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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栗主杀贼事

记栗主杀贼事

  (清)潮声 撰

  迷信者云:“命中犯披麻,杀夫不用刀,妇人命硬,可怕如此。”有某氏妇者,貌既殊丽,性亦温存,惟披麻星犯命,日者皆言其有七夫之相。及笄后,归某甲,早死。复适乙,三月而亡。於是复改醮於丙,丙死。而丁而戊,皆夭逝。妇虽阅历多人,屡遭磨蝎,然在妙龄时候,情兴方浓。对镜添妆,自叹红颜薄命。花晨月夕,求凤恒歌。知之者,虽艳其貌,怜其遇,终以前夫为殷鉴,敢望而不敢即。久之,有某已者,素不信术者语,侦知妇意,遂委禽焉。新婚燕尔,弋雁兴歌,女貌郎才,适成眷属,其乐可知矣。妇以为连杀数夫,已解披麻之厄,从此当可白头偕老,永矢百年。讵刚柔相克,再接再厉,不半载而又失所天。痛恨之下,心如死灰。因一意守贞,不复求人间之乐。盖妇以日者曾言当杀七夫,故不敢再上望夫台矣。然妇本多情,每嫁一夫,必私将前夫之栗主(即神主牌)携之同往。至是已得六具,扃而纳诸床下。夜半,忽有偷儿穴壁入,摸得栗主笼,意为奇货,摄之欲行。妇闻悉索声,疑为栗主争风而相斗也,遂望空虔祝曰:“各位夫子,幸勿喧闹,妾之至此,实命不犹。”偷儿听之,适适然惊,以为彼暗仗多人,戒其勿为声响,将致余之死命,故言贼命不有也。妇又曰:“自今以后,当为君等守节,幸毋恐慌。”妇语毕,声息寂然。明日起视,偷儿已吓死於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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