加添補歲用不敷鹽銀二十四
萬五千六百四十餘兩京營每年加添商鋪料價銀
二千餘兩通前額用銀內除衛所兩箇月折糧銀不
放外大約每年實支本倉銀三百四十七萬餘兩是
太倉每年歲費少銀一百四十九萬餘兩迄今不為
節省年復一年出浮于入雖有開納括取等項有事
之時所濟幾何此近日戶部之所具題國計如此誠
不可不為之慮也
  理財時務
財用之在天下其生出有原其制用有節而其補捄
有要今天下銀課自上供外其領于度支之經費者
歲二百九十萬有奇耳而諸邊兵餉殆且稱是竊聞
祖宗開立各邊以陝西八府供延寧甘肅以山西三
府供宣大以山東永平供遼東而又各以畿輔河南
諸郡麥銀益之率歲入自足一歲之用即如宣鎮歲
九十萬兩而民賦居十之七他鎮亦略相孚發帑金
以代賦乃捄急權宜非經制也今乃為額且歲有加
益矣夫宣大增于辛丑壬寅薊鎮增于庚戌蓋一時
懲虜侵軼故厚集廣募冀一創抑之今虜款雖不足
恃而土兵久練計必服習諸鎮之入衛南兵之寄寓
不可議撤乎諸召募修邊等費不可議覈乎而又推
之各邊籍民賦之由耗考經制之當復則費必大省
矣是議邊餉者其一也國初親王歲祿五萬石數歲
而裁為萬石或千石蓋不以親故殫民財祖訓言將
軍以下有才能者得改官陞轉如銓法又不以親故
妨其任也今嫡長世及支庶遞降而麗屬籍者萬五
千餘歲祿之數即竭天下之賦不能贍也誠宜斟酌
變通稍為限制遞降之法視親疏為等殺絕封之後
令為業以自資而弛禁階什一如齊民法則祿必漸
省而法可經久是議藩祿者其一也軍職世及報功
也聖祖垂永世無窮之諭而復嚴犯罪謫配之律蓋
仁義並行之道也今前澤不斬而後勳復繼故繫籍
日繁而制祿日廣至錦衣之冗濫則又其甚者也夫
箕裘不世則豢養不足以勸功干紀不懲則詐諼益
恃以無恐誠宜禁其旁襲而嚴其比試諸不中式與
試不如期者奪其祿編為士伍無少貸有犯法者案
劾謫遣之如律諸冗濫非功次者檢籍而褫革焉武
胃其少清乎是議軍職者其一也他如職以事列則
內外剩員之無關事守者可汰也廩以稱事則匠藝
力勇之詭名篡籍者可革也費必有經則不時之宣
索無名之賞賚可停也斷而行之于財計其少補乎
夫是數者皆節約之說也若生出之原則賦法備矣
即孔桑持籌亦何以加者無已則愚謂屯政之當修
也鹽法之當復也夫國家實邊之策斯二者實賴為
議者蓋屢及矣而卒泥不行者患在行之不果而撓
于沮事之議也往諸邊武備廢弛虜騎充斥耕稼之
地灌莽彌望今北虜業已納款而環慶以西亦稍革
面塞上之腴可墾必多誠宜以時相度利便為封畛
堡砦使足居守募軍民耕墾其中期以三年方徵之
稅仍薄其額則願耕者必眾矣其內地之侵于官豪
者量時久近以漸清之要在當事者虛心任怨勿縱
勿憂事必有濟也或乃謂計其羨僅足以供軍豈未
計養軍之重費邪鹽政一壞于輸粟之易銀再壞于
餘鹽之權制故商人不樂趨塞而競逐餘鹽之制坐
是飛輓利失而諸邊愈窘一有災警帑金雖出乃至
無從得粟始懲穀賤之利商不計穀貴之弊反移之
國也屯田既復芻粟且易得宜處給工本盡收餘鹽
而并正課悉開之邊仍輕估以召之約非由報中者
則無從得引而私販轄害等弊則屬其禁勿使犯商
人必趨塞下矣商通則塞地益墾邊庾可滿而帑金
可以漸革減也或乃計開中之入無當于原估其始
者易銀之淺見邪愚又謂河以北水利稼政宜修也
夫京輔諸郡古燕趙用以內支諸雄外禦胡貉者唐
之三鎮亦以其力抗天下未聞借資于他境也今瀕
海千里萑葦極目而瀛深諸郊一遇霖潦溟渤為區
豈地利之不如古邪誠宜倣元人疏渾灤障滹沱遺
跡于濱河之地或築隄灑渠或瀦為陂澤或去其壅
塞使水有所歸則不為患矣而又修虞集之議于京
東瀕海地用南人水耕法募民田之亦以三年起輕
科仍禁貴戚毋請奪諸他郡濱水者悉準是則地利
必興畿輔殷阜亦可漸減漕粟以紓東南之困此永
世利也他如長淮以壯河濟左右諸封域類多無棄
倘營田之使悉心講畫勤行勞徠而以闢土勸農計
其吏治于財計亦豈無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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