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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书曰∶若药弗瞑眩,厥疾弗瘳。《周官》曰∶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共医事。由是观之,药毒也,而病毒也,药毒而攻病毒,所以瞑眩者也。而考本草,有毒者有焉,无毒者有焉,为养者有之,不养者有之。于是人大惑焉,世远人泯经毁,虽欲正之,末由也已,今之所赖也,天地人耳。夫有天地,则有万物焉,有万物,则有毒之能也,有人则病与不而有焉,是古今之所同也。从其所同,而正其所异也,孰乎不可正哉!扁鹊之法,以试其方也,药之瞑眩,厥疾乃瘳,若其养与不养邪,本草之云,终无其验焉。故从事于扁鹊之法,以试其方,四十年于兹,以量之多少,知其所主治也。视病所在,知其所旁治也。参互而考之,以知其征,于是始之所惑也,粲然明矣。凡攻疾之具,则药皆毒,而疾医之司也。养精之备,则辨有毒无毒,而食医之职也。食者常也,疾者变也,吾党之小子,常之与变,不可混而为一矣。而本草也,混而一之,乃所以不可取也。不可取乎,则其方也。规矩准绳,是故扁鹊之法,以试其方之功,而审其药之所主治也。次举其考之征,以实其所主治也。次之以方之无征者,参互而考次之,以古今误其药功者,引古驯而辨之,次举其品物,以辨真伪,名曰《药征》也。犹之一物也,异其用,则异其功,是以养其生者,随其所好恶;攻其疾者,不避其所好恶。故食医之道,主养其精也。故撰有毒无毒,而随其所好恶也。疾医之道,主攻其疾也。故药皆毒而不避其所好恶也,而为医者不辨之,混而为一,疾医之道,所以绝也。夫古今不异者,天地人也。古今异者,论之说也。以其不异,以正其异,不异则不异,异则异也。譬如人君用人,率材则功,达材则无功矣。一物无异功,用异则功异,用养生乎?用攻疾乎?养生随其所好恶,攻疾不避其所好恶,不知其法,焉得其正?其法既已建,而后以其不异,以正其异,不异则不异,异则异。《诗》曰∶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是之谓也。盖今之为医之论药也,以阴阳五行,疾医之论药也,唯在其功耳。故不异则不异,异则异。然则治疾如之何,匪攻不克;养生如之何,匪性不得。吾党之小子,勿眩于论之说,以失其功实云尔。

  明和八年中秋之月日本艺阳吉益为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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