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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私法物权编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物权
第三章物权之特别物体
第四章物权之特别主体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 土地开垦之沿革

  第二节 物权之物体

  第三节 物权之得失

  第一节土地开垦之沿革

  第一 禀呈

  第二 禀呈

  第三之一 抚垦规则

  第三之二 札饬

  第四 札饬

  第五 禀呈

  第六 札饬

  第七 札饬

  第八 禀呈

  第九 禀呈

  第一○ 移交册

  第一一 札饬

  第一二 禀呈

  第一三 移文

  第一四 谕示

  第一五 移文

  第一六 谕示

  第一七 谕示

  第一八 谕示

  第一九 谕示

  第二○ 批示

  第二一 合同字

  第二二 合约字

  第二三 禀呈

  第一禀呈

  禀营务处夏。敬禀者:窃蒙宪台札,据中路招垦委员何銮禀称:内山荒地,硗沃不等,就易开平原及目前米价而论,每开田一甲,约须人力一百工,每工约银一钱二分;至于硗瘠之处,应颁因地制宜,以须递增。饬即查明南路开垦工本是否相仿禀复,等因。奉此,卑职遵查南路荒地易开之处皆已开辟;就易开者而言,计其人力每甲亦不过一百工可以开成,似与中路相仿;然论天时、地势、人情,抑各有不同。南路自枋藔以南,冬、春烈风磅礡;夏、秋大雨淋漓,通计每年可以工作之日不过三分之一,多亦不过半年左右。平原至多之处,不过车城至马鞍山十余里,其地俱已成熟。其余均有山仑砂石,溪坑错综间隔,而地亦不甚多,内皆逼近蕃社。各蕃虽不敢显然阻推,而驯良百姓畏其生事,则槟榔并酒之费,酬应犹或未免,是在地方官与委员互相商议,妥为处置。恒春土著居民,综计男妇大小仅六、七千人,以之耕种成熟之田,尚虑胼胝不暇,则开垦荒地,势必招致外地农民。而外地之人,有身家者安土重迁,概有畏难观望之风;游手好闲之徒,不能勤苦,益且虑其遁逸。以故招勇则易,招农则难。况现时薪、米、蔬菜一切,无不加倍昂贵,非工资略加优厚,则诚实耐劳者终虑不至。凡此情形皆与中路互异。卑职奉到宪颁屯政章程,即与恒春县黄令出示晓谕。现在欲领承垦者虽不乏人,而求的实保承殊为难得,察看情形,尚宜随时斟酌,量为变通。除俟会同黄令悉心查访,按段蹈勘分别情形,详细开列清折,再行禀乞批示饬遵外,蒙札前因,理合先行禀复大人察核。肃此具禀,恭请勋安,伏祈垂鉴。卑职谨禀。

  禀遵札查覆南路开垦荒地情形由。

  光绪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委员周、林行。

  第二禀呈

  正禀道宪、副禀府宪双衔,为据情转禀,请示饬遵事。现据枫港庄总理林廷仪、林庆等禀称:遵示领垦,乞恩减租,以恤农艰。窃仪等现查有凉伞埔溪起,至牛条溪止,南北共二百丈,其内可开田园约十甲;惟水道未通,碍难耕作,请先开圳路以便灌田,方能开垦。该圳约需工本八、九十元,至完纳租项,三年后奉定三七呈收。但该处下山风猛烈,耕作甚难,如完租三成,则佃存无几,恳乞转求大人恩施格外,如开成后,每年完租十分之二。如蒙恩准,仪等情愿不领口粮,自开报效;惟牛种、农具以及草厝在所必需,应给多少,乞恩发给,俾得起盖开垦,深感德便。为此,上呈察核施行等情。据此,卑职有基当即驰赴屡勘。查凉伞埔庄枫港之南至柴城港,均约十五里;埔东至山,西至海,共一百丈;南由本埔溪,北至牛条溪,共二百丈,约可开水田十余甲。埔后有溪,水源甚大,须由埔顶筑埤,开圳至埔上出水处,约计三百余丈。当与民人林桂等言明包开此圳,放水到埔,工食共银八十元。可否准给领开,伏乞示遵。惟据林廷仪等禀请:开成后,每年租项以十分之二完纳。查与宪定章程不符;但据禀:情愿不领口粮,自开报效,似应别谕。伏读宪札,有须变通者,随时斟酌禀明办理等因。可否准如所请,谨附开请折,呈请大人察核,批示饬遵。候奉准后,再行移县填照给领,合并声明。除禀道宪外,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验施行,须至正禀者。

  计呈请折一稿

  一、禀本道宪夏、府宪孙,叙为据情转禀,请示饬遵事。现据林廷仪、林庆等禀请领垦凉伞埔地,情愿不领口粮,自开报效,求恩减租谷,开成后,每年请以十分之二完纳等情缘由,除录正禀外,理合缮具副禀,伏乞宪台察核,批示饬遵。为此,备由具申,伏乞云云。

  一、禀本道宪夏办理南路招抚局委员,谨将林廷仪等禀领开垦凉伞埔,拟请给农具等项银元,开具清折,呈请宪台察核,须至折者。

  计开:

  一、奉准十佃给牛四只、农具四副。拟买水牛四只,共约估银一百元;农椇四副,约银二十元,共银一百二十元,分十佃,每佃应领银十二元。可否给银,由各佃自置,请示饬遵?

  一、凉伞埔该处并无碉堡,可住草藔,奉准由官支理。兹拟每佃一名,给银六元由其自行搭盖。

  一、谷种一项,本未奉有明文准发,准该民等不领口粮,可否加恩,每佃一名,给其种子银二元,以示体恤?

  一、各佃虽不领口粮,而请给农具、牛只等项,每名仍令开田一甲,以符定章。

  一、凉伞埔水圳拟包与民人林桂等领开,工费银八十元,可否准给领办?

  一、拟先给佃十名;此外如有余地,再行招佃别开。所有各佃丁姓名,俟奉准后再行造报。其牛只、器椇、起厝等项银元,可否请先发给,以便佃人兴工?

  一、据林廷仪等请开凉伞埔,如蒙准垦,各佃必须结厝为庄,拟名曰「起凤」。

  光绪二年九月二十日缮发。

  委员周、林行。

  第三之一抚垦规则

  酌拟抚番开山善后章程二十一条:

  一、各社生番,名为归化,而未经薙发者尚多,宜勒令于一月内一律薙发,并由官酌给粗布上、下衣各一件,引之使入范围。其从前归化,而未经薙发者,亦勒限于一月内一律薙发,以免反复。仍由官置办剃刀,分给各社头目领回,勒令每月各剃一次,并随时访查,以防其日久仍行蓄发。

  一、各社归化之番,应分别社分,将丁口造册通报,以凭察核。其有迁移亡故,以及新增丁口,均行一律详明。

  一、归化各番社,宜设立头目,作为乡长,每月酌给薪水十元、八元,以示为縻。嗣后,如再有伏杀兵民之事,即就该社长勒令捆送真凶,不准存匿;违者严办。亦不得波及无辜,致令向隅。

  一、各番社田地毘连,宜饬派委员,酌选诚实通事,带同番目,分投各处,为之严定界址,不准邻社恃强侵占。亦不许该社番目同占他人土地,以杜争端。

  一、除近海官山及各番耕种力所不能及者,听民开垦外,其余附社山田树木,应令各归各营,不准地方民人,将该番所有占为己业;违者严办。

  一、严谕各社番目,随时约束番民不准生事。倘来往商民及贸易之番,有在界内被劫失事者,即惟该处民番是问,不准推卸他人。果系外社各番越界滋事,准该处头目立即捆送公局,解官究惩,以专责成。

  一、凡准番民交易之处,无论城镇墟市,应专设公局,就近选举公正绅士为之;倘遇番务,即为随时处断。严饬商民人等,不得任意欺凌;如有杀害生番及抢夺生番物件,并侵占生番地基者,准该番来局投诉,局绅即为禀官,分别秉公追办究抵,不得稍分畛域,使该番有冤无伸,以致激成变故;违者参办。该局绅如能办有成效,奏请奖励。

  一、凡与生番交易对象,宜酌定画一章程,不准番割经手,以免把持,而昭公允。

  一、民番如有忿争,均令赴局投明,不准私相报复;违者加等严办。

  一、来往社番,既经归化,凡赴市镇,不准持铳带刀,亦不准在市行沽,以免醉后行凶,致酿斗杀。

  一、所有市镇,诚恐营中兵勇,并不法莠民,及生番亲戚,暗中有与该番贩卖军火等事,应责成该处局绅、官办等严密稽查;倘能查获,接济实据,办兵即日拔补,员绅记功奖励。本处不能查出,而被别处发觉者,分别加等参办。所获军火,缴官存储。

  一、各海口及市镇,人烟稠密,易于接济军火之处,概不准番私往交易;违者严办,并将引路之人查究,以杜岁奸官绅。不能觉察者,分别参惩。

  一、凤山县政务较繁于番务力难兼顾,应另派妥员,督同局绅,会同地方官,专办凤、恒一带抚番善后事宜,以专责成。如有成效,专折奏保;倘系敷衍,从严参撤。

  一、生番最忌出痘,名为出珠。拟于前后山各设医局,疾病则为之医药,并设牛痘医生,为之传种,以全生命。

  一、新开之路,如有草树蒙茸燔薙犹未净尽者,应由员绅分定地段,饬令本届归化之番,将新路左右相距百十丈之处所有木树,一律砍伐摧烧,以杜凶番藏匿;若树木系有主者,应归原主砍伐,以示体恤。其凤、恒一带,凡遇过渡无桥、无筏之处,责成地方官于一月内赶造齐全,经费准其核实报销。

  一、靠山民番,除种植薯芋、小米自给外,膏腴之土,裁种无多,以致终身贫苦,应选派就地头人及妥当通事,带同善于种植之人,分投各社,教以栽种之法,令其择避风坡山,种植茶叶、棉花、桐树、檀木以及麻豆、咖啡之属,俾有余利可图,不复以游猎为事,庶几渐底驯良。所有各项种子,由员绅赴郡局领结,俟收成后,将成本按年缴还,以示体恤。其某处种植某项若干?次年生发若干?收成若干?责令该员绅稽查册报,分别有无成效,以定赏罚。

  一、前、后山各处旷土正多,应即举设招垦局,即日由营务处选派委员,前往汕头、厦门、香港等处招工前来开垦。所有开垦章程,另文拟办。

  一、各番社溪涧支流,凡有可以灌溉新垦田园者,应严谕该处头目,不准堵截水源;违者重惩。

  一、附近番社市镇,均宜广设义学,选择善于劝导之塾师,随时为之讲说礼义,导以尊亲,化其顽梗。其各番社头目,尤应劝令多送子弟入学,以资化导。现已奏请番童准进庠序,将来番童如有读书明理者,准其应试上进,庶冀怀我好音。仍随时派员,分头稽察课程,考核塾师优劣,分别赏罚,以儆怠惰。仍于朔望,宣讲圣谕二次。

  一、生番亦是人类,各处官吏兵民,不得稍分畛域,任肆欺凌。庶几日就范围,免致为丛驱雀,使入岐途。

  一、薙发归化之番,除军火严禁外,其余一体准与平民交易;其未经薙发之番,即盐、米等事,均不准接济。

  第三之二札饬

  特调台湾府正堂、卓异候升加八级随带加一级纪录二次张,为遵札转饬事。案蒙抚宪丁札开,照得本部院拟定抚番善后章程二十一条,除札发各厅、县,暨中路招垦局、南路招抚局委员查照章程,认真办理,不得有名无实,仍将如何分条实在办理情形,于一月内缕晰详复,并咨台湾镇及各统镇转行所辖各营一体遵办外,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一体移行查照,认真办理,仍将如何分条实在办理情形,于一月内缕晰详复。毋违,此札。计发章程一份。又蒙总理营务处臬道宪夏行同前因,并奉朱标,此系奉抚宪专札,务须实力认真办理,各该厅、县委员如有应办事件,均限于半月内禀复,以凭汇核详办,毋得视为具文,悬搁不办,切切,各等因。蒙此,除分别移行外,令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官吏立即遵照宪檄章程及朱标所指,迅速办理,依限禀复。火速,火速,此札。

  计粘抄章程一份。

  光绪三年四月十二日札。

  第四札饬

  钦命布政使司衔、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督办全台海防支应局务夏,为札饬事。照得南路恒春以达卑南,开垦事务前委周令有基,设局备理。并据守备郭占鳌招有民人,分段开垦,即经本道点验,按照前议章程,散给银米,饬令郭守备带往安置。并筹拨经费银二千两,给交周令查收在案。并查发给口粮,购买耕牛、农具等项,需款应用,据禀前给银两现存无几,合再在于海防经费项下,提出库平银二千五百两,内以二千两交周令,以五百两发交郭守备,分别济应,据实造报。除郭守备库平银五百两已由局交,并分别呈报移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令即便遵照,立将营弁解到库平银千两,交周令有基查收,此札。

  光绪三年十一月初二日札。

  第五禀呈

  办理南路招抚局委员、同知衔、候补知县周,为遵札造报,并请委员勘丈事。案宪台、镇宪、营务处宪札开,照得台湾后山南路之卑南、中路之秀姑峦、北路之岐莱前山南路恒春所辖地方并中路埔里六社等处,前因旷地甚多,未经开垦,而土质肥美不便久芜。光绪四年正月间,前总理营务处、台澎道夏,以台湾开辟后山招垦一事,关紧要,经夏前道筹议招垦章程二十条,由台所招垦民,俱可按照办理。嗣方道以民有自隔省招徕者,拟稍从宽变通,以期踊跃从事,俟将来垦务稍有就绪,再行斟酌益,定为划一章程,详请具奏。夏道及方道所拟章程,俱分开清折,详送督宪、抚宪暨船政大臣察核,并请每月派拨轮船,赴汕头两次接儎,详奏各大宪核准批行。所章程宜如何斟酌损益核办之处,照抄移送备查等由到本镇。准此,本镇、道查前营务、台澎道夏所拟台湾招垦章程,内开由台地所招垦民,俟到地开垦起,前六个月,每名每日给银八分、米一升;其什长每日加银二分;百长月给银八两、米三斗。后六个月,田地渐次开辟,应减为每名每日给银四分、米半升;一年后概行停止。开垦之地,总以成熟三年后升科,其所领口粮、牛只、农具等项,或于田亩成熟三年,缴官归还成本;或不能完缴,即于正供之外,另交官租若干?均由各该处招垦局体察情形办理。并查方道拟由内地招募农民渡台开垦,议请变通招垦章程,内开垦民到台之日起,前一年,每口每人给银八分、米一升;什长加银四分;百长月给银九两、米三斗;尾后半年,什长、垦丁每名日减银三分,予限一年半为期,田园具备,种熟有收,银米概行截支。开垦之地,总以三年后,委员复勘升科。其前领过口粮、农具、牛只、耔种等项资本银两,分作十成,开耕五年以后,田地概行成熟,每年摊完二成,期限五年缴清成本。或俟三年升科后,于正供之外,另交官租若干?经由开垦委员体察情形办理各等语,业经前台湾营务处、台澎道夏饬由各处招抚局委员兼办具报在案。本镇、道曾查得各处垦民,有来自粤省者,有就台招雇者,其应领银米亦有定于期限一年及一年半以后概行停止者。自光绪四年春季间办起,至现在止,所有前项上粮,或据禀报停给,或查年限将满,应照章一律停支,其原领口粮以及农具、牛种一切杂项,并各局支发用过银两若干?各该处垦民除陆续逃亡病故外,实存人数若干?开垦水田、埔园田亩若干?亦应由各局委员造具四柱清册,呈请核勘,以凭分别报销。自此次限满截止口粮之后,所有各处垦民已开田亩,虽不能全为成熟,然已略有收获,足资衣食,仍准由该垦民自行雇人,以为民招民垦、民收民食。所垦之地,永为民业。似此设法变通,各处垦民自必能尽力陇亩,不敢怠惰自安,较之官给银米,尤为得力。如该垦民中偶有界址混淆、口角相争者,亦准其随时禀由就近地方官查办判断。其余未垦之地,如有内地富民愿来耕作者,准其自备工资,禀官领照认垦;惟不许附搭洋股,以杜流弊。倘续有外省新来垦民,而备口粮耕作者,仍准其禀由就近地方官防营核明,查照实到名数,按丁酌给种耔、农具,并为指明地段,听其开垦,俟成熟后察酌情形,一律勘丈升科,毋须官给口粮,以期节省。仍于试办一年后,察看有无成效,分别作辍,以示限制。嗣后,前山埔里六社垦务,归鹿港理番同知管理;南路垦务,责成恒春县管理;后山卑南垦务,归台防同知管理;璞石阁垦务,即责成就近之水尾防营营官兼理;岐莱垦务,归花莲港防营营官兼理,所有原设招垦各局,应即一概裁撤。仍每路酌派熟悉丈量田亩弓手一名,分赴卑南、鹿港、恒春各厅县,并璞石阁、花莲港、水尾各营营次,听候派拨官弁,将各该处已开田亩,会同丈量具报。统俟各田园成熟后,再由地方官体察情形,复丈升科,以昭核实。本镇道实为因时制宜,节省经费起见,除分别呈咨移行,俟奉批示另饬遵照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令即便查照札指遵办,毋违,特札,等因。蒙此,遵查卑局经理南路后山巴郎卫等处垦民,所有给过各该垦民人等口粮、银米,并新开地亩数目,经先后报明宪鉴在案。兹奉札饬前因,遵即查明卑局自光绪三年九月起,至本年十月止,先后共领过银一万两,另由恒春县蔡令移交王元等垦本,并收回成明店米价等项,共银一百六十四两九钱一分四厘一毫,连上合共领收银一万零一百六十四两九钱一分四厘一毫;共支给各垦民口粮,并置办农具、耕牛、谷种,郭守备薪水勇粮,医生工食,民人郭钻等借领开垦资本等项,总共银九千七百零八两五钱五分四厘六毫二丝外,实应存银四百五十六两三钱五分九厘四毫八丝。谨将支用各款,并各处垦民实存人数、已开田地数目,分别汇造清册,呈请宪台察核,俯准报销;并请委员带同熟悉弓手,勘丈所垦之地,实为公便。再郭守备占鳌前在卑局先后领过经费银四百五十两,置办何物?未准移知,应请饬由该守备造报。又前恒春县黄故令发给各垦民食米数目,已由黄故令报明在案,缘此项米粮价值若干,未奉行知。再各处垦民,除逃亡病故外,查朱劳来垦民古阿昂等,现存四十三名;巴郎卫廖文彬等二十四名;牡丹湾郭洋长、郭占魁等二十名;八磘湾林国、林辉等二十二名;高士佛港垦民谢阿二,于九月二十四日病故除外,现在张连升、潘连纪等二十一名;八磘公所后头人温金配因病请假回家医治,现在实存什长垦民赖福来、郑何富等三十名;新化社杨福棉等三十一名;茶山陈资生等二名;在牡丹湾、八磘湾等各处客籍垦民往来不定,其有回庄者未计,合并禀明。为此备文同册具申,伏乞照禀施行。除禀支应局宪、台澎镇宪外,须至正禀者。

  计呈清册五本:

  一、正副禀:营劳处宪张、支应局宪张、台澎镇宪吴、本府宪周。

  光绪五年十月初四日。

  委员周行。

  第六札饬

  钦命统领后山各军、福建台澎水陆挂印总镇诚勇巴图鲁吴;盐运使司衔、署理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总理营务处张,为饬遵事。案准藩司移开,奉督宪何批,据贵道会同统领后山各军台湾吴镇军禀:台湾垦务分归各厅县管理,并将原设招垦各局一概裁撤缘由一案,奉批:察核来文,系为因地制宜,节省经费起见,应准照行,仰福建布政司即速移饬遵办,缴文抄发等因。奉此,查台湾后山各处招民开垦田园,仅据卑南招抚局委员袁闻析、璞石阁委员锺国华、南路委员周有基,按月办理情形,虽陆续造册送司,其中或因数目舛错;或未造送齐全,仍属无从查核,业经分饬查催在案。此外,前山埔里六社、岐莱等处,原委何员督办?招募垦民若干?开成田亩若干?收获稻谷、杂粮各若干?同现在垦务分归各厅县及水尾、花莲港等处防营各官管理,均未准移司具报有案,将来田园成熟,照例升科,无从核办,亟应分别移查办理,俾资稽核。奉批前因,除分别移行办理外,移请希即查照,一体饬遵办理,并即查案分晰移覆,一面饬令原办垦务各委员经手收支银米经费各项册籍,克日分饬查明造册,通送核办,仍将水尾、花莲港等处防营各官兼管垦务,系何员名?移覆查考。案关奏咨要件,未便含混等由。准此,除分别移行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令即便遵照,毋违,此札。

  光绪五年十二月日。

  第七札饬

  福建遇缺尽先候补道、前台湾府知府、调补福宁府知府、代理台湾府正堂周,为转行事。案蒙藩宪庆札开,奉督宪何批,据统领后山各军台湾吴镇军、总理营务处台湾张署道会禀:台湾垦务分归各厅县管理,并将原设招抚各局一概裁撤缘由一案,奉批:察核来文,系为因地制宜,节省经费起见,应准照行,仰福建布政司即速移饬遵办,缴文抄发等因。奉此,查台湾后山各处招民开垦田园,仅据卑南招抚局委员袁闻析、璞石阁委员锺国华、南路委员周有基,按月办理情形,虽陆续造册送司,其中或因数目舛错;或未造送齐全,仍属无从查核,业经分饬查催在案。此外,前山埔里六社、岐莱等处,原委何员督办?招募垦民若干?开成田亩若干?收获稻谷、杂粮各若干?同现在垦务分归各厅县及水尾、花莲港等处防营各官管理,均未准移司具报有案,将来田园成熟,照例升科,无从核办,亟应分别稽查办理,俾资稽核。奉批前因,除分别移行办理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立即遵照,一体饬遵办理,并即查案分晰具覆,一面饬令原办垦务各委员经手收支银米经费各项册籍,克日分饬查明造册,通送核办,仍将水尾、花莲港等处防营各官兼管垦务,系何员名?具报查考。案关奏咨要件,毋稍含混干咎,速速,此札,等因。蒙此,除移行外,合就转行。为此,札仰该委员立即遵照宪檄指饬事理,迅将经手收支银米经费各项册籍,克日分款查明,造册通送核办,并报本府查考。火速,毋违,此札。

  光绪五年十二月日札。

  第八禀呈

  办理南路招抚局委员、同知衔、候补知县周有基,为禀复事。本年十二月十九日,奉宪台札开,案蒙藩宪庆札开,奉督宪何批,据统领后山各军台湾吴镇军、总理营务处台湾张署道会禀:台湾垦务分归各厅县管理,并将原设招垦各局一概裁撤缘由一案,奉批:察核来文,系为因地制宜,节省经费起见,应准照行,仰福建布政司即速移饬遵办,缴文抄发等因。奉此,查台湾后山各处招民开垦田园,仅据卑南招抚局委员袁闻析、璞石阁委员锺国华、南路委员周有基,按月办理情形,虽陆续造册送司,其中或因数目舛错;或未造送齐全,仍属无从查核,业经分饬查催在案。此外,前山埔里六社、岐莱等处,原委何员督办?招募垦民若干?开成田亩若干?收获稻谷、杂粮各若干?同现在垦务分归各厅县及水尾、花莲港等处防营各官管理,均未准移司具报有案,将来田园成熟,照例升科,无从核办,亟应分别移查办理,俾资稽核。奉批前因,除分别移行办理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立即遵照,一体饬遵办理,并即查案分晰具覆,一面饬令原办垦务各委员经手收支银米经费各项册籍,克日分饬查明造册,通送核办,仍将水尾、花莲港等处防营各官兼管垦务,系何员名?具报查考。案关奏咨要件,毋稍含混干咎,速速,此札,等因。蒙此,除移行外,合就转行。为此,札仰该委员立即遵照宪檄指饬事理,迅将经手收支银米经费各项册籍,克日分款查明,造册通送核办,并报本府查考,火速,毋违,此札,等因。并奉藩宪札同前因,遵查卑职经理南路后山巴郎卫等处垦务,所有领收支发各处垦民口粮银米,置办农具、牛只等项,并各垦民收获稻谷、杂粮及现在垦所各垦民数目,已于本年十月初六、二十,十二月二十一等日,分别造具总细各册,禀呈宪鉴,并呈送藩宪各在案。奉札前因,理合禀复宪台察核。再卑职已于本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卸办,合并声明。为此,备文具申,伏乞照禀施行,须至正禀者。

  一、正禀:本府宪周。

  光绪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委员周行。

  第九禀呈

  办理南路招抚局委员、同知衔、候补知县周有基,为遵饬交卸事。本年十二月十二日,奉台湾镇宪吴、台湾道宪张会札开,案准藩司移开,奉督宪何批,据贵道会同统领后山各军台湾吴领军禀:台湾垦务分归各厅县管理,并将原设招垦各局一概裁撤缘由一案,奉批:察核来文,系为因地制宜,节省经费起见,应准照行,仰福建布政使即速移饬遵办,缴文抄发等因。奉此,查台湾后山各处招民开垦田园,仅据卑南招抚局委员袁闻析、璞石阁委员锺国华、南路委员周有基,按月办理情形,虽陆续造册送司,其中或因数目舛错,或未造送齐全,仍属无从查核,经分饬查催在案。此外,前山埔里六社、岐莱等处,原委何员督办?招垦民若干?开成田亩若干?收获稻谷、杂粮各若干?同现在垦务分归各厅县及水尾、花莲港等处防营各官管理,均未准移司具报有案,将来田园成熟,照例升科,无从核办,准应分别移查办理,俾资稽核。奉批前因,除分别移行办理外,移请希即查照,一体饬遵办理,并即查案分晰移覆,一面饬令原办垦务各委员经手收支银米经费各项册籍,克日分饬查明造册,通送核办,仍将水尾、花莲港等处防营各官兼管垦务,系何员名?移覆查考。案关奏咨要件,未便含混等由。准此,除分别移行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令即便遵照,毋违,此札,等因。蒙此,遵查卑职经理台湾南路后山巴郎卫等处垦务,所有领收支发各垦民口粮银米并农具、牛只等项数目,已于本年十月二十日,分别造具总细各册,禀呈宪鉴在案。奉札前因,遵将查明各处垦民收获稻谷、杂粮等项并各垦民现在垦所实存数目,理合造具花名清册,呈送宪台察核。再,卑局事丁书并万里得、八磘湾两处驲站书夫人等薪水、工食等项,均截至本年十二月二十日止,所有卑局原奉颁发台南招抚局委员水质钤记一颗并存局卷宗、农具、椅棹等件,于本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一并移交署恒春县蔡令接收管理,卑职即于是日卸办局务,理合禀明宪鉴。为此,备文同册具申,伏乞照禀施行。除禀某宪外,须至正禀者。

  计呈花名册一本、清册一本。

  一、正付禀:督宪何、抚宪勒、船政大臣黎、藩宪庆、善办局宪、镇宪吴、营务处宪张、支应局宪、本府宪周。

  光绪五年十二月九日。

  委员周行。

  第一○移交册

  钦加同知衔、办理台南招抚局委员、即补县正堂周,为移交事。兹将敝局所存各物并收发各垦民农具、牛只等项,开造四柱总册,移交贵县,请烦查收,须至册者。

  计开:

  旧管各件项下:

  一、银牌七十面;一、红羽毛马褂一十六件;一、凉帽胎二十顶;一、帽缨一十六枝;一、帽篐二十个;一、顶子九个;一、布鞋二双;一、布袜八十二双;一、蓝布裤二十九件;一、剃刀五百五十一把;一、斧头三百八十一把;一、草刀四百六十七把;一、铁锯三十六把;一、柴刀一十二把;一、腰刀八十把;一、锅铁一十三篓;一、腰牌五百个;一、火铲一枝;一、用印门牌五百张(又印板一块);一、麻袋九千一百九十五双;一、木圆棹一张;一、木方棹二张;一、木半棹一张;一、木板棹一张;一、竹校椅四张;一、竹茶几二张;一、竹床三张(已烂);一、水桶一担;一、粗碗八个;一、大小铁锅各一口;一、中号木红方棹六张;一、木红四仙方棹六张;一、白木方棹四张(内已烂二张);一、竹校椅一十九张(内坏三张);一、竹茶几八张;一、竹方椅二十三张(内已烂五张);一、竹床九张(内已烂七张);一、木架大床二张;一、木架小床二张(另床架三张,并无床板,俱已坏烂);一、八仙棹一张;一、书架二个;一、籍架三个;一、炕床一张;一、面盘架四个:以上共四十五条。

  新收项下:

  农具各件项下:

  一、收郡城元和号大尖犁头、大双南壁各一百二十个,共二百四十个,计一百二十副;又收郡城元和等号犁头壁二十五副,每副二件;一、收郡城元和号双割钯刀六十副,每副一十七片,共一千零二十片;又收郡城元和号割钯刀五副,每副一十七片;一、收郡城元和号代办妈技司铁齿钯六十张;一、收郡城永安号铁齿钯二十张;一、收郡城永安号铁锄头二十张;一、收恒城铁匠田司等铁锄头二十张;一、收拨河工锄头三十三张;一、收恒城铁匠文司等砍树刀六十张;一、收恒城炮司砍树刀七把;一、收恒城炮司湾刀六十把;一、收恒城炮司湾刀二十二把;一、收由广东买熟铁木锹一百张;一、收木■〈金邦〉板一百张,铁■〈金邦〉口一百个,合共计■〈金邦〉一百张;一、收月■〈金邦〉五十张;一、收木犁七张。

  军装各件项下:

  一、收洋枪二十四枝,又铅子二十斤;一、收线枪六枝,又火药一埕。

  新收耕牛项下:

  一、收买来耕牛共一十七只。

  开除项下:

  一、沾出麻袋五千六百七十只,价已禀缴;一、赏给随同拏获要犯王马守之勇丁周庆升等三十名,每名银牌一个,共三十个;一、赏给红头屿番罪等剃刀二百把;一、赏给刺桐脚、枋藔两处义学番童,并红头屿番罪等蓝布裤二十九条;一、赏通事张生布鞋一双,又白布袜四双;一、牡丹湾站递夫潘阿顺等三名并工匠潘江一名,均在后山巴郎卫及枫港路口等处被生番伏杀,失去洋枪四枚。

  移交枋藔招抚局及刺桐脚、枋藔两处义学椅棹等件项下:

  一、交红木棹六张;一、交竹校椅四张;一、交书架一个;一、交斗方竹椅九张;一、交面盘架一个;一、交架床二张;一、移交靖字营陈参将斧头三十把,又湾刀六十把(经禀报在案);一、移交枋藔、刺桐脚两处义学竹床四张(系交枋藔招抚局收,理合登明);一、烂去竹茶几四张;一、烂去竹床八张;一、烂去箱架二个。

  开除农具项下:

  一、给过八磘湾垦民林国等铁齿钯一十五张;一、给过八磘湾垦民林国等铁割钯八副,每副一十七片;又给过林国等铁犁头、犁壁四十一副,每副二件;一、给过牡丹湾垦民郭泮长等铁钯十张;又给过郭泮长等铁割钯刀一十三副,每副一十七片;又给过郭泮长等铁犁头、犁壁二十六副,每副二件;一、给过巴郎卫垦民廖文彬、邹富传等铁齿钯十张;又给过廖文彬等铁割钯刀十副,每副一十七片;又给过廖文彬等铁犁头、犁壁二十六副,每副二件;一、给过朱劳东港口垦民古阿昂等铁钯八张;又给过古阿昂等铁割砍刀四副,每副一十七片;又给过古阿昂等铁犁头、犁壁八副,每副二件;又给过古阿昂等砍树刀三十三把;又给过古阿昂等新湾刀一十二把;又给过古阿昂等锄头六张;一、给过八磘湾内公所后垦民温金配、朱阿最、赖福来、郑阿富等,除缴回不合用各件外,实给铁齿钯八张;又实给温金配、朱阿最等铁割钯六副,每副一十七片;又实给温金配、朱阿最等铁犁头、犁壁一十一副,每副二件;又实给温金配、朱阿最等锄头三十张;又实给锄头湾刀二十五把;又实给木犁二张;一、给过新化社垦民番丁杨福棉等,除缴回不合用各件外,实给铁齿钯九张;右实给铁割钯九副,每副一十七片;又实给犁头、犁壁九副,每副二件;又实给锄头一十四张;又实给砍树刀二十六把;又实给湾刀三十把;又补给锄头一十六张;一、给高士佛港仔庄湾垦民张连升、潘纪等,除缴回不合用各件外,实给铁齿钯四张;又实给铁割钯刀四副,每副一十七片;又实给犁头壁四副,每副二件;又实给砍树刀一十四把;又实给锄头二张;又实给湾刀八把;又实给斧头二把;一、给茶山垦民陈资生等,除缴回不合用各件外,实给锄头五张;又实给犁头壁一副,每副二件;又实给铁齿钯一张:连上总共给过铁齿钯六十五张;铁割钯五十四副,每副一十七片;犁头壁一百二十六副,每副二件;砍树刀六十七张;新湾刀八十一张;锄头七十三张;斧头二张。以上所给,均系实数,理合登明。

  筑坝拨用农具开除项下:

  一、木铁■〈金邦〉用烂一十六张;一、熟铁禾锹用烂三张;一、月■〈金邦〉用烂三张;一、用烂铁割钯二片。

  开除耕牛项下:

  一、给八磘公所后垦民温金配、朱阿最、赖福来、郑阿富等耕牛六只;一、给新化社,即高士佛社下溪垦民番丁杨福棉等耕牛六只;一、给高士佛湾垦民张连升、潘连纪等耕牛四只;一、给茶山垦民陈资生等耕牛一只:以上共给过耕牛一十七只。

  实在项下:

  一、存银牌四十面;一、存红羽毛马褂一十六件;一、存凉帽胎二十顶;一、存帽缨一十六枝;一、存帽篐二十个,俱坏烂;一、存顶子九个;一、存布鞋一双;一存布袜七十八双;一、存剃刀三百五十一把(交存刺桐脚庄总理陈大进收管);一、存斧头三百四十九把(内现交一百二十八把、交存刺桐脚庄总理陈文进二百二十一把,可用斧头五十六枝);一、存草刀四百零八把(内现交四十四把、交存刺桐脚庄总理陈文进一百六十四把);一、存铁锯三十六把(内现交三十三把,烂断铁锯十张不能用,交存刺桐脚庄总理陈文进三把);一、存柴刀一十二把(交存刺桐脚庄总理陈文进收管);一、存腰刀八把(内现交二把,坏无柄刀二枚不能用,交存刺桐脚庄总理陈文进六把);一、存锅铁一十三篓(交存刺桐脚庄总理陈文进收管);一、存火铲一枝;一、存用印门牌五百张(人印板一块,俱坏烂);一、存麻袋三千五百二十五只(交存刺桐脚庄总理陈文进收管);一、存面盘架三个;一、存书架一个;一、存箱架三个;一、存炕床一张;一、存大、小铁锅各一口;一、存大、小木棹一十五张(内现交八张,借黄游府七张);一、存竹校椅一十九张(内现交一十七张,坏烂七张,借恒春营黄游府二张);一、存竹茶几六张;一、存水桶一担(散坏去,不能用);一、存粗碗八个;一、存犁头壁一十九副,每副二件;一、存双铁割钯一十副零一十五片,每副一十七片,计共一百八十五片;一、存铁齿钯一十五张;一、存广东熟铁禾锹九十七张;一、存木铁■〈金邦〉八十四张;一、存月■〈金邦〉四十七张;一、存木犁五张;一、存帽顶螺丝二十四个,一、存线枪六枝;一、存洋枪二十枝;一、炕搭机一副,计三件(系自置借黄游府用);一、存炕机一张(系自置借黄游府用);一、存炕脚踏拨二张(系自置借游府用);一、存铅子二十斤;一、存火药一埕,重二十六斤。

  光绪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册。

  第一一札饬

  统领后山各军、福建台澎水陆挂印总镇、诚勇巴图鲁吴;总理营务处、署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张,为札饬事。照得台湾后山南路之卑南、中路之秀姑峦、北路之岐莱及前山南路恒春所辖地方并中路埔里六社等处,前因旷地甚多,未经开垦,而土质肥美,不便久芜。光绪四年正月间,前总理营务处、台澎道夏,以台湾开辟后山招垦一事,最关紧要,经夏前道筹议招垦章程二十条,由台所招垦民,俱可按照办理。嗣方道以垦民有自隔省招徕者,拟稍从宽变通,以期踊跃从事,俟将来垦务稍有就绪,再行斟酌损益,定为划一章程,详请具奏。夏道及方道所拟章程,俱分开清折,详送督宪、抚宪,暨船政大臣察核,并请每月派拨轮船,赴汕头两次接儎,详奉各大宪核准批行。所拟章程宜如何勘酌损益核办之处,照抄移送备查等由到本镇。准此,本镇道查前营务处、台澎道夏所拟台湾招垦章程,内开由台地所招垦民,俟到地开垦起,前六个月,每名每日给银八分、米一升;其什长每日加银二分;百长月给银八两、米三斗。后六个月,田地渐次开辟,应减为每名每日给银四分、米半升;一年后概行停止。开垦之地,总以成熟三年后升科,其所领口粮、牛只、农具等项,或于田亩成熟三年,缴官归还成本;或不能完缴,即于正供之外,另交官租若干?均由各该处招垦局体察情形办理。并查方道拟由内地招募农民渡台开垦,议请变通招垦章程,内开垦民到台之日起,前一年,每日每人给银八分、米一升;什长加银四分;百长月给银九两、米三斗;尾后半年,什长、垦丁每名日减银三分,予限一年半为期,田园具备,种熟有收,银米概行截支。开垦之地,总以三年后,委员复勘升科。其前领过口粮、农具、牛只、耔种等项资本银两,分作十成,开耕五年以后,田地概行成熟,每年摊完二成,期限五年缴清成本。或俟三年升科后,于正供之外,另交官租若干?经由开垦委员体察情形办理各等语,业经前台湾营务处、台澎道夏饬由各处招抚局委员兼办具报在案。本镇、道会查得各处垦民,有来自粤省者,有就台招雇者,其应领银米亦有定,予期限一年及一年半以后概行停止者。自光绪四年春季开办起,至现在止,所有前项口粮,或据禀报停给,或查年限将满,应照章一律停支,其原领口粮以及农具、牛种一切杂项,并各局支发用过银两若干?各该处垦民除陆续逃亡病故外,实存人数若干?开垦山田、埔围田亩若干?亦应由各局委员造具四柱清册,呈请核勘,以凭分别报销。自此次限满截止口粮之后,所有各处垦民已开田亩,虽不能全为成熟,然已略有收获,足资衣食,仍准由该垦民自行雇人,以为民招民垦、民收民食。所垦之地,永为民业。似此设法变通,各该处垦民自必能尽力陇亩,不敢怠惰自安,较之官给银米,尤为得力。如该垦民中偶有界址混淆、口角相争者,亦准其随时禀由就近地方官查办判断。其余未垦之地,如有内地富民愿来耕作者,准其自备工资,禀官领照认垦,惟不许附搭洋股,以杜流弊。倘续有外省新来垦民,而自备口粮耕作者,仍准其禀由就近地方官防营核明,查点实到名数,按丁酌给种耔、农具,并为指明地段,听其开垦,俟成熟后察酌情形,一律勘丈升科,毋须官给口粮,以期节省。仍于试办一年后,察看有无成效,分别作辍,以示限制。嗣后,前山埔里六社垦务,归鹿港理番同知管理;南路垦务,责成恒春县管理;后山卑南垦务,归台防同知管理;璞石阁垦务,即责成就近之水尾防营营官兼理;岐莱垦务,归花莲港防营营官兼理,所有原设招垦各局,应即一概裁撤。仍每路酌派熟悉丈量田亩弓手一名,分赴卑南、鹿港、恒春各厅县,并璞石阁、花莲港、水尾各营营次,听候派拨官弁,将各该处已开田亩,会同丈量具报。统俟各田园成熟后,再由地方官体察情形,复丈升科,以昭核实。本镇、道实为因时制宜,节省经费起见,除分别呈咨移行,俟奉批示另饬遵照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令即便查照札指遵办,毋违,特札。

  光绪五年九月日。

  第一二禀呈

  办理南路招抚局委员、同知衔候补知县周,为请示事。窃卑职前禀因病恳请先行交卸局务,回郡就医缘由,奉宪台批:据禀已悉,该令承办垦务,由本处会同台湾镇、后山统领吴,禀请拟归恒春县蔡令兼理。应俟奉到宪批,另檄饬遵,据请先行卸办,碍难照准。另禀谓患病请假就医,自属可行,仰即知照等因。蒙此,卑职自应蒙照,听候饬知交卸。因现奉藩宪庆札开,为札饬事,奉督宪何批:据统领后山各军、台湾吴镇军;总理营务处、台湾张署道会禀:台湾垦务,分归各厅县管理,并将原设招垦各局一概裁撤缘由一案,奉批:察核来文,系为因地制宜,节省经费起见,应准照行,仰福建布政司即速移饬遵办,缴文抄发等因。奉此,查台湾后山各处,招民开垦田园,仅据卑南招抚局委员袁闻析、璞石阁委员锺国华、南路委员周有基按月办理情形,虽陆续造册送司,其中或因数目舛错,或未造送齐全,仍属无从查核,业经饬分查催在案。此外,前山埔里六社、岐莱等处,原委何员督办,招募垦民若干?开成田亩若干?收获稻谷、杂粮各若干?同现在垦务分归各厅县及水尾、花莲等处防营各官管理,均未准移司具报有案,将来田园成熟,照例升科,无从核办,亟应分别移查办理,俾资稽核。奉批前因,除分别移行办理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员立即遵照,迅将原办南路垦务,自开局起,至奉文裁撤之日止,经手支发银米经费各项册籍,克日分晰,赶造通送查核。案关奉咨要件,毋稍含混干咎,速速,此札,等因。又蒙此,查卑职经办垦务,所有收领支发各项银两数目,已于本年十月初六、二十等日,造具总细各册,禀送宪鉴,并禀呈藩宪各在案。除遵札禀明呈覆藩宪外,所有卑局公事应如何办理?谨具禀请宪台察夺,批示饬遵。为此,备文具申,伏乞照禀施行。除禀镇宪外,须至正禀者。

  一、正副禀营务处宪张、镇宪吴衔。为请示事,除将卑局具禀所有卑局公事应如何办理?禀请宪台批示饬遵缘由,全录正禀外,谨摘具简由,呈请察核示遵。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禀施行。除禀镇宪外,须至副禀者。

  光绪五年十二月初五日。

  委员周行。

  第一三移文

  署理恒春营副总府兼带屯军隘勇等营谈,为移请给照事。据牡丹湾汛效用古阿戆禀称:窃效用奉宪台谕饬察勘内山等处地势,广为开垦,以充赋税一案,效用抵任之初,先经查悉牡丹外湾平埔一所,尚为宽广,堪以垦辟,拟于秋间招集客民数十名,前往开辟各情形,业经具文禀报宪鉴,并恳俯准移乡给照各在案。兹查附近八磘湾,土名渔藤缆荒坝一所,亦有水源灌通该处,上年客民开辟成埔,嗣因死徙逃亡,荒废日久,又成坝地,诚为可惜。现与客民商定,于九月初间动工垦辟牡丹外湾平埔,一面续行分班垦辟渔藤缆,以为广开田亩,地无荒芜;第查该处亦已有人垦辟于先,自应禀请移县立案给照,以免垦成之后,奸徒藉词争执。除俟奉到垦照,动工日期再行禀报外,理合将续查渔藤缆一所,具文禀请。为此,备由具禀,伏乞宪台察核,俯赐转移恒春县立案,给照开垦施行等情。据此,理合备文移请。为此移请贵县,请烦查照立案给照,以便开垦。望切望切,须至移者。

  右移恒春县正堂宋。

  光绪十六年九月初八日移。

  第一四谕示

  署恒春县正堂宋,为出示晓谕事。案准恒春营谈游府移,据代防牡丹湾汛效用古阿昂禀称:奉饬开垦内山一带荒地,以充赋税等因,遵将开垦牡丹湾外湾地方情形,禀蒙移县立案,给照垦辟在案。兹查附近八磘湾之渔藤缆地方,有水源可以引灌,从前曾经客民开垦埔地,嗣因迁徙逃亡,日久仍成荒芜,现拟接续垦辟,理合禀请移县立案给照,以免奸徒藉词争执等情,移请立案等由。准此,查该处地方从前究竟何人承垦,县中无案可稽,莫从查考,既据该效用古阿昂禀请开垦前来,应查明来历,以免日后争端,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合邑闽、粤籍人等知悉:尔等如果曾在该处开辟,因事迁徙,以致抛荒,现在情愿出首复垦者,限十日内赴县报明界址,给照复垦,照例试垦三年,报丈升科;倘于限内并不赴案报明,迨经他人垦复,始行出首控争者,一概立案不准。本县为尔等工本起见,慎毋因循自误,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一、出示

  光绪十六年九月十三日。

  正堂宋行。

  第一五移文

  署福建台湾恒春营游府兼带屯军隘勇等营谈,为移请给照事。据牡丹湾汛效用古阿昂禀称:窃效用奉宪台檄,委代防牡丹湾汛务,并饬察勘附近地势,广为开垦,以充赋税等因。蒙此,效用到防后,悉心筹议招垦事宜,先行勘得内湾、外湾平埔二处,地势宽广,堪以垦辟。惟内湾一所,系番人出没之地,当经邀同该社社长、头人、妥头人妥商,据云:内湾迫近牡丹番社,诚恐垦成之后,耕种日久,不无滋扰情事,是内湾一所,唯得渐从缓议。其外湾平埔一所,较内湾宽广加倍,上年曾经客民开辟成田,嗣被生番滋扰,或因迁徙逃亡,荒废日久,仍成坝岸,兹拟邀集客民数十名,俟八、九月秋深之后,将外湾地方动工垦辟。第查该处既已有人开垦于先,若不禀请移县立案给照,恐将来垦成之后,难保奸徒不藉词争执。理合沥情禀请,伏乞察核,俯赐转移恒春县立案给照开垦等情。据此,合就备文移请。为此移请贵县,请烦查照立案给照,望切望切,须至移者。

  右移恒春县正堂宋。

  光绪十六年八月十九日移。

  第一六谕示

  钦命记名提督、统领台湾后山中、南、北三路各军、办理开山抚番事务、镇守台湾等处地方挂印总镇诚勇巴图鲁吴,为谕饬遵照事。本年十二月十二日,据针塱庄垦首郑玉华禀称:为恳给垦约,以垂久远事。窃华世居彰化葫芦墩九间厝,缘光绪四年正月间,蒙招垦委员朱日升谕饬,充当垦首,招集素业农务民人,开辟璞石阁金琅庄荒地。自垦辟以来,收成颇丰;惟荒郊宽亘,开辟难周。光绪五年八月,曾在飞虎左营吴协台处,禀假出山,招农民入伙,以冀人力足而开地方多。惟华自充垦以来,未奉宪台发给垦据,诚恐将来垦务有成,致开争衅,即欲多招农人,亦恐无凭,人难取信;况后山打马园罗阿兆等垦首,俱皆奉给垦约执据。合无仰恳给发垦约一纸,俾得取信于人,招徕方易,而杜争端之处。伏乞恩典,实叩德便等情。据此,查该垦首禀给垦约,以凭执照,免贻日后争端,此亦深思远虑之意;惟该垦首源开金塱等处,业已日久,究竟开有田亩若干?有无指分界限?是否实力垦耕?应由飞虎左营吴协即行查明,亲到该处地段,逐段查勘清楚,立定界限,方准给予字约,俾可执字。亦毋得射影多占,宽陷地界,阻碍别垦,是为至要。所禀添招垦民一事,如系实在,准即自理。除札饬飞虎左营吴协遵照查勘,给约领执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垦首即便遵照,克即前赴水尾营次听候查明,亲勘地段,立界给约领执,以为凭信,勿得虚应故事,有碍垦辟。切切,特谕。

  右谕,仰针塱庄垦首郑玉华准此。

  光绪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第一七谕示

  前统领台湾后山各军记名提督、镇守台湾水陆等处地方挂印总镇诚勇巴图鲁吴,为谕饬事。照得案据该垦首禀称:招股在于璞石阁针塱庄兴工开有水圳,张廖生等突然阻止霸占等情前来。当经本镇批示,并札饬飞虎左营廖营官遵照,就近查明,秉公勘断在案。该垦首自应前赴后山,听候廖营官勘断,而免争占,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垦首即便遵照,迅即前赴后山听候勘断,毋违,特谕。

  右谕,仰垦首郑玉华准此。

  光绪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一八谕示

  钦加恭府衔总带飞虎左营福建补用副总府廖,为谕饬遵事。照得现据金塱庄垦首黄连元等前来禀称:在该庄聚集佃户二十余家,筑室驻扎,耕种为生,现在所辟田园,均系自开管,惟恐日后被邻争占,恳请给发谕饬,以免争论等因。据此,查该垦首系与佃户等实力耕种,合给谕饬。为此,谕仰该垦首黄连元等务须约束各佃户勤力开辟,各管各垦,毋得滋事;倘将来丈量升科,然后照例征纳,再行给发执照。

  右谕,仰金塱庄垦首黄连元等准此。

  光绪九年正月初六日。

  第一九谕示

  钦赐蓝翎五品顶戴、办理台东秀姑銮抚垦局候补儒学正堂刘,为谕给垦照事。案据该垦首邱霖送禀称:窃查针塱庄左近有草埔一块,土名顶平庄,其界:东至溪河,南至招坑。西至山脚,北至针塱下庄;四至明白。霖送拟在该处地方,自备农器、牛种,招人耕作,以资生聚。恳乞给发谕单,执为管业等情到局。据此,查本局所辖地方,四抵辽阔,隙地甚多,既据禀请给谕开垦,自应准如所请,以尽地利,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垦首即便遵照,务须查明四抵内有无民番已开之田;如与民番无碍,方可认地插标,量力开垦;将来垦辟成熟,仍须报丈给单,按则升科,以杜争竞,而凭管业。切切,毋违,此谕。

  右谕,仰顶平庄垦首邱霖送准此。

  光绪十八年四月十五日给。

  第二○批示

  钦加恭府衔、总带飞虎左营福建补用副总府廖,批郑玉华禀陈:潘经私搬萧定所遗农具及串占田亩等由。

  据禀已悉。查垦首萧定逃走外方,所遗农具物件,系招垦局所发领;而潘经胆敢私将农具搬运入城,以为己物,殊属不法,应饬令就近防营查明追缴。至所称借项,现在人已逃亡,毫无确据,其所开成之田多寡?何人接耕?务须会同郑玉华,将田亩种数,列成一册,报缴前来,以得核办,方为有据。此缴。

  七月初八日示。

  第二一合同字

  立合同字人平埔刘文观、吴添观、潘三枝、赵顺来等,因本年十月间,招垦众佃户移徙致居大埔庄,经向埤南新街张义春号当堂面议,日后开垦成田园,万年永远,众垦户每年每季谷、麦、麻、豆、地瓜,付垦首张义春号一九抽收。其钱粮正供、番租,该众佃户愿备完纳,与垦首无干。此系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合同字二纸,付执为照。

  一、议者:高山八社平埔番人往来,众佃户应抵当,此据。

  一、议者:遇众垦民风水不调,棺椁衣衿之费十二两五钱,应垦首抵当,此据。

  一、议者:每年五谷欲有出粜者,尽付垦首收,不许他人采籴,此据。

  光绪十九年岁次癸巳阳月日。

  立合同字人张义春号垦户潘三枝、刘文观、吴添观、赵顺来

  第二二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陈谐云、杜再元、杜四孟、杜可四人,合伙明买过丹番土草地一所,坐落在后山秀姑銮,土名丹埔。东至仑顶,西至溪,南至溪,北至拔■〈忄与〉埔;四至界址明白为界。一所草地银一百元,交付丹番土人收入,随时草地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招佃开垦成业,逐年抽收税粟做五份:系元应得一份;云、孟、可三人应得四份。诚恐年久月深,各安生业,生齿日多,争长竞短,致伤和气。恐口无凭,同立各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存照。

  道光二十五年五月日。

  代笔人林启祥、陈谐云

  同立合约人杜再元、杜四孟、杜可

  第二三禀呈

  台湾府为详报事。窃照全台新旧田园,奉宪台、爵抚宪刘奏明一律清丈,业经将卑府所属各县设局,并台、凤两县开丈日期,禀报钧鉴在案。伏查台湾田园,志书所载旧额者,乃郑家所遗,径纳供粟赋甚重,而无大小租也;此项惟台、凤、嘉三县有之。所载所垦者,乃入版图以后,康熙二十四年至乾隆年间报丈升科,彰、淡、新所辖最多;嘉、凤次之;台邑甚少,此即小租纳大租,由大租户完正供,赋则较轻也。乾隆以后续垦者,鲜有升科冲塌者,亦少豁除。此外,内山界内之地,谓之番埔;沿溪新长之地,谓之沙埔;沿海新长之地,谓之海埔,均有开成田园,肥硗不一,此次勘丈,非选派公正绅士,协同下乡委员,亦难于辨别。本月初四日,设立台南清丈总局,督同台湾县沈令,邀集在籍内阁中书施士浩、广东候补知府陈望曾、户部主事蔡霞潭、分部主事张绍芬、浙江补用同知陈尚惠、候选同知徐元焯、举人曾云峰、曾登洲、王蓝玉、卢宗烈、许廷仑、陈楷、蔡国琳、许南英、林凤藻、五品职员吴敦追等到局,复将宪颁条款,并节奏札文详为宣示。佥称从前隐匿,既免追求;冲塌之田,又准除赋,先分上、中、下三则,丈竣咨部,均平定赋,白契缴验,暂免投税。仰见宪台、爵抚宪洞烛民隐,纤悉无遗,该绅等皆允出为襄办。初八日,成随卑府暨沈令前往田陇开丈,较准量算各法;次日,即派陈绅尚惠、曾绅登洲、王绅蓝玉、卢绅宗烈四人,与原委各员,下乡分班勘丈;其绅士中置有外县田产者,由各绅函知管事及佃户,指引各县员绅丈报。此时台南秋雨较多,田间沟浍皆盈,多派员绅,费縻而不能多丈;现有员绅十人,分班就高处先丈,俟九、十月之交,禾蔗渐次登场,清丈较便,再行添派员绅,分投并举,费省功倍,易于蒇役。下乡绅士即于开丈之日,照章支给,以免赔累;其在局各绅,素有乡望,此次踊跃从公,并不计及需费,但遇事订期邀集商议,或随时入局办事,餐饭轿价自应由局款待备应。嘉、彰应延绅士,已由罗、蔡二令举报;凤山业户多在郡城帮办绅士,是否就地延缴,抑需郡城派往,已饬张令查覆,再行酌办。合将谕派各绅公同办理清丈缘由,具文详请宪台察核。除详某宪外,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

  第二节物权之物体

  第一 禀呈

  第二 札饬

  第三 碑文

  第四札饬

  第五 谕示

  第六 谕示

  第七 谕示

  第八 谕示

  第九 谕示

  第一○ 执照

  第一一 执照

  第一二 执照

  第一三 奏折

  第一四 执照

  第一五 奏折

  第一六 谕示

  第一七 招耕字

  第一八 杜卖尽根竹木字

  第一九 杜卖坟字

  第二○ 再添典契字

  第二一 招贌耕约字

  第二二 批给山场水田垦契字

  第二三 招贌耕合约字

  第二四 执照

  第二五 札饬

  第二六 札饬

  第二七 卖尽根杜绝园契字

  第二八 卖尽杜根契字

  第二九 谕示

  第三○ 札饬

  第三一 札饬

  第三二 札饬

  第三三 札饬

  第三四 札饬

  第三五 札饬

  第三六 谕示

  第三七 禀呈

  第三八 谕示

  第三九 札饬

  第四○ 找尽断根契字

  第四一 卖尽根田契字

  第四二 杜绝尽卖田契字

  第四三 杜卖绝尽根契字

  第四四 卖断契字

  第四五 卖尽杜绝田契字

  第四六 杜绝尽根契字

  第四七 找绝根契字

  第四八 谕示

  第一禀呈

  代理台湾府恒春县,为详请示遵事。窃照琅■〈王乔〉各番,向号一十八社,迄今生息渐蕃,统计大小已有二十余处,节经卑职谕饬通事,入社开导,均各就抚在案。查各社番山场田亩,自来各归各社,照界管业,现既归化,所有山场可否准其照旧自行垦种;其已垦成熟田园,并准一律免输供赋,由县令其开出田园界址报明,复查绘图,造册备案;仍分立社名界限,严禁奸徒越占,以杜争执。有其界内山场,该番无力耕作,自愿课与民人承佃开垦者,并准报明存案,听其自便;如有拖欠,一律追究,以示体恤。理合具详恳请宪台察核,俯赐批示饬遵。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详者。

  一、详本道宪夏。

  第二札饬

  札恒春县。

  钦命布政使司衔、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总理营务处夏,为录批行知。本年九月初十日,奉抚宪批:本道详据该令具详,各社番山场田亩,自行垦种,一律免输供赋各缘由一案,奉批;据详已悉。琅■〈王乔〉各番垦熟田园,在归化以前者,各归各社,照旧管业,并免升科,尚属可行;惟该番无力耕作之山场,县议租与民人承佃,恐启日后侵占之渐,必应另筹妥办。又全台均系官地,除留归社番赡眷外,作何划界招垦,并应妥定办法,俾期民番相安,仰即核明饬遵具覆缴等因。奉此,合就录批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再行查议,妥定办法,务期民番相安,是为至要。切切,毋违,此札。

  光绪元年九月十五日。

  第三碑文

  奉宪封禁古令埔碑

  特调福建台湾府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又一等军功纪录二次汪,为特行晓谕永禁事。

  照得凤属屯佃首伍和裕,即杨茂具控:粤庄职员锺麟江等拓垦古令埔,党众焚枪,及粤人前无生路,后无退门,呈请禁垦一案。经本府讯明,古令埔系无主荒地,虽不准闽人开垦,应听熟番自行垦耕,断令锺麟江将伍和裕所用工本,减半缴还银五百员,该处荒埔即归该番耕种。详蒙县道宪糜批:既据讯明古令埔系属无主荒地,断令锺麟江将伍和裕所用工本,减半措缴番银五百员,给还伍和裕承领,地归该社熟番自行垦耕,洵为妥协。现据五品职衔锺麟江、廪生黄观光、黄鉴川、职员李连辉、谢储贤、赖启杰、武生李琼林、管事锺泮东等具禀,已遵断缴银具结,联名垦请示禁:将古令埔山脚一带,不许围庄,唯许社番自行栽种,闽、粤人不得占垦,亦不许屯办、通事、土目按地私抽等情,亦属杜绝争占之道,仰即查明给示,勒石永禁,仍将锺麟江所缴番银给还伍和裕承领,并饬行凤山县勒石永禁外,合行晓谕。为此,示仰阖邑人等知悉:该处古令埔永禁开垦,准社番自行垦耕,不许屯办、通土按地抽租,亦不许围庄,闽、粤人等亦不得侵占滋事;如敢故违,定即拏究不贷。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嘉庆二十年五月二十日。

  第四札饬

  特调台湾府正堂、卓异候升、加八级随带加一级、纪录二次张,为恭录谕旨行知事。本年四月二十九日,奉县道宪夏札开:本年四月二十一日,奉抚宪丁抄,案为照本部院于光绪三年四月十三日,准兵部火票,递到军机大臣字寄,光绪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内阁奉上谕:丁日昌奏,台湾府属各项杂饷征收苦累,开单恳恩豁除一折;福建台湾府属各项杂饷,征收日久,弊窦滋多,小民苦累情形殊堪轸念,所有台湾府属厅县港潭等项杂饷,共五千二百二十三两零,着自光绪三年起,永远一律蠲除。该督抚即按照单开各项,及额征数目,刊刻誊黄,遍行晓谕;务使实惠及民,毋任吏胥中饱,用副朝廷嘉惠闾阎主意。余着照所议办理,该部知道,单并发,钦此。遵旨寄信前来,承准此,合就恭录行知。为此,仰道官吏即便转行钦遵查照,仍由司刊刻誊黄,移道转发,遍行晓谕,毋违,等因,到道。奉此,查此案先奉抚宪抄折行知,当经通饬遵办,并通颁晓谕札发在案,兹奉前因,除折稿先经发,毋庸重录外,合就恭录行知。为此,札该府即便转行钦遵,并将发到告示,遍行晓谕,毋违,此札,等因。蒙此,查此案先奉抄折行知,并领示到府,业经转行在案,兹蒙前因,除分别移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官吏立即钦遵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三年五月日札。

  第五谕示

  钦差督办台湾防务、头品顶戴、福建巡抚部院一等男刘,为剀切晓谕事。照得现在全台田园举办丈量,前经按照淡水县志,载定弓尺制度,每戈一丈二尺五寸为准,分颁各属应用在案。现据宜兰、新竹两县先后禀称:该二邑丈量田亩,向以一丈三尺五寸为一戈,与现颁之戈互相比较,每戈多加一尺之额,绅民晓晓置辨不休,请示遵办等语前来。查台湾核算田亩,有所谓每戈、每甲等名目,皆系郑氏一时权宜。雍正九年,特奉廷旨,台湾田园变甲为亩,系以戈数核为弓数,其弓定制六尺,积二百四十弓为一亩;载在志乘,遵行已久,现在举办丈量,犹用戈、甲目者,不过因其旧俗以计总数,为将来积算之端。至于量即升科,仍应遵照定章,以弓计亩。如以一丈二尺五寸之戈,就一甲之田化弓计亩,有十一亩三分有奇;如以一丈三尺五寸之戈,就一甲化弓计亩,有十三亩一分八厘有奇。长一尺之戈,每甲即多一亩八分八厘之赋,并无便宜。该二邑以弓小一尺,藉词争执,难保不误执戈大赋轻、戈小赋重之成见,亟应剀切晓谕,以昭定制,而释群疑。为此,示仰各属绅民人等一体知悉:台湾田园化甲为亩,系奉旨遵行定章,断不能仍复论戈纳赋。现在所用旧弓,尚是五弓,迨清丈之后,仍应以戈伸尺,按六尺为一弦尺,积二百四十弓为一亩,计亩升科。尔民将来供赋,不定于戈尺之短长,而定于弓数之多寡。其戈长者既不能有所取巧;戈短者亦决不至多完。尔绅民务当晓然朝廷治赋经邦,一秉大公,毫无偏抑,毋得藉词争执,致干未便。其各禀遵,毋违,特示。

  光绪十二年八月日给。

  第六谕示

  署恒春县正堂程,为晓谕事。照得台地田园,向以戈、甲计算。恭查雍正九年,特奉廷旨,台湾田园变甲为亩,系以戈数核为弓数。现在全台举办清丈,迭奉大宪颁发告示,剀切晓谕在案。惟查台地民俗均知计甲,而不知计亩,是以台、凤各邑清丈田园,仍以戈、甲积算。恒邑民间开垦田园,从未升科定粮,现在清丈,自应计亩核算,业经前县禀奉各大宪批准遵办。查台俗用戈、甲者:五尺为弓,二弓半为戈,积方六百二十五戈为甲。现在化甲为亩,按弓六尺,积方二百四十弓为亩。如就一甲之田化弓计亩,有十一亩三分有零。恐民间不尽周知,合行给示晓谕。为此,示仰合邑军民诸邑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化甲为亩,系奉旨遵行定章,将来升科纳粮,均应按亩定则。戈、甲与亩名目虽不相同,田园赋税征数自有一定之则,尔民人等务当晓然朝廷治赋经邦,一秉大公,毫无偏抑,勿得怀疑,藉词争执,致干未便。其各懔遵,毋违,特示。

  一、告示各庄。

  光绪十三年十月十一日。

  第七谕示

  头品顶戴、督办台湾防务、福建台湾巡抚院一等男刘,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全台田亩,前经出示,奏明清丈,已据各县陆续报丈清楚。查台湾自隶版图以来,田园未经切实丈量,供赋轻重南北悬殊,如:台湾、凤山、嘉义三县所征供粟,系沿郑氏所取之数,赋额极重;续开之彰化、淡水、■〈王葛〉玛兰各厅、县,均照同安下沙则折征供粟,赋额较轻,不能划一。自道光初年之后,续垦田园相率欺隐,又有番租、隘租各项名目,影射吞慝,均未报升。此次清丈竣事,额溢数倍,若仍照旧章开征,轻重不一,小民苦累不堪,自非通筹全局,别议赋则不可。已将现丈田园,无论新旧,悉照同安下沙成例,分别等则,化甲为亩,以一甲作为十一亩。彷一条鞭办法,删去各项名目,凡地丁粮米耗羡等款,一并在内;并化折征谷价,提充正赋。本爵部院系照台属各县最轻之赋,有减无增。此外沿山各处及垦荒未熟田园,暂予剔归未入额,从缓升科,分别完纳正耗。并查钱粮正供之外,向有随收补水平余,台地通用者番银,今赋则改照内地,应需纹银。补水每两随收一钱外,拟酌定平余银一钱五分,为升科各县办公之需;其不能升科之恒春、台东、埔里社各缺,仍须由外别筹津贴。此系仿照内地浮收病民情形,期于力除积弊,当经本爵部院具奏,请旨饬部核议覆准在案。兹奏到户,查各属田亩之瘠腴,为赋则之增减,并删去各项名目,一律开征实银,系为裕国便民,实事求是,自应诘准如所奏办理。至声称台地通用番银,应需纹银补水,每两随收一钱,并酌定平余一钱五分,为升科各属办公之需;所请虽与定例未符,惟酌度情形,亦系实在需用之款。该抚期于官民两便,力杜浮收,不为无见,亦应照准。兹奉饬旨下:台湾巡抚遵照部议办理。至于钱粮科则及随收补水平余各数,刊刻出示,遍贴晓谕,务使闾里咸知,以免额外浮收之弊等因,核准到院。除饬行遵办外,合将奉部核准等则、每亩征收正供数目,分别列单,剀切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合属业户人等一体知悉:尔等须知朝廷恩膏下逮,务当踊跃输将,自此次定钱粮科则,并随收补水平余,以后作为永远定额完纳正供;如有胥役额外私加浮收等弊,惟予赴县指禀严办;倘该业户等有不遵定章完纳,此亦即一体惩办不贷。各宜懔遵,毋违,切切,特示。

  计开:

  上田每亩,应征正耗银二钱二分四厘四毛零八忽,随收加一补水银二分二厘四毛四丝零八微,一五平余银三分三厘六毛六丝一忽二微:总共征银二钱八分零五毛一丝。

  计每甲实征银三两零八分五厘六毛一丝。

  中田每亩,应征正耗银一钱八分三厘五毛二丝八忽,随收加一补水一分八厘三毛五丝二忽八微,一五平余银二分七厘五毛二丝九忽二微:总共征银二钱二分九厘四毛一丝。

  计每甲实征银二两五钱二分三厘五毛一丝。

  下田每亩,应征正耗银一钱五分一厘三毛一丝二忽,随收加一补水银一分五厘一毛三丝一忽二微,一五平余银二分二厘六毛九丝六忽八微:总共征银一钱八分九厘一毛四丝。

  计每甲实征银二两零八分零五毛四丝。

  下下田每亩,应征正耗银一钱二分一厘零四丝九忽六微,随收加一补水银一分二厘一毛零四忽九微六纤,一五平余银一分八厘一毛五丝七忽四微四纤:总共征银一钱五分一厘三毛一丝二忽。

  计每甲实征银一两六钱六分四厘四毛三丝二忽。

  上园征数与中田同。

  中园征数与下田同。

  下园征数与下下田同。

  下下园征数与下下减二成田同。

  下下减二成田每亩,应征正耗银九分六厘八毛三丝九忽六微,随收加一补水银九厘六毛八丝三忽九微六纤,一五平余银一分四厘五毛二丝五微五纤:总共应征银一钱二分一厘零四丝九忽。

  计每甲实征银一两三钱三分一厘五毛三丝九忽。右谕通知。

  光绪十三年十二月日给告示。

  第八谕示

  钦差督办台湾防务、头品顶戴、福建巡抚部院一等男刘,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台湾地方,自乾隆五十三年续丈之后,至今开辟田园数倍于前,久未报丈升科。从前海宇升平,朝廷视台湾一岛不足重轻,期无内患,不虑外侮,于赋税一项,屡奉恩诏格外从宽,以示绥远安边之意。现在海上多事,台湾系海疆重地,久为外人所窥伺,朝廷特设巡抚以资控制,本爵部院参膺斯土,应为地方远大之谋,故招抚生番以清内患;筹办海防以御外侮;清查田亩以裕饷需;不惮劳怨,惨淡经营,一时并举,以为长治久安之计。尔百姓等当知隔海迁来,创业不易,亦须为子孙立百世之业,官民一德一心,共保岩疆,同享乐土。查台湾素称沃壤,近年开辟日多,旧粮转形亏短,皆由业户变迁,无定粮额,向不推收,故绝逃亡,莫从究诘。或由田园册籍失毁,无从户、无确名,疆界混淆,土豪得以隐慝霸占,奸民从中包揽控争;或藉防番抽收隘税;或称究粮自收大租。强者有田无赋;弱者有赋无田;更有近溪田地水冲沙压,小民从力报豁,田去粮存:种种弊端,有碍国计民生,若不及早清查,贻害伊于胡底!现经本爵部院奏明清丈全台田亩,委派南、北二府,设立总局,克日举办。尔等田园一经清丈,编立字号;某字某号之田,为某处某人之业,粮户何名,册籍照然;遇有买卖田产,立即过户推收,可免侵占冒争,永杜构讼之葛藤。其水冲冲压之地,亦可随时禀报,顿释积累之重负。将来清丈之后,分省分治,粮额既添,文武学额亦必奏请加广,是于国计民生两有裨益,合行剀切晓谕。为此,示仰各属绅民一体知悉:自示之后,各属一律办理清丈,无论官庄、叛产、营田,一体丈量。从前隐慝之咎,宽其既往不追,以后如再有劣绅土豪从中把持逆抗,或包揽隐慝,或造谤阻挠,即行拏获究办。本爵部院言出法随,决不宽贷。所有清丈章程另列榜示,其各懔遵,毋违,特示。

  计开:

  一、清丈之时,委员会同县于三日前出示晓谕:定于某日清丈某保、某甲、几户,谕令该业户将历有契据查带到庄,守候委员丈量。其对契据中填明界址亩数者,不许委员借口刁难讹索;违者,准业主指名禀控。

  一、清丈后,须发三联票单:一归清丈总局;一存本县;一归业主收执。另立清册两部:一存局;一存县。目前清丈,只查亩数界址,至于该田地应完粮多少?统俟清丈事竣,再行奏请部议。

  一、清丈田地须分上、中、下三则:以长流灌溉者为上;资坡塘水者为中;其山田与靠天雨者为下;惟园地向无分别等则,即在联单上注明。如有业主贿托委员绅士,以多报少,以上则报中、下则,无论何时查出,该田产充公,委员绅士从重究办。如系业主胧混隐慝,一经邻舍禀控,或经官查出,即将该田产一半充公,以一半赏给指控之人,委员照失察例究办。

  一、此次清赋,已经奉旨在事,官绅照异常芳迹请奖。该官绅等所查何保户,须在联单上注明系何官绅清丈业户。如丈量出力,清查最多,准予优奖;如有挂名官绅,先不帮同清丈,或懒惰偷安,不能耐劳,随意敷衍,即由地方官撤委,不准列奖,以示惩警。

  一、清丈时,官绅俱由总局发给薪水,不准在民间稍有需索;如有阳奉阴违,一经查出,总局并同事委员未曾先行禀明,总办照失察例议,同事俱不准请奖。

  光绪十二年六月八日给照抄附案。

  第九谕示

  署恒春县正堂高,为谕饬遵办事。照得恒邑田园,业经本县禀准上则改为中则,以次递减,分别升科完粮,所有应收丈费,迭奉各大宪特札严催,勒限六月后清完等因。现查兴文里之车城、田中央等处,除缴完外,尚有林姓、以及各业户应缴丈费,约共二百余元;为数有限,不难赶速措缴。乃迭饬该总理林得胜催令各户缴完;而林姓竟未丝毫破白,屡次饬传该总理谕话,复抗不到案。查委员清丈该处田亩,均系该总理带同丈量,即有舛错,亦不难挨户查明更正,似此玩误要公,抗传不到,显系有意把持,言之深堪痛恨!自应将该总理印名先行革退,另行详办;惟丈费有关报解,碍难延缓。查该绅办事认真,舆情甚洽,所有车城、田中央一带林姓以及各业户等已丈田园,兹将坵亩、坐址及应缴丈费银数,另开草单,应即责成该绅就近传知各业户分领核对;如有舛错,许即报明更正,一俟草单核对明白,该绅并即饬令各业户将应完丈费,即日措足,缴由该绅汇齐送县,以便填发司单,转给各业户执凭管业。除报明道、府宪外,合丞谕饬。为此,谕仰该绅立即遵照,迅将发去车城、田中央等处各业户已丈田园草单,按照另开业户花名清单,挨户饬领,核对清讫,克日催齐丈费,汇缴赴县,以凭填换司单,发给各业户永远管业。此系奉宪催办要件,该绅为一乡之望,务须破除情面,妥速办理,勿稍玩延,致干未便。至该乡如有诚实可靠、办事谨慎之人愿充总理者,准由该绅具保举充,并即知照,毋违,切切,特谕。

  计粘业户清单一纸;又各业户已丈田园坵亩及应缴丈费银数清单共一纸。

  一、谕车城庄绅士董安成。

  光绪十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正堂高行。

  第一○执照

  执照

  补用清军府调署彰化县正堂李,为征收事。

  据布屿堡张瑞隆,完光绪十三年分■〈勹外云内〉丁银一两二钱正。验讫凭

  光绪十三年三月 日给。

  县 凭              乐字十二号

  第一一执照

  执照

  补用清军府调署彰化县正堂李,为征收事。

  据布屿堡张进昌,完光绪十三年分■〈勹外云内〉丁银一两二钱五分三厘二毫。

  光绪十三年三月验讫凭日给。

  县 凭               乐字二十号

  第一二执照

  纳户张进昌完十三年八钱正。

  执照

  补用清军府调署彰化县正堂,为征收事。

  据猫儿干社张进昌,完光绪十三年分番丁银八钱正。

  光绪十三年彰化县印九月验讫凭日给。

  县 凭               随字第五号

  第一三奏折

  台湾巡抚刘铭传,会同福建总督杨昌俊,清赋台湾奏议曰:奏为丈量田亩、清查赋税、申明赏罚、以求实济、恭折仰祈圣鉴事。窃照台湾粮课,自入版图以来,循郑氏之旧,每丁岁征银四钱八分六厘。乾隆元年,钦奉恩谕:「台湾丁粮,着照内地份中减则,每丁征银二钱,以纾民力」;计征银三千七百六十余两。逮十二年,乃议均入田园征收;其番众所耕田地概不完赋,仍照旧就丁纳粮。至道光年间,通计全台垦熟田园三万八千一百余甲,又三千六百二十一顷五十余亩,各种折地一千四百三十余亩,年征粟二十五万五千六百余石,余租番银一万八千七百余元。至今数十年,垦熟田园较前多至数倍,统计全台额征额银一万五千七百四十六两,洋银一万八千六百六十九元,又谷十九万八千五十七石,久无报丈升科。我朝轻徭薄赋,亘古所无,于台湾一岛尤为宽厚。雍干年间,屡奉恩谕:「台湾赋税不准议加」。其时海宇澄清,升平无事,朝廷视台湾一隅,无足轻重;现在海上多事,台湾为海疆要隘,奉旨改设行省,经费浩繁。今昔情形不同,臣忝膺斯土,目睹时艰,值此财用匮乏之际,百废待举之时,不能不就此筹划,于三、五年后,能照部议,以台湾自有之财,供台湾之用,应可自成一省,永保岩疆。况迭次钦奉谕旨:「开源节流,以额定之赋,应所有之税」,乃部库岁入之常,国家经久之至计,舍而不计,徒求济于邻省,虽舌破唇焦,缓急仍不足恃。臣渡台以来,查悉民间赋税,较之内地毫不轻减;询之,全系绅民包揽。如某处有田若干可垦,先由垦首递禀承揽包垦,然后分给垦户;垦首不费一钱,仅递一禀,垦熟之后,垦首年抽租一成,名曰大租。又有隘租各项名目,而粮课正供毫无续报升科,如台北、淡水田园三百余里,仅征粮一万三千余石,私升隐慝,不可胜计。臣现由内地选调厅、县佐杂三十人,分派南、北各县,由各县选派公正绅士数人,会同先行编查保甲,就户问粮,一俟田亩查明,再行逐户清丈。委派台湾府程起鹗、台北府知府雷其达,各设清赋总局,督率办理。至于赋税轻重,应俟丈量之后,再请旨饬部复议。惟台湾民风强悍,一言不合,拔刀相向,聚众挟官,视为常事,有言林爽文之变,系因升科逼迫,委员下乡清查,视为畏途,且万山丛杂,道路崎岖,若非勤实耐劳之员协同公正绅士切实清查,不惟无裨实济,且恐蒇事无期,惟有严定赏罚,以期成效。如各地方官、委员、绅士等办理妥速、清查认真,可否准由臣请照寻常劳绩,从优奉奖,以示鼓励;倘有贿托隐匿等事,抑或畏难延误,即行参革。庶期实力奉行,为朝廷经久之谋,除地方吞匿之弊,裕国便民,实于台湾大局有裨。谨将丈量田亩、清查赋税缘由,会同督臣杨昌俊,恭折由驿五百里具陈,是否有当,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第一四执照

  执照

  特授埔里社分府潘,为征收钱粮事。今据埔西社花户潘阿敦、潘阿桂户,完纳光绪十九年分地丁银二十八分六钱正,合行给照,须至执照者。

  光绪十九年十月 日给。

  敏字第八百六十九号

  第一五奏折

  福建巡抚丁日昌奏:台湾、凤、嘉三县开辟较先,所征税则皆沿郑成功之旧;而彰、淡兰新辟之地,则由朝廷新定科则,故赋税较轻,民皆乐业。议者或虑畸轻畸重,然有田而后有粮,百姓勉事耕耘,尚不致缺亏正额,其尤为民累者,则莫如杂饷。查杂饷名目繁多,内如归化生番,不植稻麦,无区亩可计,无田粮可科,仅知捕鹿、种麦,按数纳饷,即以鹿皮、小米为名。至所谓塭饷者,则征于蓄鱼之所;所谓蔗车、糖廍者,同业异名,系各就田园设厂,雇工营作,按作则征饷。如此之类,虽为苛细,然因其稍有赢利,酌取一二,以益正供,不过如四川之有碾榨税;直隶之有榛栗税,于民尚无大损。他如海水支流曰港、洼深积水曰潭,凡可养鱼之所,即与塭饷一律征收,日久地势变易,或填成田亩,税项仍不能减。若有水道可通处,无论竹筏、小船运载货物,即按照抽资。又如草厝、瓦厝,即市廛建屋之基,牛磨即磨面之场,旁及瓦窑、菜园、槟榔、番檨莫不征饷。其征诸渔户者,则曰罟、曰罾、曰■〈罒上令下〉、曰縺、曰滚、曰箔、曰网、曰沪、曰乌鱼旗。更有采捕小船亦征税饷。析及秋毫,吏役藉此勒索横征,穷民苦累实甚;且所征杂饷,佣户、渔民皆去来无定,官役不能尽悉底蕴,则必需熟悉情形之土豪出为包揽,先须于地方官预纳承充之费,然后垄断浮收,■〈舌氐〉糠及米,输于官者十,取于民者百。臣到台后,查悉各弊,即拟稍为厘剔;而各项名目太为琐碎,影射牵连,非尽断葛藤,终难绝其弊窦。除番社所输鹿皮、小米犹有任土作贡遗意,暨民间塭饷、蔗车、糖廍,其弊尚易厘剔,应仍其旧外,所有港、潭等项杂饷,统计各属共有五千二百二十三两九钱六分五厘,均应豁免,以除民累。其港、潭有浮变成田者,另行勘明升科。饬据台湾道夏献纶、转据台湾府知府张梦元查覆,开单具详请奏前来,伏查台湾府所属台、凤、嘉三县正供谷,征收既重,而杂饷名目尤繁,小民终岁勤动,所得几何,而一经胥吏隳突叫嚣,遂有枷棒在户,鸡犬无声之叹;民困何由而苏,元气何由而复乎!此项征收名目,本属郑成功开端,向为内地所无之举,若逢圣主至仁如天,与民休息,虽江、浙数百万漕粮,犹蒙裁减,况台地此起杂饷,每年所征合计不过数千余两,且各项皆系就地征纳支发,归入奏销。台湾近年出产茶叶、樟脑等项,厘金关税均属新征,较之此起杂饷,多至数倍;而台北现议筹开矿务,则地利更可横兴,前项杂饷为数无多,谨即查列清单,恭呈御览,合无仰恳天恩俯准将单开征收杂饷各款,自光绪三年起,永远一律蠲除。如蒙特旨允准,即当敬谨誊黄,宣示恩德,务令僻壤周知,以杜吏役藉词需索规费,庶几实惠及民。至各厅、县有应支之款,当饬该道府另筹拨补,亦不至有所窒碍。所有请豁台湾杂饷缘由,谨会同闽、浙督臣何璟,恭折具陈。

  第一六谕示

  署福建台湾府凤山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吴,为课饷惨赔等事。据府辕兵书吴旺、即吴登旺禀称:承祖父遗下凤邑观音里湖仔内等庄课业,年带纳吴天佑、吴状等户廍饷银二十两零;又加纳马料粟五十四石零,正供八石二斗零:又纳■〈勹外云内〉丁银,印串炳据,一业五赋,业瘠赋重,赔垫难堪。旺祖父在日,设立糖廍,买备廍器,交付各佃逐年修缮补备,轮流研硖芒蔗,抽收租糖廍税,以纳课饷;其余别田额外园蔗,欲赴廍研硖,另当照蔗多少,抽的糖觔,贴纳业主完课,历久无异,约字确据。无如玩佃刁狡网利,不但不肯照约将蔗份之园插蔗征饷,反将别田额外插蔗,到廍混硖,又不遵抽的廍税,迭谕不理,恃强混研,课饷无着。伏思台例每张全廍完纳饷银五两零,惟旺承管乃半,反多配纳饷银二十两零,逐年赔垫已惨。旺无奈,于上年九月二十六日,抄粘约字呈叩,蒙批:据称半廍之额,何故多配纳饷银二十两零,着曾祥查明禀复。抄约附钧批明慎。无如该承作何延案弊禀,以致现冬被佃影藉混硖,不遵抽的,亏旺课饷受赔无休。泣思课由租税所出,税由佃征,佃既抗违,则课饷何以征?非蒙给示谕押各佃完纳廍税糖觔,课饷必两悬矣!不已,沥情催叩,伏乞电察怜念,课饷关重,逐年赔垫万惨,恩准给示谕押各佃照示完纳,下书合家戴德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该处佃民人等知悉:尔等如有赴该部研硖糖觔,应贴廍税循规贴纳,以完课项;如敢抗违,许即禀县拘追,该业主亦不得事外多致干查,特示。

  嘉庆二十年九月十五日给,发贴观音里湖仔内等庄。

  第一七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锺信美,阄份内有水田二段,址在三角店公厝前,界址俱各踏明,并带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又带厝地一处,厝与陈联旺起筑居住耕种,又带菜园禾埕一应在内。美收过佃人无利碛地佛钱一百三十大元正,每年该纳大、小租早粟一百一十四石正。又收过有利碛地佛钱三百五十大元正,扣抵利谷四十二石正,仍有大、小租谷七十二石正,每年六月在埕经风晒精燥完纳清楚。年清年谷,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倘或少欠,即将碛地银扣还清楚,将田并厝地、禾埕、菜园一概起耕。其田限贌自光绪丁亥年冬起,至庚寅年冬止,共三年为限。限满之日,听美送还碛地,另招别佃。此系两相欢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收过无利碛地佛银一百三十大元正,足讫,照。即日又收过有利碛地佛银三百五十大元正。

  再批明:田唇田壆所种有树木等项,俱系业主请工自种,耕人要修理顾守,不得斩伐,立批。

  光绪丁亥十三年十月日。

  代笔男枢明

  立招耕字人锺信美即赐雍

  第一八杜卖尽根竹木字

  立杜卖尽根竹木字人,燕雾上堡口庄第百十六番户庄注,因原田主张旺之田,新丈四分七厘三毫四丝,址在口庄洋,于光绪二十九年四月间,出卖于彰化观音亭街杨克炽兄弟等。但此田东、南、北田岸竹木,系原栽种;惟西畔田岸竹三十余株,又有想思树十余株,乃注所栽。今因原主出卖此田,注亦将此竹木托出中人潘师古,向与原买主杨克炽兄弟等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杜卖尽根竹木价龙银一十五大元,即日同中交收足讫。自此一卖千休,日后不敢言及找赎生端滋事。保此竹木系注所栽之物,亦无重张字纸以及来历不明等情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注自出首抵当,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杜卖尽根竹木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杜卖尽根竹木字内龙银一十五大元完足,再照。

  光绪二十九年六月六日。

  为中兼代笔人潘师古

  立杜卖尽根竹木字人庄注

  第一九杜卖坟字

  同立杜卖坟字人严奇谅,侄若仲、新美、得琳等同有承祖父遗下旱宅一所,内抽出窨坎一穴,坐西向东,址在崩崁山顶,东至崁界;西至坟后横路石记界;南至竹欉石记界;北至路石记界;四至界址明白,并带竹木、果子在内。今因修理祖坟乏银费用,叔、侄、兄弟相商,愿将此窨坆坎出卖,先尽问至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林开阳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价银八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见交收足讫,其此窨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为业。四至界址任从开劈造葬,不敢异言阻挡,后日价值千金,亦不敢找赎增添滋事。保此坟系谅等同承祖父遗下物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及来历不明等情为碍;如有等情,谅等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今欲有凭,同立杜卖坟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杜卖坟字内银八大元正完足,再照。

  批明:内有龙眼乙欉,与买主无干,卖主不得砍伐;如有风打枯枝,卖主收回,批照。

  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侄若仲亲笔

  为中人族叔国俊、庄可

  知见人嫂李氏、刘氏

  同立杜卖坟字人严奇谅、若仲、侄新美、得琳

  第二○再添典契字

  同立再添典契字人新港社番二延首刘意暨众二延等,有承掌二延公山埔园一所,坐落土名新化南里红毛藔庄,并竹木、果子、杂物在内;其东西四至俱载在上手契内明白为界。道光十五年,因二延公乏银费用,先尽问众人等不能承受,将此物业托中引就再向原银主车港一、三面言议,出头承典,着时价再找出「六八」三百十五大元四角,连前契面银三百四十大元,合共契面银六百五十五大元四角正。其银、契即日同中两相收讫;其山埔园并竹木、果子、杂物随时仍旧交付银主再掌管耕作,收成纳课,杂物听银主砍除。其界内听银主取栽剪做墓;其银主有起盖茅屋以及瓦厝,赎契之日听公人理取银若干照坐;或有栽种槟榔树,每欉愿贴工资银二钱。其界内竹木、果子,均系银主用力栽种培养,赎契之时每欉愿贴工资银二钱。其界内竹木、果子,均同限至十四年终为满,听业主备足契面银并工资银一齐赎回原契,银主不得刁难;如至期无银取赎,仍依银主掌管,业主不敢阻挡,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物业系是意承管二延公山埔园,与别庄番亲人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以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意及二延番等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再添典找契字一纸,并缴连上手契六纸,又带失契凭准字一纸,合共八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再添典找契面银三百十五大元四角,连前典契面银三百四十大元,二合共契面银六百五十五大元四角正完足,再照。

  乾隆元年十月日。

  知见人老番、李清水、二延、机旺

  同立再添典契字人新港社番二延首刘意

  代书人并中人二延刘旺

  第二一招贌耕约字

  同立招贌耕约字人业主创垂堂,佃人杨语、杨前。缘业主有承管李友义祀业一所,地在石碇堡奎隆岭脚港仔内柯楒脚庄,其山场水田物业,分作内外两段,其南畔外段出,四至界地面踏明白。因佃人乏田耕种,自备牛只、工本、农具、种子,并无利迹地银三十六大元正。其银即日交付业主收讫,言约每年的小租谷二十八石,分作早季应纳十七石,晚季应纳十一石,不论丰歉年冬,当备好粟,曝干经风煽净,不得湿冇抵额。其大租口粮及庄中科派诸费,系佃人自理。言约耕作不拘年限,若要换佃退耕,各订八月半内先送定银为凭,俟晚季收成之日,佃人大、小租粟清楚,业主备出无利迹地银交还佃人收回,听其起耕换佃,各不得刁难;佃人如是拖欠大、小租粟,愿将碛地银扣抵,田付起耕换佃,不敢异言滋事。口恐无凭,同立招贌耕约字二纸一样,各执存照。

  一、批明:此业系存为禋祀之租粟,编作七股,高记、明记、悠记、久记、来记轮流祭祀,周而复始。每年冬至之日,佃人须当到值祭之家,与七股炉主度接,历年不得混收租粟,亦不得以租粟私行出借,批明,照。

  一、批明:其埔园,佃人如有自备工本新开成田,订约十四年为限;限满之日,按四六的租,业主得四,佃人得六。如要换佃退耕,免坐工本,批明,照。

  一、批明:山场内佃人如要栽竹木、松柏,成林之日,如全林砍伐出卖,业主得三,佃人得七。其初栽小欉付佃人照顾,不得糊混砍伐,批明,照。

  一、批明:田藔、厝宅有栽竹木作风围者,如换砍退耕,不得砍伐损坏,批明,照。

  一、批明:其山场内佃人如有自备工本栽种茶欉,开山算起,三年为限;限满订约,一万欉的山税银四元,年款年清,不得拖欠。言约二十八年为终限,旧茶欉送还业主,免坐工本;如要再贌,业佃相商,依时的税,批明,照。

  一、批明:山场内有存好地尚未栽竹木、杂物,其地留存;如要栽竹木,可先问业主相商,不得擅自糊混杂插。佃人如无栽茶,听业主备工本栽茶收利,其佃人不得转售他人,其山场内亦不得混葬风水,声明,照。

  一、批明:其招贌耕约字,交厚记收存,声明,照。

  一、佃人不得拖欠租谷山税以及为非赌博;如有违者,不得藉称年限未满,其山场所栽种杂物等项以及厝宅,依时估值价银相坐,听其起耕换佃,批照。

  一、批明:其大陂水涵如要修理工本,佃人先备出,与业主相商,登记在数,退耕之日,应当坐还佃人,批照。

  一、批明:山场内有出煤炭、土涂,听其业主开取,声明,照。

  光绪八年十一月初一日,业主、佃人当场公同言议,从此每年加伸佃人小租谷四石,再约招贌年限:自壬午年冬起,至己丑年冬止;限满之日,或原佃、或辞耕,共商妥议,俱无违约。其所耕山场界内,各不得开挖煤炭,永固地脉,声明,再照。

  光绪三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许承恩

  认耕人许士九

  团(来记)、开春(博记)、本(高记)、

  春安(久记)、文色(厚记)、

  孝烈(明记)、怡项(悠记)。

  同立招贌耕约字人:业主刘垂堂佃人杨语、杨前

  第二二批给山场水田垦契字

  立批给山场水田垦契字人垦户黄安邦,有遵宪开辟海山堡永福庄,贯在土地公坑,土名高桥。按东至仑脊分水,直透仑尾,到沟漕为界;西至石仑,直透小坑为界;南至大坑为界;北至顶湖大仑脊,与曾家毗连分水流落为界。内抽出厝地一所,付林家建屋居住,四至界址面踏分明。自带本坑泉水通流灌溉,历年应纳地租银一元正。今因佃友傅祖荫托中引向公馆,批给此处山场水田,当日同中三面议定垦底佛面银四十九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亲收足讫,随即同中踏明四至界址,内一切交付傅祖荫前去掌管,任从开田耕作,栽种茶欉以及杂果等件,永为己业。界内栽茶,落地三年,每千欉每年应纳山地租银六角正,订于春、夏向公馆交纳清楚,割单执凭,至期毋许藉端拖欠分毫,俟后日成田之时,酌纳大租,依众佃规例。此系二比两悦,各无异言,今欲有凭,立批给山场水田垦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垦契字内佛面银四十九大元正完足,再照。

  一、批明:人杰由于地灵,界内如有煤炭,不准开堀,以伤龙脉;如敢故违,定即传众公诛,再照。

  一、批明:界内茶每千欉带山地租银六角,系是大租隘粮一角,地租五角,计共六角,照。

  光绪二年丙子十一月日。

  代笔人周锺华

  为中人陈添记

  场见人黄石等

  立批给山场水田垦契字人垦户黄安邦

  第二三招贌耕合约字

  同立招贌耕合约字人业主杜进添、佃人颜要等,缘有承祖父自置遗下山场一所,址在草山庄,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力耕作,适有佃人颜要乏山耕种,爰是托中向业主杜进添贌出山场一所,东至深澳大仑分水为界;西至厝前小坑合水为界;南至竖仑直落至坑为界;北至草山竖路至仑为界;四至界址同中踏明,付佃人颜要自备工本前去栽种茶欉一万,并配藔地盖屋茅埔在内。时同中三面议定,一万欉每年应纳山税银五大元,佃人先备出无利碛地银五大元正,付业主收入,约至二十三年为限:自乙未冬起,至戊戌年冬止。此三年内言约无山税,至己亥年应纳山税银四大元,以下每年每万欉应纳山税银五大元,年款年清,就将界内种满点算茶欉,照数多寡纳税。迨至二十三年限满之日,佃人若是不欲耕作,将物业送还,业主须备出无利碛地银五大元,付佃人收回,茅屋依时估座,各不得刁难;如是佃人欲再耕作,依时议税,各无异言,此界内前贌山税银每年三大元,历年完纳。此系二比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招贌耕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

  即日同中业主杜进添亲收过字内无利碛地银五大元正,交收足讫,声明,再照。

  一、批明:贌耕界内若有开创煤硐,佃人不敢阻挡;倘有损坏茶欉,每欉贴银五点,声明,再照。

  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刘元音

  为中人杜元

  认耕人颜买

  同立招贌合约字人业主杜进添佃人颜要

  第二四执照

  钦加同知衔、署理宜兰县正堂沈,为给照管耕事。本年三月二十日,据户粮总书陈高田、黄隆等禀称:缘蒙示谕招耕,案据张飞文即张阿歹,与生员黄秋华互控七结庄混占埔地一案,业经萧前县提集覆讯,断令浮溢之地一并充公,以作书院经费,两造遵依具结完案,并谕饬覆丈具禀各在案。兹据佃人卢宫成自备资本、农器、牛工、种子,前来认贌充公埔地耕作,恳请给照永耕;其逐年每甲地应纳租谷若干?下书:仿照原底充公书院租额完纳。细查充公书院,每甲地定纳租谷八石。从前旧章以一三五戈丈量,其甲较大,又将甲半为一甲;今照新章以一二五戈丈量,其甲较小,又从实地定租,似应让减,该埔地实系瘠劣,酌定每甲每年议纳租谷六石。该佃卢宫成认贌七字四十九号地四甲三分零六毫一丝四忽四微,东至崁并中路,西至九股,南至杨家并吕家,北至陈家并谌家,各为界,共应纳书院租谷二十五石八斗三升六合八勺六抄,至期务要按照上下忙,赴柜扫数完纳,不敢短欠丝毫;倘或短欠,该佃人愿甘坐咎,其新章钱粮,仍照章归管完纳;若日后该地被水冲崩,照例恳准佃人退耕。合将认贌情形并夹缴贌字禀请,伏乞察夺施行,恩准给照,以凭佃人永远管耕;并恳饬差到地踏明四至,交付新佃耕作,沾切上叩等情,计缴贌字一纸。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给照。为此照给佃人卢宫成遵照后开甲数四至界址管耕,递年租谷务须照数完纳清款,截串执凭,不得越界侵占,懔之,毋违,此照。

  计开:

  佃人卢宫成承耕七结庄书院充公浮溢埔地四甲三分零六毫一丝四忽四微,东至崁并中路,西至九股,南至杨家并吕家,北至陈家并谌家,各为界。

  右照给佃人卢宫成准此。

  光绪十六年四月十三日给。

  县行。

  第二五札饬

  头品顶戴、督办台湾防务、福建巡抚部院一等男刘,为札发事。照得现在全台田园举办丈量,昨据宜兰、新竹二县具禀:以现颁弓尺与该邑向用弓尺不符,该绅民哓哓置辨,请示遵办等情前来。兹拟申明前奉廷旨定章告示,合行札发。札到该县,即将发来告示实贴晓谕,仍将贴过处所具文报查,毋违,此札。

  计发告示三道。

  右札,仰恒春县准此。

  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七日。

  第二六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五级纪录七次程,为行知事。光绪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奉爵抚宪刘札开:照得现在全台田园举办丈量,昨据宜兰、新竹二县具禀:以现颁弓尺与该邑向用禀尺不符,该绅民哓哓置辨,请示遵办情形前来。兹拟申明前奉廷旨定章告示,除径发台南、北各厅、县实贴晓谕外,合并札行。札到该府,即便一体移行遵办,毋违,此札等因。计发告示一道到府。奉此,除分别移行外,合就转行。为此,札仰该县官吏立即遵照爵抚宪径发告示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十二年九月初二日札。

  第二七卖尽根杜绝园契字

  立卖尽根杜绝园契字人大坵田西堡港墘厝庄王财观,有承祖父明买盐埔园一坵,受种地瓜二万五千藤,地坐落土名蚵港底,东至蔡家园,西至黄家盐园,南至本家园,北至本家园,四至明白为界,年带业主大租二八抽的。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埔园出卖,托中引就与族亲王天来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价佛头银四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将园踏明界址,付与天来掌管开耕,永为己业,不敢生端异言。保此园是财承祖父之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并无拖欠旧租,交加来历不明;如有滋事不明,财自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园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找,亦不敢言赎。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卖杜尽根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其上手大契带在别业,难以开折,批明,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佛头银四十大元完足,再照。

  道光二十九年正月日。

  知见人业主蔡龙江

  为中人蔡轩明

  立卖杜尽根契人王财观

  代书人自笔

  第二八卖尽杜根契字

  立卖尽杜根契字人彰化县海丰港保衷势厝庄黄旋叔,有承祖父阄分应份物业一坵,受种地瓜三万藤,地坐落土石在副濑庄后,东至黄家园,西至黄家园,南至李家园,北至溪;四至明白为界,年带业主大租二八抽的。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园出卖,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副濑庄黄传、黄宁出首承买,三面言议着下时价佛头银八十八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将园随即踏明界址,付与传、宁前去起耕掌管,收税纳租,不敢阻挡;永为己业,不敢异言生端。保此园系是黄旋承父阄分之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并无拖欠旧租以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黄旋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园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找,亦不敢言赎。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卖尽根契一纸,付执为照。

  其上手大契连带别业,难以开折,批明,再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面六八佛头银八十八大元完足,再照。

  光绪七年二月日。

  知见人黄允观、侄黄神智、黄河观

  为中人林等老

  立卖尽根园契字人黄旋

  代笔人黄春芳

  第二九谕示

  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台湾各属清丈田园早经先后报竣,自应即行升科,启征新粮,以重正赋。前经通饬各厅、县限至本年六月止,将丈单一律核给完竣,赶紧升科;如延,参惩在案。现尚未据报竣。查定例:州县征收钱粮,上忙限二月开征,五月完半;下忙八月接征,十一月全完;其六、七两月,如民户自愿完纳,仍听自封投柜各等语。台湾清丈告竣,本年六月内必须一律升科;惟现届六月,已逾上忙期限,所有本年正赋应以六月起征收上忙,十月起征收下忙,如有单未发清之处,应即一面给单,一面升科,俾免迟误。全案除具奏并通饬各属遵办外,合先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合属大小租户、军民人等知悉:尔等须知钱粮为国家维正之供,各须踊跃输将,依限早完,毋稍观望迟延,自贻伊戚;倘有未经领过丈单之户,亦即赶紧请领遵完,以免迟误差催,其各懔遵,毋违,特示。

  第三○札饬

  钦加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福建台湾台南府正堂吴,为转饬事。本年六月二十七日,蒙台藩宪沈札开:照得各属清丈给单陆续报竣,征收新赋自应随时解司,难任压延。兹据署台南府吴守,以该属距北窵远,节节溪河险阻,该府属新粮可否均令解存府库候拨请示前来。查各属征收正杂钱粮,无论距省远近,均应解储司库;若闽省之汀、漳两府属,距省有隔至千余里者,亦系一律解司。据请台南各属新粮解府候拨之处,碍难核准。惟台地先因给单未竣,新粮莫从征收,现在十四年上、下忙并征,接续征收十五年上忙,台南之凤、嘉两属粮额较多,长途运解未免吃重,亦属实情,现拟暂予变通:台南所属之安平、凤山、嘉义、恒春四属,将起运新粮按照司领砝码,弹兑准确,并不得搀杂低色洋银,逐一粘贴印花,暂行寄储台南支应局,以备便轮提解,并拨兑局款,一面仍田县按批照例通报。其台湾府属均在中路,仍应按批径解司库,不准藉延。除详明宫保爵抚宪,并分别移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遵照办理,毋违,此札等因。蒙此,除分行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十五年七月初八日札。

  第三一札饬

  代理台南府正堂、本任埔里抚民分府、随带加三级纪录十次方,为转饬事。案查接管卷内,蒙县道宪唐札开,奉宫保爵抚宪刘案行,光绪十六年正月十八日,准兵部火票递到户部咨,福建司案呈:查本部则例内开,州、县仓库钱粮每三月申报一次,由该管道府查覆,加结送司,转呈督抚随时抽查;如有亏空,严参治罪等语。又光绪十年八月间,本部奏定整顿交代章程案内,拟令嗣后各省、州、县仓库钱粮,概令遵照定例,按三个月申报一次,兼令于每年上、下忙征完后一月内,该管道亲赴直隶州,府州亲赴各属县,即将各属库核对盘验,并出具有无未解银两甘结,由藩司加结;上忙限于当年十一月,下忙限于次年五月,送部查核。每届年终,令督抚将通省有无亏缺及征存未解款项,开单项目具奏,等因。奏准:通行遵照。光绪十三年七月间,本部由该省藩司、道府并不遵照例章出具盘查印结送部,以致福清县八十四亏挪巨款,将藩司暨该管道府一并奏参议处,并令嗣后务须遵照例章,将每年上、下忙后应送各上司盘查印结,依限送部。经此次择尤惩处后,若再不依结报,定当全行奏参,以挽积弊,等因。奏准:行知遵照。嗣因该省光绪十三年上、下忙后,各上司盘查印结,久不送部,亦无只字声复,复于光绪十三年六月并十四年二月间,两次专案飞咨该督,严饬藩司暨各道府速将光绪十年上忙后应送各项印结,限接到部文一月内,赶紧送部查核;其自十年下忙起,至十二年下忙止应送各项印结,亦即陆续补送,飞催各在案。迄今相近两年,仍未送部。此乃奏定章程,该省竟不饬催,任其延宕,实属非是。至台湾各属应送前项各结,自定章以来总未送部,该省清丈田亩,更定赋则,每年新赋约有七十万两左右,较往昔粮额增益甚多;且启征依始,尤当认真整饬,岂容稍存因循。所有该省自光绪十四年六月启征新赋起,每年上、下忙地方官征收钱粮后,该管道府直隶州亲赴属章盘验稽查,应送印加各结,未便任令久稽,亟应并案饬催送部,以重考核。相应飞咨闽、浙总督兼管福建巡抚,暨台湾巡抚严饬福建藩司,即将内地光绪十年上忙起,至十四年下忙止;并令台湾藩司将光绪十四年上、下两忙应送印加各结,赶紧汇齐,限于接到此次部文一月内,补行送部。至本年上忙应送各结,现已届限,应令即遵新章,依限送部核办。至该二省后每年上、下忙应送印加各结,即由该督抚严饬各该藩司,即自光绪十五年下忙起,务当照章依限送部,不得稍有迟逾。经此次本部饬知后,该二省倘再仍前延宕,本部定将该藩司等照章奏参,以示惩儆可也,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合就札行。为此,仰该道即便转行各府州遵照办理,毋迟须案,等因。奉此,除分饬外,合就札饬。札到该府,立即遵照办理,并即转行所属查照,毋稍违延,切切,此札,等因。又蒙札同前因,各到府。蒙此,除分别移行遵照办理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十六年闰二月十三日札。

  第三二札饬

  钦加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署台南府正堂军功一级纪录三次吴,为转饬事。本年二月十四日,蒙台藩宪沈札开,奉宫保爵抚宪刘案行,光绪十六年正月十八日,准兵部火票递到户部咨,福建司案呈:查本部则例内开,州、县仓库钱粮每三月申报一次,由该管道府查核,加结送司,转呈督抚随时抽查;如有亏空,严参治罪等语,又光绪十年八月间,本部奏定整顿交代章程案为,拟令嗣后各省、州、县仓库钱粮,概令遵照定例,按三个月申报一次,兼令于每年上、下忙征完后一月内,该管道亲赴直隶州,府州亲赴各县属,即将各属库核对盘验,并出具有无未解银两甘结,由藩司加结;上忙限于当年十一月,下忙限于次年五月,送部查核。每届年终,令督抚将通省有无亏欠及征存未解款项,开单项目具奏,等因。奏准:通行遵照。光绪十三年七月间,本部因该省藩司、道府并不遵照例章出具盘查印结送部,以致福清县八十四亏挪巨款,将藩司暨该管道府一并奏参议处,并令嗣后务须遵照例章,将每年上、下忙后应送各上司盘查印结,依限送部。经此次择尤惩处后,若再不依限结报,定当全行奏参,以挽积弊,等因。奏准:行知遵照。嗣因该省光绪十三年上、下忙后,各上司盘查印结,久不送部,亦无只字声覆。复于光绪十三年六月并十四年二月间,两次专案飞咨该督,严饬藩司暨各道府速将光绪十年上忙后应送各项印结,限接到部文一月内,赶紧送部查核;其自光绪十年下忙起,至十二年下忙止应送各项印结,亦即陆续补送,飞催各在案。迄今相近两年,仍未送部。此乃奏定章程,该督竟不饬催,任其延宕,是属非是。至台湾各属应送前项各结,自定章以来总未送部,该省清丈田亩,更定赋则,每年新赋约有七十万两左右,较往昔粮额增益甚多;且启征依始,尤当认真整饬,岂容稍存因循。所有该省自光绪十四年六月启征新赋起,每年上、下忙地方官征收钱粮后,该管道府直隶州亲赴属库盘验稽查,应送印加各结,未便任令久稽,亟应并案饬催送部,以重考核。相应飞咨闽、浙总督兼管福建巡抚,暨台湾巡抚严饬福建藩司,即将内地自光绪十年上忙起,至十四年下忙止;并令台湾藩司将光绪十四年上、下两忙应送印加各结,赶紧汇齐,限于接到此次部文一月内,补行送部。至本年上忙应送各结,现已届限,应令即遵新章,依限送部核办。至该二省嗣后每年上、下忙应送印加各结,即由该督抚严饬各该藩司,即自光绪十五年下忙起,务当照章依限送部,不得稍有迟逾。经此次本部饬知后,该二省倘再仍前玩延,本部定将该藩司等照章奏参,以示惩儆可也,等因,到院行司,即便转行各府、州遵照办理,并移福建藩司、台湾道查照,毋迟,等因,到司。奉此,除移行遵办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立即遵照部行事理,赶紧转饬遵办,毋稍迟延干咎,速速,此札,等因。蒙此,除分饬遵办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部行事理,赶紧依限遵办,毋得稍延,切切,此札。

  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九日札。

  第三三札饬

  头品顶戴、署理台湾布政使司、布政使沈,为札饬事。照得台省自光绪十四年起,各属启征新粮,随征加一补水,并一五平余,无论起运存留,均应照算平余,备给津贴。由县随时备文具领,作为一领一解;如有余存,专款解司。其随征补水,除由县坐支各款免提外,其起运及存留应行解司各款,均应加一补水,随正解司,不得专解正款,声明补水别行领抵,致滋纠缠。至各营米折,自十六年起,由司随饷给发,无庸饬县拨支;十四、五两年米折,系饬县拨支,其补水免予提解。除通饬遵办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十六年闰二月日札。

  第三四札饬

  赏换花翎升授基隆抚民府、代理台南府正堂随带加三级方,为飞札催解事。本年正月初一日,蒙藩宪沈札开:照得各属应完光绪十六年分上忙三分钱粮,已据台湾、台北两府属解完足数;惟该府安、凤、嘉、恒四县应完钱粮,均系解交台南支应局转解司库,现在上忙奏期已逾,立等造报,兹飞捷轮前往台南之便,应将各该县解存钱粮照数提齐,交轮转解到司,以付造报,合再尽札飞催。为此,札仰该府立即遵照,转饬各县迅将应完本年上忙三分钱粮,即日照数解局,交轮转解赴司,立等入册注完造报。此催如再延误,即行照例详参,懔之,火速,此札,等因。蒙此,查本府属各该县应解光绪十六年分上忙三分钱粮,核计报解之数,祗有嘉义县已照三分解足,此外该县及安、凤三县均尚短解,业经严催征完解在案。兹蒙前因,除移请台南支应局将各该县解存光绪十六年分上忙钱粮照数提齐,交飞捷轮船解赴藩宪库完收造报,一面由府分饬赶解外,合亟开单飞催。为此,札仰该县迅即查照粘单内开应解短解光绪十六年分上忙三分钱粮,漏夜派丁押解赴支应局,立等交飞捷轮船汇解。轮船开驶在即,毋稍稽延干参,懔之,火速,此札。

  计粘单一纸。

  光绪十七年正月初五日札。

  第三五札饬

  钦命二品衔、署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台澎兵备道霍伽春巴图鲁唐,为札催事。案照台湾改设行省,自光绪十四年起,各属经征正杂各款,统行解司,所有应用布广连单号批,先期备价赴司请领,以资按款填解,经前司通饬在案。台湾、台北两属历经遵照办理;惟台南各属未据请领,殊违定章,合再札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办理,克日备价具领,派差来辕请领,以资填用,懔之,速速,此札。

  光绪十七年六月。

  第三六谕示

  即补分府代理宜兰县正堂萧,为特再谕饬协催完纳事。案据各保粮差叶源禀:东、西势各社化番抗纳新旧钱粮,一令协差赶催各番丁自光绪十四年起应完钱粮,务须扫数完清,以重粮赋,迨今犹是任意不纳,实属有心抗欠。兹据各保粮差复以番众自耕之田地,无论膏劣,概配不入则之例纳粮,比较汉人轻赋数倍,征册内仅有番丁花名,并无姓名,相同甚多,无从询起,任源等催赶莫何。伏思充当头目者,其汉人每年有应番化番田粮,皆归收给,而众番递年应纳钱粮亦应责成协收等情,具禀前来,除批示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东势婆罗辛仔远下番田粮差,按社赶催各番户将应完本年分新粮,务要扫数赴柜完清,再行带征节年旧粮;倘有番户敢再任意抗纳,准该番头目按名指禀赴县,以凭究追。知谕该头目有意推诿,别行严惩,毋得玩延干咎,切切,特谕。

  光绪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给。

  第三七禀呈

  署理台湾府恒春县,为禀请委员勘丈升科,以顺舆情事。本年十二月初五日,据卑辖各在绅士董国安、总理陈怡隆等禀称:窃照办等则以定赋额,昭王政之大经;勤耕种以纳税粮,守农民之本业。定例开垦田地,水田限以六年,旱田限以十年,即应报明勘丈升科,恒邑自设县至今已十余年,尚未完赋。安等感皇仁之浩荡,报初民之愚诚,是以本年四月奉爵抚宪奏奉谕旨,全台办理清丈,颁发告示到县,先因夏间雨水积潦,请武前宪转详暂缓;迨至秋间,又值交卸,幸逢仁主下车,兴利除弊,百废俱举;奈收成在即,即未敢上渎。现在稻谷登场,正可及时履勘;惟尚有委曲下情,不得不沥情者。缘恒地从前未曾设官,生番时出戕杀,是以庄民开垦田地,按亩酌量,纳以租谷,交给头人,以免生番扰害。今各番均已薙发归顺,同为朝廷赤子,且社长、头目均有月支口粮,应请将此项番租转详上宪,颁发示谕永免,以苏民困。至恒邑田地因水利未兴,收成歉薄,往往雨旸失时,仅收一次,今蒙详请筑陂,倘荷上宪矜怜,发款兴工,将来或可丰收。刻下已开之田,收成分数莫定,农民终岁勤苦,刈获无几,可否转详上宪,将恒邑赋额量予减轻,或照同安下沙之例完纳,则一经清丈升科,小民定可踊跃输将,争先恐后,无敢抗违。伏思安等食毛践士,何敢妄有干求,第地瘠民贫,实有难为之势,用是转辗思维,惟有仰恳俯念民艰,婉陈宪鉴,庶不致拮据掣肘之叹。除将各庄田亩赶紧开报外,理合禀请恩赐,详请委员来恒,于农隙之时,丈量册报,从轻科赋,永免番租,感激切禀,等情。据此,查:卑邑清丈田地一案,前经禀请委员勘丈,奉宪台、爵抚宪批示:俟台、淡两县丈竣再办,等因,转行下县遵照在案。兹据该绅耆、总理等具禀前情,查:刻农隙之时,丈量较易,若俟明年台、淡两县办竣,恐在春、夏多雨之际,积水霖潦之间,履勘为难,所禀亦属实情,合亟据情禀请宪台察核,迅赐委员下县,并饬台湾县选派算绘书弓丈手三数名,随同委员来恒,以便乘时赶办,实为公便。除禀某宪外,为此备由具禀,须至正付禀者。

  一、禀抚、道、粮台府各宪。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正堂何行。

  第三八谕示

  光绪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内阁奉上谕:丁日昌奏,台湾府属各项杂饷,征收苦累,开单恳恩豁除一折;福建台湾府属各项杂饷,征收日久,弊窦滋多,小民苦累情形殊堪轸念,所有台湾府属厅县港潭等项杂饷,共五千二百二十三两零,着自光绪三年起,永远一律蠲除。该督抚即按照单开各项,及额征数目,刊刻誊黄,遍行晓谕,务使实惠及民,毋任使胥肥饱,则副朝廷嘉惠闾阎至意,余着照所议办理,该部知道,单并发,钦此。

  计开:

  台湾县

  港潭七所,共征银四百五十三两九钱八分;

  小船二百八十九只,共载梁头七千六百七十六担,共征银五百九十一两零五分二厘;

  杉板头船九十七只,共征银四十两七钱四分;

  尖艚五只,共征银四两二钱;

  罟六张,共征银七十两零五钱六分;

  缯一张,共征银一十二两六钱;

  三张,共征银一十七两六钱四分;

  縺九条,共征银五十二两九钱二分;

  蚝九条,共征银五十二两九钱二分;

  澎湖大网一十六张,共征银五十六两;

  箔网二张,共征银二两五钱二分;

  大沪二口,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小沪十口,共征银八两四钱;

  梁头饷税溢额银五十四两五钱八分九厘;

  牛磨三十首,共征银一百六十八两;

  瓦店厝二千八百二十五间,共征银八百五十八两二钱三分五厘;

  草店厝一千八百八十间,共征银四百零七两九钱六分;

  此路花园番檨一宅,征银七十两:

  以上,共征杂银二千九百二十三两九钱九分六厘。

  凤山县

  港四所,共征银一百八十九两六钱七分四厘;

  安平镇渡船三十四只,载梁头九百八十九担,共征银七十六两一钱五分三厘;

  采捕小船一百二十四只,载梁头二千四百四十担,共征银一百八十七两九钱二厘;

  罟九张,共征银一百零五两八钱四分;

  缯二张,共征银八两四钱;

  ■〈罒上令下〉一条,共征银五两八钱八分;

  縺八条,共征银四十七两四分;

  蚝八条,共征银四十七两四分;

  箔二条,共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

  采捕船给旗九十二枝,共征银九十六两六钱;

  梁头饷税溢额银一十一两七钱七分九厘:

  以上,共征杂饷银七百八十八两零六分八厘。

  嘉义县

  港五所,共征银三百五十一两四钱五分九厘;

  船四十只,共载梁头九百三十八石,共征银七十二两二钱二分五厘;

  缯二张,共征银八两四钱;

  ■〈罒上令下〉一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

  縺五条,共征银二十九两四钱;

  蚝二条,共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

  蚝八条,共征银四十七两零四分;

  萧垄槟榔二十四宅,共征银六十两;

  笨港店四百一十间,共征银二百两零五钱;

  另瓦■〈瞒,石代目〉礶五座,共征银一十二两五钱;

  菜园一所,征银三两;

  梁头饷税溢额银一百五十四两四钱四分三厘:

  以上共征杂饷银九百五十六两六钱零八厘。

  彰化县

  港四所,共征银三十八两七钱三分八厘;

  小■〈舟古〉一百三十五只,共征银一百五十五两九钱二分五厘;

  水里港一所,征银三两;

  番仔桥港大突沟港共征银二两八钱;

  ■〈罒上令下〉一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

  牛磨四首,共征银二十二两四钱:

  以上,共征杂饷银二百二十八两七钱四分三厘。

  淡水厅

  罟一张,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

  车磨一张,征银五两六钱:

  以上,共征杂饷银一十七两三钱六分。

  澎湖厅

  小杉板船一百五十三只,共征银六十四两二钱六分;

  又溢额小杉板船二百零七只,共征银八十六两九钱四分;

  又溢额尖艚船二十七只,共征银二十二两六钱八分;

  大网八口,共征银二十八两;

  小网三十七口,共征银六十三两八钱四分;

  小缯十五口,共征银十二两六钱;

  又溢额小罟缯十张,共征银八两四钱;

  小沪一十九口半,共征银八两一钱九分;

  又溢额小沪三十四口,共征银一十四两二钱八分:

  以上,共征杂饷银三百零九两一钱九分。

  以上四县二厅,统共征杂饷银五千二百三十三两九钱六分五厘。

  闽浙总督臣何璟

  福建巡抚臣丁日昌福建布政使臣葆亨敬谨誊黄

  署福建按察使臣定保

  第三九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在任候选道加三级随带加四级周,为遵札行知事。光绪元年九月二十日,蒙臬道宪夏札开:本年九月初五日,准藩司、省会善后总局移开,窃照各属库存银两无论正杂款项,非关报解,即应储备,照例不准擅自挪用者,所以杜侵亏之渐也。近来各府、州、厅、县每有藉词地方公事,并不先期禀明,擅将公款亏挪,事后率以不应请销之款,含混抵塞,若不申明旧制,严行禁止,何以重库款而儆效尤。除呈明两院宪并通饬各属嗣后不得再行擅挪外,合就飞移,请烦通饬所属遵照:凡有库存公款,此后如非禀奉核准拨用者,无论何项急需,均不准擅自挪用;倘敢仍蹈故辙,不论应否堪以动用,均勒限赔补,并干参办。仍令将奉文日期,具文分报司道本局查考,遇有交替,专移后任知照,望切施行等由到道。准此,合就札饬。札到该府,立即移饬各厅、县一体遵照,毋违,此札,等因。蒙此,查此案先蒙宪檄,业经移行在案,兹蒙前因,合再饬知。为此,札仰该县官吏立即遵照办理,毋违,切切,此札。

  光绪元年十一月初三日札。

  第四○找尽断根契字

  亲立找尽断根契字人郡城下横街陈光瑶,有阄分承祖父陈启善明买过叶牛郎新港东田一宗,计参所,受种共三甲六分,带崎埤水分三甲六分灌注,年带嘉邑下茄苳保管事黄翻兴户内马料粟八石四斗;又带林荣机户下马料粟四石四斗。其田三所,坵段坐落,四至载明契后明白为据。以上田三所,受种三甲六分,于道光八年十月间,典与郡城石荣记,典价佛银八百大元,将田现付掌管,收成纳租。今因乏银别用,愿将以上田三所尽根断卖,先除至亲不承受,外托中再恳原典主石宅承买,三面言议再找尽断根卖价佛银五十大元,连前原典主共契价佛银八百五十大元。其找尽银元即日同中收讫,而田仍付石荣记永远掌管,应纳马料粟带付完纳。听其买主推收入户,一卖千休,永断葛藤,日后不敢再言找赎,亦不敢藉言价值未足,别滋事端。保此田果瑶承祖父明买物业,系瑶阄分应得之额,与别房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交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瑶自出首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两愿,并无抑勒,口恐无凭,合亲立尽根卖契字一纸,并缴承买叶牛郎卖契一宗,送付收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找尽卖价佛银五十大元,连原典契价共佛银八百五十大元完足,再照。

  道光十四年十月日。

  场见长男廷仕次男廷榜

  知见人母郑氏

  亲立找尽断根卖契字人陈光瑶

  为中人杨西池

  计开:田三所,坐址四至列明于后。

  一、田一所,大小八坵,受种一甲二分,坐落新港东后洋下埤仔墘北畔,东、西原至叶家宅田,南至下埤仔墘,北至圳。

  一、田一所,大小十坵,受种一甲六分,坐落新港东厝后洋下埤南畔,东、西原至李家田,南原至方宅田,北至埤。

  一、田一所,大小六坵,受种八分,坐落新港东后洋横路上,东原至林家宅田,西原至黄宅田,南至圳,北至深田。以上田三所,共带马料租粟一十二石八斗正,列明契内。

  第四一卖尽根田契字

  同立卖尽根田契人兄弟叶文钦、叶文录、叶文锄、叶文锄等,有承祖父明买水田二处:其一处坐落火烧庄洋,土名榕树角,大小坵额不计其数,经丈一甲一分七厘半,带陂水灌溉,东至车路,西至杨家田,南至车路,北至抄封田,年纳马料大租谷五石四升。又一处坐落土名火烧庄头圳洋,经丈一甲,年纳马料大租谷四石二斗九升,带大陂水灌溉,东至自己田;西至蔡家田;南至圳;北至圳。两处界址俱各界限明白。今因乏银费用,兄弟愿将此两处之田出卖,先尽问房亲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与何义记出首承买,同中议定时价银七百五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将田随踏付银主掌管,起耕易佃,收租纳课,永为己业。自此一卖终休,日后兄弟及子孙不敢异言滋端,亦无找洗之理。保此田系钦等兄弟承祖父物业,与别房亲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及拖欠官租、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钦兄弟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今欲有凭,同立卖尽根田契一纸,并带上手印契二纸,共三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银七百五十元完足,再照。

  道光九年三月日。

  为中人王田、何朝桂

  在场知见妈亲锺氏、叶文录

  同立卖尽根契人叶文钦叶文鐖、叶文锄

  第四二杜绝尽卖田契字

  立杜绝尽卖田契观音山里中冲崎庄陈东使,有明买水田一所,坐落滚水社前,丈明三分实业,大小共八坵,其东、西四至界址,俱开明在契后。年带纳官掌事马料租,共粟一石三斗五升。今因欲银费用,将此实业三分之田出卖,先尽问叔兄弟侄房亲戚族不愿承买,外托中引就与姚辉官出头承买,三面言议,着下得时价银一百二十大元,折重八十七两六钱。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田即付银主前去掌管,永为己业。其课粟,乾隆三十六年止,以上系是东完纳,不干银主之事。保此田系是东明买实业,与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以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东自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找赎贴洗,亦不敢异言生端。此系二比甘愿,并非抑勒,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杜绝尽田契一纸,并上手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银一百二十大元正,折重八十七两六钱完足,再照。

  乾隆三十七年四月日。

  为中人尹粟老

  知见人胞弟陈猜老

  代书人朱自南

  立杜绝尽根卖田契人陈东使

  其田四坵,东至黄家田,西至本家田,南至沟,北至本家田。又其田四坵,东至杨家田,西至黄家园,南至本家,北至杨家田,四至明白为界。

  第四三杜卖绝尽根契字

  同立杜卖绝尽根契字人观音里赤山仔庄方好、方江,有承祖父自垦水田一所,坐落土名在本庄面前社脚,受种七分五厘,年纳正供租粟三石三斗二升,又带马料粟四石五斗;东至大路,西至林家田,南至林家田,北至本家田。又带园一坵,坐落土名在本庄等店头,年带纳施候租粟一石;东至大路,西至圳,南至本家园,北至林家园,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先问房亲人等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向卖本庄黄追出头承买,三面言议,时价银一百二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田园随付银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拖欠旧租,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是好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卖杜绝尽根契一纸,并缴上手典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一百二十大元完足,再照。

  咸丰六年二月日。

  为中人许阿强

  知见人母亲陈氏

  同立卖杜绝尽根契人方好、方江

  代书人李花

  第四四卖断契字

  立卖断契人观音里仁武庄沈礼、沈皇、沈厌等,有承父明买水田一所,一甲五分,坐落土名在总督埤■〈口亟〉口,年配总督埤水灌溉,纳马料粟一十二石。坵段载在上手,共十埒,东至郭家田,西至载家田,南至圳,北至崩沟,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先问房亲人等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与卢家炳观出头承买,三面言议的价佛头银四百大元。银即日同中交讫,田并埤水付银主前去掌管收纳,永为己业,不敢阻挡,后来子孙不敢言贴言赎。保此田系皇承父明买田业,与叔兄弟侄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拖欠租项,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皇等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杜卖断契一纸,并缴上手契二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四百大元完足,再照。

  嘉庆四年五月日。

  知见人嫂王氏

  为中人许烈、王带

  代书人沈礼、沈礼

  卖断契人沈皇、沈厌

  知见人二伯

  第四五卖尽杜绝田契字

  立卖尽杜绝田契字人大竹里顶横街城内李再添,有承祖父明买过岗山仔庄莫迎生水田一所,年带纳马料租银一两,土名坐落在岗仔庄面前洋,水田五分,东至谢家田,西至陈家田,南至大路,北至大圳墘,东西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先问房亲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愿将此田向与岗山仔庄陈新居出首承买,三面言议,出时价六八佛银一百四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田随踏付银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不敢阻挡。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洗贴赎。保此田再添有承祖父物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拖欠旧租,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添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一纸,并带上手契四纸,共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一百四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光绪十五年四月日。

  知见人老母许氏

  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李再添

  为中人杨立观

  代书人自笔

  第四六杜绝尽根契字

  立杜绝尽根契人大坵田堡马椆后庄颜国妆等,有自置廍份园一段,坐落土名中车路北园东畔,受种南北■〈木庶〉着十二垄,东至本家园,西至颜家园,南至车路,北至沟,四至明白为界。年纳课谷一斗,又带廍饷银一分正。今因乏银回唐,愿将所置之园出卖,托中与本族武孙叔出首承买,三面言义,依着时价契面银九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随将园踏付与银主前去掌管起耕,收税纳课,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不敢言及贴赎找洗诸事。保此园系妆自置物业,与房亲戚人等无干,亦无重典他人,并无拖欠旧课以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妆一力出头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立尽根绝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佛头契内银九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其上手契与别业相连,难以分拆,不得并缴,合批明,再照。

  嘉庆十四年二月日。

  为中人陈妈瑗

  知见人颜国会

  立杜绝尽根契人颜国妆

  代笔人颜右单

  第四七找绝根契字

  立找绝根契人萧天生,有承曾祖父明买过蔡廷草地一所,坐落头桥涂楼、北势学老厝下洋等庄,带田园、荒埔、圹地、埤堀、水圳、山■〈人上番下〉、糖廍等业。东至白灰墓,西至大路,南至溪底水边,北至山脚圳沟,四至明白为界。此草地庄业阄分四股,生承祖父应得一股,年该带正供粟一十九石四斗三升七合,又带■〈勹外云内〉丁银八钱二分四厘九毛三丝,并带下洋庄廍饷银一两四钱,配■〈勹外云内〉补粟一斗一升三合二勺五抄。缘前年兄沛光凭中立契,经典何元英价银九百五十七元,将庄业踏付收掌,十余年无异。兹生穷乏,无力备银赎回原契,将此应份庄业租粟额数,先尽问至亲叔兄弟侄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何元英垦找杜卖庄业等项,时值价银八十大元。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愿将应份等处草地庄业,交付买主前去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日后子孙不得生端言找言赎等情。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立杜卖找绝根契一纸,附阄书佃字司单印契三纸,共四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找契内银八十大元足讫,再照。

  嘉庆元年十二月日

  在场人堂叔捷元

  为中人陈承业、翁成魁

  知见人婶祖母吴氏

  代书人陈宗敬

  立杜找绝根契人萧天生

  第四八谕示

  会办给单收费事务委员、前任邵武县正堂丁;钦加同知衔、署理台南府台湾县正堂、记大功四次加十级纪录十次范,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台邑效忠里外武定里楠仔仙溪东西,均系沿海沙埔,及内山沿溪草埔垦成田园,祗能栽种杂粮,收成征箔,若照新章下下则田园定赋,小民未免苦累;惟既已开垦田园,亦箔有种植,若剔归旧未入类,从缓升科,似觉亦未允协。兹本县委员再四商榷,惟有仿照同安沿海田地之式,酌量变通,以硗箔未甚者田,每甲年征银四钱四分;尤甚者田,每甲年征银三钱三分;园照田各递减二成,以纾民力,而示体恤。经会禀府宪请示在案。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该处业户人等一体知悉:尔等须知该处田园虽然瘠箔,现经本县委员禀请府宪,仿照同安沿海地亩之式,酌量变通,征完新粮,较之原定新章赋则减轻不少,务各激发天良,赶紧赴局承领丈单,并将应纳粮银备齐纳清,领串安业,均毋观望挨延,致干差追,切切,特示。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给。

  贴楠仔仙溪西晓谕

  第三节物权之得失

  第一 归管圹地字

  第二 归管字

  第三 杜卖尽根归管水田山场字

  第四 归管字

  第五 归管水田屋宇契字

  第六 归就字

  第七 归就字

  第八 归就字

  第九 尽根归就契字

  第一○ 归就尽根水田契字

  第一一 归就杜卖尽根水田山埔契字

  第一二 归依字

  第一三 垦田约字

  第一四 对换园约字

  第一五 互易水田约字

  第一六 交换店约字

  第一七 抽出公园对换约字

  第一八 愿换逊赎田契字

  第一九 杜易尽根契字

  第二○ 对换契字

  第二一 换园契字

  第二二 换尽根契字

  第二三 永远抽出屋宇菜园字

  第二四 逊让山林埔地契字

  第二五 永远杜送地基契字

  第二六 喜献祠地及地租字

  第二七 再喜献地租字

  第二八 愿充祀典田契字

  第二九 付托掌管埔园字

  第三○ 送管山田契字

  第三一 给山埔地垦字

  第三二 给佃批字

  第三三 出贌耕字

  第三四 贌耕契字

  第三五 招耕字

  第三六 贌耕字

  第三七之一 呈及批

  第三七之二 领银状

  第三七之三 禀呈

  第三七之四 呈及批

  第三七之五 批

  第三八 永佃批字

  第三九之一 执照

  第三九之二 谕示

  第四○ 票饬

  第四一 谕示

  第四二 札饬

  第四三 执照

  第四四 谕示

  第四五 补给垦批字

  第四六 甘愿退管字

  第四七 收回银字

  第四八 合约字

  第四九 赎回字

  第五○ 抽回茶园埔地字

  第五一 约字

  第五二 收尽工本银字

  第五三 托孤字

  第五四 当水田契字

  第五五 杜卖尽根水田收定头银字

  第五六 收过头银字

  第五七 找洗字

  第五八 执照

  第五九 庄规禁约

  第六○ 丈单

  第六一 丈单

  第六二之一 易知丈单

  第六二之二 易知丈单

  第六二之三 易知丈单

  第六二之四 易知丈单

  第六三 合约字

  第六四 合约字

  第六五 丈单

  第六六 丈单

  第六七 执照

  第六八 执照

  第六九 垦谕

  第七○ 垦谕

  第七一 垦照

  第七二 垦照说略

  第七三 执照

  第七四 执照

  第七五 契尾

  第七六 契尾后附之规定

  第七七 谕示

  第七八 札饬

  第七九 转行

  第八○ 札饬

  第八一 札饬

  第八二 札饬

  第八三 谕示

  第八四 执照

  第一归管圹地字

  立归管圹地字人竹堑社番土目廖安邦暨众社番等,缘因光绪二年间建造众番公馆,不敷银元费用,于光绪三年丁丑岁,土目廖安邦、通事钱玉来暨众番等向得汉人手内,借过银元,以为建造公馆费用,立有借字炳据。其银母利概系钱玉来先行津出赔垫足讫;但玉来垫出此银,无所抵制。邦爰是邀齐众番相议,愿将公馆前旷地一处,东至车路为界,西至义民尝田毗连为界,南至陈家田毗连为界,北至公馆前水沟坜为界,又带有车路面埤塘坵旷地一所,东至洪家田毗连为界,西至公馆前出税之屋滴水为界,南至埤壆为界,北至洪家田毗连为界,各至界址俱各分明。其圹地当日凭中并众番等当面议定,愿将此旷地归就于钱玉来,以抵上年赔垫建造公馆不敷银项,俱各欢允。即日同中沿界踏明,即将此旷地交付钱玉来前去掌管,出税他人,或开辟成田出贌收租,永为己业,日后众番不能与玉来争较此旷地之事;而玉来亦不能与众番向讨公馆不敷之银。此乃银字两讫,并无交加上手来历不明等弊;如有不明等情,系邦及中人、场见人等一力抵挡,不管玉来之事。此系二比欢允,各无异言反悔,口笔有凭,立归管圹地字一纸,付为永照。

  即日批明:建造公馆,系正身三间;其落廒横屋四间,系玉来自己建造,批照。

  再批明:邦等收过钱玉来佛银一百八十大元,抵还汉人张陈妹、黄香记二人借项银一百八十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十七年四月日

  中人屯目卫清云

  在场房长廖逢时、潘捷隆

  知见屯丁廖仁智

  代笔人李其元

  立归管旷地字人土目廖安邦

  第二归管字

  同立归管字人线西堡荷岸庄林信记、林恭记、林俭记,即笃振、衍猪、衍灶等,有共承祖父阄分应得明买过黄送叔侄等水田连竹围地一所,址在■〈艹〈束刂〉〉桐脚庄浮枧头西势番仔沟墘,其东西四至界址以及带纳课租谷,俱载在上手契内明白。其田原丈一甲三分,现爵抚清丈一甲八分一厘六毛二丝,信记应得一半,九分零八毛一丝;恭、俭二记应得一半,九分零八毛一丝正。今因乏银别费,叔侄相议,愿将此田托中引就与宗亲林衍溪官出首承管,时价银二百一十大元,库平一百四十七两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收租纳课,不敢阻挡,永为己业。自此归管之后,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亦不得言找言赎。保此业系信记三人等共承祖父阄分应得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以及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信记等自当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归管字一纸,尽根契字一字,并缴上手买契连印契共三纸,丈单三纸,合共八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归管字内佛银二百一十大元,库平一百四十七两正完足,再照。

  光绪十七年十月日。

  为中人萧能

  知见人林衍厚

  林信记笃振

  同立归管字人林恭记即衍猪

  林俭记衍灶

  代笔人林衍宗

  第三杜卖尽根归管水田山场字

  立杜卖尽根归管水田山场字人徐德添,同侄阿顺,情因分有二、三、四房阄分水田山场共一处,坐落土名蛭仔湖水尾,东至龙岗倒水为界,西至龙冈倒水为界,南至徐昌德、徐德禄二人田尾伯公面前毗连为界,北至长房垄底大址田唇直透东西为界,原带圳水通流灌荫,奉宪按甲丈明八分二毫四丝,又带番租六成三斗二升正,即日同中面踏分明。今因别创,乏银应用,愿将此水田山场出卖于人,亲自托中引就于胞侄阿贤承领,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极价佛银四百大元正,即日银字两交明白,并无准拆短少等情,将此业交于贤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保此业委系添、顺叔侄阄分之业,并无包卖重复典当与人;倘有来历不明,不干贤之事,系添与侄顺一力抵挡。日后子孙人等不得言找,亦不得言赎。一卖千休,永断葛根,界内寸土不留。此乃情甘意愿,两无逼勒,口恐无凭,立杜卖尽根归管水田山场字一纸,又印契一纸,分阄一纸,共四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添与侄阿顺实收到字内山场水田极价佛银四百大元正,亲收足讫,立批。

  光绪十六年岁次庚寅十月。

  说合人侄鼎传

  依口代笔余联枢

  立传

  在场人昌德

  金贤

  同收银男清贤

  昂古

  立杜卖尽根归管水田山场字人侄阿顺

  徐德添

  第四归管字

  立归管字人李水交,有承父遗下阄分应份田园一段,址在隘藔崁脚东畔埒,东至长房庆云侄田横岸界,西至阿救兄弟田横岸界,南至溪界,北至大路界,四至界址明白。经丈瘠则田六分七厘六毛八丝正,逐年配纳钱粮共银五钱五分八厘四毛正。今因乏银别创,托中引就,愿将此田付与第三胞兄春波出首承管,当日三面议定时值七兑银一百八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田园随时踏明界址,交与第三胞兄前去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自此一归终休,异日虽值千金,交及子孙不得找赎滋事。保此田园系交承父阄分应份物业,与房亲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上手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交出首一力抵挡,不干承管主之事。此系两愿,并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归管一纸,并带阄书二纸,丈单一纸,合共四纸,付执为照。

  即日交同中见收过归管字内七兑银一百八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光绪二十一年岁次乙未正月日。

  代笔人族侄重三

  为中人族兄进发

  在场知见人妻何氏

  归管字人李水交

  第五归管水田屋宇契字

  立归管水田屋宇契字胞弟阿胜兄弟,阄分有水田一所,三股应得一股,坐落土名中仑庄。其田原带大坡两口坡水,三股应得一股;又带正屋透南片落廒一厫,菜园、禾埕、风围、竹木等项,一应在内,每年大租照庄例抽的。今因乏银别创,托中归就与胞兄阿旺掌管为业,当日三面言定,时值价银四百大元正。其银即日经中交与胜弟亲收足讫,其田即日踏明界址,交付旺兄前去掌管,收租纳课,永远为业。此系兄弟欢悦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归管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胜弟实收到字内佛银四百大元正足讫,批照。

  再批明:其承买印契并字内合约,悉系胞兄阿生手内收存,立批,再照。

  同治十二年十一月日。

  为中胞弟阿坤

  在场胞弟阿进

  代笔胞兄阿生

  立归管水田屋宇契字胞弟阿胜

  第六归就字

  立归就字兄徐庆荣、徐庆贵,有先年合向业主黄燕礼给出地基埔园一所,址在桃涧堡西尾庄,其界址:东至坡尾横过为界,西至江河门首小圳为界,南至江家水田小圳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界址,依原垦内面踏分明。自给垦之后,兄弟合力垦辟成田,每年配纳业主大租谷三斗正;其水系上流下接,俱在垦内载明,嗣后兄弟将界内埔地栽种风围、树木、土壆、竹围以及架造茅瓦房、门窗、户扇、菜地、禾埕等项,一应在内。今因乏银别创,不得已,兄弟再行商酌,荣、贵二人份下愿将先年合向业主给垦之业,概行归就于弟庆道份下承顶,即日三面议定,道备出佛银四十大元,经中交于兄荣、贵二人收入,其界内建置物业概归道份下管耕纳课,永为己业,不敢异言。一归千休,寸土不留,后日荣、贵及子孙人等永不敢藉言另生枝节以及找赎等弊。此系兄弟二比甘愿,两无迫勒,今欲有凭,立归就字一纸,并带合给地基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荣、贵二人实收到字内佛银四十大元正足讫,批照。

  光绪七年六月日。

  为中人徐添田

  兴成

  在场房族水生

  阿琳

  业主知见弟阿让

  代书曾如兰

  立归就字兄徐庆荣徐庆贵

  第七归就字

  立归就字姜李火,情因有承祖父遗下三房阄分之业,系与长兄阿兵二人共得一股,四界原载在前二房阄约注明,火自己应份一半。今因乏银应用,欲将自己一半出卖与人,请得堂弟阿相为中,引到堂弟阿信及长兄阿兵出首承归,三面言定时值价银一百三十八大元正,即日同中色现交于李火亲收足讫,并无货债抵塞。火即将与长兄共得一股,火将自己一半尽行归于后,同中踏明界址,交付承归堂兄阿信及长兄阿兵二人前来掌管,收租纳课。自归于后,不敢言赎,亦不敢言赠。此归于后,永断葛藤,寸土无留,不敢异言等情,立归就字一纸,并上三房分管阄分一纸,共两纸,又并于上年纳钱粮串单,俱在阿兵收存。

  即日批明:此业水额、圳路、坡塘及钱粮六成大租,亦系载在前阄约注明,概交承归人掌管支理,批照。

  再批明:火实收过字内佛银一百三十八大元足讫,批照。

  即日批明:火实收过字内佛银一百三十八大元足讫,批照。

  再批明:阿兵、阿信归就李火照旧坡草鱼虾,概合尽归阿兵、阿信掌管;唯有上两口大公坡,李火原旧六股,应得一股,自归堂兄于后,仍将此一股坡草,信等归还李火收用;如李火收用不着,仍归阿信、阿兵收管,批照。

  光绪戊戌年月日。

  在场知见叔祖添赐、叔阿北、母舅张国荣

  为中代笔弟阿相

  知见弟阿南

  立归就字人姜李火

  第八归就字

  立归就尽根水田字人刘玉连,同胞侄俊轩、进兴、阿华等,兹因承父遗创水田一处,坐落土名大茅埔庆,东至山脚为界,西至车路为界,南至张家田为界,北至胞伯田为界。又带三板桥下三坵,四至界址面踏分明,递年共载有额租谷十八石正,内除控大租隘谷共三石三斗,原带圳水通流灌溉充足。情因家内乏银应用,托中愿归就于胞伯衍芝出首承买,当日凭中三面言定,芝备出时值水田价银一百二十五大元正,今同中面交连叔侄母子亲收足讫,并无债货准折短少等情,亦无典当他人财物;其二处水田即踏交于胞伯衍芝前去过耕掌管,永为己业。保此系连承父自创之业,与房亲、伯叔、兄弟人等并无干涉,亦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卖人一力抵挡,不干承买人之事。一卖千休,界内寸土不留,永断葛藤,日后不敢言增、言赎、找洗等情。此系伯侄二比甘愿,信义交关,两无相迫,今欲有凭,立归就尽根水田银字一纸,又付上老约四纸,共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连叔侄等实到字内水田价银一百二十五大元正,亲收足讫,批照。

  咸丰辛酉十一年正月。

  说合中人衍叶、衍达

  代笔人叔祖庆有

  在场人叔衍敏、叔衍蓬

  知见人叔衍茶、叔衍花

  在场见叔阿论、叔砌古

  胞侄俊轩

  同收胞侄进兴、胞侄阿华、母黄氏

  立归就尽根水田字人刘玉连

  外批明:咸丰十一年六月,立杜卖尽水租字人易应淑,承父遗管有吴二兄分上、下崁四分二厘大水租,因上年承典既尽,今又找洗去银六大元正,交于淑亲收足讫。自找之后,上、下崁大水租一石六斗,子孙人等永不敢异言生端,租免纳外,批照。

  批笔易应淑

  第九尽根归就契字

  同立尽根归就契字人胞侄灿、章等,缘有承父阄分应得水田一段,原配埤水灌足,连菜园、磘地、草埕在内,址在抵美简庄东,东西四至及份数俱载单契字内明白。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业概行归就,爰托中招得胞叔蔡牛出首承买,时三面议定,值时价银二百四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随即踏明界址,交付胞叔牛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自此一卖千休,寸土不留,日后价值千金,俱系胞叔洪福,灿兄弟及子孙等不敢言找言赎。保此业系灿兄弟承父阄分应得之业,并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及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灿兄弟出首抵挡,不干胞叔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尽根归就契字一纸,并带上手印契连司单二纸,又印契连司单一纸,新升丈单一纸,新给丈单一纸,共六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尽根归就契字内番银二百四十大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十八年二月日。

  代笔人王及春

  为中人林维新、李科

  知见侄孙庆和

  场见母亲陈氏

  同立尽根归就字人胞侄蔡灿、蔡荣、蔡章

  第一○归就尽根水田契字

  立归就尽根水田契字人何连正,有应得阄业水田一段,址在芝兰一堡内湖庄雷公坡,东至本田寮稻埕边并张家田界,西至官田界,南至大路界,北至圳沟界,四至界址明白。带大坡水一分八厘三丝;又带分纳大租谷三石三斗三升正;并应分得田寮、茅屋、竹围、稻埕、菜园等项,历管无异。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应得水田并应分得田寮一概出卖,爰托中人堂弟德英引向归就与堂侄益辉掌管,时同堂议定依时值尽根价银四百五十大元正。即日辉备足佛银四百五十大元正,同中交正亲收足讫,随即同中踏明界址,交付堂侄益辉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不敢异言生端,日后正及子孙人等不敢找赎滋事。保此水田并田寮等项系正应得田寮,与别房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质借财物及上手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等弊,正一力支理,不干堂侄之事。此系同堂甘愿,并无抑勒,不敢反悔,今欲有凭,立归就尽根水田契字一纸,并缴阄分合约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正亲收过字内尽根田价银四百五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一、批明:字内带缴阄分合约字一纸,倘有要用时取出公阅,亦不得推诿,批明,再照。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邱静山

  为中堂弟德英

  知见母亲尤氏

  在场三胞兄连英

  立归就尽根水田契字人何连正

  第一一归就杜卖尽根水田山埔契字

  立归就杜卖尽根水田山埔契字人刘嘉辉,先年自己有抽出合约字内水田山埔一所,坐落土名桃涧堡南崁陈屋坑,东至小坑,直透山顶为界,西至牛路岗,直透路面大坪崁墘黄家毗连为界,南至大圳为界,北至岗顶路面大坪岗墘锺家毗连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原带大租谷三斗正。今因乏银应用,先问至亲人等,俱各不欲,托中引于刘永富出首承买,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田价佛银一百一十大元正,即日银契经中两交清白。自卖之后,随即踏明界址,交与富等耕管,永远为业。并无虚折等情,其田委系自己抽出,与他人无干,又无来历不明;如有不明,系辉等一力抵挡。一卖千休,永不得言赎言增。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口恐无凭,立归就杜卖契字一纸,并带抽合约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收到契内佛银一百一十大元正足讫,批照。

  道光八年十月日。

  在场兄嘉瑚

  为中人黄景春

  代笔侄大三

  立归就杜卖尽根水田山埔契字人刘嘉辉

  第一二归依字

  立归依字人陈礼官,因昔时与陈愿官相依,同买竹围并便厝等一所,坐落土名大霞佃庄,东至黄家,西至本家,南至车路,北至李家,东西四至界限明白。今礼欲外出别创,乏银费用,托中邀与陈愿官归倚其银十七元。银即日同中收讫,其竹围内由陈愿官重新起盖,亦随其所命,礼不敢异言阻挡。此系两愿,各无反悔,日后不敢言贴,亦不敢言赎,恐口无凭,立归依字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完足,再照。

  另注官一字,又改界一字。

  乾隆十五年月日。

  作中人侄沛然

  立归依字人陈礼

  代书知见人弟再

  第一三垦田约字

  同立垦田约字圳主潘涵源、业主许光盛等。窃谓开疆拓土,宜资沟浍之功;辟地成阡,当藉水源之利。缘源备本雇工,自赤土窟白石溪开筑大圳,透出枋山庄引灌田亩,盛见其水源浩大,欲此埔地易水。爰是托中邀同圳主相议,愿将明买枋山庄何、张两家田业山埔全段,踏出半段,东至大仑分水王家毗连界,西至坑旧田界,南至顶上无尾仑透横路界,北至蔡家湖底田头横路界,四址明中踏明,立字分管,随将埔地半段,交付涵记掌管,开辟成田,收租纳课,永为己业。圳主亦将圳水分付盛记,永灌田亩,庶几因水利而共利之,指日成良田万顷,无使诸山荒而久荒也,终年收香稻千仓。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垦田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存照。

  清赋验讫

  即日同中光盛明踏埔地半段,交付涵记掌管,任从开辟成田,弗敢阻挠,声明,批照。

  一、批明:涵记圳水付盛记灌荫自己田亩,水尾仍归圳主收回,不得私漏,声明,批照。

  香稻千仓。

  光绪六年九月日。

  代笔刘吉人

  为中蔡文和

  同立垦田约字圳主潘涵源业主许光盛

  第一四对换园约字

  同立对换园约字郑埤忠、郑同、郑开阳、郑仕瑶兄弟侄等,均有承祖父阄书之园业,其四至各载阄书内明白。迄今埤欲新插竹园,栽种柑欉,因园辽跳,爰是邀同族亲相议,将埤应得买契内踏出半埒之园,在东势第二埒,换得同、开、瑶兄弟侄等承祖父阄书内半埒之地,在北势第三埒;二比园界,俱各踏明,两相对换归管。自今而后,一换千休,永无翻异生端滋事。此乃公同议定,俱各悦服,永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对换园契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存照。

  批明:前阄书内园界,原自北势算起,第三系是大房同、开、瑶兄弟侄等应得半埒;金俊、和枝、岭泉、金印等应得半埒,两房合为一埒,愿与埤忠东势算起园第二埒一埒对换,各自掌管,日后永无反悔异言,声明,照。

  批明:应得换东畔园半埒,至郑平园为界,声明,照。

  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长其新

  知见人许氏、金唱

  在场人母叶氏、陈氏

  同立对换园约字人郑埤忠、郑荣同、郑开阳、郑仕瑶

  第一五互易水田约字

  同立互易水田约字人江民昌、谢阿柔等。缘昌上年间有向谢球买出水田二段,计三分三厘零,址在东势红水沟堡八宝庄界内。其首田在东畔:东至江庆朝田,西至谢阿番田,南至谢阿柔田,北至大沟。又次段田在西畔;东至谢阿番田,西至谢阿狮田,南至谢阿番田,北至大沟。各自为界明白。柔前年亦有向房亲谢长清买出水田一段,三分九厘零,址在东势仁水沟堡八宝庄界内,东至邹老屋田,西至江民昌竹园,南至小沟,北至自园并茅埔,各自为界明白。但因二比水田各不相连系,爰是相商,邀请公亲到家,三面妥议,各愿以水田互相换易,立字为凭。所以昌随将买过谢球之田二段,三分三厘零,在柔祖坟边,踏明四至界址,交付与柔掌管为业;柔亦将以买过谢长清之田一段,三分九厘零,在昌厝下,踏明四至界址,交付与昌掌管为业。虽田分广狭而异肥硗,然以二人互易水田各属欢心,永无翻异。自此立约以后,各业各掌,不得争长竞短,致伤和气。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抑勒,口恐无凭,字实有据,理宜同立互易水田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即日同公见人,昌、柔等同立过互易水田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是实,再照。

  光绪二十六年二月日。

  代笔人○○○

  在场人○○○

  知见人○○○

  同立互易水田约字人江民昌、谢阿柔

  第一六交换店约字

  立交换店约字人永邑祠首事江有章、胡廷弼、谢松超等,昔年间祠内有买过李九本城南街东畔瓦屋店连地全坎一进,户名系永邑圣母祠,即当时首事江学成、谢根超、胡连庆、徐万秀等名字,东至林家厝墙园,西至街路,南至林培店地,北至林国翰店,四至界址明白。年配城隍庙仰山书院香灯及各料价银,备载契字内明白。适因与七邑族正林国翰官住店比邻,托中闻众情愿将伊明买本城黄合义,即黄世亮、黄天本、黄世部等中街东畔瓦店建地全坎三进,与祀内人等交换,其东西四至座址,并各料银价,亦载契字内明白。时经祀众公议,并为踏明妥贴,俱各喜悦。保此南街之店系永邑祀内明买之业,与他籍外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以及交加来历不明情弊;如有此弊,系祀内之人出首抵挡,不干换主之事。从此换后,其南街之店连地基永归林国翰官掌管,任从更改再行建造,祀内之人永无异议。此系二比喜悦甘愿,并非抑勒,口恐无凭,特立交换约字一纸,店契连司单一纸,老契二纸,共四纸,付执为照。

  即日当众明立交换约字一纸是实,再照。

  光绪十三年六月丈城字第三十六号。

  咸丰十年二月日。

  立交换约字人胡廷弼、各首事江有章、谢松超

  第一七抽出公园对换约字

  立抽出公园对换约字人李光切,侄文仕,李光英,侄文学等,有公园一坵,在北势寮庄旧廍后,东至车路,西至竹围脚林、沈二宅,南至旧廍地,北至本宅园,四至明白为界。兹因廖章廷兄弟等托中恳求此园地起盖厝屋,即将承买一甲六分内,抽出园一坵,在北势寮庄,与李宅对换,尚不足抵厝地园额,即贴李宅佛银二十大元。其园随即踏界,东至廖家本园,西至林家园、王家园,南至廖家本园、王家田,北至颜家园,四至明白为界,交与李宅掌管贌佃,耕作收税。至于配纳马料租,廖章廷兄弟等,以及日后子孙仍按旧契内自行完纳清楚,如有完纳不清,廖宅等一力抵挡,与李宅无干。此系俱各甘愿,日后不得反悔异言,藉端生事。恐口无凭,合立约字一纸,付执为照。

  一、批明:带厝地一所,东至路,西至王家田,南至路,北至林池,批明,再照。

  道光十七年正月日。

  为中人李妈相

  侄文仕

  立约字人李光切李光英

  代笔人侄文学、李文标

  第一八愿换逊赎田契字

  立愿换逊赎田契字人温碧德、温碧旺兄弟,先年有向聪生饶亲叔侄买得东庄二十分头青埔仔水田一处,带单分仔埔头田三坵二处,四至界址,各载明原契,共原价银三百三十元正。又有金生饶亲叔侄先年向德堂伯温仲贤买得二十分双分仔水田一处,四至界址及原价银三百六十元正,均载明原契。兹德兄弟与金生饶亲兄弟互念各田俱承祖父置遗阄内,价值相近,土地相若,二比相邀,请到各原中证见,即日面定,除温姓卖出之田同日经金生已另立约,逊还温姓收赎外,其聪生饶卖出与德兄弟之田,系金生兄弟等祖父阄内之业,德愿收还原价银三百三十元,又收还税契银三十元,共三百六十元正,即将契逊回与金生饶亲叔侄等还管,其田即任金生饶亲等永远管耕收租,德等兄弟永不异言找赎反悔及日后子孙并房门人等亦不得藉言找赎,滋生事端;如有滋端,系德兄弟一力抵挡。此系二比甘愿,互相换逊收赎,价清契明,两无迫勒,今欲有凭,立愿换逊赎田契字一纸,并投税过原契一纸,及上手阄单一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实领到字内收赎原价并税契费银共三百六十元正足讫,批照。

  嘉庆八年十一月日。

  原中人饶俊旺

  亲族锺勇麟、陈历生、锺坤让

  场见叔伯陈宏山、陈丙妹、陈球昌

  代笔兄碧龙

  立愿换逊赎田契字人温碧德、温碧旺

  第一九杜易尽根契字

  立杜易尽根契字水社庄化番意力,有承先父自己开耕水田一段,址在水社海边,东至海界,西至黄保田界,南至沟界,北至石天来田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力移居在松柏仑,路途远涉,愿将此田出易,先尽问番亲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水社街庄管出首,将猫囒岭脚水田一段对易,三面议定,庄管愿贴力之田粟四石四斗,折银四元四角正。其粟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庄管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自此一易千休,葛藤永断,日后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田系力自己物业,与别番无干,亦无重张易过他人财物。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杜易尽根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杜易尽根契字内粟四石四斗,折银四大元四角正完足,再照。

  批明:又带水圳在黄保田头通流,批照。

  光绪十二年十一月。

  代笔人黄朝昌

  为中人化番红肉里

  知见人化番陈饱、武巷

  立杜易尽根契字化番意力、妻■〈黑贲〉仔

  一、批明:阿笼代开草埔,经已开成田业,管备出工资银四大元、浅布五尺、酒一矺,交付与阿笼为工资,愿收,照。

  化番阿笼

  化番意力

  化番■〈火劳〉理

  第二○对换契字

  立对换契人龙蛟潭堡新店庄李喜、李椪、李篐等,有承祖父遗下埔田一埒,坐落在本庄南势,土名珊瑚树尾,年带黄头家就田收成一九现抽租,其东西四至,俱各载在上手契内。抽出水头坵仔一坵,东至柯家田,西至蔡家田,南至李家田,北至圳沟,四至明白为界。今因父亲仙逝,无地可葬,爰托宗亲代求本族芽叔阄分应份园中,抽出穴场一所,以为仙父窀穸之所,兄弟同堂相议,愿将此水头坵田一坵,与本族芽叔前去对换,掌管耕作,永作己业,不敢阻挡。自此一换千休,日后子孙不得言及取赎找洗,异言生端滋事。保此田果系是椪等承父祖遗下之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别换他人财物为碍以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椪等自出首抵挡,不干芽叔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对换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宗亲收过对换风水地契一纸,批明,再照。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日。

  知见人族长李义合

  立对换契人李篐、李喜、李椪

  代书人宗族李光成

  第二一换园契字

  立换园契字人盐水港堡下田寮庄林剑,有阄分应份承买康式金、吕大佑等埒尾园一半,年带头家就园晚季二八抽租,在本庄西势,东西南北俱载在阄书内,契面银六十大元。其园,兄弟相议,欲自相连,将此园付胞兄杨耕作收成,永为己业;而杨有将阄分应得溪湖园一段,前年向麻豆社林胜兴号借出母利银一百五十大元,剑备银坐还清楚,将溪湖园付胞弟剑耕作,收成纳租,永为己业。将园截长补短,两相对换,各自相连明白,日后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各自立换园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其大契带在别房,难以分析,不得缴连,批明,再照。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

  知见人母亲邱氏

  换园契字人林金剑

  代书人自笔

  公亲人蔡元

  第二二换尽根契字

  立换尽根契字人张来生,自己有茅店一座,透后二间,坐址在恒春县城内,土名大石埔武役边,坐东向西,东至河沟为界,西至街路埕为界,南至杨明春为界,北至丰美为界,四至明白。今因欲银应用,愿将此店对换,先尽问至亲兄弟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招出郭荣,三面言议,愿收兼帖来佛银二十大元,秤重十三两六钱正。其银即日亲收足讫,其店随交荣掌管居住或收税,不敢阻执。一换终休,日后子孙不敢生端反悔,亦不敢告讨言找取赎。此店的系生自有,与别房人等无干,并无上手来历不明及重张典挂他人财物等情;如有此情,生自理,亦不干荣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口恐无凭,立换尽根契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内银二十大元,每元银重六钱八分正完足,再照。

  光绪六年五月日。

  为中人陈朱司

  知见人张栖

  代书人陈捷升

  立换尽根契字人张来生

  第二三永远抽出屋宇菜园字

  立永远抽出屋宇、菜园字人谢阿接,缘因自己阄得田业屋宇一所,坐落土名营盘下后庄仔庄,其业四至界址,载在契约注明。兹因宗族相依,经族言定,抽出古家屋上片屋宇、菜园一处,东至沈家坟外土壆为界,西至古家毗连为界,南至古家小沟为界,北至车路,与周家毗连为界。此四界内屋宇、菜园等项,永远抽出,交与谢阿意前来掌管,永为己业,与他房人等毫无干涉,日后永不敢反悔。口恐无凭,立有抽屋宇、菜园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批明:此业契券约字,系谢阿接收存,要用不得刁难,批照,行。

  光绪二十三年丁酉岁十月。

  在场宗兄阿正

  代笔人何翼云

  立永远抽出屋宇菜地字人谢阿接

  第二四逊让山林埔地契字

  立逊让山林埔地契字人陈清华,情因承垦户陈长顺给出有山埔一所,坐落土名蛭仔堀庄,东至伯公龙大路为界,西至山顶天水流内为界,南至涧头由上崁眉为界,北至蛏仔堀窝崁眉透下双合水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本族陈阿■〈毛石〉为人可钦,欲将此业馈送与伊,乃邀场见人等踏定界址,喜交陈阿■〈毛石〉前去掌管,永为己业,任从耕种振作,架造房屋,皆系■〈毛石〉及子孙之鸿福;而■〈毛石〉喜备花红银二大元,经场见交清华亲收足讫。保此业委系清华自向垦户给出之业,与别房人等无涉,并无来历不明;如有不明,系清华一力抵挡,日后华及子孙永远不敢反悔等情。此乃与不伤惠,受不伤廉者也。口恐无凭,立逊让山林埔地契字一纸,付执永照,行。

  即日批明:华实收到字内花红银二大元足讫,批照,行。

  再批明:每年应纳业主大租银五角,批照,行。

  再批明:光绪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此字内之业,东至圳沟为界,西至谢家山水流内为界,南至竹头由龙崀至张家坟小龙分水,透至大圳为界,北至吴、曹自己山埔毗连为界,归还于吴、曹两家掌管,立批照,行。

  咸丰二年十月日。

  代笔陈阿二

  场见陈阿庚

  立逊让山林埔地契字人陈清华

  第二五永远杜送地基契字

  立永远杜送地基契字人游永佃,有承先祖遗下佃阄分应得水田一处,址在东势歪庄,东西四至俱载单契明白。兹因李春波官欲起盖屋宅,凭中相商,佃愿就该田划出地段,东至周家田,西至自田,南至崁下自田,北至自田,明丈实地四分二厘,付与李春波官为地基之用。当日李春波官亦愿备出佛面银一百六十八大元正,以酬地价。其银即日同中交佃亲收足讫,随将此划出地段四分二厘,踏明界址,交付李春波前去掌管,任从起盖屋宅,并开凿水井,栽种竹围、菜园、果子、杂物等件。至原配口粮每分地递年纳谷四斗,按照地额完纳,永远为业,日后价值数倍,佃及子孙永不敢翻异执讨滋事。保此田系佃阄分应得之业,与别房无干,亦无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佃一力抵挡,不干李春波官之事。此系两相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永远杜送地基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佃亲收过永远杜送地基契字内佛面银一百六十八大元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先祖游道维承买东势歪庄陈永成、陈永顺兄弟之业,印契字所带丈单内,有给陈栖东字第六十七号一纸,载地二甲七分五厘一毛二丝。兹佃划付李春波官地段四分二厘,系此单内东畔之额,祗因此丈单并印契难以分拆,经就单契批明四至地额付管,该单契仍交佃收存,日后如有应用,当取出公阅,不敢刁难。

  光绪三年八月日。

  代笔人邱如埙

  为中人朱天培

  知见堂兄永传、侄安常

  在场嫡侄安家、嫡母简氏、母亲林氏

  立永远杜送地基契字人游永佃

  第二六喜献祠地及地租字

  立喜献祠地及地租业主郭宗嘏,有凭官给戳开垦成地一所,址在兴直堡中港厝庄;自庄头起,至庄尾止,逐年应得地租银八两二钱正。并欲立租馆地一所,坐西向东,横四丈八尺,直三十六丈,东至消沟为界,南至路为界,北至□□□□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与本庄董事李三省、庄耆余光旷议立福德祠,而少其地,愿将此欲立租馆之地献为祠地;又恐有祠无业,香祀不给,更愿将此地租献为春秋二祭之资。庶神欣其禋祀,民享其土利焉!即日将地及地租踏明界址,交付董事、庄耆人等起盖祠堂,掌管地租,以垂永久。保此业系宗嘏自己开垦之地,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宗嘏一力担承,不干福德祠之事。口恐无凭,合立喜献地及地租字一纸,送交福德祠立碑为照。

  批明:即日将地租佃户名簿一并交付,再照。

  乾隆二十二年月日。

  代书人李伸

  喜献祠地及地租业主郭宗嘏

  第二七再喜献地租字

  立再喜献地租业主郭宗嘏,有凭官给戳开垦成地一所,址在兴直堡七坎仔庄;自七坎仔起,至庄尾止,逐年应得地租银六两八钱正。兹因前有献出中港厝庄地租,为福德祠历年祭祠之资,尚多不足,愿再将此七坎仔庄地租,一并喜献。即日将此地租地踏明界址,交付福德祠炉主前去执掌,用备蒸尝。保此业系宗嘏自己开垦之地,与房亲人等无干,并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宗嘏一力抵挡,不干福德祠之事。今欲有凭,合立再喜献地租字一纸,送交福德祠立碑存照。

  即日将七坎仔庄地租佃户名簿,一并交付,再照。

  乾隆二十七年月日。

  代笔人罗先

  立再喜献地租业主郭宗嘏

  第二八愿充祀典田契字

  立愿充祀典田契人赖英、赖宗、赖进兄弟等,有承父遗下水田四段,址在燕雾下堡犁头厝庄;其一段,东至大圳岸,西至李家田,南至自己田,北至赖家田各为界。又南连一段,东至大岸,西至蔡家田,南至曹家田,北至自己田各为界。二段经丈一甲二分七厘零正。又一段,东至赖家田,西至大路,南至蔡家田,北至黄、赖二家田,又带园二小坵各为界,经丈一甲三分正。合上三段,共田二甲五分七厘零,配纳大租应完业主许。又田一段,东至大路,西至水沟,南至自己田,北至赖家田各为界,经丈六分正,年配大租应完业主白沙书院。总合四段,计共三甲一分七厘零。此田前被族恶霸占,宗因恳求兴贤书院掌事邱耀荣等诸同人出为请官追还,是以宗兄弟愿将此田尽付书院掌管,出贌收租,每年纳课外,分一半粟租充入书院,以为祀典,宗兄弟向书院掌事收支一半。保此田系宗兄弟应管物业,与内外人等无涉,甘愿将此田尽付书院收租,永远充为祀典,并无迫勒,日后不得反悔,言及取回之事。今欲有凭,合立愿充田契一纸,并上手契缴连付执为照。

  批明:此田租粟每年除纳课外,宗唯得向书院掌事领收一半,所批是实,再照。

  批明:同治十二年,宗兄弟因乏银费用,抽出此契内每年应收一半田租,甘愿根卖于超然社,批照。

  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日给

  愿充祀田契人赖英、赖宗、赖进

  第二九付托掌管埔园字

  立付托掌管埔园字人施东,自垦耕埔园一所,坐落新寮庄大坪顶,并带厝地基以及竹木等项在内,四至界址明白,每年配纳大租银二钱五分三厘正。兹因无男子掌管此业,又兼东前年有将此埔园胎借过陈洋观佛银三十大元正,其银并无可还。窃思后日禋祀将至无传,不得已,爰是邀请外甥陈光万等到家相议,恳托代备银元送还陈洋观,赎回埔垦字。万即愿代备银元向陈洋观赎回埔垦字,东随即埔园界址踏明,付托与外甥陈光万前来掌管,永远为业,历年耕种收利,并代施家春秋年节忌辰祭祀,日后施家亲疏人等不得争占。保此园业系是东自己垦耕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倘有来历不明,系东一力抵挡,不干受托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付托埔园字一纸,并付托垦批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一、批明:外甥光万自备出佛银三十大元,向陈洋观赎回字据。东自思无男子掌管,邀请房亲庄耆当堂相议,随将埔园字据付托外甥陈光万永远为业,以为春秋祭祀,再照。

  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日。

  代笔钱士醒、林振龙、钱士信、黄士粘、苏大章、张士呈

  庄耆林有才、许士旺、林世宗、陈士钗

  立付托掌管埔园字人施东

  第三○送管山田契字

  立送管山田契字蔡文标,缘标亲自置买林柑福兴寮山田及倒寮湖草山,承管多年,其坵数、住址界限俱已载明承买契内,并登记业主租额。因戴逆乱时,印契遭失,致被别姓踞霸,屡控莫何!承业师颜助官致力代为购寻,赎回原失契印,并较控追还田山,正标欲报无地。况承代出赎契及承差状费各项银元亦未清还,是以父子商议,即将此田山契字送与颜助官执掌管业。至此田山系标亲置,经官讯验,并无交加不明及带缺大租情弊。但既经标父子甘愿送管,非托空言,合立送管田山契字一纸,并缴送原买印契司单一纸、上手字佃批二纸,付执永为照。

  即日送过立字礼银六大元,并先代出赎契及承差状费银六十六大元,共七十二大元,合批明,炳照。

  同治九年十月日。

  知见男蔡亮

  立送管田山契字蔡文标

  代笔颜定山

  第三一给山埔地垦字

  立给山埔地垦字锡口社番如来,承祖遗下有山埔地一所,址在樟树湾番婆坑庄,东至赤土崎岭头分水直透南畔大路下小坑为界,西至坑底石门圳头为界,南至仑中张家山分水为界,北至仑中李家山分水为界,其东西四至界址明白。年纳山租银四钱,口粮租谷四斗正。今因缺公顷乏银费用,愿将此山埔地欲行出卖与人,先问房亲社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汉人陈连招身上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价银十二大元正。即日同中两相交收足讫,其山埔地踏明四至界址,随时与陈连招前去耕种,开筑成田,收租纳课,永为己业。保此山埔地系是如来承祖遗下,与别社番亲无干,亦无典挂他人不明情弊;如有不明为碍,如来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给山埔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如来亲收过字内银一十二大元完足,再照。批明内改「圳」一字,添注「是」一字,声明,照。

  乾隆四十七年正月日。

  依口代笔人吴清海

  在场甲头力稷、力九喃

  知见番阿陵

  立给山埔垦字番如来

  第三二给佃批字

  立给佃批字业户陈公兴,有承买凤邑金京潭林仔边庄刘复建课园一所,年带林逢泰正供二十五石六斗八升,又带陈成蔡、陈荣斌户下饷廍二张,银十一两二钱。缘该庄于乾隆年间被水冲崩,各佃流亡离散,续于嘉庆四、五等年渐次浮复,刘复建招佃开垦,共得园地六十三甲,计与饷廍总不敷额,积欠供饷无力征完,托中引卖与兴,并代垫旧课。正冀再行补垦缺额,以输公赋,讵料十一年,佃户黄圣音与黄协争占,园底致豁,佃户廖义窥伺谋出蔡日升并六十四份等射影占霸,经兴呈控列宪。于十八年,奉本府宪汪提讯堂断,将廖义所占兴四十三甲发还,十八份归兴管业;兴仰体宪意,委曲从断,以完久案。又本庄南边一带,被李妈葵佃户混占耕收,今亦分界淡薄拨还。除将北边廖义所还之园一十八份给与黄王成,即黄圣准耕种抽租;南边李妈葵拨还之园,仍补给被占园一甲二分,又给三甲三分,尚存占烬伯园五分,共五甲,付黄圣音耕作,其余邀集佃众,共同丈量,分别新旧,各佃议定上、中、下三等:上等每甲贴园底银六元,中等每甲贴园底银四元,下等每甲贴园底银三元。现给付黄协上等园一甲五分,贴银九元,交兴抵费,应照丈量甲数,四至填明批字,给付执管;其园栽种杂粮,均听业户十分抽二;若种芒蔗,应归本廍研硖,不得私人别廍。每蔗汁二十四桶为一日水,听业户抽净糖二百五十斤。自此以后,各管各业,踊跃从公,不得觊觎并占,扰害租课,致干禀究,合给批,付执为照,行。

  计开佃黄协开垦溪园甲数界址:上等园一甲五分,东至小溪墘,西及黄杯园,南至林日园,北至十九份园。

  嘉庆十九年月日立给佃批字陈公兴。

  第三三出贌耕字

  立出贌耕字人族侄款,承父阄分应份有水田一甲五分,坐址在龙目井庄洋,土名犁头尖,东至大路界,西至犁头尖界,南至自耕田界,北至沟界,四至界址明白。带泉水、圳水灌溉通流,年配纳王业主大租粟十二石满正,又小租谷六十三石(九三斗)正,并车工水银。今因欲银使用,愿将此田出贌,并逐年小租在内,先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问到属叔飘出首承受贌耕,三面议定照时值价银二百七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凭中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付贌耕人前去自作,收租纳课。此田系款自己份下产业,与叔侄兄弟人等无干,亦无典挂他人财物及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出贌人自当理明,不干承贌银主之事。其田限五年:甲午年春起,至戊申冬止。到限之日,备足银元同中送还赎回出贌字,两无生端反悔;若是无银清还,照旧耕作,亦不得言长语短。此乃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口恐无凭,立出贌耕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贌耕字内银二百七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道光十四年十一月日。

  为中人堂叔挟扶

  代笔人堂叔槛

  在场知见人胞叔熅

  立出贌耕字人族侄款

  第三四贌耕契字

  立贌耕契字大甲西社番巧传宗,有承父兄巧丽水遗下水田一所,址在北汕庄东势,东至头番田,西至巧连枝田,南至溪,北至车路,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原带大安溪陂水通流灌溉充足,历年配纳番主大租粟五斗正。今因乏银别用,先问房亲不欲承受,托中引就向与陈丁财出首承耕,三面言定时值贌耕佛银一百二十大元正。银契即日同中两相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管掌耕作,收租抵利,不得刁难。其田自光绪七年春起,至光绪十四年冬止,限满之日,听业主备齐贌耕字内佛银完足,赎回原字;如若无艰,依然丁财管掌耕作,不得异言生端。保此田系是传宗明承丽水之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并无上手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传宗一力抵挡,不干丁财之事。此乃番汉两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贌耕字,并缴上手贌耕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贌耕字内佛银一百二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光绪六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郑廸徐

  为中人黄长官

  场见人曾来官

  立贌耕字大甲西社番巧传宗,承丽水四老

  第三五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江振彬,有承祖父遣下阄分应份,址在后庄仔庄,水田二甲五分,配大甲坡水份通流灌溉,又带田中央竹围内茅厝一座十一间。今因自己不能耕作,凭中招得族叔大夏前来耕作,面踏付交,收过佃人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元,平重九十一两,议全年除纳业主大租水谷以外,实纳田主小租粟一百六十石道斗正,分作早、晚两季完纳,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如有少欠升合,就碛地银扣抵起耕,另招别佃。其田限耕自癸酉年春起,至戊寅年冬止,共六全年为满;限满之日,备齐碛地银送还佃人,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仁义交关,各无迫勒,今欲有凭,合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凭中收过招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元,平重九十一两正足讫,照。

  批明:八月中先过定银一十六元,至犁秧地交还碛地银六十六元,其余候晚季收成后,纳租之日交清,批照。

  同治十一年岁次壬申十二月日。

  代笔人亲叔大川

  为中族叔大婴

  在场堂伯大烈

  知见母亲张氏

  立招耕字人江振彬

  第三六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陈猫戆,今因乏田耕作,爰是托中向与梧栖街杨同记贌过大肚堡九张犁庄水田半张,厝一坐,并门窗户扇及竹围、果子、树丛、花木等件齐备。当日同中向田主交讫,并约定每年应纳小租粟一百二十石,又应纳大租粟一十九石九斗四升六合。其大租每年早季完纳;而小租分作两季完纳;早季应纳八十四石,晚季应纳三十六石;及其车工水银,戆俱各支理明白。其历年应完租谷,丝粒不敢拖欠;倘有侵欠大小租谷以及混用冇粟,不拘年限,听田主起耕别贌他人,不敢求耕。其田厝自光绪十年春起居耕,至光绪十九年冬止,计十年。限满之日,如欲再耕,必须再换贌耕字,方有定约。口恐无凭,合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九年九月日。

  代笔人何钊中

  为中人纪戆久

  认耕人陈妈见、陈新炎

  立佃批字人陈猫戆

  第三七之一呈及批

  具禀孀妇陈许氏,年四十一岁,同侄陈木柳为请领地价,候给无期,恳恩迅发,以恤孤寡事。窃氏同侄木柳共承先人遗管水田一段,摊作二份均分,缘去年十一月间,蒙筑军装局,氏迭禀恳给,经蒙淡宪饬书丈量清楚,统计一千三百七十丈零二尺五寸。该书绘图禀复,氏即同侄再叩禀明,以便迅给地价。复蒙淡宪批:应详请各宪批示遵办。岂料迟延至此,惨不胜言!无如氏夫早故,命蹇孀寡,侄父早亡,幼孤何托!兹际局屋完竣已久,余地荒芜,租税无归,其耕佃迭次理较,催迫碛地银甚急。伏思仁明在上,但凡城内官盖基址,至富者尚有给发地价,而况氏之贫寒孤寡,全赖此租度日;似此租无债迫,惨难言状。然大人惠泽黎庶,救氏一在线命,恤氏六尺之孤,总不忍寡妇孤孩饿死于沟壑之中,惟有邀恩迅给,俾寡者能以节育其幼子,孤者亦能赡养其家慈。势亟沥情,哀哀上乞藩宪大人一笔阳春,恩准迅发,俯怜孤寡,幽冥均感,公侯万代,切叩。

  头品顶戴署理福建台湾布政使司布政使沈:据禀用过地基,丈尺是否相符?仰台北府查明,报由善后局拨款给领可也。禀发,仍缴。

  光绪十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具禀孀妇陈许氏,六月二十七日批。

  第三七之二领银状

  具领银状大加蚋堡城内孀妇陈许氏,同侄陈木柳。今当府宪大人台前,领得军装局地价银,经蒙饬书覆丈,前后相符,统计积方一千三百七十丈零二尺五寸,每丈积方应给银六角,统计地基一千三百七十丈零二尺五寸,应领银计共八百二十二元一角五瓣正。合具领银状是实。

  准领附卷。

  光绪十六年七月初五日。具领银状孀妇陈许氏手摹。

  木柳

  第三七之三禀呈

  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台北府知府,为申缴事。案奉宪台批:据孀妇陈许氏等禀请给领小南门内军械所地基价银一案,奉批:据禀用过地基,丈尺是否相符?仰台北府查明,报由善后局拨款给领可也。禀发,仍缴,等因。奉此,遵查此案先据陈许氏赴府具禀,并奉善后局宪札府查覆,即经卑府具覆,并由局提银发府转给该氏承领在案。兹奉前因,合将奉发原禀,具文申缴宪台察核。为此备由,申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缴奉发陈许氏原禀一纸。

  一、申台藩宪沈。

  光绪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承工总

  府正堂雷行。

  第三七之四呈及批

  具禀孀妇陈许氏、侄木柳,为田奉建局,大租未减,禀呈印契,恳批控印发给还管业事。窃氏等所掌田业,于去年冬遵奉爵抚宪择建军械局完竣,经氏禀蒙李县主勘量用地,计积丈方一千三百七十丈,绘图详报,暨蒙宪恩委勘相符,照每丈价银六角,给洋八百二十二元在案。然契载田额二甲四分八厘,历年完纳业户洪长益大租谷九石九斗二升正,兹军械局用地核甲得田一甲四分零二毫八丝八忽,照契每甲四石,应请自光绪十六年春为始,每年控减大租谷五石六斗一升一合五勺二抄,余存田地一甲零七厘七毫一丝二忽,年仍带纳业户大租谷四石三斗零八合四勺八抄。收大租,关国课,城内多系洪长益名下管收,颗粒向难短搁;如缺,则每季加二俥利。氏因子侄尚幼,孀守女流,不谙事理,尚未请恩批契控减,现在业户催不减收,惟称非照武庙地周平县署地程泉契,奉宪批印给数目,不得擅便等语。理合披情,谨将印契呈送,伏乞府宪大人发政施仁,恤孤怜寡,恩准控租批契印给发还管业,蚁民戴德,切叩。

  计禀呈:城内田未丈量,何来司单?印契一纸,司单赁借债项,银主揭留。

  府正堂雷批:已就契批明,盖印发还矣!

  光绪十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具禀孀妇陈许氏

  第三七之五批

  台北府正堂雷批:据业主陈许氏、陈木柳起划出地积方一千三百七十丈,卖归官起建军械所,领过价银八百二十二元一角五瓣,按丈计算,应除田一甲四分零二毛八丝八忽,年应控减大租谷五石六斗一升一合五勺。照契载甲数计算,尚余田一甲零七厘七毛一丝二忽,仍归该氏等管业,年应带纳大租谷四石三斗零八合五勺。就契批明,付执,此据。

  一、批契

  光绪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承工总

  府正堂雷行。

  第三八永佃批字

  立给永佃批大圭笼社老番己力武荖,有自己承祖遗下林埔一所,坐落土名蚝壳港口,东至大港,西至山顶分水为界,南至敦何成园,北至大坑,四至明白为界。今因自己无力垦,爰是告明通土,情愿出给永佃。兹有赖卦、张爵观等前来,承给永佃垦耕,当日三面言议,出时值埔底银五十大元正。银即日同通土交收足讫,其林埔依照四至踏明界址,随付卦、爵观等前去自备工本垦耕掌管,永为己业,不敢阻挡。如界内倘能开筑些少成田,及园中所有栽种杂物,递年俱至冬成,勿论丰歉,听本社通土一九五抽的大租,仍带纳口粮租粟一石二斗,冬成交纳,俱不得刁难摊缺升合。此业一给千休,力日后以及子孙不敢言及找洗贴赎,异言滋事。保此埔地委系力自己承祖物业,与叔兄弟侄及番亲人等无涉,并无重张出给他人,以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力自出首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两愿,各无抑勒反悔,今欲有凭,立给永佃批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即日同通土收过永佃批内埔底银五十大元完足,再照。

  此契内之山埔田业,割出一段,已于庚寅年经本分府买为建造衙署地基,其四至:东至衙署墙壁水沟为界,西至刘家田沟为界,南至海水,北至山脚,四至分明。除建署应用余地外,所有山场余地,概归原业主掌管,钱粮酌减,按年仍完银四钱,此批。十一月。

  乾隆五十五年十月日。

  代笔人总社记蔡记标

  在见通土

  为中人伙长许希元

  立给永佃批老番己力武老

  清赋验讫知见男武荖屡毛氏

  原契字己力武荖手摹

  批明:此契内东至基隆支厅水沟,西至山口佑三郎所有地,南至大路,北至铁路下基隆支厅北里手水沟直线为界。抽出一千坪五合,光绪二十二年七月十六日,卖过高濑富三矣。

  第三九之一执照

  执照

  钦加同知衔、特授安平县正堂记大功四次加十级纪录十次范,为给照事。照得郡西门外水仙宫边蔡九旭辛在等,胆敢肆无忌惮,开场聚赌,以致酿成人命,业经诣验通报,并将该赌屋标封,计一十二间,即经出示招变,并详明镇道府宪将价充作造桥以及开销冬防经费在案。兹据该记以愿买所封各赌屋,并备银一千元禀缴,恳请给照承管等情前来,除批示并出示晓谕外,合行给照。为此,照给该记即便遵照后开间数、住址、方向四至各赌屋,迅速承管。此系当官明买物业,并无后患,各屋主契券概作废纸;倘或有人出头争执,许即指名禀究,须至给照者。

  计开:

  一、蔡永顺赌屋一座,厝主蔡戆美、王大雹,座东向西,内前进一厅二房、一灶、下一天井;后进一厅一房、东至墙,西至路,南北俱至自己壁。

  右照给董荩记收执。

  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初十日。

  县行。

  第三九之二谕示

  钦加同知衔、特授安平县正堂记大功四次加十级纪录十次范,为出示晓谕事。窃照郡城五方杂处,良莠不齐,地阔民稀,荒埔不一,贼匪易干溷迹、宵小不时窃发,故巡查不容稍松,历届冬防,巡缉更须严密。本县差役无多,责司催科,似难再雇巡防,均皆由县雇勇巡查。上年陈前县办理冬防,已蒙前府宪方筹给经费银六百元举办有案,本年冬防虽将雇勇办理,一切情形随时回明各宪在案。经费支出无从筹给,正在筹划间,据董荩记禀称:所封水仙宫边蔡九旭等各赌屋计有一十二间,愿备价一千元为冬防以及地方需用经费,乞请给照归管等情,具禀前来。查大西门外水仙宫边,前有不法之徒开场聚赌,以致酿成人命,即经签查差拏,一面提集签保人等讯明,指出蔡九旭等开场赌屋,逐一标封;一面出示招变在案。兹据禀缴前情,查本年冬防经费既无款可筹,自应将该屋变价开销;地方之业变价为地方之用。维冬防雇勇巡查,各段签首酒席及制造旗帜,并刻刷门户牌等项为数无多,仅五百元,尚有五百元现在兴修大西门外副营边大桥,除条石回奉臬道宪准由军功厂内配造外,所需石灰、生铁工料等,尚须五百余元,应将此款为修造石桥之需,业将所用各款详明道、镇、府宪各在案。除禀批示,并给照归管及比差严拏各赌棍惩办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该处诸邑人等知悉:尔等应知所封各房屋已提签保,逐一询明,真正赌屋始行标封招变。今董荩记系属当官明买物业,以价充作地方应用经费,自示之后,倘有何项人等执契混争,概作废纸,不得为凭;如敢故违,许董荩记指禀,以凭拏办,决不姑宽,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十三日给贴晓谕。

  第四○票饬

  特授台北府淡水县调署凤山县正堂李,为饬令备缴事。照得阿公店庄回,先因吞缺叛产租银,经凤属抄封委员郑移县,请将该民住屋标封变抵,并禀奉前府宪札同前因,业经饬差将该民住屋标封出示召变在案。旋准郑委员函称:该住屋已商妥府城业户林协记,愿出银二百二十元五角八瓣八尖,承受代缴缺款,恳请给照起封等由,即经饬差召匠勘估,一面传谕该民如能措缴清款准予起封管业;倘一时力不能缴,即将原屋变抵。嗣据该差以庄回实在家贫无力,现有该街林近愿备洋银四百元承买此屋,据庄回声称,已托人往向郑委员求准照数缴交,经蒙允诺等情禀复。复经移请查复去后,兹准郑委员移覆:庄回自缺缴租项之后,躲避不回,始终并无托人求情,移请饬令林近备银缴纳等由。准此,合行票饬。为此,票仰原差叶胜、倪吉、萧佛立往该处,协同总保传谕林近,如愿承买此业,迅即措备银元,具禀赴县,以凭察核给照管业,该差毋稍违延,于此,速速,须票。

  右仰准此。

  光绪十七年十月二十一日给。

  承粮房。

  县行。

  第四一谕示

  谕饬事。照得现据彰属潘■〈言斗〉、潘程等禀称:缘族亲潘投,在彰化邑内观音亭街开张合利号茶铺,有侵隆恩银项五百四十八元,致蒙照县封店在案。但此店系■〈言斗〉等族中公店,现蒙宪台面谕,着■〈言斗〉等出银赔补,即将该店给凭付管抵息等因。遵谕,缴银四百四十元,潘程缴银一百四十元,合共五百八十元,赔补已清款,所有合利号店屋应归■〈言斗〉等掌管抵息,但恐无凭,致生祸端,理合遵谕禀请,伏乞恩迅给发印照,付■〈言斗〉等执凭,至于案卷并垦照,县注销沾感等情。据此,查此案前经彰化县凌令差拘潘投到案押追,兹据潘投等已将前项银元交缴清楚,所封合利号店屋应准起封,照旧归管,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潘■〈言斗〉、潘程等,即合利号店屋照旧管掌,毋违,特谕。

  镇守福建台

  同治二年九月十六日。

  湾总兵官印

  第四二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五级纪录七次程,为转饬遵照事。本年七月二十一日,准台北府正堂雷移开:案奉爵抚宪面谕,现在清理田赋,一律开办丈量,各业户应带契据呈验,核对界址亩数相符,照给联单,契仍发还,已经出示在案。查民间积弊,白契管业在所不免,或有年久契据遗失者;或有开垦无契者,若不稍示通融,难期迅速。所有白契准其呈验,即刻发还,事后再令补税;其有遗失契据并开垦无契之户,亦准其先行丈量,再由该户取具田邻切结,给予印单,不许书役藉端勒索。饬即由府出示晓谕等因到府。蒙此,除出示分行外,移请转饬各县一体遵照,出示晓谕等由,计粘抄示稿一纸。准此,除由府刊刷示谕,另行分发,并分别移行外,合亟转饬。为此,札仰该县先行一体遵照,出示晓谕,毋违,此札。

  计照抄告示一纸。

  光绪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札。

  第四三执照

  钦加同知衔、署理宜兰县正堂沈,为给照管业事。本年六月十八日,据本城民人石复兴等呈称:伊于光绪五年十一月间,备出价银二百八十元,凭中李建明承买李昌旺田一段,坐落西势荖蔚庄,经丈四分九厘零。其田东至李天泰田,西至水沟,南至朱春合田,北至土围水沟各为界。写立杜卖一纸,并带丈单暨上手契共五纸,契经投税,年纳中则租赋;因前年间忽遭回禄之灾,居室单契焚毁无存,叩乞给照,以凭管业等情。据此,当经饬查去后,兹据该对保粮差简正查明禀复,以各项核对相符,并取各切结前来。除批示外,合行给照付管,为此照给小租户石复兴即便遵照后开四至界址分数段落管业,不许越界侵占他人地段,致滋事端,毋违,须照。

  计开:

  一、照给小租户石复兴掌管西势荖蔚庄田一段四分九厘零,东至李天泰田,西至水沟,南至朱春合田,北至土围水沟各为界。

  右照给小租户石复兴准此。

  光绪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换给司单一纸。

  光绪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给。

  县行。

  对讫。光绪十三年十月丈,吧字第二七号。

  第四四谕示

  候补府正堂、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袁,为禀请盖印,俾便还管事。据林安然禀称:陈妈球借欠然银一百五十元,将承买胡延求田业印税契券付然执凭,因贼反乱,印契被抢失落,今陈妈球再向卖主胡延求补写卖契,交然代请盖印等情。据此,查陈妈球前契是否投税现在无案可稽;但陈妈球既向胡延求补立卖契,足为管业凭据,准其存案,毋庸盖印,合饬领回。为此,谕仰林安然知悉,而便备具领状缴案,将陈妈球所交之契,仍行领回还陈妈球管业可也,特谕。

  右谕准此。

  乾隆五十四年八月三十日给。

  府正堂。

  第四五补给垦批字

  立补给垦批字人里族庄业主林成祖,自开辟以来,有建立观音佛祖,给去庙宇,并及田园与渡舟头一小处,坐落土名石壁潭,东至石壁为界,西至冢埔横路透港为界,南至大港为界,北至林家厝后为界,四至明白,迄今历管无异。兹因垦字及庙宇与渡舟头,自咸丰三年间被分数失落毁坏,当日安茂等再向业主给出垦批。祖念佛祖之业,愿将此四至界内,听其耕作,历年园税与田租遂付观音佛祖收入,永为香灯之资,日后不敢异言滋事。口恐无凭,立补垦批字一纸,送执为照。

  光绪三年八月日。立补给垦批字人林成祖自笔

  第四六甘愿退管字

  立甘愿退管字人郑光惜,父亲在日,有对简宗典过旱园一所,址在南投番社后南势仑,界址俱载明白。自典以后,历管无异。兹因父亲身故,母亲不能守,以致阄书、典契、借字共三纸俱各失落,无可为凭,虽欲掌耕,究难见众。爰托公亲张琚琅出首理处,踏出典契底银五十五大元,付郑光惜收回。其银即日同公亲交收足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送还简宗掌管,永远为业。自此一退千休,日后如或搜出阄书、典契,不堪行用,妄为生端滋事。此系理处甘愿,自无反悔,恐口无凭,立退管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公亲收过退管字佛银五十五大元正完足,再照。

  道光十五年十月日。

  公亲人张琚琅

  代笔人郑应昆

  在场人妈郑张氏、母郑王氏

  立退管园字人郑光惜

  第四七收回银字

  立收回银字人吴澄秋,缘金德叔祖有借过吴填明银项,原带垦照,今凭公亲当场理处,吴填明各房下愿收佛面银一百二十大元,除潘水赎回垦照外,其填明各房应摊收银元,俱交公亲吴澄秋亲收,以给各房支领清楚。但当日所立借银字,年深日久,未知交落吴填明下何房收存,一时未能检出,今因银项、垦照经已交还金德清白,惟恐日后吴填明房内之人藉端执出借字,滋生事端;如有此情,惟吴澄秋一力担当,不干金德之事。口恐无凭,理合当场立收回银字一纸,付金德收执为照。

  即日收回银字内佛面银一百二十大元正足讫,再照。

  一、再批明:该此段田园字据,嗣因借字遗失,故内带字纸难以稽查,今者同场明除赎潘家吴熟户名照单一纸而已。倘日后吴安八房等再有取出此业,界内不论有吴熟、吴蓝等户名丈单,抑或照单,该公亲自当追出,仍交还吴金德收回;如有等弊,该吴安等自应支理,不干吴金德之事。再为批明,此照。

  光绪十一年八月日。

  代书人吴绍唐、母□□、番□□、荣盛、壬伴

  第四八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苏青山、张德源等,山有承祖父阄分约字内份下分管物业水田山场埔地一所,贯在石碇堡碇内庄,土名粗坑口柚仔脚。水田山场地并带圳水流通灌溉,其四至界址,登载阄分约字内明白。因前年缺银费用,将柚仔脚水田卖与张德源观出首承买,兹付苏清山自己抽起陂仔湖山场一埯以及陂仔湖内杂物等项,东至自己厝后仑脊分水为界,西至周茂利山仑脊,直透仑头尽水仑脊水流内为界,南至仑头水流内为界,北至稻埕尾透圳为界,其四至界址内付青山抽起陂湖一埯为业。因阄分大约簿及约字一尽缴带买主张德源观收存,恐其日后若要用之时,借山公看明白,依旧送还买主收存为照。

  一、批明:北畔仑尾付青山抽起风水一穴,剪做方圆,照。

  再批明:粗坑口小坑内仑脊荫堆一穴,坐南向北,付山做方圆,再照。

  再批明:苏青山收约义字号,存照。

  光绪四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许炳河

  为中人颜斗猛

  同立合约字人苏青山、张德源

  第四九赎回字

  立出赎回字人小竹下里港仔嘴庄吴清滔,有因前蒋七房德三、裕观、文难、臣龟、娇观、逃难、粣观挂欠六八银二百八十元,交来蒋八房公园契一宗,土名坐在下林仔边庄尾,东西四至俱载在上手印契内明白为界。今因清滔乏银费用,愿将此契先问叔侄弟兄无力承受,外托中引就与韭菜园庄蒋庆振号出首赎回,三面言议值价银二百八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凭中交讫,而契随付与银主赎回掌管,不得刁难,日后子孙亦不得异言生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出赎回字一纸,并缴连蒋八房公契一纸,丈单一纸,合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赎回银二百八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日。

  为中人黄万得

  立出赎回字人吴清滔

  代书人黄省耕

  第五○抽回茶园埔地字

  立抽回茶园埔地字人周义玉,于本年冬承买邹增生田业一段,四界载明买契炳据,其阄书即日交义玉收执掌管。但阄书内邹增生向有菜园埔地一段,系在垦契内,东界车路面,至二湖林家埔毗连立石,直透上山眉为界,西至车路,直透与张家毗连为界,南至山眉石界横过为界,北至春福茶园毗连为界,四至分明。委因阄书缴交义玉收执,而邹增生并无留存字据,即日当场公议,将东界车路面之茶园埔地抽回,系归邹增生自行耕种,永远掌管。该此茶园埔业,原系邹增生承父应得阄业,与他人无干涉。此乃二比仁义相交,口恐无凭,立抽回茶园埔地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其阄书一纸系义玉收执,日后要用,即当取出公照,不得隐匿,批照。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王步鳌

  知见人邹春福

  在场人周义五

  立抽回茶园埔地字人周义玉

  第五一约字

  同立约字人陈允观、陈宇观,于乾隆六十年十二月间,有同买栗子仑庄杨突老园共四坵,厝地一所,年载头家荳租四石,其银一百二十一大元。今厝地一所系允观阄分得,至园四坵亦各均分拈阄为定,开列于后。所有杨突老前立之契券,现有议约归允观收执,其所分之业宜安分管耕纳租,不得争长短,致失和气;而收契之人亦不得以契既付所收,而起贪图之心,致生祸端。今欲有凭,同立约字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其荳租四石,允观纳二石,宇观纳二石,不得推诿,理合批明。

  一、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同公面议,印契转交字派下顺收执,再明照。

  嘉庆元年十月日。

  知见人族亲陈邦畿

  同立约字人陈允观、陈宇观

  允观分得东势园,东至圳沟,西南至宇观园,北至车路。又分得西势园,东至宇观园,西南至埔,北至山。又分得山仔前园,东至本庄厝,西至采观厝后,南至洋,北至自己园。又分得山仔前厝地一所。

  宇观分得西势园,东至允观园,西至转伯园,南至山。又分得东势园,东至本庄厝;西至庄家园,南至车路,北至山。

  一、批明:同治七年,因前年大契内有抽出陈针之园,出典本庄林通,今再转典与杨涂、陈盾,合应批明存照。

  第五二收尽工本银字

  同立收尽工本银字人张乃出、乃锁、乃毝兄弟等,缘出等有承祖父遗下埔地一所,后用工本开筑水田,迨光绪三年间忽遭事故,将此水田归管成段,在内贯在雾里薛内湖过港,土名待老坑,段数不计。其水田一段,东至建成田界,西至坑界,南至大坑界,北至聪明田各为界。又过炕田一段,东至建成田界,西至陈忠恕田界,南至建番田各为界,北至坑界。又配得万春墓后秧迹田一所,四至明踏。合共三段,东西四至沿踏明白,并配坑水源及圳路、牛路,通行流灌充足,递年配纳尫公租粟五斗,历管多年,各无异议。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承祖父及归管镇、毝水田一尽卖管于人,先问至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族叔建论出首归就,时同中见约收尽根工本佛面银一百七十五大元正。银即日同中亲收足讫,随将此水田三段亦同中踏明东西四至,一尽悉付银主起耕别佃,收租纳课,管掌为业,不敢阻挡。保此三段水田明系出等及归就兄弟之业,与他人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不明;如有不明,出及兄弟等出首协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田约限十年:自庚辰年冬起,至辛卯年止,有银取赎听便;如无取赎,日后子孙不敢极思异言找贴,生端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收尽工本银字一纸,并缴上手尫公佃批字一纸,计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工本银字内佛面银一百七十五大元正完足,再照。

  一、批明:其上手归管契据应当并缴,碍有载带木栅田业,倘日后若有要用,听其取出,不得刁难,再照。

  再批明:限十年:自庚辰年起,至辛卯年止。若要取赎之日,约八月中先送定银为凭,至冬节前备齐字内银,取赎文字,不难付足,完照。

  光绪六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族侄相林

  场见人族侄乃凉福兴

  为中人族侄乃扁郑士水

  知见人母陈氏

  同立收尽根工本银字人族侄乃锁、乃出、乃毝

  第五三托孤字

  立托孤字人岳母陈范氏,有承先夫自置水田一所,在下油车庄,四至界址载在印契内分明。今因先夫于前年间经已弃世,停柩在堂,未有男子,至于光绪十八年间,女子名差、女婿李清秋官,代为承买陈庵火之子,年登十二岁。自承买以后,女婿即请师择地,然后代办岳父安葬明白。及至本年,氏近于七月间稍有染病,与母亲相议,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富自来以后,不遵教训,目无尊长,恐日后不能守己安分。即请亲戚面议,即将下油车庄契券交付与女子、女婿收存掌管,氏与母亲在堂自己收用;百年以后,将此田每年抽出小租谷二十石,与女子差作为费用;其余尚剩三十石,亦交与女子婿掌管。每年控纳钱粮大租以外,存作年节祭祀之费,照顾祖宗烟祀以及修理坟墓。此业系是先夫自置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氏若得平安,上天庇佑;恐其不幸,全望女婿代为设法家中之事。日后富不得向他取出契券,私行典借;倘有要用之日,自当取出公看。现在母亲年纪七十余岁,无力教训,富如敢侮慢尊长,听其女婿教督,应当遵命,日后子孙不得异言藉端滋事。此皆氏同母亲喜悦,口恐无凭,同立托孤字一纸,付与女子婿收存为据。

  光绪十九年七月日。

  代笔人张赞源

  在场母勇范水

  知见男陈金富

  在场岳母陈戴氏

  立托孤字岳母陈范氏

  第五四当水田契字

  立当水田契人武西堡曾厝仑庄许月,有承祖父、母应阄书内抽出其中水田一处,东至镇平圳,西至小沟,南至叶家田,北至叶家田,四至界址明白。奉丈一分五厘,年纳业户大租谷一石五斗,道车工照配。今因乏银凑用,愿将此田出当,先尽问房亲伯叔兄弟侄人等不受,外托中引至本庄张春祈祖公尝出首承当,即日凭中三面言约,时值出得当银价三十大元正。限当四年为满:癸卯年春起,至丙午年终,田主备足价银取赎原契,其银主不敢刁难;至期无银取赎,银主再将此田掌管,其田主不敢异言。保此田业明系月兄弟阄书应分之自业,与他人无干,并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亦无少缺业户大租,亦无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系月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有当契一纸、上手阄书一纸,共二纸,完单缴连,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交收过当契佛银三十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批明:中金银一元,取赎之日备还。

  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日。

  亲笔人许月

  为中人兄许见明

  在场见人母亲谢氏

  立当水田契人许月

  第五五杜卖尽根水田收定头银字

  立许杜卖尽根水田收定头银字人顶店庄巧胜材,有自置买王鹄水田一所,址在中庄,经土地调查,丈明七九番田二甲二分二厘二毫五丝;又八十番田一甲七分八厘九毫,其四至界址水份,俱各登载上手买契字内明白。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水田许卖尽根,先尽问房亲至戚人等,俱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向与大甲街梁比美观出首承受定买,当场议定此水田时值杜卖尽根价银二千五百五十大元正。今梁比美观先备出定头银五十大元,即日同中材亲收足讫,其余尚剩田价银二千五百元,订限本年旧历十月十五日。材自当再立杜卖尽根田契字,并缴誊本暨全宗契券及起耕,交付买主梁比美观;而梁比美观应将田价银照数凑付材足讫,两不得刁难,度外逾期。至于有收前佃贌耕碛地银,材自己理还,不干买主之事;若有上手不明等事,材自理明,以待至期交卖。此系仁义交关,二比喜悦,各无反悔翻异,恐口无凭,理合立许杜卖尽根水田收定头字一纸,付执为据,此照。即日同中材亲收过字内定头银五十大元正足讫,又照。

  光绪三十年甲辰岁旧历九月日。

  代书人何某

  为中人何某

  立许杜卖尽根水田收定头银字人巧胜材

  第五六收过头银字

  同立收过头银字人廖万庆、张石莲、陈士头等,有各置山场埔地物业,连成一所,贯在石碇堡,土名八份寮庄。前因业界份历久糊混,兹请公亲到地调处,订作六份均分:廖家应得三份,张家应得二份,陈家应得一份,俱各欢然听从。爰是公同抽出山埔地一所,东至立石,西至溪墘,南至立石,北至立石。此段物业喜送廖文水、廖清林、张安等,以为公亲礼之业。其余山场埔地物业,东至大仑分水为界,西至公亲业毗连立石及小坑大溪各为界,南顶至岭分水透下坑墘与陈派业毗连为界,北至小坑透大湖与陈省业毗连为界,四至载明,带食大小坑水,圳路引接,通流灌溉,并带棕、茶、竹、木、果子杂物等项一应在内。今因乏银别用,和同妥议,愿将此四至内山场埔地杂物等项,公同共卖,即托中引就与廖泰山、陈士看、陈神佑等同出首承买,时同中三面言议估值价银一百六十大元正。即日当场万庆、石莲、陈头等同收过定头银一十二大元正,约至丙戌年八月终,买主再备业价银一百四十八大元正,到时银契两清,俱各听便,不得生端滋事。此系各各甘愿,永无反复,口恐无凭,今欲有据,同立收过定头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当场万庆、石莲、陈头等同收过定头字内佛面银一十二大元正完足,讫,再照。

  一、批明:卖立如有现在安葬风水,到时任从抽起,声明并照。

  再批明:张家灵堆一穴,廖家灵堆一穴,批明,再照。

  光绪十一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廖清林

  为中人廖文水

  在场知见人陈喜、廖珍、张安

  同立收过定头银字人张石莲、廖万庆、陈士头

  第五七找洗字

  立找洗字人吴光宝,缘去年十一月冬间,有承祖父遗下沙园一段,址在武营埔,东西南北四至界址,载在丈单买契字内详明。凭中引向游番出首承买,经已立杜卖尽根园契字,报据当日时值园价银,三面议定,随时备足,银字两相交收足讫。自此园一卖千休,并无留存价银找赎之理;祗因宜兰俗:一卖议出,一找之事,是日同中明议,游番甘愿备出找洗银五元,以循俗例。即日同中将此找洗银项五元,吴光宝亲收足讫,立出找洗字一纸,付交游番存照,以后子子孙孙永不敢言找赎之事。此乃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笔乃有据,合立找洗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宝同中亲收找洗字内洋银五元足讫,再照。

  光绪十八年二月日。

  代笔人吴碧山

  为中保人际赐成

  知见媳妇吴杨氏

  在场人长孙春荣

  立找洗字人吴光宝

  第五八执照

  凤字第四十六号执照

  大租户执照

  特授淡水县调署凤山县正堂李,为给发执照事。

  照得全台田园,奉爵抚部院刘奏准,一律清丈定章,就田问赋,归小租户领单承粮;其有大租户情愿仍旧承粮者,自应另给执照,以凭管业。今据观音内里姑婆寮庄大租户许协继,自向小租户查开户名对明司单,计田三百五十四甲五分一厘三毫九丝;园四百零五甲一分九厘八毫六丝,呈请立案,应准由县给发印照,执凭管业。为此,仰该大租户遵照,须至执照者。

  右仰观音内里姑婆寮庄大租许协继准此。

  光绪十七年十月二十日给。

  县

  计开大租户许协继户下田园甲则并核定赋额:

  一、原丈中则田一百五十甲五厘三丝,核减二则,照下下则田,应完粮银一百九十九两八钱六分七厘。

  又原丈下则田一百七十二甲二分三厘三毫一丝,核减一则,照下下则田,应完粮银二百二十九两四钱一分四厘。

  又原丈下下则田三十一甲八分九厘一毫五丝,核减一则,照不入则田,应完粮银一十四两三分二厘。

  又原丈不入则田三分三厘九毫,应完粮银一钱四分九厘。

  又原丈中则园三十二甲九分五厘三毫二丝,核减二则,照下下则园,应完粮银三十五两一钱五厘。

  又原丈下则园九十六甲一分六厘,核减二则,照不入则园,应完粮银三十一两七钱三分三厘。

  又原丈下下则园一百七甲七分六厘二毫,核减一则,照不入则园,应完粮银三十五两五钱四分三厘。

  又原丈不入则园一百六十八甲三分二厘三毫四丝,应完粮银五十五两五钱四分七厘。

  统共应完粮银六百一两三钱九分,内除光绪十六年被水冲崩案内钱粮银三十五两三钱二分外,实应完钱粮银五百六十两七分。

  第五九庄规禁约

  淡水厅同知娄云,颁给庄规禁约曰:『禁各户应纳大租、小租,依限完纳,不得抗缺;违者,投诉总董、庄正副(各庄向设总理董事、庄正、庄副,官给札谕戳记)查明,着令清还;如再不遵,即禀官究追;仍不得因其缺租,私自掳抢,致滋事端。如因两造控争,租谷无从完纳者,将谷租赴厅仓暂贮,听候审断。不得因其互争,藉词侵吞;违者,惟总董人等是问。借缺钱债,亦照此办理』。

  第六○丈单

  丈单

  台湾布政使司,为掣给丈单事。照得全台田园,奉爵抚部院刘,奏明清丈升科,今□□县丈报□字第□□,此给单 号,业田番主□□□,坐落□□里堡□□庄,□□则田园□□甲□分□厘□毫□丝□忽,其四至并赋则由县编造图册外,合行掣给丈单,永远管业,嗣后倘有典卖,应将丈单随契流交,推收过割,须单。

  右给□县□主□□收执。

  光绪□□年□□月□□日给。

  台湾布政使司。

  □□字第□□号。

  第六一丈单

  丈单

  台湾布政使司,为掣给丈单事。照得全台田园,奉爵抚部院刘,奏明清丈升科,今宜兰县丈报城字第□□号业田番主天后宫,坐落本城里堡南门街庄□则田园□□甲□分□厘□毫□丝□忽□微,赋则由县编造图册外,合行掣给丈单,永远管业,嗣后倘有典卖,应将丈单随契流交,推收过割,须单。

  右给宜兰县田主天后宫收执。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光绪十五年四月 日给。

  台湾布政使司。

  宜□□字第二万一千九百九十二号。

  第六二之一易知丈单

  易知丈单

  委办府正堂杨,为给发丈单事。照得噶玛兰界外荒埔,先年漳、泉、广三籍民人陆续到地垦成田园,今奉旨收入版图。本府现奉督部堂方,檄派亲临该地勘丈,造具田园清册,详送核办升科等因。除饬弓丈手按佃逐段查丈造册外,合丈单知照。为此,单给何处佃户何某,即照现丈实田园□甲□分□厘□毫□丝□忽□微,每甲递年征纳租谷六石,早季收成后照数运赴官仓,经风搧净,用官斛平量交纳,割给完单执凭,不得以湿谷搪塞交仓。仍遵照后开四至界址管业,不得侵越争竞,毋违,须单。

  计开:

  佃人何某田园,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又未垦荒埔□甲□分□厘□毫□丝。

  嘉庆十五年九月 日给。

  第六二之二易知丈单

  候补府正堂、淡防分府袁,为给发丈单执照事。照得奉宪勘丈淡属界外田园埔地,分别原报丈溢续垦,归省归屯等因。除丈明造册通报定案外,合给丈单执照。为此,单给桃涧堡霄里社山仔顶庄人陈仕贵名下现丈田三甲五分九厘七毫六丝□忽,除原报田二甲三分五厘七毫□丝□忽外,溢田一甲二分四厘□毫六丝□忽,勘系五等,每甲征屯租十石,计征屯租谷一十二石四斗□升六合□勺□抄。毋论时价低昂,每石折佛银一元,递年照数交纳该通事、业户收齐汇缴,出单凭执,毋得抗缺致干,另驯佃永耕,毋违,须单。

  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

  第六二之三易知丈单

  特授福建台湾府彰化县正堂加六级纪录十次宋,为遵旨定议具奏事。案照本邑界外沿山一带田园埔地,经奉大宪奏明清厘,檄委理番分宪黄亲诣勘丈,分别民番垦业,应升应免;未垦埔地酌给屯番办丁,匀分耕种;丈溢及续垦田园定等科租,责成该管佃首通土收缴,拨充屯饷,详奉宪檄饬县遵照办理等因。除颁发租册,谕饬该管佃首通土按佃征收,并出示晓谕外,所有经丈各佃现耕田园甲数,合给丈单执照。为此,单给该佃户即便查照后开经丈田园,按年将本名下应完屯租谷石,遵照宪议,每石折佛头银一元,照数向该管佃首张标松交收汇缴,取具收单执照安业,仍将应给隘口粮照旧交纳;倘有棍徒藉端争占,许赍丈单呈告赴县,以凭拏究;该佃户抗缺租谷,定将现耕田园起出归官,从严究治不贷,须至丈单者。

  计开:

  猫雾捒堡车笼埔庄佃户林燕龙,现丈续垦园四甲二分八厘四毛八丝,除原额园甲仍归该社番照旧征租外,实丈溢五等园四甲二分八厘四毛八丝,该纳屯租谷一十二石八斗五升四合四勺。

  右照给佃户林燕龙准此。

  乾隆五十五年八月初九日给。

  第六二之四易知丈单

  特授福建台湾府彰化县正堂加六级纪录十次吴,为遵旨覆勘事。照得通台屯业,经奉总督部堂方,奏准清厘原溢有无水冲泻复续垦田园甲数,以盈补绌,而垂永远。当经前分宪薛,丈明造册详咨。续据庄佃呈请减则,又经奉委勘详,准各减一等在案。兹据东势角屯佃签请■〈勹外云内〉纳前来,除具详出示给册外,合行给单,散付该佃执照。为此,单给广兴庄佃何福兴户下吴文妹执凭,务须遵照后开田园甲数,照甲■〈勹外云内〉纳。收成之期,由地方官征收,不得短少;如有强暴混争田业,许即执单赴县首禀,以凭拏究。该佃抗缺租谷,定将现耕田园起出归官,从严究知不贷,须至丈单者。

  计开:

  捒东堡东势角广兴庄佃户何福兴、吴文妹,现丈科田溢额归屯田二甲□分一厘九毫五丝五忽二微,年应■〈勹外云内〉纳屯租谷一十六石一斗五升六合五勺。此户田甲,遵照原造印册内全数屯合并登明。

  右照给佃户吴文妹准此。

  嘉庆二十五年七月日给。

  第六三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潘和以、潘乌番叔侄,有阄分字内各应得水田,址在珍仔满力庄界内。该和以应得田,经丈八分二厘零;该乌番兄弟应得田,四分一厘零。又和以兄弟三房半公厝地基三分四厘零,前各登明在阄分字内,各业各掌。缘因光绪十三年间清丈领单,将此数段田一甲二分零,合领为一纸;又与陈金銮单内抽出三分三厘零,约照一纸,计单约内共一甲五分八厘零。和以等思及田地又有增减之分,单约又难分拆,于是叔侄相商,邀同房亲同堂妥议,但单约无分拆之理,所以再立约字为凭,各为管业,若要用之时,自当取出公照,各不得刁难。自此分约,各业各管,恐口无凭,同立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

  即日同公见立合约字二纸一样,各分执一纸是实,再照。

  一、批明:和以应得之额:水田二段,共八分二厘零,东西四至俱在各阄分字内明白。并带顶房阄分字一纸,印契连司单一纸,自己阄分字一纸,分管字一纸,新给丈单一纸,陈金銮单内合约一纸,又顶三房合约字一纸,合约字一纸,共八纸,批照。

  一、批明:乌番、文通应得之额:水田二段,共肆分一厘零,东西四至俱在阄分字内明白。并带分管字一纸,阄分字一纸,合约字一纸,共三纸,批照。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亲弟振芳

  公亲人亲兄长清、胞兄吉利

  同立合约字人潘和以、侄乌番、文通

  第六四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张四合、颜宗辉等,缘辉有承先父遗下阄分应得水田二段,分为两处,址在头围堡白石脚庄;其一段在东畔,东至林初田,西至小港,南至吕家田,北至石永记田,四至明白,经丈七分五厘。其一段在西畔,东至林初田,西至小港,南至石永记田,北至石永记田,四至明白,经丈六分四厘三毫三丝一忽。此田业,辉先父与吴家合伙分拆应得之额,分管约字可据,历掌无异。因于光绪十四年间,爵抚部院刘奉旨清丈,将此两段水田联出为丈单一纸,一甲三分九厘零,户名系胡颜合。因辉兄弟乏银别用,抽出东畔水田一段,杜卖过与张四合掌管,永为己业,带执新丈单一纸,上手石青阳、吴怀康合约字一纸,吴本三、颜宗辉合管约字一纸;辉带执旧丈单一纸,自己阄书一纸。其二比所执丈单字据各有相关,或有要用之时,各宜取出公阅比照,不得刁难。自此立约以后,各界各掌,各课各完,不得争长竞短,致伤雅意。二比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立合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即日四合、宗辉合立合约字一样二纸是实,再照。

  长发其祥。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林贞福

  场见人胡炳南、胡火保

  同立合约字人张四合、颜宗辉

  第六五丈单

  丈单

  台湾布政使司,为掣给丈单事。照得全台田园,奉爵抚部院刘奏明清丈升科,今恒春县丈报宣字第三十六号业主潘来升,坐落宣化里一图一区堡,土名山脚庄下下则园六亩八分八厘□毫□丝,其四至并赋则由县编造图册外,合行掣给丈单,永远管业,嗣后倘有典卖,应将丈单随契流交推收过割。须单。

  业主古炮典与潘来升,日后古炮赎田,应将单费补还,此批。右给恒春县业主潘来升收执,光绪十四年九月十四日给。

  台湾布政使司

  宣字第四百七十八号

  第六六丈单

  丈单

  台湾布政使司,为掣给丈单事。照得全台田园,奉爵抚部院刘奏明清丈升科,今恒春县丈报宣字第一十五号业主陈福传,坐落宣化区四图一区,土名林投尾庄中则园五十七亩三分四厘□毫□丝,其四至并赋则由县编造图册外,合行掣给丈单,永远管业,嗣后有典卖,应将丈单随契流交推收过割,须单。

  此单系典主李朽中承领,日后陈福传赎田,应将单费补还,此批。右给恒春县业主陈福传收执。

  光绪十四年九月初四日给

  台湾布政使司

  宣字第四百十四号

  第六七执照

  钦命按察使司衔、福建分巡台澎等处兵备道夏,为给照承垦事。照得台湾南、北、中路现均一律开辟,亟应招佃耕垦,以免旷废而裕民生。今据彰化县民番陈眉生呈请在眉里社地方,坐落西港坑处勘有荒埔一段,东至大山脚为界,西至西港社竹围边为界,南至湳仔城为界,北至山脚为界。出具保结,情愿承领试垦成熟,报请勘丈定则升科前来,应准填给垦照收执,须至执照者。

  右给屯番陈眉生收执。

  光绪三年九月日给。

  十四年十二月卖过曾君定。

  台湾兵备道

  开字第四号。

  第六八执照

  代理埔里社抚民分府补用县正堂林,为给照承垦事。案据乃三进呈称:于光绪元年间,向史港坑番李九汪、李奇清兄弟,并眉社草地主老么等买得荒埔一所,址在竹仔林连赤崁顶坪,东至赤崁沟,西至油车坑底,南至眉溪,北至水蛙堀仑顶横路,立垦炳据,现已开成田园,计粘绘图一纸,请给垦照等情。当经批示,应候查明颁给在案。复据乃三进呈,催饬据差查禀复,以乃三进向李九汪等垦过竹仔林等处,先后开成田园,均系属实,并无与人纠轕等情前来,除批示外,合行给照承垦。为此,照仰该垦户即便遵照,如有垦内未辟之处,赶紧兴工开成田园,报明丈量升科,以垂久远,切切,须照。

  右照给垦户乃三进子乃宏元准此。

  光绪十三年正月日给。

  分府限□□日销。

  第六九垦谕

  总、会办台北大科崁抚垦总局谢汤,为发给垦谕事。九月十三日,据南河马学社庄垦首锺维英、温阿景、锺元庆禀称:英等自光绪十四年八月初九日,蒙前局宪陆俞先行发给谕单,付英收执,招募佃丁五十名,即日进扎马学社一带地方,开辟荒山作种,盖造房屋,力抵凶番,不避奸险,渐开成业,于去年间,亦经吴委员丈量升科在案。今已开成,东至大横龙田北片小龙透下狮头山岽,与叶家毗连分水为界,西至梯子椩,由西片小龙下伯公树下透落大坑,与锺增禄毗连为界,南至大横龙透柏■〈木塞〉南片大龙,由三嵯岽下马丹吧曰社龙下落坑对上李仔岽下双哇龙田南片坡头坪,与锺增禄毗连分水为界,北至狮头山岽田小龙透油楻岽及至梯子椩,与黄家毗连为界,四至界内均已开成田业,并无越界混争情事,禀请换给印谕收执等情到本总局。据此,查该垦首既开成田,应准将旧谕调销,换给印谕,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垦首即行收执,此谕。

  温阿景

  右仰马学社垦首锺维英、锺元庆

  光绪十六年九月十九日。

  第七○垦谕

  总、会大嵙崁抚垦总局谢萧,为给谕垦单事。照得据狮里兴社土目丝大尾禀称:土目自归化以来,即督率合社番众学习耕作,迄今历有数年,所开出麻竹脚成田一段,东至南庄脚大圳为界,西至小崁直透为界,南至阴沟为界,北至横路石岸为界;四至界址分明,与邻垦毫无牵涉。特恐人心难测,日久暗占明争,有越界址,恳乞给发垦单,以便执业,而杜侵占等情到本总局。据此,查该土目归化有年,能谙耕作,督率番丁开有成田,深堪嘉尚,既据声称四至界址并无与邻垦牵涉,应准给垦单,以凭执业,俟后丈量,应一律定则升科,除立案存档外,合行给谕。为此谕,仰该土目丝大尾即便收执管业,此谕。

  右谕仰土目丝大尾准此。

  光绪十八年十月十一日谕。

  开字第五四号。

  开垦成功之证:

  台北县新竹支厅管下竹北一堡南庄脚,竹北一堡狮里兴社一下田八分□□丝。此租额二元五十六钱,付一元七十五钱七厘。

  右证开垦成功。

  光绪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台北县新竹支厅。

  第七一垦照

  垦照

  钦加五品衔、请补凤山县署理宜兰县正堂俞,为给发垦照事。照得二快堡一带有新辟开成之地,业经本县会同委员亲临复丈,限年升科。其未垦埔地,目前尚觉不少,将来变迁难定,或从此而逐渐扩充;或藉照而视为世业,争端终属未息,亟应定以年半为限,俾可稍示区别。始能限内开成田园,可以携照赴县呈开,听便丈量升科;倘无工本,垦而复辍,一逾年半之限,即将此照作为废纸,以杜影射冒混之弊。合先给照,为此,照仰垦户李唫兴即便收执,克日遵照前指办理,毋稍因循自误,须至垦照者。

  计开:

  垦户李唫兴认垦全围埔地一块,二十四甲。

  东至三洽成埔,西至自埔,南至红柴林庄,北至三洽成埔。

  右照给垦户李唫兴收执。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给。

  县行

  第七二垦照说略

  一、查此种印证主旨,即垦照一体,系诸罗县许可之证也。当清代康熙二十四年,彼时台湾初归清国版籍,仅得两载虚期,政令风化初开,百事未备,凡开疆正宜辟土,垦耕事务岂可稍缓乎!为此,县官出示招民开垦,冀以扩张疆界,而充益国课。无如台岛地广人稀,阡陌之利未开,赋政之源未出,故凡有赴官衙请垦者,不问贵贱,悉行照准,祗以速成为效。官将原禀照抄,批示许可,字据盖用县印,给付垦户执凭,听其备咨招佃兴工开垦,三年之后,照例禀报成科,配纳供课。至开垦之初,先则指明地段四至界址,继则养佃陆续开垦,故无立定期限;或因许可之地,该垦户垦成之田园未及半数,中间生变而中止;或财力不继,而转给他人垦耕,虽情状不同,而其接续之权,必有另立契约,而无请官登记。此清代开垦之惯例也。

  一、昔时诸罗县衙门建设在佳里兴堡佳里兴庄,距开垦地有五十六里之遥;但禀内指鹿野草地名,及武骧将军之管地等词。且鹿野草即现在之鹿仔草堡地界,即郑氏时代武骧将军管地,即郑氏成功偏将屯兵之地也。然诸罗县,至康熙四十三年移住诸罗山社,即现今嘉义城地方是也。

  第七三执照

  署台湾府嘉义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唐,为给照管业事。案查新化里哆啰嘓堡埤仔头庄刘暹,即刘笃禀称:于乾隆四十六年二月间,用花边银六十四大元,凭中张宽良承典苏回观课田七分,土名埤仔头西势三的堀,大小共八坵,分为四段:一段二坵,东、北俱至洪芳田,西、南俱至王友田。一段二坵,东、西、南俱至詹家田,北至洪芳田。又一段三坵,东至王友田,西、南俱至詹三田,北至庄家田。又一段一坵,东至王友田,西、南俱至詹家田。年纳正供谷二石八斗,又完马料租谷二石二斗。因林爽文倡乱奔难,契券遗失等情,并粘缴田僯管事甘结到县。据此,合行给照。为此,照给刘笃即便遵照前开界限管业,毋得影混侵越干咎,此照。

  右照给刘笃准此。

  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日给。

  第七四执照

  执照

  钦加同知衔、补用直隶州、署理云林县正堂程,为给照事。案据本城内童生林绍伍呈称:伊遭火灾,延烧店屋契据,叩乞给照承管等情。当经批饬取结送候核办。兹据取具邻佑甘结呈送前来,除批示外,合行给照。为此,照仰该童生即便遵照单内承管;如遇与人争执,仍检齐近来粮串,连同此照,呈候讯断,毋得影射生事,致干查究,此照。计粘单一纸

  右照给童生林绍伍准此。

  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十七日给。

  县行

  承积案总

  一、光绪八年八月间,承父林朝贵明买过本街吴妇店地二座毗连,址在县街边北畔朝西,共五进,东至社寮埕,西至街路中,南至县衙,北至叶家,逐年配纳柴里社番租银六钱正,时值价六八平七十六元。

  第七五契尾

  契尾

  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为遵旨议奏事。乾隆十五年正月二十四日,奉准户部咨,河南司案呈:所有本部议覆河南布政使富明条奏,买卖田产,将契尾粘连用印存贮,申送府州藩司查验等因一折,于本年十二月十二日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相应抄录原奏,并颁发格式,行文福建巡抚钦遵办理可也。计粘单一纸,格式一张,内开:该臣等查得该布政使富明奏称,部议多颁契尾以后,巧取病民,缘业户契尾例不与照根同申土司查验,不肖有司其与给民契尾,则按数登填;而于存官照根,或将价银删改。请嗣后州县于业户纳税时,将契尾粘连用印存贮,每遇十号,申送知府直隶州查对,如姓名银数相符,即将应给业户之契尾,并州县备案之照根,于骑缝处截发,分别给存。其应申藩司照根,于季报时,府州汇送至知府直隶州经收,税契照州县申送府州之例,径送藩司等语。查杂税与正赋均由州县造报,该管府州核转,完纳正赋填写三联串票,从未议将花户收执串票,与申缴上司底串并送府州查验。诚以花户照票一缴府州,则给领无时,弊端易生,今税契杂项契尾与照根并送查发,是杂项更严于正赋,殊与政体未协;况契尾一项经一衙门,即多一衙门之停搁;由一吏胥,即多一吏胥之索求,甚至夤缘为奸,藉勒验查,以致业户经年累月求一执照宁家而不可得,势必多方打点,需索之费数倍于前,将来视投税为畏途,观望延挨,宁匿白契而不辞,于国课转无裨益。应将该布政使奏请州县经收税银,将契尾粘连存贮,十号申送府州查发,并知府直隶州照州县例,径送藩司之处,均毋庸议。至于贪吏以大报小,奸民争执讦讼,实缘法久弊生,不可不量为变通。臣等酌议:请嗣后布政使颁发给民契尾格式编列号码,及前半幅照常细书业户等姓名,买卖田房数目,价税银若干;后半幅于空白处预钤司印,以备投税时将契价税银数目大字填写钤印之处,合业户看明当面骑字截开,前幅给业户收执,后幅同季册汇送布政使查核。此系一行笔迹,平分为二,大小数目委难改换,其从前州县布政使备查各契尾应行停止,以省繁文。庶契尾无停搁之虞,而契价无参差之弊;于民无累、于税无亏;侵蚀可杜,而争讼可息矣!如蒙俞允,俟命下之日,臣部颁发格式,通行直省督抚一体钦遵办理可也,等因,咨院。行司奉此。

  计开:一、业户曾芳源,买李至溪店,坐艋舺水仙宫前,用价银五百一十七两五钱,纳税银一十五两五钱二分五厘。

  布字二千五百十一号,右给淡防厅业主户曾芳源准此。

  道光七年 月 日。

  淡防厅民曾芳源,买店价银五百一十七两五钱,税银一十五两五钱二分五厘。

  第七六契尾后附之规定

  凡置买田地房屋价银,每两纳税三分,州县官于原契后黏给司颁契尾,编列号数;于前幅细书业户姓名及田房价银、契税各数;于后幅司印处大书契价税银数目。如契价在千两以下者,令业户看明当面骑字截开,前幅给业户收执,后幅同季册汇送布政司查核。契价在一千两以上者,各州县将所填契尾,黏连业户原契,按月申送知府直隶州查验;直隶州申送该管道员查验;该上司验明契尾,截裁两半,定限十日,发还州县,一给业户收领,一存俟汇送藩司稽核。倘州县不按月申送,或道府直隶州查验不力及逾限不给,或已给而州县不即发交业户收执者,均分别处分。

  第七七谕示

  恒春县正堂陈,为出示晓谕事。照得田园产业,买卖皆以过户投税完粮为凭,兹恒邑自光绪十五年清丈升科、给发丈单以后,越年已久,各业户转辗售卖,并不遵例过户,以致业是人非,有粮无田、有田无粮。本县照册启征,而该粮差等按户催收,稽查根究,实属为难。本应将现管业户按律罚办,姑念榛莽初开,理宽办理,除谕饬各庄总理头人查明禀办外,合行示谕。为此,示仰各业户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尔等如有现管田园未经过户者,无论承买年分远近,统限于八月底止,执持丈单,来县禀请给照,以凭执业。每契价十元,随缴照费银二角;如逾限不来请照,一经查出,或被指控,定行按律着落,现管业户分别罚办,以为隐匿契税者戒。此系本县格外体恤,尔等务须激发天良,依限禀请给照,以免日后纠葛。至于八月以后典买田园,以及房屋等并无丈单随交者,所立新契均仍照常过户投税,完纳次年粮赋,均弗得稍有隐漏,致干究罚,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光绪十九年七月初四日。

  正堂陈行。

  第七八札饬

  钦加盐运使衔补用道、署理台湾府正堂军功随带加三级朱,为札饬遵办事。本年七月二十四日,蒙台藩宪唐批,据署恒春县陈令文纬详请:卑邑田园产业,买卖过户投税缘由,奉批:案奉抚宪批司,已由司详覆,另檄饬知矣!仰台南府转饬遵照办理,仍候臬道批示,缴等因。同日并蒙台藩宪唐札,奉台抚部院邵批,据恒春县详:该邑田园产业,买卖过户投税缘由,奉批:该县买卖田园,并不遵例过户,粮税攸关,自应妥筹办法,惟所详示谕置田园业户,执持丈单赴县给照,每契价十元,随缴笔费二角,是否可行?仰布政司核覆饬遵,缴等因,并据该县具详前情,各到司。奉据此,查民间买卖田园产业,例应成交后赍契赴县投税,粘给司单执凭,一面过户承粮,以清赋额。今恒春县以各业户辗转售卖,并不遵例过户,业是人非,按户催收,跟究为难,请自光绪十九年以前置买田园,执持丈单,赴县给照管业,每契价十元,随缴纸笔费银二角等语,核之例案,尚无如此办法。且台地清丈甫经数年,即有辗转买卖,契不投税,粮不过割,该县自应随案查明,照例分别究罚,乃竟请由县给照,此端一开,难保民间不互相观望,图省税银,冀免投税,于税课不无窒碍,所请立案,断难准行,应仍饬该县申明律例,剀切晓谕,凡有从前未税各契,勒限补税,并将户粮收割清楚,免予究罚,现在置买业契,随买随税,随时过割,以符定制,而安民业。除详覆抚宪并详批示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遵照办理,毋任违延,切速,此札,等因,各到府。蒙此,合就札饬。为此,仰县官吏立即遵照宪檄,指饬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二十年八月初十日札。

  第七九转行

  代理台南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包,为转行事。本年十月初七日,蒙署台藩宪唐札开:案查各属征收税契,填用契尾,由司编发,近来各属来司请领,多未将前领契尾截存契根,并征收税银解缴赴司,竟行请发镇用,实属有违定章。凡请领契尾,照章应缴上次一半契根,批解税银,方准编给。近来闽省新章,又必须税银契根解缴清楚,丝毫无欠,始将契尾给发。除通饬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遵照:嗣后请领契尾,务将前领契尾截存契根,检同红簿,造具花名细册,连同所征税银应缴册资,一并解缴,毋再违延,切切,此札,等因。蒙此,除移行外,合就转行。为此,行县官吏立即遵照宪檄指饬办理,毋延,此行。

  光绪十七年十月日行。

  第八○札饬

  钦加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福建台湾台南府正堂吴,为提解事。案蒙台藩宪沈札开:案查各属征收税契银两有关报拨之款,自应随征随解,并将根簿缴查。兹查全台各厅县应解税契银两,仅据新竹、宜兰两县陆续报解到司,其余各厅县均无解完,除凤山、嘉义两县现办覆丈,另行饬查提解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遵照,迅即查明所属征收税契,克日提解司库,一面仍饬将根簿缴查,毋任压延,切切,特札,等因。蒙此,合就札提。为此,仰县官吏立即遵照,将征收税契银两迅速批解台藩宪收库,并将根簿缴查,毋稍压延,切速,此札。

  光绪十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札。

  光绪十五年八月初一日奉。

  第八一札饬

  钦命二口衔、署福建台湾等处承宜布政使司布政使台湾道顾,为札饬事。案查各属征收税契,填用契尾,例应由司编发。从前所领,填用过半,即可备具料价,赴司请领,接续填用,以免旷误。近来各属来司请领,多未将前项契尾截存契根,并收税银解缴赴司,竟行请发填用,实属有违定章。凡请领契尾,照旧章应缴上次一半契根,批解税银,方准编给。近年闽省新章,又必须税银契根解缴清楚,丝毫无欠,始将契尾给发。除通饬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查明前领司单,如已填用将竣,赶即赴司请领;一面将截存契根,检同红簿,造具花户细册,连同所征税银应缴册费,一并解缴清款,毋稍违延,切切,此札。

  光绪二十年十月日。

  第八二札饬

  钦加盐运使衔、补用道署理台南府正堂军功随带加三级宋,为转饬事。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三日,蒙台藩宪顾札开:案查各属征收税契,填用契尾,例应由司编发。从前所领,填用过半,即可备具料价,赴司请领,接续填用,以免旷误。近来各属来司请领,多未将前项契尾截存契根,并征收税银解缴赴司,竟行请发填用,实属有违定章。凡请领契尾,照旧章应缴上次一半契根,批解税银,方准编发。近年闽省新章,又必须税银契根解缴清楚,丝毫无欠,始将契尾给发。除通饬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遵照,查明前项司单,如已填用将竣,赶即赴司请领,一面将截存契根,检同红簿,造具花户细册,连同所征税银应缴册费,一并解缴清款,毋任违延,切切,等因。蒙此,除分饬外,合就转饬。为此,仰县官吏即便遵照,查明前项司单,如已填用将竣,应即备文赴府,以凭转请编发;一面将截存契根,检同红簿,造具花名细册,连同所征税银应缴册费,一并解缴清款,均毋违延,切切,此札。

  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十一日札。

  第八三谕示

  一件光绪十五年二月十八日,彰化县罗,为出示晓谕税契事。照得民间置买田园房屋以及承垦番业,巧写永耕契字,并限满典契,均应一律投税;倘有隐匿不税,或向税差私相授受,甘花贴费;或买业时与卖主串通,一业两契,种种弊窦,难以枚举,一经察出,照例罚半充公,例载功令何等森严。况置买田园产业,推收入户,完纳税契,系杜绝卖主找价以及重卖情弊,是则契已投税,名曰红契,管业谁敢霸占,非徒目前无事,且无累于子孙,此乃该业主等切己良图,何须本县三令五申。无如该业主等贤愚不等,间有知理不明者,置买各项契据,每多吝惜小费,匿不投税,不自知为要紧,因是盗卖找价之案层见迭出。为此,谕仰合邑绅耆士庶人等知悉:所有旧存白契,以及新置产业契据,并承买番业,巧写承耕契字,暨限满典契,一概检出,来县投税,俾免卖主找价以及重卖盗卖情事,不但目前无事,且能杜绝子孙后患,竟何乐而不为。自示之后,如敢故违,或被税差禀究,一经察出,定即照例罚半充公,以杜隐匿。印契未发,该税差等不得先向税户私借厘余,并不得藉词需索得规色弊,自干各戾,各宜凛遵,无贻后患,毋违,特示。

  第八四执照

  业户过户印单执照

  府县正堂□,今将业户潘复兴于□□□年□□月间,向潘苏宝堂典下则田一坵,坐落埔社厅西关堡庄,土名阿里史股地方,东至圳为界,西至潘鸣口?卜六龟甲为界,南至圳为界,北至潘口?卜六四老龟甲为界,计□丈一分□六毛八丝,鱼鳞册坐编元字第一□三十三号,年应配完□□□,合给印单付执,嗣后该业户典卖,应将此单随契缴至庄书处推收过户,另换新印单付执;如无此单,虽自立契据,不作为凭,此照。

  右照付业户潘复兴随契收执。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日给。

  埔字第二千三百二十八号。

第二章物权

  第一节 业主权

  第二节 役权

  第三节 贌权

  第四节 典权

  第五节 胎权

  第一节业主权

  第一款 业主权之沿革

  第二款 业主权之界限

  第三款 业主权之得失移转

  第一款业主权之沿革

  第一项 田园之业主权

  第二项 厝地之业主权

  第一项田园之业主权

  第一 垦单

  第二 佃批

  第三 佃批

  第四 谕示

  第五 谕示

  第六 谕示

  第七 谕示

  第八 谕示

  第九 谕示

  第一○ 札饬

  第一一 札饬

  第一二 札饬

  第一三 札饬

  第一四 禀呈

  第一五 札饬

  第一六 札饬

  第一七 札饬

  第一八 谕示

  第一九 札饬

  第二○ 札饬

  第二一 札饬

  第二二 谕示

  第二三 执照

  第二四 执照

  第二五 垦单

  第二六 执照

  第二七 执照

  第二八 垦照

  第二九 执照

  第三○ 垦单

  第三一 开垦佃耕字

  第三二 垦字

  第三三 垦字

  第三四 招耕字

  第三五 招佃字

  第三六 招佃垦字

  第三七之一 退还园底字

  第三七之二 卖尽园底契字

  第三八 再承永耕字

  第三九 奏议

  第四○ 垦批字

  第四一 退佃田底字

  第四二 着退佃田底字

  第四三 退尽佃字

  第四四 退佃字

  第四五 退耕归管字

  第四六 佃批

  第四七 佃批

  第四八 开垦田契字

  第四九 杜卖尽根大租契字

  第五○ 拨庄业佃租质借银字

  第五一之一 阄分字

  第五一之二 找绝杜卖契字

  第五二之一 典契字

  第五二之二 胎借字

  第五二之三 转胎借字

  第五三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五四 卖尽契字

  第五五 阄书字

  第五六 杜卖尽根大租契字

  第五七 杜卖尽根大租粟字

  第五八 典契字

  第五九 合支分字

  第六○ 截节起耕典水田契字

  第六一 换田合约字

  第六二 杜卖尽根大租庄业契字

  第六三 杜卖尽根园契字

  第六四 垦单

  第六五 垦批

  第六六 定额大租字

  第六七 永远定额大租单

  第六八 永远定例向佃取银抵结额租字

  第六九 定额租约字

  第七○ 定额租字

  第七一 结定租约字

  第七二 定额田园大租字

  第七三 定额租约字

  第七四 招佃字

  第七五 垦批

  第七六 招佃批字

  第七七 垦批

  第七八 垦字

  第七九 永远定额铁租单

  第八○ 佃批

  第八一 佃批

  第八二 佃批

  第八三 佃批

  第八四 招耕字

  第八五 杜卖尽根契字

  第八六 永退耕田厝地契字

  第八七 退耕杜卖尽根田厝契字

  第八八 杜卖尽归就田园竹围契字

  第八九 奏议中之一段

  第九○ 谕示

  第九一 谕示

  第九二 当大租银字

  第九三 谕示

  第九四 谕示

  第九五 谕示 

  第九六 谕示

  第九七 谕示

  第九八 谕示

  第九九 谕示

  第一○○ 谕示

  第一○一 谕示

  第一○二 谕示

  第一○三 谕示

  第一○四 谕示

  第一○五 谕示

  第一○六 谕示

  第一○七 谕示

  第一○八 谕示

  第一○九 议定收租合约字

  第一一○ 谕示

  第一一一 谕示

  第一一二 禀呈

  第一一三 谕示

  第一一四 谕示

  第一一五 永耕田契字

  第一一六 谕示

  第一一七 阄约字

  第一一八 谕示

  第一一九 垦批

  第一二○ 谕示

  第一二一 出垦批永佃字

  第一二二 佃批

  第一二三 典契字

  第一二四 卖契字

  第一二五 佥先尽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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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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