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典故 >

三尺法

输入历史典故:

三尺法

    古代把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之竹简上,故称法律为“三尺法”。此典指有人问杜周:您判案不遵循三尺竹简上书写之法律吗?后以此典比喻法律、法令。 杜周,杜衍(今河南南阳西南)人。为人少言,慎重多虑而决断迟缓,表面宽松而内心却深刻入骨。汉武帝时,杜周任廷尉(掌刑狱,九卿之一),他的治理大多仿效张汤而又善于窥察皇帝之意图。皇帝想要排除的,杜周就顺势陷害他;皇帝想要宽恕的,杜周就让他久囚待审,并暗中察访,显露他的冤情。门客中有人责备杜周说:“您为天子公平判决案件,不遵循三尺竹简上书写之法律,而是专门依照君主之意向处理案件。司法官员本来是这样吗?”杜周说:“三尺竹简上书写之法律是怎样产生呢?从前是君主认为正确才制定成法律,后来是君主认为正确才记录成为法令,适合当时情况就是正确的,何必运用过去之法律呢?”

【出典】:

    《史记》卷122《酷吏列传·杜周》3153页:“周为廷尉,其治大放(通“仿”)张汤(汉武帝时曾任廷尉)而善候伺(侦察;窥探)。上所欲挤(排除)者,因而陷(陷害)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伺察)见(xiàn通“现”)(暗中察访使之显露)其冤状。客有让周曰:‘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君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撰述)为律,后主所是疏(shù树,分条陈述)为令,当(dàng荡,适合)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例句】:

    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循吏·李素立》:“擢监察御史。民犯法不及死,高祖欲杀之,素立谏曰:‘三尺法,天下所共,有一动摇,则人无以措手足。’”


【词语三尺法 ==>】    汉语大词典:三尺法
【检索三尺法 ==>】 古籍全文检索:三尺法     全站站内检索:三尺法

秋毫无犯
木罂缻渡军
拔旗易帜
背水一战
舌卷齐城
一得之见
韩信囊沙
解衣推食
肝胆涂地
羞与哙伍
多多益善
天下逐鹿
田横五百士
期期艾艾
落魄
如反覆手
覆手云雨
马上得天下
文武并用
陆贾分金
屡见不鲜
高阳酒徒
抗礼
鼠窃狗盗
季布一诺
一诺千金
千金不垂堂
垂堂千金
袁盎日饮
朝衣东市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