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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志第二十四 百官一

後漢書志第二十四 百官一

  太傅 太尉 司徒 司空 將軍

  漢之初興,承繼大亂,兵不及戢,法度草創,略依秦制,後嗣因循。至景帝,感吳楚之難,始抑損諸侯王。及至武帝,多所改作,然而奢廣,民用匱乏。世祖中興,務從節約,并官省職,費減億計,所以補復殘缺,及身未改,而四海從風,中國安樂者也。

  昔周公作周官,分職著明,法度相持,王室雖微,猶能久存。今其遺書,所以觀周室牧民之德既至,又其有益來事之範,殆未有所窮也。故新汲令王隆作小學漢官篇,諸文倜說,較略不究。〔一〕唯班固著百官公卿表,記漢承秦置官本末,訖于王莽,差有條貫;然皆孝武奢廣之事,又職分未悉。世祖節約之制,宜為常憲,故依其官簿,粗注職分,以為百官志。〔二〕凡置官之本,及中興所省,無因復見者,既在漢書百官表,不復悉載。

  〔一〕 案:胡廣注隆此篇,其論之注曰:「前安帝時,越騎校尉劉千秋校書東觀,好事者樊長孫與書曰:『漢家禮儀,叔孫通等所草創,皆隨律令在理官,藏於几閣,無記錄者,久令二代之業,闇而不彰。誠宜撰次,依擬周禮,定位分職,各有條序,令人無愚智,入朝不惑。君以公族元老,正丁其任,焉可以已!』劉君甚然其言,與邑子通人郎中張平子參議未定,而劉君遷為宗正、衛尉,平子為尚書郎、太史令,各務其職,未暇恤也。至順帝時,平子為侍中典校書,方作周官解說,乃欲以(漢)〔漸〕次述漢事,會復遷河閒相,遂莫能立也。述作之功,獨不易矣。既感斯言,顧見故新汲令王文山小學為漢官篇,略道公卿外內之職,旁及四夷,博物條暢,多所發明,足以知舊制儀品。蓋法有成易,而道有因革,是以聊集所宜,為作詁解,各隨其下,綴續後事,令世施行,庶明厥旨,廣前後憤盈之念,增助來哲多聞之覽焉。」

  〔二〕 臣昭曰:本志既久是注曰百官簿,今昭又採異同,俱為細字,如或相冒,兼應注本注,尤須分顯,故凡是舊注,通為大書,稱「本注曰」,以表其異。


  太傅,上公一人。〔一〕本注曰:掌以善導,無常職。世祖以卓茂為太傅,薨,因省。其後每帝初即位,輒置太傅錄尚書事,薨,輒省。〔二〕

  〔一〕 大戴記曰:「傅,傅之德義也。」應劭漢官儀曰:「傅者,覆也。」賈生曰:「天子不喻於先聖之德,不知君民之道,不見禮義之正,詩書無宗,學業不法,此太師之責也,古者齊太公職之。天子不惠於庶民,不禮於大臣,不中於折獄,無經於百官,不哀於喪,不敬於祭,不戒於齊,不信於事,此太傅之責也,古者周公職之。天子處位不端,受業不敬,言語不敘,音聲不中,進退升降不以禮,俯仰周旋無節,此太保之責也,古者燕召公職之。天子燕業反其學,左右之習詭其師,荅諸侯,遇大臣,不知文雅之辭,已語之適,簡聞小誦,不博不習,此少師之責也。天子居處出入不以禮,衣服冠帶不以制,御器列側不以度,采服從好不以章,忿悅不以義,與奪不以節,此少傅之責也。天子居處燕私,安而易,樂而耽,飲食不時,醉飽不節,寢起早晏無常,玩好器弄無制,此少保之責也。此古天子自輔弼之禮也,自為天子而賢智維之,故能慮無失計,舉無過事,終身得中。」

  〔二〕 胡廣注曰:「猶古冢宰總己之義也。」案:靈帝之初,以陳蕃為太傅,蕃誅,以胡廣代,始不止一人也。董卓在長安,又自尊為太師,位在太傅上。應劭漢官儀曰:「太師,古官也。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見,授詔,太師無朝,十日一賜餐,賜靈壽杖,省中施坐置几。太師入省中用杖,自是而闕。」又漢官云:「太傅長史一人,秩千石,掾屬二十四人,令史、御屬二十二人。」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太傅置掾屬十人,御屬一人,令史十二人,置長史,與漢異。」


  太尉,公一人。〔一〕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亞獻;大喪則告謚南郊。凡國有大造大疑,則與司徒、司空通而論之。國有過事,則與二公通諫爭之。世祖即位,為大司馬。〔二〕建武二十七年,改為太尉。〔三〕

  〔一〕 應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稱。」前書曰「秦官」,鄭玄注月令亦曰「秦官」。尚書中候云舜為太尉,東晳據非秦官,以此追難玄焉。臣昭曰:緯候眾書,宗貴神詭,出沒隱顯,動挾誕怪。該覈陰陽,徼迎起伏,或有先徵,時能後驗,故守寄構思,雜稱曉輔,通儒達好,時略文滯。公輸、益州,具於張衡之詰;無口漢輔,炳乎尹敏之諷。圖讖紛偽,其俗多矣。太尉官實司天,虞舜作宰,璇衡賦政,將是據後位以書前,非唐官之實號乎?太尉所職,即舜所掌,遂以同掌追稱太尉,乃中候之妄,蓋非官之為謬。康成淵博,自注中候,裁及注禮而忘舜位,豈其實哉!此是不發譏於中候,而正之於月令也。廣微之誚,未探碩意。說菀曰「當堯之時,舜為司徒」。新論曰「昔堯試於大麓者,領錄天子事,如今尚書官矣」。古史考曰「舜居百揆,總領百事」。說者以百揆堯初別置,於周更名冢宰,斯其然矣。

  〔二〕 漢官儀曰:「元狩六年罷太尉,法周制置司馬。時議者以為漢軍有官候、千人、司馬,故加『大』為大司馬,所以別異大小司馬之號。」

  〔三〕 蔡質漢儀曰:「府開闕,王莽初起大司馬,後篡盜神器,故遂貶去其闕。」漢官儀曰:「張衡云:『明帝以〔為〕司馬、司空府〔已榮〕,欲(復)更〔治〕太尉府。時公趙憙也。西曹掾安眾鄭均,素好名節,以為朝廷新造北宮,整飭官寺,旱魃為虐,民不堪命,曾無殷湯六事,周宣雲漢之辭。今府本館陶公主第舍,員職既少,自足相受。憙表陳之,即〔見〕聽許。其冬,〔帝〕臨辟雍,歷二府,光觀壯麗,而太尉〔府〕獨卑陋(云)。顯宗東顧歎息曰:「椎牛縱酒,勿令乞兒為宰。」時憙子世為侍中,驂乘,歸具白之,憙以為恨,頻譴責均,均自劾去,道發病亡。』」古今注曰「永平十五年,更作太尉、司徒、司空府開陽城門內」,與此不同。」臣昭案:劉虞為大司馬,而與太尉並置焉。


  長史一人,千石。〔一〕本注曰:署諸曹事。

  〔一〕 盧植禮注曰:「如周小宰。」

  掾史屬二十四人。本注曰:漢舊注東西曹掾比四百石,餘掾比三百石,屬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漢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其後皆自辟除,故通為百石云。〔一〕,西曹主府史署用。東曹主二千石長吏遷除及軍吏。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奏曹主奏議事。辭曹主辭訟事。法曹主郵驛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轉運事。賊曹主盜賊事。決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貨幣、鹽、鐵事。倉曹主倉穀事。黃閤主簿錄省眾事。〔二〕

  〔一〕 漢書音義曰:「正曰掾,副曰屬。」

  〔二〕 應劭漢官儀曰:「世祖詔:『方今選舉,賢佞朱紫錯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覈,選擇英俊、賢行、廉絜、平端於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臨計過署,不便習官事,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并正舉者。』又舊河隄謁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屬為謁者領之,遷超御史中丞、刺史,或為小郡。監察黎陽謁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騎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兵騎千人,復除甚重。謁者任輕,多放情態,順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遷超牧守焉。」漢官目錄曰:「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詔書,三公舉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祿歲舉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歲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農各二人;將兵將軍歲察廉吏各二人;監察御史、司隸、州牧歲舉茂才各一人。」


  令史及御屬二十三人。本注曰:漢舊注公令史百石,自中興以後,注不說石數。御屬主為公御。〔一〕閤下令史主閤下威儀事。記室令史主上章表報書記。門令史主府門。其餘令史,各典曹文書。〔二〕

  〔一〕 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御屬如錄事也。」

  〔二〕 應劭漢官儀有官騎三十人。


  司徒,公一人。〔一〕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遜順、謙儉,養生送死之事,則議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視濯,大喪則掌奉安梓宮。凡國有大疑大事,與太尉同。世祖即位,為大司徒,〔二〕建武二十七年,去「大」。〔三〕

  〔一〕 孔安國曰:「主徒眾,教以禮義。」

  〔二〕 漢官儀曰:「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質漢儀曰:「司徒府與蒼龍闕對,厭於尊者,不敢號府。」應劭曰:「此不然。丞相舊位在長安時,府有四出門,隨時聽事,明帝本欲依之,迫於太尉、司空,但為東西門耳。國每有大議,天子車駕親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併存。每歲州郡聽採長吏臧否,民所疾苦,還條奏之,是為之舉謠言者也。頃者舉謠言者,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狀云何,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各爾銜枚。大較皆取無名勢,其中或有愛憎微裁黜陟之闇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踐周、召之列,當軸處中,忘謇諤之節,憚首尾之譏,縣囊捉撮,無能清澄,其與申屠須責鄧通,王嘉封還詔書,邈矣乎!」周禮有外朝,干寶注曰:「禮,司徒府中有百官朝會殿,天子與丞相決大事,是外朝之存者。」

  〔三〕 漢舊儀曰:「哀帝元壽二年,以丞相為大司徒。郡國守長史上計事竟,遣公出庭,上親問百姓所疾苦。記室掾史一人大音讀敕畢,遣敕曰:『詔書殿下禁吏無苛暴。丞史歸告二千石,順民所疾苦。急去殘賊,審擇良吏,無任苛刻。治獄決訟,務得其中。明詔憂百姓困於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撓奪民時。今日公卿以下,務飭儉恪,奢侈過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帥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請謹以法,養視疾病,致醫藥務治之。詔書無飾廚養,至今未變,又更過度,甚不稱。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官寺鄉亭漏敗,牆垣阤壞不治,無辦護者,不勝任,先自劾不應法。歸告二千石聽。』十年,更名相國。」案獻帝方,董卓自太尉進為相國,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為丞相,郗慮為御史大夫,則罷三公官。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丞相府門無蘭,不設鈴,不警鼓,言其深大闊遠,無節限也。」


  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三十一人。〔一〕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二〕

  〔一〕 漢官目錄曰三十人。

  〔二〕 (漢)〔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復置司直,不屬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領諸州。九年十一月,詔司直比司隸校尉,坐同席在上,假傳置,從事三人,書佐四人。」


  司空,公一人。〔一〕本注曰:掌水土事。凡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則議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掃除樂器,大喪則掌將校復土。凡國有大造大疑,諫爭,與太尉同。〔二〕世祖即位,為大司空,〔三〕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四〕

  〔一〕 馬融曰:「掌營城郭,主司空土以居民。」

  〔二〕 韓詩外傳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馬、司空、司徒也。司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陰陽不和,四時不節,星辰失度,災變非常,則責之司馬。山陵崩阤,川谷不通,五穀不植,草木不茂,則責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國多盜賊,民怨其上,則責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職,憂其分,舉其辨,明其得,此之謂三公之事。」

  〔三〕 應劭漢官儀曰:「綏和元年,罷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議者又以縣道官獄司空,故覆加『大』,為大司空,亦所以別大小之文。」

  〔四〕 漢舊儀曰:「御史大夫敕上計丞長史曰:『詔書殿下布告郡國:臣下承宣無狀,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長史到郡,與二千石同力為民興利除害,務有以安之,稱詔書。郡國有茂才不顯者言〔上〕。殘民貪污煩擾之吏,百姓所苦,務勿任用。方察不稱者,刑罰務於得中,惡惡止其身。選舉民侈過度,務有以化之。問今歲善惡孰與往年,對上。問今年盜賊孰與往年,得無有群輩大賊,對上。』」臣昭案:獻帝建安十三年,又罷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慮,慮免,不得補。荀綽晉百官表注曰:「獻帝置御史大夫,職如司空,不領侍御史。」


  屬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二十九人。〔一〕令史及御屬四十二人。

  〔一〕 漢官目錄云二十四人。

  將軍,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將軍,次驃騎將軍,次車騎將軍,次衛將軍。又有前、後、左、右將軍〔一〕。

  〔一〕 蔡質漢儀曰:「漢興,置大將軍、驃騎,位次丞相,車騎、衛將軍、左、右、前、後,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師兵衛,四夷屯警。」

  初,武帝以衛青數征伐有功,以為大將軍,欲尊寵之。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將軍始自秦、晉,以為卿號,故置大司馬官號以冠之。其後霍光、王鳳等皆然。成帝綏和元年,賜大司馬印綬,罷將軍官。世祖中興,吳漢以大將軍為大司馬,景丹為驃騎大將軍,位在公下,及前、後、左、右雜號將軍眾多,皆主征伐,事訖皆罷。〔一〕明帝初即位,以弟東平王蒼有賢才,以為驃騎將軍;以王故,位在公上,數年後罷。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舅馬防行車騎將軍征之,還後罷。和帝即位,以舅竇憲為車騎將軍,征匈奴,位在公下;還復有功,遷大將軍,位在公上;復征西羌,還免官,罷。安帝即位,西羌寇亂,復以舅鄧騭為車騎將軍征之,還遷大將軍,位如憲,數年復罷。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寶為大將軍,常在京都。順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繼為大將軍,如三公焉。〔二〕

  〔一〕 魏略曰:「曹公置都護軍中尉,置護軍將軍,亦皆比二千石,旋軍並止罷。」

  〔二〕 梁冀別傳曰:「元嘉二年,又加冀禮儀。大將軍朝,到端門若龍門,謁者將引。增掾屬、舍人、令史、官騎、鼓吹各十人。」


  長史、司馬皆一人,千石。〔一〕本注曰:司馬主兵,如太尉。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職參謀議。〔二〕掾屬二十九人。〔三〕令史及御屬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員職也。又賜官騎三十人,及鼓吹。〔四〕

  〔一〕 東觀書曰:「竇憲作大將軍,置長史、司馬員吏官屬,位次太傅。」

  〔二〕 東觀書曰:「大將軍出征,置中護軍一人。」

  〔三〕 案本傳,東平王作驃騎,掾史四十人。

  〔四〕 應劭漢官儀曰:「鼓吹二十人,非常員。舍人十人。」


  其領軍皆有部曲。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軍司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純)〔屯〕,(純)〔屯〕長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軍司馬一人。又有軍假司馬、假候,皆為副貳。其別營領屬為別部司馬,其兵多少各隨時宜。門有門候。其餘將軍,置以征伐,無員職,亦有部曲、司馬、軍候以領兵。其職吏部集各一人,總知營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稟假掾史主稟假禁司。又置外刺、刺姦,主罪法。

  明帝初置度遼將軍,以衛南單于眾新降有二心者,後數有不安,遂為常守。〔一〕

  〔一〕 應劭漢官儀曰:「度遼將軍,孝武皇帝初用范明友。明帝(十)〔永平〕八年,行度遼將軍事;安帝元初元年,置真。銀印青綬,秩二千石。長史、司馬六百石。」東觀書云司馬二人。

  校勘記

  三五五五頁一二行 劉千秋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劉千秋即劉珍。文苑傳云珍字秋孫,疑傳誤。

  三五五六頁 四行 乃欲以(漢)〔漸〕次述漢事 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孫星衍輯漢官解詁,「以漢」作「以漸」,是。今據改。

  三五五六頁 六行 為作詁解 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孫輯本「詁解」作「解詁」。

  三五五六頁一六行 已語之適 按:「語」當作「諾」,已諾猶言然否或許與不許也。今賈誼新書傅職篇正作「不知已諾之適」。大戴禮作「不知已諾之正」。汲本、殿本作「言語之道」,乃後人臆改。

  三五五七頁 六行 自是而闕 按:「自是而」下有闕文。孫星衍校輯漢官儀,此「闕」字代之以□,云今本本作「闕」,乃校者所記,而後來誤入正文也。今據孫校,「闕」字用小一號字排。

  三五五八頁 二行 說菀曰 汲本、殿本「菀」作「苑」。按:菀苑通。

  三五五八頁 五行 元狩六年罷太尉 按:校補謂案前書百官公卿表,太尉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漢官儀誤也。又按:下文「官候」應作「候官」,見前三五二一頁。

  三五五八頁 七行 明帝以〔為〕司馬司空府〔已榮〕欲(復)更〔治〕太尉府 據御覽卷二百七職官部五引補刪。

  三五五八頁 九行 員職既少自足相受 按:汲本、殿本「受」作「容」,孫輯本同。御覽「既」作「鮮」,「受」作「授」。

  三五五八頁 九行 即〔見〕聽許 據御覽補。

  三五五八頁一0行 〔帝〕臨辟雍 據御覽補。

  三五五八頁一0行 而太尉〔府〕獨卑陋(云) 按:汲本、殿本「太尉」下有「府」字,「卑陋」下無「云」字,孫輯本同,御覽同。今據以補刪。

  三五五九頁一一行 世祖以幽并州兵騎定天下 按:竇憲傳注引作「光武中興,以幽、冀、并州兵騎克定天下」。

  三五六0頁 三行 有官騎三十人 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孫輯本作「二十二人」。今按:孫云輯自續漢志補注,則所據本不同。

  三五六0頁一四行 縣囊捉撮 集解引惠棟說,謂「捉」當作「括」,淮南子「燭營指天」,高誘注「燭營讀曰括撮,傴僂之象,喻容悅之臣」。

  三五六0頁一四行 其與申屠須責鄧通 校補引陳景雲說,謂「須」當作「顯」,或作「頓」。按:黃山云當據嘉傳作「坐責」為是,不必於字之形似求之。

  三五六一頁 二行 郡國守長史上計 按:孫星衍輯漢舊儀「守」下有「丞」字。

  三五六一頁 二行 遣公出庭 按:孫輯漢舊儀「公」作「君侯」,「出」下有「坐」字。

  三五六一頁 二行 記室掾史 按:孫輯漢舊儀「史」作「吏」。

  三五六一頁 三行 丞史歸告二千石 按:孫輯漢舊儀「史」上有「長」字。

  三五六一頁 四行 無煩撓奪民時 按:孫輯漢舊儀「撓」作「擾」。

  三五六一頁 五行 今日公卿以下 按:孫輯漢舊儀無「今日」二字。

  三五六一頁 五行 奢侈過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帥 按:孫輯漢舊儀「奢」上有「今俗」二字,「以」上有「日」守,「身」上有「務以」二字。

  三五六一頁 五行 請謹以法 汲本、殿本「謹」作「諭」。按:孫輯漢舊儀亦作「諭」,云本作「謹」,從續漢志補注引改。

  三五六一頁 六行 無飾廚養 按:孫輯漢舊儀作「無飾廚傳增養食」。

  三五六一頁 六行 又更過度 按:孫輯漢舊儀作「或更尤過度」。

  三五六一頁 六行 長吏以〔聞〕 據汲本、殿本補。

  三五六一頁 七行 牆垣阤壞不治 孫輯漢舊儀「不」作「所」。按:如依孫輯本改「不」為「所」,則「所治」二字應連下讀。

  三五六一頁 七行 無辦護者 汲本、殿本「辦」作「辨」。按:孫輯本作「辦」。

  三五六一頁 七行 不勝任 按:孫輯漢舊儀「勝」作「稱」。

  三五六一頁 七行 歸告二千石聽 按:孫輯漢舊儀「聽」上有「勿」字。

  三五六一頁 七行 十年更名相國 按:校補引陳景雲說,謂「十年」上有脫文。

  三五六一頁 九行 漢丞相府門無蘭 汲本、殿本「蘭」作「闌」。按:闌蘭通。

  三五六一頁一一行 建武十八年省也 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光武紀十一年夏四月省大司徒司直官,獻帝紀注亦作十一年,「八」字誤。

  三五六一頁一三行 (漢)〔獻〕帝起居注曰 據汲本、殿本改。

  三五六一頁一三行 九年十一月 按:汲本、殿本作「十二月」。

  三五六二頁一0行 守長史到郡 按:孫輯漢舊儀「守」下有「丞」字。

  三五六二頁一一行 郡國有茂才不顯者言〔上〕 據孫輯漢舊儀補。

  三五六三頁 五行 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將軍始自秦晉 按:沈家本謂「皆」字疑誤。

  三五六四頁 八行 案本傳東平王作驃騎掾史四十人 按:校補謂范書東平王傳文不載驃騎掾史,劉昭所引蓋是續漢書本傳文。

  三五六四頁一一行 曲下有(純)〔屯〕(純)〔屯〕長一人 據汲本、殿本改。按:純屯二字古每不分,亦猶「屯留」之作「純留」矣。

  三五六五頁 二行 明帝(十)〔永平〕八年 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據紀,事在永平八年,故志以為明帝初,「十」字衍。黃山謂案史無紀年不著年號者,蓋注實闕「永」字,「平」字亦殘其半,遂訛為「十」字也。今據黃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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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科要旨四卷 續三十五舉一卷 雙柏草堂集(舟山稿、使閩稿、北上稿、復用稿、太倉稿、平倭稿各一卷)附名公寄贈莊居集一卷 燕都紀變寔錄一卷 皇極理數九卷首二卷 藝舟雙楫六卷附錄三卷 果報聞見錄 熊勿軒先生文集六卷 林間錄二卷後集一卷 廬州府總二卷 如不及齋詩鈔一卷 歷象考成四十二卷 補衍二卷 西崑詶唱集二卷 讀史兵畧二十四卷 [江西萬載]藍氏五修族譜世系四卷世次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 秉蘭録一卷 佛說心明經一卷 毛詩多識十二卷 述古齋幼科新書三種 高令公集二卷 水滸葉子不分卷 抑菴集十三卷後集三十七卷 周書平議一卷 印人傳三卷印人姓氏一卷 新論十卷 金樓子六卷 九通通二百四十八卷 後漢儒林傳補逸一卷附續增一卷 陸菊隱先生文集十六卷詩集四卷 (新編繪圖)影詞四十八種 壽梅山房詩存一卷 東方最勝燈王如來助護持世間經一卷 身世準繩二卷 明史三百三十二卷目錄四卷 乘軺錄一卷 鎮揚紀游雜詠一卷 補寰宇訪碑録選鈔一卷 明清山水名畫選 臨安府志二十卷 小芋香館遺集十二卷 春秋穀梁傳十二卷 客問一卷 方圓闡幽一卷 溫病指南二卷 〔康熙〕淳化縣志八卷 種煙葉法一卷 仙機武庫八卷 愁言(芳雪軒遺集)一卷附集一卷 脾胃論一卷 傳神祕要一卷 五總志 新刻京臺公餘勝覽國色天香十卷 分湖陸氏譜系一卷 儀禮識誤三卷 周易本義四卷首一卷 瀛奎律髓刊誤四十九卷 聽松廬詩抄十六卷 新安文獻志:[一百卷,目錄二卷];新安文獻志先賢事略:[二卷]/ 唐詩紀一百七十卷、目錄三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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