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艺文类聚》卷六〇引《华阳国志》“邓芝(蜀汉新野人,为大将军,性刚简廉洁,善恤士卒)征涪陵,见玄猨抱子在树上,引弩射之,中猨母。其子为拔箭,以木叶塞创。芝乃叹曰:‘吾违物之性,其将死矣!’投弩水中。”此事又见《晋书.五行志》。
物性本指事物的天性、本性。邓芝所指是玄猨母子相依相爱的天性,他以人伦关系观察理解动物世界,觉得射伤母猨,是违背了这种天地间的“物性”,这将要导致恶报,故慨然投弩而去。后因以“投弩”用为动怜悯隐恻之心,戒不杀牲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