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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移光绪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一三二三—三○

第一六○移光绪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一三二三—三○

新竹知县方,移请北右营游府翁,查覆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所控是否属实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移请查覆事。本年四月二十五日,据本城民吴郑清呈称:「缘清子吴瑞启,投充北右营兵丁,因代递公文至香山,适以老病暴发,该子孝道循笃,闻报奔回,误倩王传转递。罔料王传竟将公文遗失,清子闻知,旋即需钱赎回,递交前站,回营销差。岂知营主毫无成见,任听字识翁林钰把持,有钱者生,无钱者死,勒索清子番银贰拾元。如允,彼则不报;当许拾元,反触其怒,擅行加重妄详,致蒙营宪请令,将清子正法。嗟嗟!清年逾古稀,单有此子,况承两祀;今一旦遭诬杀没,养生、送死,更无可托。若不禀恳,饬拘讯明,详请究偿,不特贪徒得志,而且亏清子含冤九泉。恩乞提集质讯,转详施行。切叩」等情,到县。据此,除批示外,合就备移。为此移诣贵游府,请烦查明:吴郑清所控翁林钰各情,是否属实,务祈移覆过县,以便核办。望切,望切。须至移者。

一、移

北右营游府翁

光绪十四年四月三十日兵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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