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续补

  评唐薄绍之书如“仙人啸树”,则真仙也。

  赵景安云:古人书字有误,即墨涂之,今人多不涂,旁注云“卜”,谚语谓之“卜煞”,莫晓其义。近於范机宜华处见司马公与其祖议《通鉴》书,有误字,旁注云“□”,然后乃知“非”字之半,后人又省。《项氏家说》亦以温公为证,谓勘书之法,有为“乙”字,布於两间者,先自右勾上一字而使之下,复自左勾下一字而使之上,明其字当两易也。有当除者,则旁注“非”字而去其半,从省文也。今人之为“乙”字者,乃别著於旁,独以“乙”首指下一字,而使其尾外挑,遂有读“乙”为“挑”者,不知“挑”置何处也。又於“?”字,去其二点,遂有读“非”为“卜”者,尤无理之甚也。今独司马文正公手稿,凡除去者,皆作“□”字,犹可考云。余闻见古人书,或於误字旁注三点,此又省“□。字之半。南渡前,旧抄文字亦有用“乙”、“卜”者,《交会谈藂》云:“知晋州焦敏谓国子监印《九经》不真,曰:只如《周易》各字为甚,却总卜杀。”“卜杀”之语,未详所始,讹语相承,非必悉自近时。今考赵景安所引谚语,则亦有由来矣。韩退之《读□冠子》云:“文字脱谬,为之正三十有五字,乙者三,减者二十有二,注者二十有二字。”馆中校书:格诸字有误者,以雌黄涂讫,别书;或衍字,以雌黄圈;少者,於字侧添入;或字侧不容注者,即用朱圈,仍於本行上下空纸标写;倒者,於两字间书“乙”字。是“乙”字亦别注於旁,举子书卷末,直云注“乙”,不为怪也。

《爱日斋丛抄》 相关内容:

前一:补遗

查看目录 >> 《爱日斋丛抄》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