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子部 > 道释 > 安士全书 >

勿因私仇,使人兄弟不和

勿因私仇,使人兄弟不和

  [发明]兄弟与我乃分形同气之人,虽有长幼,皆受父母恩勤鞠育。苟其不和,即是得罪父母。若使人不和,即是使人得罪父母。继庶兄弟,虽有大小,总是与我同父连枝。与之不和,便是薄待骨肉。若使人不和,便是使人薄待骨肉。宗族兄弟,虽有亲疏,皆受祖宗荫庇栽培。与之不和,分明轻慢祖先。若使人不和,分明使人轻慢祖先。故知私仇之报复甚小,不和之贻害甚大。人若真能孝友,方将自爱其兄弟,以及人之兄弟。岂忍以私仇之故,而使其不友于弟,弗恭厥兄乎?

  下附征事(一则)

  邑神示罚(其亲面述)

  嘉定张某,有兄弟二人,分产之时,兄应还弟银一十几两,而兄以他项支吾,意欲负之。弟贫且朴,争之不得,乃质之于先所经手之嫡叔。伊叔以兄富且能,反左袒之。弟忿,乃于康熙丁丑年夏,为疏一通,焚于邑神之庙。越五日,不见有感应,乃复为一通以奏之。其明日,伊叔死,伊兄死,己亦随死,俱追至城隍庙。神责曰:"汝三人俱未合死,追汝等来者,为一词状,欲审明耳。"顾其兄曰:"汝实该还弟银十五两七钱,奈何图赖?责三十板。"又顾其弟曰:"此种事,何不诉于阳官,而亵渎阴府?责二十五板。"又顾其叔曰:"汝为叔父,何不从公剖断,乃媚富欺贫,使汝幼侄结讼至此?亦责十板。"审讫发回,而三人已瞑去大半日矣,皆呼腿上甚痛。视其坐处,皆发青紫色,各卧十余日而后起。

  [按]伊叔于幼侄,本无私仇,特缘势利耳,岂知冥中细账,代其登记,如此精详乎?故阳世有冤抑,阴司无枉滥。阳世能通情,阴司但执法。阳世问官,不过就现在剖断。阴司论事,直欲将前世乘除。人若遇冤枉事,譬之于前世,则忿心自释。

  犹记壬戌年,余闻嘉定南翔镇陆宸求家一事。乃至鬼在冥途,亦凭文牒来往,不能擅渡关津。其年,宸求之侄妇病,有鬼附之,自称:"徽州婺源人,在江北贩鱼蛋,被其行家尽欠其银,赀本俱丧,愤恨而死,随诉冥司。冥官谓此事特还报耳,不必诉也。乃以册籍一本示余,尽是余前生所欠彼物,因而怒心顿息。冥官给我一凭帖,令我还家。顷我道经于此,被汝家小婢,以秽水泼出,污损我凭,难以归矣,可速给还。"宸求谓:"凭是冥间之物,我何能为?宜再到给凭之所,乞其重给,乃可得耳。"鬼云:"我已到此地,前有城堡,后有关驿,欲去不能。"宸求曰:"然则奈何?"鬼云:"此地某乡有某人,作来可用。"陆即遣使请来,乃一老人也,告以故,老人亦未谙凭式。又问一道士,乃能写就,并设肴果祭之。鬼得凭大喜,极其称谢,嘱家人急宜延医调治。鬼将出门,复入告曰:"汝家有二犬睡门首,可送我出。"陆如言送之,鬼杳然竟去。陆之侄妇,亦病愈矣。谁谓阴阳异途,有二理乎?

查看目录 >> 《安士全书》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