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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

  [下卷] 全体总论
  以上所论脏腑。其形体气化。大略皆具又有未尽者。补注于此。篇内多重出之义。然意取求详。不嫌词费西医有全体图考阐微等书。将骨脉皮肉脏腑。层折剖割。以示精详。而究于阴阳气化。皆不能知。似精实粗。读者参考自见。

  五脏者。所以存精神血气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化水谷而行津液者也。

  精神血气魂魄。已详五脏所藏条兹不再注。六腑化水谷行津液。亦皆见六腑条矣。但肠胃膀胱。人皆知其化水谷而三焦与胆。所以能化水谷者。人多不知也。只缘不识三焦为何物。又不知三焦为决渎之官。读吾所注三焦条。自能知之胆之所以化水谷者。经旨言胆主清阳之气。上升。入胃木能疏土也。而西医直言胆汁入胃化谷。确有取验。言气言汁义自赅洽详十二官。及脾胃胆三焦条。参看乃见。六腑皆主化水谷。夫谷化。则为液奉心而生血水化则为津达肺而为气。

  故曰行津液者也。西医言肠胃。及各吸管中有养汁如牛乳有明汁如水不知明汁即津也。养汁即液也。西医知其汁。而不能言是何物所生。惟内经则津生于水水入化气而为津液生于谷谷入化汁而为液阳津阴液。岂徒知其名物而不得其治法哉。

  又详营卫生会条脑髓骨脉胆。女子胞此六者存于阴而象于地。故存而不泻。名曰奇恒之府。

  西医言脑髓筋。分走脏腑。周身知觉运动。均出脑气筋。言之甚详。然究不知脑髓是何物所化生。故其言似精实粗。

  盖肾主骨。肾系贯脊。通于脊髓。肾精足。则入脊化髓上循入脑而为脑髓是髓者精气之所会也。髓足则精气能供五脏六腑之驱使。故知觉运动。无不爽健。非髓能。使各脏实各脏能使髓也。西医又谓诸骨内之髓。与脑中者不同。又不知骨是髓之所生。内经言髓生骨。诸骨中之髓。与脑无异。惟诸骨中杂有油。膜血丝耳。盖由脑髓散走诸骨。皆穿膜附筋以入于骨。所以内杂膜。油血丝岂可云髓有不同耶。脉者血之道路也。详心肾条。胆附于肝。已详胆条。女子之胞。男子名为精室。乃血气交会。化精成胎之所。最为紧要。西医剖割精矣。乃于膀胱之后。大肠之前。只知女子有胞宫。而不知男子亦有胞宫。以女子之胞极浓且大。中空可验。男子之胞。只是一层夹膜扁薄而不可见。故只知男子有精管。而不知男子之精管。即从胞中出。也特人死胞缩精收。故扁且薄。西医忽不及察也。此胞又名气海。气入则脐下胀。是其验矣。又名丹田。详天癸条。此六者。存而不泻。虽胆汁有出入。而究与六腑之输泻者不同。异于常腑。故曰奇恒之府。

  西医言脑筋。主知觉运动。大脑在前。小脑在后。中为中脑。有裂有回。分歧叠积。耳目口鼻。全与脑通。脑经分布。又散行于脏腑肢体。凡知觉运动。皆脑司之也。此说半是半非。已详辨于上卷五脏所藏篇。至于脑汁。究是何物所生。则西医不知。盖肾精生髓由脊上行以入于脑。是为髓海在头者名脑。在众骨中者名髓。内经盖分为二。故云髓会绝骨。而此与骨脉胆胞。合为六者。则分为二而言之也。又西医治脑无药。不知脏腑经脉。皆交于脑。源流出入。岂无其路耶。

  \r脑髓图\pt31a25.bmp\r\r骨图\pt31a26.bmp\r西医详图骨式。有相连而凹者。有相连而凸者。有如锋者。有如椎者。有骨裂。有骨衣骨皆外坚中松。有筋相连。

  有脉管回管脑筋。透入于骨。究人身诸骨。则知上帝造创之功大哉。然西医未知何者为主骨。何者为辅骨。何处骨大而反不紧要。何处骨小而反关生死。如中国之洗冤录。检验伤痕。分别制命与否。则论骨较精。至于内经言骨。更能探其源头。曰肾生髓。髓生骨则知腰脊。为主骨四肢为辅骨骨属肾水。而筋属肝木。筋着于骨者水生木也。骨赖筋连者。母用子也。骨中之髓。又会于绝骨。齿又骨之余者矣。观齿之生落。而知男女老幼。各有其时。无不下。应肾气则(知髓生骨之理。非徒知其形而已也。)\r脑气筋图\pt31a27.bmp\r此后面脑筋图西医又有前面脑筋图。不具载者。以脑髓生于肾。循脊贯。脑为督脉所司其前面脑筋总皆以后面者为本也。

  \r脉管图\pt31a28.bmp\r此总脉管据内经考之。即任脉也身之背亦有脉。而不图之。以血之所主在于任脉至于动脉。或隐或见。或散或合。

  有深浅分合之殊。又西医所未言。

  \r胞宫图\pt31a29.bmp\r胞宫之营。发于肾系下为一大膜前连。膀胱后连大肠中间一个夹室。男子丹田气海又名精室。女子又名子宫血海。

  --之内。退出为子宫下口。可收可缩。又名子脏。仲景所称妇人脏燥。脏结痛引阴筋。皆指此言。血管全绕。网膜全包一主气。一主血交会于此。为生化之大源。

  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气之所生也。泻而不存。受五脏浊气。名曰传化之府输泻者也。

  糟粕形质之物。皆曰浊气。由此五者传化。主输泻而不留。故名传化之府。三焦与肠胃并论。是三焦。明有其物后人以为空腔子。岂不谬哉。详三焦条。各图见上。

  魄门上为五脏。使水谷不得久存。

  魄门。肛门也。肺藏魄。肛门上合于肺。故名魄门。肺在上。总统五脏而魄门在下。令五脏之浊物。从此而出。故为五脏。使既名魄门。便知为肺所司既为五脏使便知肺亦能统五脏也。男子肛头。西人图之最悉。盖彼以刀割治病。不得不详其形迹。然用心则苦。而操术实粗。中国痔漏等证。擅长者多矣。何尝以刀割为能。

  人有髓海。有血海。有气海。有水谷之海。以应四海。脑为髓海。胞为血海。膻中为气海。胃为水谷之海。

  西医论髓。以为知觉运动之主。谓脑髓筋。达于脏腑肢体。而后能司知觉运动也。西医知脑髓之作用。而不知脑髓之来历。所谓脑筋。但言其去路而不知髓有来路。所以西法无治髓之药也。不知背脊一路髓筋。乃是髓入于脑之来路也。

  盖内经明言肾藏精。精生髓。细按其道路。则以肾系贯脊。而生脊髓。由脊髓上循入脑。于是而为脑髓。是脑非生髓之所。乃聚髓之所。譬犹海非生水之所。乃聚水之所。故名髓海。既聚于此。而又散走脏腑肢体。以供使用。如聚钱者库也。而用钱者人也。人能用钱。而钱不能用人。脏腑肢体能用脑髓。非脑髓用冬处也。再者髓之生由于肾。欲补髓者。

  即从肾治。肝脉入脑交颠目系贯髓。凡神魂晕迷风狂。皆从肝治之。即是治髓。脑又通鼻。可从肺治髓筋入心。可从心治。髓筋聚于胃。又可从胃以治之。西医论髓特详。而无治法。不抑谬哉。胞为血海。已详天癸条。盖血生于胃之水谷。

  化液上肺。奉心化血。循冲任脉。下入胞中。既聚于胞中。化精化血达于周身。皆在于此。参看天癸条自明。膻中为气海。此有两说。一说丹田为气海。即胞宫也。呼吸归根之地。名之为气海亦宜。详膀胱三焦天癸营卫条。此云膻中为气海者。盖指气之出纳。在乎肺也。膻乃胸前大膜膈也。膻之中即胸中。只有心胞络与肺。故前云膻中者。君主之官。是指胞络言。此云膻中为气海。是指肺言以胞络与肺。均在膈内。故均可名膻中也。膻膈之与胞络相通。已详十二官条。

  此言与肺相通。其道路又须详言。气之根在脐下丹田。即网油中一夹室也。由网油走脐旁。上生膈膜。是为膻。由胸膈循腔子。上连肺系。气之出路即由此通于肺管。故凡咳嗽。则胸前痒滞。皆膻膈间气。不得利也。欲知膻之治法。当参看肺肾三焦包络条。胃为水谷之海。水主化气生津。谷主化液生血。一则糟粕入大肠。一则余沥入膀胱。另详肠胃膀胱各条。脾与胃互为功用。又须看脾之作用。

  胸腹者。脏腑之郭也。

  胸内最上为肺。肺下为心。为包络。包络上连肺系。肺系连腔内之薄膜。其膜循腔子而下。是为膻膈大膜。绕肋骨一周。连于肝。附于脊。肝体半在膈上。半在膈下。膈附于脊。下行为板油。连于肾系。又下为网油。网油上行而连于小肠。胃下行而连于大肠膀胱。是为腹中也。脾在胃后。贴胃。居网油上。网油即三焦也。上胸下腹。均从网油连。及以为脏腑之道路。故曰胸腹者。脏腑之宫城也。以部位言之。胸上属肺。胸膺之间属心。胸膺之下属胃。大腹与脐属脾。

  脐又属小肠。脐下属肾。膀胱亦当脐下。故脐下又属膀胱。大肠在膀胱之后。故脐下又属大肠。宜详其层次也。血室乃肝所司。血室大于膀胱。故小腹两旁。谓之少腹。乃血室之边际也。属之于肝。少腹上连季胁。亦属肝。季胁上连肋骨属胆。分别部居。各从其位。

  腹与胸分三停。上停名胸在膈上心肺包络居之。心与包络。从着脊处油膜中。下通肝肾。肺有薄衣。连及胸内。前面之膜为肺。通中下焦之路。肺系上连包络。后着脊。前连胸膈。肝体半在膈上。半在膈下。胃附肺系。透下膈。横曲如袋。胃下为小肠。为大肠。为肝胆。是为中停。皆生连油膜之上。即中焦也。脐以下为下停。有膀胱有胞宫。有直肠。

  皆生连油膜上即下焦也。后世不知焦从。因不知通身之膜。皆是三。故读经文者。少识精义。西医曰腹内统膜。一丽腹里。一包脏腑。一成筋以束脏腑。肝胃脾。小肠大肠横回。直肠上截。子宫蛋核。此被全包。如大肠头。小肠头。

  大肠上下回。直肠中。--膀胱。此不全包。如左右肾。此被遮过专。包一脏曰。包膜兼包两脏。曰连膜折叠成筋以束脏腑。曰筋膜。西医言膜如此其详。证以三焦之说。而精义始出。

  \r胸腹图\pt31a30.bmp\r膻中者。心主之宫城也。

  前言膻中为气海。是指肺言。此言膻中为心主之宫城。是指包络言。膻为膈。包络居膈之中。故曰膻中。为心主之宫城。相心宣化。详十二官条。

  \r膻中图\pt31a31.bmp\r此胸下一层膈膜。后着脊。左右连筋骨尽处。中叶连胸之鸠尾。即膈是也。膻之下层通腹中。膻之上层为胸内之薄膜。连心系。名包络。又名心主。包络是心外卫。膻中是包络外卫。其形难图。故只图胆以明之。究膻之根附脊骨。与肝系相连。而下乃连及肾系。是三焦少阳所发出而布于膈也。

  胃者。太仓也。

  胃主纳谷。故名太仓。胃之所以能纳谷。详十二官条。

  咽喉小肠者。传送也。

  咽喉居胃之上。传送而入。小肠居胃之下。传送而出。二者皆为胃之使。故治咽喉与小肠。宜以胃为主。

  胃五窍者。闾门也。

  医林改错言胃有三窍。上下窍纳谷。传入小肠。又有一窍出水入油膜。西医言胃通体。均有微窍行水入连网。予已详胃三焦条。兹云五窍其义尤详。盖上窍主纳水谷者也。下窍入小肠。主化谷之糟粕也。旁窍入三焦。膜油之中。主行水之余沥也。中通于脾为一窍。所以化水谷者也。上输于肺。为一窍所以布精汁者也。故云胃五窍者。闾门也。唐宋以后。无人知之。即西医剖视。又何尝精细似此。

  \r胃五窍图\pt31a32.bmp\r西医言胃有肝膈大筋。胸膈大筋。互相牵住。使不得动。不知胸膈。筋是互通三焦之窍。肝膈筋。是循脊上肺通心之窍。内经所谓胃有大络。上通于心也。又曰脾之与胃。以膜相连。故又通脾。西医识其形。而未明其理也。

  廉泉玉英者。津液之道也。

  二穴在舌下。足少阴肾。主化气上行。气即水也。故气之所至。皆是津液。肾津必上于口。然后气泽能布于下。仲景伤寒论。以存津液为主。亦以其气化所存。人赖以生也。可不重欤。二穴举舌。即可逼视。不必再图。

  腰脊者。身之大关节也。

  腰为肾系所贯。脊为髓筋所通。人身骨节。皆主于肾。而生于髓。腰脊为肾。与髓所在。故为身之大关节。凡治骨节。当知所主矣。西医脊骨。折剖甚详。然不知脊所重者。全在于腰也。且全身大骨。皆从腰发。原不知肾主骨之理。

  则辨骨无益。

  肢胫者。身之管。以趋翔也。

  肢是手节。胫是足节。其骨最大。中空故名管。管中有髓及脂。以主运动。故能趋翔。西医言手足骨中之髓。与脑脊之髓不同。谓其中杂脂油也。不知由脑脊散达肢胫。皆以筋肉相连。肉内有脂油。即附之而入骨。是以手足骨中。均杂脂油。脂脾所司。髓是肾所司。兼脂油。是脾肾合致其功。故脾主四肢。肾主肢胫。西医图四肢之骨详矣。惜未知其所统属。则治法不明。

  茎委者。身中之机。阴精之候。津液之道也。

  茎。--。委。垂卵也。机如泰西机器之机。所以出精行溺。精窍通于肾。西医谓睾丸主生精。非也。内宫太监无睾丸。友人王东樵。觌面问过太监。亦有精能泄出。可知睾丸。非生精之物。内经明言阴精之候。盖指此耳。溺窍通于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故溺窍名为津液之道。究之茎委。乃肝之宗筋。肝脉所绕也。故皆以治肝为主。宗筋主束骨。

  而利机关。故人身之机关。皆听治于此。西医图阴器甚详。然此等物事。人人皆自具之。何待详图。但西医以剖割为治。

  此处为地无多。非详不能下手。若内经仲景之法。针药灵妙。无取刀割之粗。故不须图。且西医图之。而究不知阴器所主之妙理也。

  咽喉者。水谷之道也。

  咽喉乃胃之上口。在喉咙之后。主进水谷。故治咽以胃为主。病在咽。则水谷不得下。

  喉咙者。气之所以上下者也。

  肺之上管为喉咙。在咽之前。主气之呼吸。气不利。声音不利。病在喉也。

  \r喉咙图\pt31a33.bmp\r\r会厌图\pt31a34.bmp\r西医名为总气管。自肺以下。分支入肾。透入丹田。主吸天阳薰蒸膀胱之水。化气上出。循腹至胸。从肺衣而复归于总气管。气从前面出。从后面入。而皆由总气管。故曰所以上下也。

  会厌者。音声之户也。

  会厌在喉咽之两旁。能张能收。食入则收。掩其喉。音出则张开。故曰音声之户。乃喉之门也。当属肺。

  西医名为声管。前为会厌。后为瓢韧骨。两旁皆有内皮。中衬筋膜。收放出声。四围有数十小核。生涕以润声管。

  又云有上下二筋。下筋缓。上筋紧。收放出声。内经云。风寒客于会厌。则暴哑。正此筋不能收放也。

  口唇者。声音之扇也。

  唇开合而后语句清明。故曰声音之扇。口唇属脾。故有脾中风。唇缓失音之证。

  舌者。声音之机也。

  舌者。心之苗。言为心声。故舌能辨音。究音之所。故生则□□□□□□□。后能发音。

  \r舌图\pt31a35.bmp\r机者谓其伸缩转掉。声只是响出于喉。音则分宫商征角羽。其辨在舌。肾津上廉泉至英穴。以出于舌。则滑利。声清。舌属心火。赖肾水济之。肾脉络舌。所以转舌也。

  \r悬雍垂图\pt31a36.bmp\r悬雍垂者。音声之关也。

  喉间之上。有如悬雍之下垂。俗名帝丁。音从此出。故曰音声之关。此属之肺。

  余见哑人。皆无上帝丁。盖会厌大张。无关闭则气不收束。气散而不能成音也。俗名咽舌。谓食入则掩其喉。不令水谷入内也。然哑人无帝丁。水谷亦不得入气管中。则帝丁者。实主音声而为之关键也。居气管之口。当属于肺。

  颃颡者。分气之所泄也。

  颃颡即上。气从此分出于口为唾。分出于鼻为涕。故曰分气之所泄也。

  横骨者。神气所使。主发舌者也。

  横骨在舌本。心存神而开窍于舌。故横骨为其所使。以为发舌之机。此数节详论咽喉口舌发音之道。可以得治法矣。

  \r横骨图\pt31a37.bmp\r此西医所图。名环韧骨。在会厌之下。当会厌。又有半边韧骨。名为会厌韧骨。与舌根相连。主发舌者也。韧骨以膜相连。又有筋牵之。最灵动。以供心神肺气之所使神与气当分论。

  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

  前言肝开窍于目。言其大要也。此言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则分析更微矣。夫肝脉入脑。通于目系。故开窍于目。至五脏六腑。所以通于目者。西医云脑气筋。通各脏腑。据此则各脏腑之精。循脑筋而上注于目也。

  骨之精为瞳子。

  瞳神属肾。故其色极黑。肾主骨故曰骨之梢为瞳子。凡病瞳子多是肾虚。

  筋之精为黑眼。

  肝主筋。肝之精汁。上注为眼黑珠。眼科书谓之风轮。亦以肝主风也。治黑珠。当以肝为主。

  血之精为络。

  白珠外有红肉裹之。而结于大眼角内者。即络也。乃血之精。属之于心。凡起血翳均当治心血。

  气之精为白眼。

  气属于肺白眼生病。多是肺受湿热。

  肌肉之精为约束。

  约束即眼皮。乃阳明。胃脉所绕。为脾经肌肉之精所结聚。凡是肿烂涩痒。皆脾经风湿热也。

  裹结筋骨气血之精。而与脉并为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

  此又总言目系入于脑中。而通于脑后。以见五脏之精。全由脑入目可以知治目之路径矣。大指治气轮血轮肉轮。药气可由喉咙顽颡。而上通于脑。其路最捷易治。治黑珠必循肝脉而上入于脑其路略深。治瞳子必由肾督。脉而上入。于脑其路更深未。易治也。

  \r目图\pt31a38.bmp\r西医有衣筋肌折之辨。亦云详矣。然不能分出脏腑所属。则不得其治法惟内经五层眼。皮为肉轮。红筋络之为血轮。

  白珠为气轮黑珠为风轮。瞳子为水轮分此五脏则义有所归再者目系入脑而贯项后。所以瞳人反背。脑后可针虽西医未究到此。

  诸脉皆属于目。

  太阳脉终目内。少阳脉终目外。阳明脉绕眼。终目下承泪穴。厥阴脉入脑而交于目系。肾之督脉。入脑通于目系。手少阴心之脉。其支者。上挟咽系目系。惟太阴之脉。不上于目故曰诸脉皆属于目。

  诸髓皆属于脑。

  西医言手足骨中之髓。与脑髓不同。不知实发源于脑髓。散走诸骨。每骨节有筋脉油膜相连。故诸骨中之髓。杂有油膜血丝。其实诸髓。皆属于脑。而脑髓又生于肾也。

  诸筋皆属于节。

  节者。骨节也。骨属肾水。筋属肝木。水生木。故骨节。之间亦生筋而筋又为骨之使也。凡病骨节。皆责于筋西医详骨与髓。而于筋甚略。因彼但以运动属之脑气。不以为筋所主也。然使无筋。则骨不联。属又乌能运动哉。

  诸血皆属于心。

  血有肝藏脾统之说。然营运在脾。敛戢在肝。而生复周回均在于心观西医血管图。可知诸血皆属于心。详心生血条。

  诸气皆属于肺。

  气之源在肾。详膀胱天癸营卫条。而此云属肺者。以气之总管在肺。故肺主制节。司肾气之出纳。而又制节肝气。

  使不得逆制节脾气使不得泄制节心气。使不得越肺之气治而各脏之气皆治矣。

  人之血气精神者。所以奉生而周性命者也。

  人之知觉性也。人之生死命也。性在心。故字从心。命在肾。故肾系曰命门。有此性命。人乃得生。其所以奉生而周于性命之间者。则又赖乎精神。神藏于心。性之所在也。精藏于肾。命之所在也。究精所由生。则是气之变化究神所由生。则是血之功用故先言血气。从言精神。而推极于性命中国注家。尚多囫囵。何况西医之泥于迹者哉。详心肾各条。

  经脉者。所以行血气。而荣阴阳。濡筋骨。利关节者也。

  内经名脉。西医名管其实一也。西医详绘管窍。然不能分出经名。不知十二经。与奇经八脉。达于周身。以行血气。

  使内阴外阳筋骨关节无所不周病则按经施治。自然得效。经脉。以行气血则不得单指血管言也。按西医有脉鞘。是连膜或筋膜包裹脉管回管脑筋不等。内经所谓经脉。亦非西医所能尽见。比如督脉是。行气者也。比如任脉是行血者也。二脉已显然不同。安得执西说之死法以衡之。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

  卫气已详营卫条分。肉即在内之赤肉。与外之白肉。有分别者也。卫气由内达外。先从分肉而出。以温分肉后肉皮肤最外一层。阳气由内充于外。以卫皮毛。此为卫气之能事也。详膀胱营卫条。腠理乃分肉之外。皮肤之内。油膜是也。

  有绉纹。故曰腠理。内发于三焦。乃卫气所行之道路故气足则肥。卫气昼行于阳。则目张而寤气达于外。不畏风寒夜行于阴则目闭而寐。气敛于内故必拥。被以卫阳。入里则畏外寒也。此皆卫气司开阖之验。详营卫太阳各条。西医不知也。

  \r卫分肉图\pt31a39.bmp\r此西医汗管汗核图也。言汗管。或藏腠中或隐腠下。缠如螺丝透至皮肤外。而汗出焉。然西医不知汗所从生。实在膀胱化气由三焦连网。以达于皮毛也。凡人暑时。饮水多出汗亦多。而小便反少。是水从皮毛而泻。则不下走膀胱。足见汗之根源。生于膀胱为卫气之所发泄。

  \r皮毛图\pt31a40.bmp\r此西人用显镜。托大毛皮之形。毛根附近有油核。是血脉散于膜中而成者也。又有汗核汗管。附毛而生。盖毛皆为血之余而非。血所生也。血从气化。随卫气达于腠理。然后发出。故拔视毛根只见油与水而不见血也。

  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者也。

  此又言重脾肾二者。一主先天。一主后天。为人身之本也肾藏志。志定则足以。御肾精御心。神使不得妄动。志定则足以收肝魂收肺魄。使不得妄越。脾藏意。主思虑。故能令寒温适其宜喜怒。和其节志之与意。不綦重哉。西医但以知觉。全归于脑。而七情不分。性命不辨。彼之志意与中国同。而何尝知志意所司哉。

  是故血和则经脉流行。营覆阴阳。筋骨劲强关节清利矣。

  女子经脉不流行。则月信错乱。周身作痛。男子虽无月信亦有经脉不流行之证。内外阴阳。十二经脉。皆血所营周覆祷者也。筋骨关节皆血所贯注者也。故必血和而后能流行营覆。

  必血和而后能劲强清利。反此者皆宜理血。此论营血。西医有血脉图。然但图血出之道。未图血回之管。又不能分出十二经脉。无当于治。故不载之。夫彼所以不图回血管者。以一来一回纷而难辨也。夫彼既有难辨之处。宜其不知经脉之说也。

  \r血脉图\pt31a41.bmp\r此西医脉管图。只是血营运而出之管。非回血管也。西人执此。辨中国十二经脉。及奇经八脉。以为无其事也。医林改错。亦谓经脉无凭。不知彼皆剖割死人。安能复辨经穴。且经道非血管也。故内经言某经多血少气。某经多气少血。

  足见经道。统血气而言不得。以血管气管当之也。西医言人别有自和脑筋随各脏腑而异用。或包筋包。骨。包血管。包气管。或散或合西医此说似。即内经所言之经道惜西人不通华文。于内经未深考也。况任脉专。主血督脉专主气安得以血管当经脉之说哉。

  卫和则分肉解利。皮肤润泽。腠理致密矣。

  此论卫气。已详上及膀胱条。

  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脏不受邪矣。

  志和则先天肾无病。意和则后天脾无病。故有此效。详上。

  寒温和。则六腑化谷。风痹不作。经脉通利。肢节得安矣。

  此节与上相联。乃申明脾藏意适寒温之义。寒温和则脾气冲和。故六腑能化水谷脾主肌肉。不作风痹等证。脾统血。

  主肢节和则皆得通利而安矣。

  卷首详论脏腑。其有未经论及者。皆补于此。人身之气化形质已赅备矣。虽西医剖视。而亦不及内经之精。

  [下卷] 五脏所伤

  人必脏腑血气。先有亏损。然后生病。故论病机。先言五脏所伤。

  忧愁思虑则伤心心为火脏火气宣明。则能化生血液。流畅筋脉。血脉流行。则其志常喜若反乎喜而为忧愁。思虑。则心气遏抑火郁血滞。故伤心也。治宜宣达心阳。通畅血脉又常以喜胜忧虑。斯愈矣。

  形寒饮冷则伤肺。

  肺金畏火。自然惧热。此又云畏寒冷者何也。盖肺之体虽是阴金。而肺之用实主阳气。气布于外则为卫阳以充皮毛若衣服失。宜外形受寒则皮毛洒淅。渐入腠理。发热动饮为咳喘等症。治宜温散气布于内。则为宗气以司呼吸散津于脾下。输膀胱。若饮水浆果瓜之属。多受冷气。则阳气不能布化水饮停积。为咳喘癖痛等症。治宜温降。

  悲怒气逆则伤肝。

  悲者肺主之。过悲则金来克木。木不能达。怒者肝主之。过怒则肝木横。决血不能静。二者皆逆气也。肝乃主血之脏血。之所以流行不滞。潜伏不动者。全赖气之和。平有以配养此血耳。今其气逆则血逆。肝木郁于下。肝火犯于上。

  而肝受伤矣悲则肝木郁于下。宜辛以升散之。怒则肝火犯乎上。宜苦以降解之。然总以养和神。得其平为要。

  饮食劳倦则伤脾。

  饮所以润脾。过多则停饮为湿。发为胀泄痰咳之证。土能治水。而反为水所困也。宜渗利食以养脾。过多则停食。

  为泄为满。脾能化食。而反为食所困也。宜消导。脾主肌肉劳以运动肌肉。使其活泼。乃益得安然。劳至于倦。必致消瘦发热。盖动而生阳伤脾之。阴故肌肉反受其病。治宜填补静养。

  久坐湿地。强力入房。则伤肾。

  肾中之阳。能化湿气。则水达膀胱。气行肢脊。若久坐湿地。则湿气太甚。而肾阳反受其伤。必生肢脊疼肿等证。

  治宜燥之。肾中阴精充足无损则能种子。入房乃其常事。若力已竭。而犹勉强入房。则肾精枯矣。治宜滋补。

  [下卷] 五脏所恶

  五脏各有气化。即各有性情。有性情即有好恶。知其所恶即知治之之法。

  心恶热。

  世传五脏辨法。谓肝热筋灼。惊痫。肺热咳嗽。气上口渴。脾热肉消。便秘潮热。肾热骨蒸。精枯髓竭。又上焦热。则心烦口渴头咽目痛。中焦热则饮食减少。肿胀痢疟。下焦热则小便不利。大便失调。热之见证虽不一。而总之归于心经。盖心为火脏。凡是火热。皆心所司。心化血以养火则火不亢而热除。若火太亢。则心血受伤。故心恶热。凡治热证。无不用苦药。所以治心之火也。西医见热病即。以水置胸前。此热轻者可以立刻彻去若热重者。外被冰阻。则热反内攻。为热毒伏心而死。现下香港疫证。为西医十治十死。皆此之故也。所以港人逃避。然则西医。亦当知变计矣。

  肺恶寒。

  肺气如天居至高布阳气。故在外则皮毛畏寒。恐伤其卫外之阳。在内则胸膈恶寒。恐伤其布护之气。寒伤皮毛。发热咳嗽寒伤胸膈。停饮痹痛。

  肝恶风。

  肝木主风。而即恶风。盖血得和。气则流畅血得邪气则消。灼凝结老人中风小儿惊风一切风湿麻木瘙痒痉痫。盖无一不当治肝。即无一不当养血。诚以风乃阴中之阳。血中之气。故惟风能鼓荡其血。亦惟血能调养其风。

  脾恶湿。

  飧泄洞泄痞满肿胀水饮等。证皆是湿气有余。脾土不能克化。五行惟土能制水。土胜则水受制。水胜则土无权。故脾能治湿而反恶湿。脾居油膜之上。膜属三焦行水之道。油属脾。水遇油。则滑利不留。此即脾所以制水也。若水太多。

  则油反受其浸渍。当分寒湿热湿以燥利之。

  肾恶燥。

  肾主藏精下通水道。上发津液。总系阴精之所运化者也。燥则伤其阴精。骨髓枯津液少。水道干涩。必用滋润之品庶。几肾水得养。

  以上二条。经文最简略。然包括之病甚多。但能触类引伸。便可通一毕万。

  [下卷] 脏腑为病

  五脏六腑病形百出。然各有自为之病形。以为证据。如心为噫。非心止有噫之一证。谓无论何证。但见噫气。则知属于心矣。余仿此。

  心为噫。

  噫者胸中结气。哽之使出俗说是打格顿非也。打格顿与噫。音义不符。打格顿是气厄于胸而出于口。故名曰呃。二者均病在胸前。属心之部位。故皆属心经。柿形象心而蒂苦涩。治呃降心气也。胸满噫气。乃是肺胃痰火。仲景旋覆麦冬治之。而必用赭石破心血镇心气也。久病闻呃为胃绝。则以其火不生土。心气逆也。心病不止一噫。然见噫气。便知属心。用药乃知方向。

  肺为咳。

  内经言五脏六腑。皆有咳证。而无不聚于胃关于肺。盖肺主气管。气管中非痰饮。即风寒火燥。令其气逆故咳。有从皮毛口鼻入气管者。有从肠胃膈膜入气管者。当分头治之。按咳二证。道路不同。鼻主吸气。字从鼻。是吸入之气管不利。此管详膀胱肺肾条。咳字从欠。欠者口气下垂也。口主出气是呼出之气管不利。此管在胸。膈故每咳必胸前。

  痒滞。详三焦条。

  肝为语。

  谵语属阳明燥热。郑声属心神虚恍。而此云肝为语。盖燥热乃木火克土。神恍乃肝魂不清。因而心神扰惑。故皆宜泻木火安魂也。

  脾为吞。

  脾主化谷生津。凡口中津液少者。时常作吞。引之状反吞为吐又是水谷不下之故。皆属脾病。可以互勘。

  肾为欠为嚏。

  欠者阴。引阳入。故呵欠。至而欲寐嚏者。阳引阴出故喷嚏出而人醒。二者皆根于气海。故肾病则见此二证。

  胃为气逆。为哕为恐。

  阳明主纳。其气以下行为顺。气逆则反其令也。冲脉丽于阳明冲逆亦属阳明胃。哕者。吐秽恶之气也。吞酸嗳腐之类。皆反其纳物之令也。恐者肾所主。肾水动而胃土不能制之。故恐亦属胃。

  大小肠为泄。

  泄多是脾胃中焦之证。然总出于肠中。故皆属于大小肠之病。小肠属火以化谷。火虚则谷不化而飧泄。大肠属金以燥粪燥气不足则粪溏泻。小肠火甚则又胶结为痢。大肠燥粪则又秘结不便。此又为泄之变态矣。

  下焦溢为水肿。

  三焦乃决渎之官前已详注。此但云下焦者。因上焦连心肺。中焦连脾胃。多兼心肺脾胃之证。尚非三焦专责。惟下焦当膀胱上口为水入膀胱之路此处不利则水溢于上。达于外而发水肿。下焦属肾属肝治宜疏泄肝肾。又肺居高能御下。

  主通调水道。非开利。肺气不能治下焦也。

  膀胱不利为癃。不约为遗溺。

  膀胱下为溺管。溺管淋涩不通为癃肺主水道。由肺气闭。则宜清利。肝脉绕茎。由肝血滞。则宜滑利。据西医之说。

  以为溺管发炎肿塞或砂淋内塞究之。皆肺肝两端所致也。又溺管之后为精窍。精窍有败精死血。亦能挤塞溺管。法当利肾。夫肺以阴气下达膀胱。通调水道而主制节。使小便有度。不得违碍肝肾以阳气达于膀胱蒸发水气使其上腾。不得直泻。若阳气不能蒸。发则水无约束。发为遗溺。治宜温胞室。盖膀胱如釜。胞如灶温。胞室者。釜底添薪也。参看十二官条自见。

  胆气郁为怒。

  胆者木生之大也。西医论胆专言汁不知有汁即有气。故内经均以气立论。木气条畅。火气宣达。则清和朗润。其人和平。若木郁生火。火郁暴发则为震怒凡病之易怒者皆责于胆气也。

  脏腑之证。不一而足。举此为验。任其证形百变均莫得而遁情矣。

  [下卷] 诸病所属

  属者所统属也。知其所属。则纲领既得。而其条目可例求矣。

  诸风掉眩皆属于肝。

  肝为风脏。凡风病皆属于肝。诸风。谓中风伤风惊风疠风之类。所该之证多矣。掉谓转动。凡猝倒痉痫抽掣摇战之类皆是。肝主筋此皆筋之为病也。眩是昏晕。凡昏花妄见。头目旋转。皆是肝开窍于目。故有此病也。西医谓目眩惑昏花。痉痫抽掣。皆脑髓筋为病谓目系通脑故昏眩。脑气用力太过。则肉缩伸抽掣。究问脑气何故病。此则西医茫然。岂知肝脉通于脑。开窍于目而土筋。凡西医所谓脑气。皆肝脉所司。而脉筋所以致病。则又肝风为政也。故凡掉眩皆属于。

  风而诸风为病。总属之肝。

  诸寒收引皆属于肾。

  肾司寒气。故凡寒证。皆属之肾。肾又主骨。肾阳四达。则骨体舒展举动轻便。若肢骨拘急而收曲。或缓而引长。

  皆骨不为用也。须知拘收引。与抽掣缩短者不同。一是寒症一是风症当辨。

  诸气郁。皆属于肺。

  五脏六腑之气。无不总统于肺。以肺为气之总管也。故凡治气。皆当治肺。肺立皮毛。是气之乖于皮毛者。

  也说文谓形恶。如紫癜斑瘤。黑痣鼻之类西医言毛孔下有油核。其管直通皮肤。若面生黑刺。即管塞。之故此即内经之说也。郁是气遏于内。不得舒发也。见病。如气逆痰滞。血结便闭之类。是气之乖于腹内者。郁与畅反肺气不畅故郁。宜散降之。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

  肿在皮肤四肢。满在腹内胀塞。皆湿气壅滞。水不下行。停走于膈膜中也。然湿证尚不止此。故曰诸湿或头目晕沉。

  或疟暑泄痢。或周身痹痛。或痰饮癖。皆属脾土。不制水所致盖脾生油膜之。上膜是三焦主水道油是脾之物油不沾水。

  此脾所以利水也。若脾之油失其令则湿气乃。得藏匿。故治湿责之于脾。

  诸痛疮痒。皆属于心。

  此言诸疮。或血分凝结阻滞其。气气与血争则痛。或血虚生热。兼动风气。风火相扇。则痒。皆属心经血分为病。

  治宜和血。又凡病不干血分皆不发痛。故痞臌肿等。均不痛凡是腹痛肢体痛。盖无不关于血分故皆属心。

  诸热瞀皆属于火。

  诸热谓发热恶热瘟暑等症。瞀谓眼目昏花。黑暗见鬼等症。谓筋不得伸。抽掣等证。皆属于火者。盖诸热是火伤气分。火克肺金也。瞀是心神扰惑。视物昏乱。火属心。心脏火。扰其神故瞀。是肝筋为火所灼。无血养筋。故缩扯。

  与缓不收有异。当辨之。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

  厥谓四肢逆冷。固谓腹中瘕积。如寒疝之类。泻谓下利不止。皆属于下。谓属于下焦肾经也。肾阳不能四达。则厥。

  肾阳不能上升则泻肾阳不能化气则固结。故皆属于下。宜温之也。

  诸痿喘呕。皆属于上。

  痿有两证。一是肺痿。肺叶焦。举不能通调津液。则为虚劳咳嗽。一是足痿。胫枯不能行走。则为足痿。然未有足痿而不发于肺者。盖肺主行津液。由阳明而下润宗筋。足乃能行。肺之津液。不行则宗筋失养故足痿。虽见于下。而亦属之上焦也。喘属肺之呼不利。呕属胃之饮食。气逆肺胃。均属上焦。上焦属阳。多病火逆宜清之也。

  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

  禁谓口齿禁切。噤口痢。痉病口禁之类。鼓栗。谓鼓战栗。如疟疾手足摇战之类。如丧神守。谓谵语百合病。恍惚不安之类盖热极反寒之象。火扰心神之征。皆宜治其火也。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

  寒湿则筋脉凝热湿则筋脉胀。故皆能发痉与项强之证。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

  诸逆谓吐咳呛呕等。凡是冲脉气逆头目咽喉胸中受病。均系心肝之火。挟冲脉上行也。宜抑之。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

  诸胀谓腹内胀满。腹大谓单腹胀。此证是肝不疏泄。脾不运化。肝不疏泄。则小便不利。水停为胀。脾不运化。则单腹胀。皆属于热者。属于肝木乘脾也。然此与上节火字有别。火属血分热属气分热则气分之水多壅。故主胀大。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

  躁谓烦躁。狂谓癫狂。越谓升高。垣。凡此皆三焦与胃火太甚。而血气勃发也。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

  强直僵仆倒地。暴者猝然发作。风性迅速。故能暴发。凡风均属之肝。肝属筋胀。风中筋脉。不能引动。则强直矣。

  风者阳动而阴应之也。故风俱阴阳两性中风之阴。则为寒风中风之阳。则为热风无论寒热。均有强直之证。宜细辨之。

  诸病有声按之如鼓。皆属于热。

  此与肠鸣不同。肠鸣则转气切痛下泄。属水渍入肠。发为洞泻是寒非热也。此有声。乃在人皮里膜内。连网油膜之中。凡人身连网油膜。均是三焦。乃相火之府。行水之道路也水火相激。往往发声。但其声绵绵。与雷鸣切痛者有异按之亦能作声。又拒手。如按鼓皮。以其在皮膜间。故按之如鼓。是三焦之火。与水为仇也。故曰皆属于热。盖三焦为行气之府。气多则能鼓吹其膜中之管使之有声如西洋象皮人搦之则出声是矣。

  诸病跗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跗足背。凡足肿皆发于厥阴阳明两经。阳明之脉行足背。厥阴之脉。起足大指丛毛内联踝。肝木生热。壅遏胃经之湿。则循经下注而发足肿。极酸疼也。酸字颇有实义。西医云。凡香港脚必胃中先酿酸水。继而尿中有蛋白形。尿味亦酸乃发脚肿痛但西医未言所以致酸。与因酸致肿之故。惟内经理可互证。经云肝木在味为酸盖木能生火木能克土土不化水火又蒸之。则变酸味是酸者湿与热合之味也。羹汤夏月。过夜则酸湿遇热也。冬月则否有湿而无热也。知酸所以致疼肿而香港脚可治矣。又凡乍惊乍骇。皆是肝经。木郁火发。魂不藏之故。是以皆属于火。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

  转者。左右扭掉也。反者角弓反张也。戾如犬出户下。其身曲戾。即阳明痉病头。曲至膝也。水液混浊。小便不清也。转在侧属少阳经。反在后属太阳经戾在前属阳明经。水道在膈膜中。属三焦经皆属于热。是水液混浊。固属三焦之热。而诸转反戾。亦当同属三焦矣。三焦。网膜西人谓之连网。由内达外。包裹赤肉两头生筋以贯赤肉筋连于骨节。故利曲伸。观此则知转反戾是筋所牵引。实则网膜伸缩使然。故内经与水液同论。以见皆属三焦网膜中之热也。西医乃谓抽掣痉等。发于脑筋。不免求深反浅。故西人无治之之术也。

  诸病水液。澄澈清泠。皆属于寒。

  下为小便上为涎唾。其道路总在三焦膜膈之中。无论何证。但据水液。有澄澈清泠之状。即是三焦大虚之候。故曰皆属于寒。

  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

  呕谓干呕。是火逆也。吐有寒证。吐酸则无寒证。暴注下。迫里急后重。逼塞不得畅。俗名痢证。皆属于热者。属于肝经之热也。肝火上逆则呕吐酸。肝火下注则痢。下迫因肝欲疏泄。肺欲收敛。金木不和故欲泻不得。且痢多发于秋。

  金克木也。

  病机百出。未能尽录但举其凡。以例其余。

  [下卷] 四时所病

  四时各有主气。客气五方强弱之异兹所举者。不过明脏腑气应与天时并行之义耳。医者当知隅反。

  春善病鼽衄。

  鼽是鼻塞流涕。衄是流鼻血。鼽属气分。春阳发泄。为阴所闭则鼻塞不通。治宜疏散其寒。衄属血分。春木生火。

  动血上冲。干犯清道。鼻为肺窍。木火侮肺。故发衄。治宜清降其火。善病者。谓多此种病也。

  仲夏善病胸胁。

  胸是两乳中间属心。胁是两乳旁边。属三焦。心是君火。三焦是相火。皆与夏气相应。故仲夏善病胸胁。以火有余。

  多发逆满也。

  长夏善病洞泻寒中。

  长夏未。月湿土主气。脾主湿而恶湿。湿甚则发洞泻阳极于外。无以温养中土。故发寒中之病。观冬月井水温。夏月井水冷。则知夏月。中宫多寒矣。

  秋善病风疟。

  风属肝疟属少阳。因风致疟。本系木火为病。而多发于秋令者。木火侮金也。盖秋当肺金主气之时。金气清肃。则皮毛自敛。膜腠自和设风气鼓动。则为皮毛不得敛。而发寒热。风火相煽。则膜腠不得和。而战栗。溺赤。知此理者。

  可得治疟之法矣。

  冬善病痹厥。

  痹是骨节疼痛。厥是四肢逆冷。肾中阳气。能达于骨节。充于四末。则无此病。冬令寒水气盛。往往肾阳不足。故多此病。

  四时之病不一而足。则此种为多。且知其理。而一切非时之病。理皆可识。

  [下卷] 脏腑通治

  心与胆通。心病怔忡。宜温胆为主。胆病战栗。癫狂宜补心为主。

  旧注君相二火。一气相通此解通字。与以下各通字不合。盖所谓通者必有相通之道路唐宋后凭空说理。不按实迹。

  西医虽详形略气。然如此等道路非借西说。不能发明西医云。人之脏腑。全有连网相联。其连网中。全有微丝管。行血行气。据此则知心与胆通。其道路亦在膜网之中。盖胆附于肝肝系着。脊上循入。肺系连及于心胆与心通之路即在其系中。故心病怔忡宜温胆。胆病战栗癫狂宜补心。非空论矣。又温字补字。有辨。经言温之以气。补之以味内经言以苦补心。是泻心火。即是补心。以益其阴也。温之以气是益其阳也。

  肝与大肠通。肝病宜疏通大肠。大肠病宜平肝经为主。

  肝内膈膜下。走血室前连膀胱后连大肠。厥阴肝脉又外绕行肛门。大肠传导。全赖肝疏泄之力。以理论。则为金。

  木交合以形论。则为血能润肠。肠能导滞之。故所以肝病宜疏通大肠。以行其郁结也。大肠病如痢症。肠风秘结。便毒等症。皆宜平肝和血润肠。以助其疏泄也。

  脾与小肠通。脾病宜泄小肠火。小肠病宜润脾为主。

  西医图绘脾居连网之上。小肠通体。皆与连网相附。连网中均有微丝管相通据此则内经所言。道路显然。西医不知内经。妄诋轩。岐以为未见脏腑。此不足怪。独怪中国。趋好洋学。舍古圣之书。而弗深考。岂不谬哉。脾病多是小肠之火。蒸助湿气发肿胀作泻满。小便混浊。故当泻小肠至于小肠所以化物不滞。全赖脾湿。有以濡之西医所谓甜肉汁入肠化物是矣。故小肠病痢及秘结。阑门不开。膈食等症。皆宜润脾。

  肺与膀胱通。肺病宜清利膀胱水。膀胱病宜清肺气为主。

  肺主通调水道。下输膀胱其路道全在三焦膜中。上卷已详言之。故肺与膀胱相隔其远。而实相通。肺病则水停为痰饮。故宜清利膀胱以泻之。膀胱病。多由肺之上原。不得疏通。故宜清肺气为主。

  肾与三焦通。肾病宜调和三焦。三焦病宜补肾为主。

  三焦之原。即发于肾系。故肾与三焦相通。三焦为肾行水化气。故肾病宜调和三焦。譬如肾气。丸用苓泽以利三焦之水。保元阳。用黄以充三焦之气是矣。三焦病不能行水。则宜滋肾阴。不能化气。则宜补肾阳。近医不知三焦为何物。西医名连网。不名三焦。且又不知肾系为三焦之根。安知人生气化哉。

  此条全可考脏腑路道。西医形迹之学。未及如是之精。而今人不讲。反为西人所笑。堪发一叹。

  [下卷] 望形察色

  形是肢体。色是面部。此理最微比脉更难。今且举其大略。使人得其门径。西医于察色未深考。

  以五色命脏青为肝。赤为心。白为肺。黄为脾。黑为肾。肝合筋。心合脉。肺合皮。脾合肉。肾合骨也。

  言五色命于五脏。每脏各见本色便知其病。各脏又各有所合便。知其病之所在。譬如青色属肝。肝合筋。便知其病在筋。余仿此。

  青如草滋者死。青如翠羽者。生黄如枳实者死。黄如蟹腹者生。黑如者死。黑如乌羽者生。白如枯骨者死。白如豕膏者生。

  此言五色荣者生。枯者死。盖必有血与气泽。方能荣也。

  凡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青为肝色。青胜则肝木克土。故痛。黑为肾之色。黑胜则寒水凝滞。故痹。黄赤为火土之色。故主热。白为金色令。

  主清冷。且温体者血也。血色少故白色多。而知其体寒。五色皆见乃。错乱之象。故主寒热并见。

  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蕃者颊侧也。蔽者耳门也。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

  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

  此言人面之部位。分发脏腑。以诊其色也。面分三停。上为阙。阙下为下极。即山根也。以阙论则处下。合鼻言之。

  则适居于中。故称极焉。是为王宫。心之应也。鼻居王宫之下。故名明堂。其诊法。则当以五脏从上而下。配于中央。

  而六腑各随其脏。配于两侧。有诸内形诸外。亦各从其类也。

  \r面部图\pt31a42.bmp\r明堂今名准头。王宫今名山根。阙今名印堂。蕃今名颊。蔽今名耳。古人不剃须。故不诊颐下。今诊决有心额肾颐之说。是俗医所配。虽今人剃须。气色终不见于此。未可据以为诊也。人身内肺系心系肝系着脊。肾系均着脊。惟脾在胃下。不着脊。然脾膜之根仍在脊也。故脾俞穴在背。是五脏皆居于身中也。所以诊法。亦配于面之中央。而六腑。则随其脏位。以配于侧。

  阙上咽喉也。

  阙为眉间。阙之上则至高矣。咽喉之位。在诸脏腑之上。故应于阙上。

  阙中者肺也。

  俗名印堂。肺居胸中。高于五脏。故应于此。

  下极者心也。

  下极。即山根心居肺之下。肺应于阙中。则心当应于此。

  直下者肝也。

  相法称为年寿。即鼻梁也。肝配于此者以肝在腹中半在膈上半在膈下。位实在心肺之下。故当配于此。唐宋后医。

  以肝配左颧肺配右颧。此西金东木之义。然非五脏自具之位次也。且旧说以为肝在脾之下。故曰下焦属肝肾。不知水木相生。肝固与肾相属。而究其形体所居则肝半。在膈上半在膈下脾在膈下。居于油膜之上。近胃联小肠也。中医少见脏腑。多失其真。而西医笑之。并谓轩岐先谬岂知古圣精核。更过西人。此联合次。便见圣人审定脏腑最精。至经脉穴道尤为西人所不知也。今必谓古圣洞见脏腑。尤属空谈。不足折服西人。即以剖视例之。古创制作。亦断无未经剖视之理。

  且轩帝战。泉涿鹿。何难剖割之有。(图见后。)肝左者胆也。

  举左以赅右。言肝应于鼻梁。其左右附鼻梁者。胆之应也。

  下者脾也。

  下者指准头言鼻梁在上。则准头在下。故称下焉。脾在腔内。实居肝之下。油膜之上。故应配于鼻梁之下。此名明堂为脾之应。脾能总统五脏。故准头之诊最要。

  方上者胃也。

  方上二字不得其解。旧说以为口之上。鼻孔之旁。余按方字。义训两舟。相并殆指鼻之两孔其形如方舟也。然则准头为明堂而两孔即方上也。本经云五脏位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则鼻准属脾。两孔旁自当属胃。

  中央者大肠也。

  此中央字。当合颊侧与鼻计之。颊侧距鼻之中为中央。盖颊侧名蕃。鼻准名明堂。其中即可名中央。胃近鼻大肠连胃。位次亦宜。

  挟大肠者肾也。

  肾有两枚。故配于面部颊侧两旁。是最下之两旁也。肾居于下。配此为宜。后人配于口下承浆之所。不知古不剃须。

  口下须掩。气色不见。故内经不以此察色。以肾配两颊。肾有两枚。分左右诊。于义为合。

  当肾者脐也。

  肾与脐前后相对。故当肾之下。即以诊脐。

  面王以上小肠也。面王以下。膀胱子处也。

  面王二字无旧解。然明堂者。北面朝王之所也。疑即明堂鼻准是矣。膀胱子处。即子宫二物皆在脐下。与肾位相等。

  肾两枚居背后。故分发两旁应肾在后也。膀胱子宫在前。则当次位于前。居鼻下。故曰面王以下。膀胱子处也。惟小肠与胃相接。而为心之府。未易定其位次。且小肠之膜油全连及肝。胆脾也。故配于胆胃之交肝脾之际位在鼻准上边两旁夹鼻之处。故曰面王以上小肠也。予按后人望色。左肝右肺。心额肾颐鼻脾。法甚简易。然不及内经诊法为更详。

  \r面图\pt31a43.bmp\r阙属肺。阙旁生眉。即当属肺。世多以眉属肝。不知眉实属肺。内经云肺风之状。其诊在眉上。足见眉实肺气所发泄。然肝血如不交于肺。即不能化生眉毛。凡毛皆是血化。为气而发泄者也。

  单有血不能生毛单有气。亦不能生毛。目之部位。统属肝窍所司。由肝目之部。上交阙旁。系肺之所司矣为肝血上交。于肺气所以化生眉毛肺为华盖。故相书称眉亦名华盖。肝木主怒。侮肺金。而难制故眉粗之人性最刚烈。自阙至明堂。分发五脏而以六腑配于两侧。详矣惟三焦包络。未曾分发余。按经文义。实具于言下。盖三焦为肾之腑。肾位配于蕃。正当颊侧。则三焦。当配于蔽。正当耳门也。肾开窍于耳。三焦之脉又统耳护肾窍。以蔽诊三焦。自不爽也。至于包络配在山根两旁。其义更可类推。

  散见于经文者。如发上指。汗出如油。大肉脱。大骨陷。唇及舌卷。囊缩鼻张。不治之证。未能悉举。但明脏腑相应之理。可以通一毕万。且如眼神尤宜细察。再读伤寒金匮则尽知之。

  [下卷] 闻声别证

  声音之道微妙难通。故闻而知之谓之神。

  肝木在音为角在声为呼。在变动为握心火在音为征。在声为笑。在变动为忧。脾土在音为宫。在声为歌。在变动为哕肺金。在音为商。在声为哭。在变动为咳。肾水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栗。

  已详上卷五脏所属条。人能本宫角征羽五音。呼笑歌哭呻五声。以参求五气之邪。则思过半矣。西人审病。至于察尿之味。亦云苦矣。只因于声音气色。未能辨析。是以出此下策。

  中盛脏满气胜伤恐者。声如从室中言。是中气之湿也。言而微。终日乃复言者。此夺气也。言语善恶不避亲疏者。

  此神明之乱也。

  经意甚明。盖即闻声而知其神与气焉。

  病患语声寂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喑喑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

  此数语系金匮文。寂寂然。不欲语属三阴经。喜惊呼。则又属厥阴肝经。病入三阴。厥阴主筋骨间。知其病在下。

  焦。声出不彻。声不扬也。胸中大气不转出入艰滞。知其病在中焦胸膈间。

  啾啾然。细而长声自下焦阴分。缘足太阳。而上达于颠顶。故知其病在头中。

  按声气根于肾中。上于胸膈。出于肺管。达于鼻转于舌。辨于唇。或气虚而音微或机停而语蹇。或膈间有滞而气碍。

  或鼻间有违而音乖。散见各书。细心人当自领取。非笔楮所能尽也。

  [下卷] 问察原委

  病家不可讳病。医家不可护短。须察问其原委。乃不昧于治法。

  问尝贵后贱。虽不受邪。病从内生。名曰脱营。尝富后贫。名曰失精。必问饮食居处。暴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精气。

  此是问病之原由也。问法不止于此。当推类以求。

  凡诊者。必知终始。有知余绪。切脉问名。当合男女。

  此一节是总言察问之法。必知终始。谓起病及其终病形如何。可全察矣。有知余绪。有即又字余绪。谓其兼见之微证。必兼察之。乃知何者为重病。何者为轻病。或合治。或分治。可得言也。再切脉问名。以定其病之主名。使无差爽。

  男女各有不同。又当合计各有病情病状之实乃无误矣。此段问法甚详。在人细究。附录陈修园问证歌括曰一问寒热二问汗三问头身四问便。五问饮食六问胸。七聋八渴均当辨。九问旧病十问因。再加服药参机变。妇人尤必问经期。迟速闭崩皆可验。更添短语告儿科。天花麻疹全占验。

  [下卷] 诊脉精要

  察脉知病。精之至矣。然内经仲景。皆合人迎趺阳合诊。今则独取寸口。盖去繁就简为得其要兹所引注。皆独取寸口之法。

  十二经中。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之法何谓也。

  寸口即今掌后诊脉之所。此难经发问。以起下义。近出西医。不知脉法。即欲以此攻斥脉法。谓周身皆有动脉。何得以手之寸口为诊。彼盖不知中国古人。创立脉法。已先自为问难所谓十二经。皆为动脉者。早已代洋医说过。早经驳辨。彼西医既不知脉何得侈口妄谈哉。

  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动脉也。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二十五度。为一周。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近说肺朝百脉为华盖。五脏六腑之气。皆上薰于肺。故即肺寸口之脉。可以诊知各脏。其说亦通。而究不知营卫相会为五脏所终始。故独取寸口越人立法甚精矣。卫气之行。西医不知。营血之行。西医知之。西医云。血出心管。行于周身。转回则为紫色。受炭气故也。回血入心路经肺管。呼出之气吹之紫色。乃散复入于心此即内经营周于身之义矣。

  无一息不有血出于心之左房。即无一息。不有血回入心之右房。然计所出之血待其回入。亦须一日一夜特营血之行。与卫不同。营血则息息皆有出有入。卫气之行。则须行。度一周。乃复于肺。而与营血相会。此小会也。盖卫气昼行于阳则寤。夜行于阴则寐。必昼夜各行二十五度。乃复于肺而与营气大会故营言周于身卫则言复会于手太阴。文义显别。不可混也。营气周行脏腑内外。而皆会于肺故独取寸脉可以诊脏腑内外诸病矣。按灵枢云。人经脉前后上下左右。周身十六丈二尺。一周于身。为一度。昼夜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度。其经脉长短之数。气行传递之路皆详于内经。脉度营气篇。兹不具论观其脉动。与气行分言则知脉是营血气附脉行昼则行。营外为行阳。二十五度夜则行营内为行阴二十五度内经云老人夜不寐。营血虚。卫阳不得入于阴也。观此则知营卫相附之理。营周而复始。故无一息不返于肺以入心。

  卫行必一度。乃返于肺也。其五十度。则阴阳之。数已行尽而返于肺则名。曰大会脏腑之所终始也。以其会于肺。故即肺脉。便可诊脏腑诸病。西医不知营卫相会之处。而但知脉是血管。辨中国诊脉之非只自形其粗浅耳。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至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阳之所治也。

  关者。尺寸分界之地。脉诀所谓高骨为是也。关下为尺泽。主肝肾而沉。故属阴关前为寸。主心肺而浮。故属阳。

  \r脉图\pt31a44.bmp\r西医不信脉法谓。人周身脉管。皆生于心中血管。心体跳动不休脉即应之而动。人身五脏。何得只据血管为断。又言手脉。只是一条。何得又分出寸关尺。此说似是而实非也。细按手脉。至鱼际上。则脉不见动。至尺泽下。脉亦不见动。盖脉虽一条。而有分散合聚隐见之别。寸口者。脉之大聚。会处为营卫相会之要区。故即以此诊诸病脉管内属血分。

  脉管外属。气分迟数是脉管中事。浮沉是脉管外事。至于脉之前后。又分寸为阳。尺为阴。盖手脉既属脉之都会自有部分之别。阳外阴内。天地不易之理。凡主表主上主气。属阳者。皆诊于寸。主里主血主下。属阴者皆诊于尺也。

  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头之有疾也。中部法人。主膈以下至脐之有疾也。下部法地。主脐以下至足之有疾也。

  此即内经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下竟下者。少腹腰足间事之义。盖天下之理。本天亲上。本地亲下。各从其类。故左寸在上应心。右寸在上应肺。左关在中属肝。右关在中属脾。左尺在下属肾。右尺在下属命门。总是分上中下之义。

  其分左右者。则以水为天一。宜配在左火为地二。宜配在右。水生木木生火。故心肝均位于左。火生土。土生金。故脾肺均位于右。各从其类义也。至于六腑。又各从其类以配次之。肺之腑为大肠。肺居右关上寸部。则大肠宜配于右关下尺部矣。亦有时诊于右寸。总见肺与大肠一家故也。胃从脾。配在右关。三焦从命门。配在右尺膀胱从肾。配左尺胆从肝。配。在左关。小肠从心。配在左寸。小肠亦可配在左尺。以心位于左关之上。则小肠当从之于下也。脏腑之位次。

  既明又推之于形体。则喉舌头面胸前肩膊。皆诊于寸部。腋下腹际从腰以还。皆当诊于关部。小腹尾尻二阴股胫膝脚。

  皆当诊于尺部。此内经竟上竟下之法。实大易亲上亲下之理。其旨微矣辨证有分部。诊法有合三部。共诊法。最要通其理。方可言诊。西医所不知也。

  \r手图\pt31a45.bmp\r旧诀部位。左心膻中肝胆肾小肠。右肺胸中脾胃命大肠。周梦觉三指禅脉法。以为左心小肠肝胆肾膀胱。右肺大肠脾胃肾命门。然犹有未尽之义。宜分为左寸心膻中小肠。左关肝胆。左尺肾膀胱及小肠也。右寸肺胸中大肠。右关脾胃。

  右尺命门三焦。及大肠也。盖大小肠或附。于肺以其表里相通也。或附于两尺。以其居下也。膻中即包络。胸中即肺衣。

  古法不诊三焦。以未知三焦之根。即在肾系。今特配于右尺。于义乃备。

  脉有三部九候。三部者寸关尺也。九候者浮中沉也。

  此与内经三部九候之法不同。然头手足遍诊之法。其废已久。故即从难经。以寸关尺为三部。三部各有浮中沉。是为九候。

  呼出心与肺。吸入肾与肝。呼吸之间脾也。其脉在中。浮者阳也。心肺俱浮。浮而大散者心也。浮而短涩者肺也。

  沉者阴也。肝肾俱沉牢而长者。肝也。按之濡举指来实者。肾也。脾者中州故其脉在中。是阴阳之法也。

  上节以部位分五脏。此又以呼吸浮沉分五脏也。心肺在上部。出气由之。故呼出属心肺。一呼脉当二至也。肝肾在下部。入气归之。故吸入属肝肾。一吸脉当二至也。呼吸之间。脾主中宫。司出入脉当一至。故呼吸定息。脉来。五至者为无病若多一至。则有一脏太过若少一至。则有一脏不足此察至数之法知此义。则知至数迟速之故。其脉在中以下。

  又言以浮中沉。分别五脏也。言脉在人肌肉之中。轻按即见为浮。浮为在外属阳。心肺应之。浮而大散。其应在心。浮而短涩。其应在肺。重按乃见为沉。沉为在里属阴。肝肾应之。牢而长者弦之象。属肝经。濡而实者滑之象。属肾经。

  脾者中州。故其脉在中是阴阳适中之地也。此以沉诊肝肾浮诊心肺中诊脾胃取配之义。亦多方矣。

  春脉弦。夏脉钩。秋脉毛。冬脉石。四时皆以胃气为本。四时之变病。死生之要会也。

  钩即洪。毛即浮。石即沉也。胃气见于脉。乃和缓之象。言弦钩毛石。各见和缓为有胃气四时之变。谓太过不及。

  不得胃气。则可以知其病矣。此详言五脏四时之主脉。而又归本于胃气近代三指禅脉诀。以缓脉为纲诚能知胃气为本之旨学人可以一览。

  数者腑也。迟者脏也。诸阳为热。诸阴为寒数则为热迟则为寒。

  腑属阳。故数脉当应腑脏属阴。故迟脉当应脏数则为热。诸阳主气也。迟则为寒。诸阴主气也。夫以迟数分脏腑。

  此未尽然。而数则为热。迟则为寒。盖有一定不易者。脉之跳动。出于心血之起落。属脉管中。血之所主。心主火。血虚火少。则动迟血多火旺则动速又凡脉之粗大细虚皆脉管中事。当与迟数同断。脉法。要辨脉管内是血分脉管外。是气分则延医自有分别。

  浮者阳也。滑者阳也。长者阳也。沉者阴也。短者阴也。涩者阴也。各以其经所在。名病顺逆也。

  浮滑长为阳。沉短涩为阴。据此治病。已得其要。又再分各经以定顺逆。如肾脉宜沉而反浮。心脉宜浮而反沉则为逆既明脉之定象。又言脉无定体。因经而分顺逆。其法最细。西医但知脉是血管。而不知气附脉行。血管外。即气道也。

  西医云。脉外有膜。名脉鞘。光滑而薄。分数层。中有小孔。如筛。按此即附脉行之气孔也。脉管只是一条。动则俱动。

  故迟数无部位之分。气则上下异。其轻重也。故浮沉有三部之别从此类推而气管血管分诊合诊则脉无遁情余读西医书。

  即益知古圣之精。尤愿西医。读古圣书。亦可补其不及也。

  此诊法。全从难经。盖内经遍诊头足。自越人变法。而群趋简易。后世脉诀。托始于此。于法甚精。故宜从之。再参诸脉书。则尽其奥矣。

  [下卷] 审治处方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

  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益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

  诸法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攻散补平。皆易知之。惟微者逆之甚者从之。此理极其微妙。盖微者如小贼。可以扑灭。

  甚者如巨盗。巢穴深固。非诱之不为功。西医如治热证。则以冰压胸。此热者寒之之正法也。然热之微者。可以立除。

  如热之甚者。反逼激其热。使内伏入心而死。香港疫症。如此治死者多矣。皆不知甚者从之也。比如被火伤甚重。则忌用冷水浇。恐火毒伏心而死也。然则逆从之法。可不讲耶。

  逆者正治。从者反治。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

  逆者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故为正治。从者热病从热。寒病从寒。故为反治又言反治之理。热药因寒而得其用。寒药因热而得其用。即所谓反佐之治也。塞因塞用。如满逆不下从而吐越之。通因通用。如泻痢不止。从而润降之。其始则与。病从同。所以诱之其终则与病各异所以敌之。也变幻莫测。故可破坚积。以期其必愈。

  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中。旁取之。

  此又言治病不可逐末。当求其源委所在如小便大便不利。病在下也。然多是心肺传移之病。故当取之。上头目耳喉间。病在上也。然多是肝肾之邪上犯。故当取之下。病在中。属脾胃。然多是少阳厥阴之邪所犯。故宜旁取之。

  治法之详。当求各书。然能洞明内经大义。则各书治法。其理已具。西医言治多执着。故鲜神妙。

  [下卷] 气味阴阳

  西医言。彼国用药。历试而知。较有实据。不比中国专以色香气味分发脏腑则影响无据矣。不知西医此说。适形其陋。曰历试则毫无把握。惟凭尝试矣。彼惟不论五行。专以形气立说。所以得半遗全。譬如彼言养气能养物百果羹肉得。

  养气皆不坏取养气以水银白矾硝石。烧之即出。不知彼所谓养气。即中国所谓阴气。中国以冰养果羹。即取其纯阴不化。

  水银等纯阴。故多养气。轻气能发火。是轻气即中国所谓阳气。然则西医言轻养。何如中国言阴阳。为得其实也。使气味形性。不兼论之。则一物之功用不全。且西人试验。岂古人尝药未试耶。

  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阳为气阴为味。

  人与万物同一天地。即同一阴阳。万物各禀天地之阴阳。以变化人身之阴阳。药之功用。于是乎着天食人以五气。

  地食人以五味。气味即阴阳之分见者也。

  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味浓者为阴。薄者为阴中之阳。气浓者为阳薄者为阳中之阴。味浓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浓则发热。元素曰。清之清者发腠理。清之浊者实四肢浊之浊者归六腑。浊之清者走五脏。附子气浓。为阳中之阳。大黄味浓。为阴中之阴。茯苓气薄。为阳中之阴。所以利小便。入手太阳。不离阳之体也。麻黄味薄。为阴中之阳。所以发汗入手太阴。不离阴之体也。同气之物。或味不同。同味。之物或气不同。各有浓薄。故性用不等。李杲曰。味之薄者。则通。酸苦咸平是也。味之浓者则泄。咸苦酸咸是也。

  气之浓者发热。辛甘温热是也。气之薄者渗泄。甘淡平凉是也。渗谓小汗。泄谓利小便。此是辨药之大法。一定而不移者也。西医不言气味。考其用大黄利下。用樟脑发热。功用究不离乎气味。特西医不之解耳。

  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润或燥。或软或坚。所以利而行之。调其气使平也。

  发散是能升发外散。出汗温四肢也。涌是上吐。泄是下利。渗泄是利小便。六者谓辛甘酸苦咸淡也。宗曰。生物者气也。成物者味也。以奇生则成而耦。以耦生则成而奇。寒气坚。故其味。咸可用以软热气软。故其味苦可用以坚风气散故其味酸可用以收燥气收故其味辛可用以散土者冲气无所不和。故其味甘可用以缓用药之道。总调之使平而已宗此注深得气味相反相成之性。学人察之。

  附李杲之说曰。药有升降浮沉。生长收藏以配四时。春升夏浮。秋收冬藏土居中化。是以味薄者升。而生气薄者。

  降而收气浓者。浮而长味浓者沉而藏气味平者化而成按味薄者。甘平辛平微温微苦之类是。气薄者。甘寒酸平咸平淡凉之类是气浓者。甘热辛热之药。是味浓者。苦寒咸寒之药是。气味平者。得土之性。能兼。升降也。李时珍曰。酸咸无升甘辛无降寒无浮。热无沉。其性然也。一物之中。又有根升梢降。生升热降之不同。贵细审焉。

  [下卷] 性味宜忌

  凡药之性味。各以五行归五脏。而生克好恶具焉。故各有宜忌。盖药得性味之偏所以调五脏。之偏胜也。偏而得中则病已。偏而太过则不宜。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补之。酸泻之。

  肝木性主散达。急而不散。则宜辛以散之。夫辛是金之味然适得木之性故辛能补肝酸是木之味。而反得。金收之性。

  故酸能泻肝。

  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用咸补之。甘泻之。

  心为火脏。性主柔。韧急则刚燥。故食咸以软之。咸得水味。而具火性。故入心血。甘为土之味。火生土。则泻其气矣。

  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苦泻之。甘补之。

  凡性与味皆。互换。故得木味者。得金性得水味者。得火性惟土为中气性味不换得土味者即得土性。缓者和也。脾急则不和。食甘以缓之。以甘之本味归脾。能补土也。以苦泻之者。甘升苦降。味相反而功异也。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补之辛泻之。

  肺主秋收之金。急则反常。故用酸以收之。辛则能散其气也。

  肾欲坚急食咸以坚之。用苦补之。咸泻之。

  肾体沉石。欲其坚病则失常惟苦味具寒之性能坚之。故以苦补之。咸则润软。故能泻肾。

  辛走气。气病毋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毋多食咸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

  五脏之本味。即能伤及五体。总见太过之为病也。

  按照肺肝之例。苦亦泻心。酸亦泻脾。而云甘泻心。苦泻脾。总见性味之功用。非出于一途也。

  [下卷] 七方十剂

  七方出于岐伯。谓气有多少。形有盛衰。治有缓急。上下内外之不同。故立七方以制之。十剂出于北周徐之才。谓十种是药之大体。详之则靡遗失。惟十剂内缺寒热两端。后人又加寒热二剂。足成十二剂医者但熟七方十剂之法。便可以通治百病。

  大方病有兼症。邪有强盛。非大力不能克之。如仲景之大承气汤。大青龙汤。一汗一下。皆取其分两重。药味多胜于小承气小青龙也。学人可以类推。

  小方病与兼证。邪气轻浅。药少分两轻。中病而止。不伤正气。如仲景小承气之微下小建中。小温经之微温。小柴胡之微散。皆取其中病而止。力不太过也。余仿此。

  缓方虚延之证。剽劫不能成功。须缓药和之。有以甘缓之者。炙甘草汤。四君子汤。治虚劳是也。有以丸缓之者。乌梅丸治久痢是也。有多其物以牵制使性不得骋而缓治之者。薯蓣丸治风气百病。侯氏黑散。填补空窍。须服四十九日是也。

  有徐徐服以取效。如半夏苦酒煎。徐徐呷之。甘蜜半夏汤。徐徐咽下是也。

  急方病势急。则方求速效。如仲景急下之。宜大承气。急救之。宜四逆汤之类。盖发表欲急。则用汤散。攻下欲急。则用猛峻。审定病情。合宜而用。

  奇方单方也。病有定形药无牵制意取单锐。见功尤神如仲景少阴病。咽痛。用猪肤汤。后世补虚用独参汤独附汤。又如五苓五物三物七气皆以奇数名方。七枚五枚等。各有意义。然奇方总是药味少。而锐利者也。

  偶方偶对单言。单行力孤不如多品力大。譬如仲景用桂枝麻黄则发表之加大。若单用一味。则力弱矣。又如桂枝汤。单用桂枝。而必用生姜以助之。是仍存偶之意也。肾气丸桂附同用。大建中椒姜同用。大承气硝黄同。用皆是此意。

  复方重复之义。两证并见则两方合用。数证相杂则化合数方而为一方也。如桂枝二越婢一汤是两方相合。五积散是数方相合又有本方之外。别加药品如调胃承气汤加连翘薄荷黄芩栀子为凉膈散。再加麻黄防风白术枳壳浓朴为通圣散。病之繁重者。药亦繁重也。岐伯言奇之不去则偶之。是复方。乃大剂。期于去病矣。又云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夫微小寒热。折之可也。若大寒热。则必能与异气相格是以反佐以同其气复令寒热参合使其始同终异是七方之外。有反佐之法。

  补可扶弱先天不足。宜补肾。六味丸肾气丸二仙胶之类是也。后天不足。宜补脾。四君子归脾汤。补中汤之类是也。气弱者宜补肺。人参是也。血弱者宜补肝。当归是也。神弱者宜补心。枣仁是也。再审阴阳轻重治之。则妙于补矣。

  重可镇怯怯则气浮。重以镇之。有四等惊气乱。宜琥珀至宝丹之类。恐气下。宜二加龙骨汤。磁珠丸沉香。怒气逆。宜生铁落饮。芦荟丸。滚痰丸之类。虚气浮。宜安神丸之类。其余代赭石汤风引汤之类。皆当推究。

  轻可去实。

  风寒之邪。中于人身痈疮疥痤。发于肢体。宜轻而扬之。使从外解。仲景用麻桂。今人用人参败毒散。香苏饮。香茹白芷薄荷荆芥之类。又小柴胡。为和散之总方。加减用之。可以和营卫而去诸邪。当类推焉。

  宣可去壅。

  头目鼻病。牙噤喉塞。实痰在胸。水火交结。气逆壅满。法宜宣达。或嚏或吐。或令布散。皆谓之宣。取嚏如通关散。取吐如胆矾甘草薄荷。令其布散。如越鞠丸逍遥散之类。又如四逆散丸。气丸皆是散意。

  通可行滞火气郁滞。宜用通剂。利其小便滞于气分者。用木通滑石。六一散之类滞于血分者。用防己导赤饮。五淋散之类。

  凡味淡者。皆利小便。得金水之性也。凡药白皮通茎皆利小便。象三焦之纹理也。

  泄可去闭。

  邪盛则闭塞。必以泄剂。从大便夺之。备急丸泻寒实。承气汤泻热实。葶苈泻肺汤。是泄其气桃仁承气汤。是泄其血。十枣汤泄水。秘方化滞丸攻积由此求之。凡宜破利者。皆泄之类。

  滑可去着着谓留而不去也。

  痰粘喉。溺浊淋。大肠痢等症。皆是。宜滑泽以涤之。瓜霜冬葵子散。榆皮饮。痢症三方之类是也。

  涩可固脱。

  脱如开肠洞泻。溺遗精滑。大汗亡阳之类。宜用涩剂以收敛之。理中汤桃。花汤止利参术附汤。止汗六黄汤止盗汗固精丸天雄散止滑精。术附汤止小便。大约牡蛎龙骨海螵蛸。其质收涩。五味诃子其味收涩莲房棕灰麻黄根。其性收涩。随加寒热气血诸品。乃为得宜。

  湿可润燥。

  燥者枯也。风热怫郁。则血液枯竭。而为燥病上燥则渴或为肺痿。宜人参白虎加花粉。琼玉膏。救肺汤。下燥则结。

  麻仁丸苁蓉丸。肠燥则膈食。宜当归芝麻丸。筋燥则缩挛。宜阿胶竹茹汤。总之养血则当归地黄。生津则麦冬花粉。益精则枸杞菟丝。在用者广求之。

  燥可去湿。

  外感之湿。宜神术汤汗之。湿泛为痰。宜二陈汤降之。湿停不溺。宜五苓散利之。胃湿宜平胃散。脾湿宜肾着汤。

  皆治寒湿也。又有湿热之证。反忌燥药。当以苦坚清利治之。知母防己汤。黄柏散相宜。

  寒能胜热。

  寒热者。证治之太端也。热证如伤寒温疟虚痨。何一不有。当以寒药治之。其间进退出入。在人审矣。甘寒之剂。

  白虎汤。甘露饮之类。苦寒之剂。金花汤。龙胆泻肝汤之类。大抵肺胃肌热。宜银翘石膏。心腹热。宜苓连。肝肾热宜黄柏知母胆草。

  热可制寒寒者阴气也。积阳生热。能制寒证辛温之品是矣。附子汤。附子细辛汤。治太阳少阴之寒。四逆汤。理中汤。治脾肾之寒。吴萸汤。乌梅丸治肝寒。青龙汤治肺寒。薤白治心胸之寒。回阳救急汤。统治里寒。桂枝汤统治表寒。方难尽录。读书者。遍查之。

  内经所载。只奇偶两方。仲景之方。七法大备。虽其时无十剂之说。而十剂之法亦寓。自北周徐之才。作十剂。后人又添寒热二者。按证处方。可称精细近出西医。乃谓中国但能用药不知剖割去病。抑知灵素针灸。无剜肠剔骨之险。

  有起死回生之妙。尤恐术有未精。不肯多用。且华元化亦有剖割之法。据元化所传中脏经。岂能高出内经之上。后世不从元化之术。固畏其难亦避其险也。可知剖割粗工不及针刺之妙而针法微渺不如方药之详仲景独以方药治病。为至当也。

  今人不考针剖与废之故。偶见西医剖割得效。奉为神奇。而不知其得失参半也。四川某脑后颈上生一疮。俗名对口疮。

  此系发于督脉。督脉上颈贯脑。颈之能竖。督脉之力也。西医不知。剜去其疮填之以药。谓即生肉。其人遂项折不能举。

  三日而亡。陕客某病腹臌。西医破其腹。流水两碗。缝之旋愈。

  不久又臌胀。又破之。连破三次。臌胀复发。西医以为不可治。夫不知水之何以生。而但知放水。此西人不讲五行之过。故人谓西法精。而吾谓西法疏也。予曾治总理衙门总办。章京陈君兰秋。名诚肌肤甲错。肉削筋牵阴下久漏。小腹微痛。大便十日一行。胁内难受。不可名状。腰内亦然。前阴缩小。右耳硬肿如石。予曰。此肾系生痈。连及胁膜。

  下连小腹。故时作痛。再下穿漏。乃内痈之苗也。法当治肾系为主。陈君勃然起曰。西医亦云。病在腰背筋髓内。所以割治三次。而漏不止无药可治也。大便不利。可时服蓖麻油。故每八九日一服。蓖麻油。今君言与西医同。得无束手无策乎。予曰君在各国衙门。习见西人。以为西法千古所无。不知西人算学出于周髀。机器流传。出于般巧。墨子。医用剖割。亦华元化之流派。不必西人果宗数子。而其法要不外是。中国人未深考。乃转震而惊之。可叹也。夫且君病西人知在腰内。试问君耳何以硬。前阴何以缩。大便何以不下。西人不能知也。陈君曰。然前问彼无以对。予曰西人不知肾系。即是命门。生出板油连网。即是三焦。肾开窍于二阴。故前阴缩而大便秘。三焦经绕耳。命火位当属右。故见右耳硬肿。周身甲错者。肾系三焦内。有干血死脓也。按仲景法治之得效。大抵西人初创医法。尚多未准故以试验为衡。中国经数圣试验准确。定出形性气味。丝毫不差。为最精也。即如中国治胃。有以参益气者。有以花粉生津者。有以二术燥土者。有以苓半利水者。有以姜椒温中者。有以芩连清热者。至于大黄攻胃之积。非补胃也。西医补胃之济。用黄连水官桂酒苏打。如无苏打用牡蛎粉。大黄末合用作水早晚服。谨按此方。寒热并用。总主利降。以消食耳。西人见食消即以为补胃。岂不稍瘥。盖脏腑皮肉。西人知其层折经络。气化西人昧其指归是以用药多未合宜。予之此说。人或河汉斯言。盍取西医各书考之。且安得业算数汽机之人。尽如我之谈医。去彼之短。用彼之长。以我之长。益彼之短。岂不极人事之能。而尽造化之量乎。有志未逮。企予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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