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清 王士禛《居易录续谈》:“光天化日之下,岂容奸孽余党,胆大泼天,目无三尺。”
主谓 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眼睛里没有法律。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清·王士禛《居易录续谈》:“光天化日之下,岂容奸孽余党,胆大泼天,~。”△多用于蔑视法律方面。→目无法纪 ↔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