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
意谓有官职的人,如果无法尽其职责,就可辞职不干;负责进谏的人,如果言不听计不从,就可辞职不于。语出《孟子.公孙丑下》:“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唐.韩愈《争臣论》:“且吾闻之:‘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今阳子以为得其言乎哉?得其言而不言,与不得其言而不去,无一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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