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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以珠江三角洲为基础,延伸扩大的经济协作区。根据不同的范围和性质,可分为“小珠三角”、“大珠三角”、“泛珠三角”。“小珠三角”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江门、中山、惠州8市组成。面积4.5万平方千米。是以珠江三角洲为基础的经济协作区。“大珠三角”是指广东、香港、澳门三地在地理上的总称。面积18.1万平方千米。“泛珠三角”是大珠三角三地经济融合、合作升级。地域上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个省区的辽阔土地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面积200.6万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