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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禀光绪二年二月十五日一一二○三-四

第二八禀光绪二年二月十五日一一二○三-四

户总书胡方禀举其房下帮书黄畴,以承办已革胥吏前办案件

案下户总书胡方,为遵批禀举,恳恩标赏归办事。缘据三快头役李禄禀缴革书许〔祥〕承办民词各案,计共九宗,又红禀一张;蒙批:著书即举妥书接办等因。兹书查有房下帮书黄畴一名,为人诚实,公事可靠,堪以接办。缘蒙批饬,理合禀举。伏乞大老爷电察,恩将革书许祥承办案件,标赏黄畴接办。沾恩。切叩。

分府陈批:革书许祥承办各案,准归黄畴接办。如有舞弊,定惟该书是问。 私记

〔光绪〕二年二月十五日禀 戳记 特授分府陈、给户总书、故方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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