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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导读
上海这个地方,唐代属华亭县①管辖,当时这一带人烟稀少,还没有形成村落。到了宋代,居民逐渐增多,才设置了上海镇。元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终于设置了上海县,县治在今天的莘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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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华亭县──今松江县。
三百多年前,今天的上海市市区还是一片荒地,地势低洼潮湿,被称为“上海滩”,只有几十户渔民在黄浦江东岸聚居,称为“浦东村”。明清之交,在黄浦江与吴淞江汇合的三角地带,由于舟楫往来,交通便利,货物集散,居民辐辏,逐渐形成了市镇。特别是黄埔江边十六铺码头和现在小东门一带。成了各帮货船和商人聚集的地方,商店逐渐增多,为商人服务的茶馆儿、酒店、戏院等等,也得到了发展。到了清代中叶,人口居然超过了县城莘庄,于是建起了又高又厚接近圆形的城墙,把上海县县治从莘庄(旧上海县)迁到这里来,依旧隶属于松江府管辖。这个新县治所在地,就是今天上海市的南市区。
新上海的居民,大都从苏州、宁波等地方迁来。善于经商的苏州人和宁波人不但把新上海建成了一座新兴的商业城市,同时也混合苏州话和宁波话形成了一种新的方言──上海话。直到今天,上海市区的方言(上海话)和浦东区的方言特别是浦东区乡下的方言(浦东话),依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当然,任何一种活着的语言,都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上海话,不但跟一百多年前的上海话很不相同,就是和半个世纪以前即三十年代的上海话,也有着明显的差异。简单地说,早期的上海话,更接近于苏州话,有七个声调;现代上海话,固定了一些词语(例如吸收宁波话的“阿拉”作为第一人称单数“我”,吸收苏州话的“倪”作为第一人称复数的“我们”等),同时也创新了许多仅仅适用于上海的方言词语,只剩下五个声调,并且还合并了一些韵母(比如“米”和“面”,原来分属两韵,现在合并成一韵);而解放前后即三十年代至五十年代,还有相当一部分上海人讲的是半新不旧的上海话:六个声调。
鸦片战争失败以后,道光二年(公元1842年)中英两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江宁条约》,把上海开放为通商口岸。不久,英、法、日等列强又在上海县城北面强占了大片土地,划为“租界”,开设洋行,雇佣买办,收购土产,贩卖洋货。表面上看起来,是市场日见繁荣,商业渐趋发达,骨子里其实是贱买贵卖,盘剥百姓,搜刮了中国人的银子,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租界之内,一切权力全归外国人行使掌握,名为“租界”,实则跟殖民地也不相上下。十里洋场,简直就是“中国中的外国”。县太爷住在小小的县城也就是今天的“南市”城内,根本管不着洋大人们的一丝一毫。
随着商业的日渐发达,人口的逐渐增多,一向跟商旅结有不解之缘的娼妓,也就在“上海滩”逐渐兴盛起来了。
中国的娼妓,传说始创于春秋时代的齐国大夫晏平仲。其动机,据说是为了给富商巨贾们解除行旅中的寂寞;其目的,则是为了把“外商”们赚走的钱尽可能多地花在齐国,以求“货币回笼”,防止“白银外流”,可以说是今天“无烟工业”的滥觞。
两千四百多年来,娼妓与优伶时分时合,绵延不绝。一方面,为骚人墨客凭添了不少风流韵事,为商贾旅客消解了许多寂寞惆怅;另一方面,则是冶游子弟颠沛流离于桑间濮上,烟花女子呻吟饮泣于秦楼楚馆。多少悲欢离合、血泪斑斑的故事,在这里轮番迭次地演出,无休无止。在我国的文学艺术史上,以娼妓为主角的戏曲、小说,就不知道有多多少少!
清朝末年,上海滩的娼妓种类繁多,名目不一,比起明代扬州的花街柳巷和南京的秦淮河来,大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势。
上海的娼妓,据说最早的是“画舫”,也就是水上妓院。那是从南京的“秦淮娼妓”演变而来的。开埠以前的上海,既没有火车,也没有汽车,陆上交通,主要靠马车和轿子,水上交通,主要靠船。上海境内,有一条与黄浦江相通的吴淞江,蜿蜒几十里。于是秦淮河上的画舫,首先进军上海,成了上海娼妓的开路先锋。画舫既是茶馆,也是妓院,还兼有交通和旅游两种功效,是商人做买卖谈生意和冶游的理想场所。
大约在道光初年也就是1842年签订了《江宁条约》以后,上海的人口随着商业的进一步发展而逐日增长。这时候水上娼妓为了生活的安定和业务的发展开始登陆,最初主要集中在上海县城内虹桥的左侧,后来从业人员逐渐增多,就往鱼行桥南的唐家巷发展,渐次扩展到梅家弄、鸳鸯厅、白栅、朱家弄、昼锦里、薛家浜、季家弄等地方。
咸丰初年以后,随着租界的发展,上海的人口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以上海的公共租界为例,咸丰五年(1855)还只有两万多人,十年之后,到了同治四年(1865),就发展到九万多人,足足增长了四倍还多。这期间,法租界的人口也增加了四万多。这些人大都来自南京、宁波和苏杭二州,也有少数广东、福建人。他们有的当行商贩运,有的当坐商开店,赚钱容易,就寻欢作乐。特别那时候商界人士交往谈生意,大都讲究在饭店和妓院“吃花酒”,也就是请客吃饭的时候有妓女坐在旁边唱曲子侑酒并在客人豁拳输了的时候替客人喝罚酒,称为“代酒”。为了便于租界中的商人就近招来妓女,于是原来住在城内的妓女纷纷迁移的城外,主要是英租界四马路(今福州路)中段,以路北的西荟芳里和路南的同庆里为中心,东起中和里,西至大兴里,北起三马路公阳里,南至五马路庆云里,在“十里洋场”的方圆二三里地之内,先后开张了几百家妓院。稍后城内的妓院也曾经有个一度“中兴鼎盛”的时代,地点在老北门沉香阁一带。终因城内街路狭窄,交通不便,又纷纷搬出城去,但并不远迁,而是就在北门外的法租界一带落脚。
妓女的来源,主要是江浙两省的穷苦人家因天灾人祸无力偿还债务等原因,把稍有姿色的女儿卖入妓院,当时妓院的行话叫做“讨人”。其中江南的女孩子身价又比江北的女孩子要高一些。至于那些姿色稍差、“档次”稍低或不愿意卖身当妓女的,则到妓院去当女用人,赚几个工钱,当时的行话叫作“小大姐儿”,简称“大姐儿”。在妓院里,大姐儿只管整理房间和接待嫖客,也就是供应茶水、果点,一般不接客也不卖身(当然,跟嫖客熟了以后有了进一步关系是例外),但收入和生活水平比在一般人家当“娘姨”要稍高一些。至于妓院中的龟奴、轿夫等打杂人员,则主要来自苏北扬州一带。
嫖客的构成,除了江浙二省的坐商和本地的行商构成一个圈子之外,还有两个自成体系的圈子:
一个圈子是“买办”。
上海开放为商埠,特别是有了外国人的租界以后,大批欧美殖民者来到了这个“冒险家的乐园”。他们在这里开设银行和洋行,创办各种工商企业,从而产生了一批依附于洋人的“买办”,到1949年为止,总人数已经达到了一万多。他们不但从外国老板手中拿到较高的薪金,而且还有佣金和分红的收入,最高的居然每年可收入白银几万两之多,成了上海滩除洋人之外最有钱的阔佬。他们一方面帮外国人做生意,一方面自己也做生意,真是左右逢源,双管齐下,财源滚滚,终于上升为“买办资产阶级”。
另一个圈子是“富贵人家”。其中包括军阀、官僚、地主、恶霸、暴发户、帮会头子以及依附于这个圈子讨生活的“清客相公”等等。
当时在上海的外国人,挥霍作乐的方式主要是跑马、赛狗和打高尔夫球。为适应他们的需要,在上海建立了占地八十多亩的跑马厅(今人民广场)、跑狗场(今文化广场)等等。中国官商的传统文化,则是一有了钱,就纳妾嫖娼,或者出钱“包”一个女人为“外室”,追求的是“金屋藏娇”、“三妻四妾”、“左拥右抱”。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与中西婚姻制度不同也有关系:中国当时盛行封建包办婚姻,一者夫妻之间没有感情基础,二者“正经”的夫人、太太不像小妾、娼妓那样善于卖弄风情,三者一个男人在官场或商业上有所成就,大都已经三四十岁,家中的正妻也已经“人老珠黄”,从娇妻变成了“黄脸婆子”,加上夫妻之间本来就没有多少感情,为了填补这一空白,于是有的纳妾,有的嫖娼。为了适应这些人的需要,上海的娼妓业有了蓬勃的发展。“存在决定意识”,在当时人的眼光中,不论纳妾还是嫖娼,一般都不认为是“品质败坏”、“道德沦丧”,不会从家族方面或社会方面得到太多的舆论谴责。特别是依附于贵族的文人墨客,还把这种行为描绘为风流韵事。而对于“淫人妻女”的行为,则认为是“道德败坏”,这与西方的上层社会以有情人为荣,恰恰又是认识上的差异和分歧。
上海娼妓种类繁多,几乎囊括了古今中外各种样式与品种。略去俄国人、日本人、韩国人开的外国妓院不说,单是“国产”的,就有画舫、书寓、堂子、台基、花烟间、野鸡、钉棚、咸水妹以及后期兴起的咸肉庄(应召女郎)、向导社、玻璃杯(茶座女招待)等等十几种,还不包括私娼和“半开门”在内。
在上海出现得最早的妓院是画舫,即水上妓院,与广州珠江上的“蛋户”相似,但一般都认为是从南京的秦淮河画舫“移植”过来的。画舫有大有小,大的中舱能放两张大圆桌,可同时接待二十多人在船上用餐并游览。船上的妓女称为“船娘”,白天主要以弹唱和烹饪接待游客,入晚以后,游客如果有意,也可以在船上留宿,变为嫖客。
书寓出现在咸丰初年,创始人名叫朱素兰,有一定姿色,不但善于弹唱,还会吟诗填词,以“色艺双全”著称。当时上海已经有专门说书的书场,实际上是茶馆老板聘请名角,每天挂牌写明说什么书,听众边喝茶边听说书,只付比一般茶馆略多的茶资,除了即兴点唱者外,一般是书场说什么听什么,也不多付钱。朱素兰所创设的“书寓”,是一种小型的书场。第一,每天没有固定的节目,客人来了,可以随意点,每唱一场,收费一元;第二,不论客人多少,来十个八个她唱,只来一人她也唱;第三,她的书寓中有好几个“说书先生”,同时来几拨客人,可以分在几间房间内唱;第四,如果需要,可以到客人的家里或者饭店的宴会上去唱,称为“出堂差”,为后来的长三堂子开了“唱堂会”和“叫局”的先河。
书寓的妓女标榜的是“卖艺不卖身”,弹唱之外,可以陪酒,不但不许嫖客动手动脚,即便同坐在一席上,也要与嫖客保持一尺以上的距离,以表示自己不是妓女而是“说书先生”的身份。对她也必须称为“先生”,而不能称为“姑娘”、“小姐”等等。当然,真正“白璧无瑕”的妓女是不可能有的,“先生”也不例外。只是要想“先生”伴宿,第一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至少要相当熟悉而且“先生”也喜欢的才行,第二那夜度资的数目也很惊人,没有“一掷千金”的勇气,别想染指。“先生”的总人数并不多,身价又特别高,因此经常出入于书寓的,大都是达官显贵、富商巨贾以及他们的子弟们。
书寓的档次比较高,不但要求娼妓们“会唱几句”,而是必须拜过师傅、至少会唱几本“大书”的,才有资格挂牌。因此书寓出现的初期,敢于效法朱素兰或与她一试高低的人的人并不多,好几年中,一向都是朱素兰在“领导时代新潮流”,处于“孤军作战”的状况。不但书寓不多,“先生”也很少。直到十来年后的同治初年,周瑞仙、严丽英等后起之秀在书寓中脱颖而出,名声大振,书寓才有了长足的发展。到了光绪初年,“先生”的总人数已经有三百多个,书寓也从城内逐渐向公共租界转移,大都分布在荣华富贵四里(即兆荣里、兆华里、兆富里、兆贵里)、东西昼锦里、桂馨里、尚仁里、久安里、同庆里、日新里等弄堂中。
这些先生们为了维持自己“崇高”的地位,组织了一个“书寓公所”,任何一个善于说书或评弹的女人,不经过书寓公所的“批准”,就不许挂牌,俨然像一座“妓院登记所”。
书寓公所登记书寓,是要收“管理费”的。当时的标准,是每登记一所书寓,收费大洋三十元。这当然是一个“生财之道”。开头,书寓公所的管理还比较严,对每一个申请当“先生”的娼妓,都要经过“考试”,如果徒有姿色而不会唱,或者只会唱几句小曲儿而不会唱整部的“大书”,就不承认其“先生”的资格,不发给“招牌”。但是中国人最善于钻营,当婊子也讲究“走后门”。那些不会唱的,或者不善于唱的,通过各种各样关系,最后终于从公所领到了书寓的牌子,可以公开营业了。此风一开,终于一发而不可收,弄到后来,变成了一道手续,任何女人,只要向公所交三十块大洋,就可以在门口挂出“书寓”的牌子。久而久之,许多“五音不全”的甚至根本不会唱的妓女也混迹其间,妓女总数迅速发展,到了光绪二年,居然有了四百多人。
书寓中的“先生”,大多来自苏州、常熟、吴江、扬州这四个地方,而且各自结成帮派。“从业人员一多”,形成了市场竞争,行业内部就开始互相倾轧。当时的说书以苏州评弹为主,妓女们也以口操吴侬软语即苏州话为时髦。第一个回合,讲一口江北话的扬州帮妓女首先被排斥,第二个回合吴江帮也败我阵来;最后一个回合是苏常二帮对峙,斗争的结果则是苏州帮以人多势众而取胜。这一次书寓大决斗,败阵的帮派掉了身价,为了生存,对嫖客的档次不得不降格以求,对自身的价码也不得不频频“下调”,于是原来大都是上层社会光顾的书寓,开始有了下层社会的人插足,原先标榜的“卖艺不卖身”,也捅破了窗户纸,居然公开卖淫了。书寓逐渐有名无实,本来以唱为主的书寓,到了后来终于演变成以打茶围、出局和伴宿为主的长三堂子了。
所谓“打茶围”,就是一人或几人到妓院去与点名与某一妓女一起喝茶聊天,间或也听听善唱的妓女弹唱一曲,给茶资一元,称为“盘子钱”。因为嫖客进门,照例由“娘姨”即中年女用人或“大姐儿”即年轻女用人奉茶,由妓女亲自端出干鲜果品来,行话叫做“装干湿”、“敬瓜子”,嫖客在这里与妓女鬼混一阵之后,临走的时候,就把一元钱茶资放在果盘中。当然,愿意多给,更显得嫖客有气派。实际上这是嫖客与妓女“联络感情”的手段,也是嫖客选择妓女的过程。当时的高级妓院,并不是嫖客一进门当天就可以与妓女上床,是必须经过多次打茶围、叫局、吃花酒,所谓了一定的感情基础之后,才可以开口提留宿的。
“出局”就是前面提到过的“出堂差”,也就是嫖客把妓女叫到家里或饭店去陪酒。价格每次一至三元。叫妓女的条子,称为“局票”。当时的大饭店,特别是四马路附近的饭店,都有事先印好的局票供客人使用。下面是局票的样子(原为直排):
一张局票一般只叫一人,但如果在一家妓院中叫两个妓女,也可以只写一张局票。如果所叫妓女正在别处出局或因病不能出局,妓院老板可以叫人去催,要求“转局”,或者另派一名妓女出局,称为“代局”。熟客叫局,并不当时付钱,而是由妓院的账房根据局票写在账上,称为“局账”,每年端午、中秋、年关之前结算,叫做“清局账”。如果嫖客到了节下以出门为由赖账不给钱,称为“漂局账”。在当时的“嫖界”,如果漂局账,那是很倒面子的事情。
出堂差开头以唱为主,发展到后来,由于许多妓女唱得不好甚至根本不会唱,于是演变成以陪酒为主。与嫖客之间的距离,也不讲究“相距一尺”的规矩了。
“长三”本是骨牌中两个三点配成的六点长牌。长三堂子因早先以出局一次收费三元、留客过夜再收费三元而得名。后来改为出局每次一元,代办酒席每桌十元(用两张方桌拼接起来同时上两桌菜的,叫做“双台”,此外还有“双双台”,上双台不一定是客人多,而是为了摆阔),打牌每次抽头二元。长三堂子一般也自称为书寓,与真正书寓的不同之处,在于她们根本就不理睬“书寓公所”的存在,也不履行任何“登记手续”,就堂而皇之的挂出了书寓的牌子。正因为长三堂子也自称是书寓,是从书寓演化发展而来的,所以这里的妓女继承书寓的传统,仍尊称为“先生” (因为她们还是“说书先生”)。名义上也标榜“卖艺不卖身”,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只是不作兴一见面就上床而已。而且夜度资虽然明面上规定为三元,实际上要加上酒席、鸦片、点唱、赏钱等等费用,进一次长三堂子,没有三五十元,是应付不下来的。如果再加上“碰和”(即打麻将)输掉的钱和私下送给妓女买衣服、首饰的“讨好钱”,数目就很可观了。
长三堂子形成之初,朱素兰等人为了保持书寓的“崇高”地位,采取“拉一个打一个”的策略,一方面把长三堂子中既有姿色又善于弹唱的妓女挖到书寓去,一方面又用各种手段贬低长三堂子,把长三堂子说成是下等妓院。但是终于因为长三堂子里的妓女容易亲近,不像书寓中的“先生”那样摆架子,难于“真个销魂”。结果是长三堂子越来越兴旺发达,终于形成了取书寓而代之的定局。到了这时候,长三堂子又反过来向书寓挖墙脚,把书寓中的佼佼者吸收过来,以招徕嫖客,壮大自己的阵营。
如果说书寓多少还带有一些“书场”的形式,长三堂子则完全按妓院的“编制”组成,最高“领导人”是鸨母,下有男性的账房、茶房、杂役、厨师、轿夫和女性的跟局娘姨、跟局大姐、打底娘姨、打底大姐等;更高级的妓女,还有专门的梳头娘姨。长三堂子一般由老鸨独立经营,但也有妓女自己开张的。如果资金不足,可以和别的妓女合伙,甚至可以和娘姨合伙,形式跟股份公司相近。
长三堂子中的妓女,身份比较复杂,第一类最上等,是鸨母的亲闺女,比较自由,受虐待的时候比较少。第二类是有“自由身”的妓女,她们可能是自愿做妓女以此赚钱的,也可能是向鸨母赎身出来继续做生意的,她们与妓院老板的合作方式有两种:一种叫做“借房间”,即向妓院租用一套房间,自带娘姨和小大姐儿,除了酒席委托妓院的厨师代办单独结算之外,每月付给妓院一定的月租,和今天的“租柜台”经营相似。这一类妓女还可以与所用的娘姨合作,即娘姨出一定的资金入股,称为“带档娘姨”,每月或节下按股金多少与妓女“拆账”也就是分红。另一种方式叫做“自混儿”,也就是妓女以自己的身子做本钱在妓院入伙,每月或节下直接与老板拆账。第三类叫做“搭班儿”,是“本家”送来入伙的妓女。本家可能是妓女的亲父母,也可能是花钱买来的“摇钱树”。搭班儿妓女本身不与鸨母发生经济上的来往,出卖色相皮肉的钱,都让“本家”给拿走了。第四类叫做“讨人”,是妓院老板花钱买来的女孩子,经过调教以后让她接客。
长三堂子的妓女,通称“倌人”,出处不详。又分为两大类:正式留客过夜以前叫做“清倌人”,清倌人第一次留客,叫做“开包”或“开宝”,比较隆重,一样披红挂彩拜天地,称为“点大蜡烛”,色艺较好的清倌人破身,除了高昂的“开包钱”,还要做几箱子四季衣服、满房间的家俱、床上的被褥衾枕以及金银翡翠的各种首饰,动辄好几千两银子。一般说来,长三堂子里的清倌人破身并不太早,一般也不弄虚作假(嫖客发现清倌人不是处女,要妓院包赔的),不像幺二堂子,一个清倌人开包以后,往往还要冒充处女,接连几次“开包”。清倌人破身以后,则称为“红倌人”,也称为“做大生意”,因为清倌人一般年级都比较小,“技艺”也不纯熟,属于“联系生”性质,出局价格比红倌人低。
早期的长三堂子,主要分布在四马路北边的东荟芳里和西荟芳里这两条胡同中,以后逐渐向三马路(近汉口路)和六马路(今北海路)发展。妓女总数:光绪初年约为二百多人,光绪十年(1884)约为三百多人,光绪二十二年(1896)达到四百多人。再过而是二年,据1918年年底的正式统计统计,上海的长三堂子中共有妓女1229人。如果以每一妓女配备娘姨一人、小大姐儿一人、轿夫一人、杂工一人计算,民国初年上海的长三堂子中共有“从业人员”六千名以上。
幺二堂子是上海的二流妓院,以最初(清同治年间)茶围收费一千文、出局一次收费二千文,数目与骨牌中的三点“小至尊”幺二相同而得名。这一类妓女虽然也应条子出局陪酒,但是居住地点、家俱设备和服装首饰都不如长三堂子,身价不如“长三”那么高,留宿也比较随便,颇受中下资产者的欢迎。开创初期生意还好,后期受到下等娼妓的竞争,生意逐渐萧条,不得不自动降低档次,开始接纳商店伙计和工厂工头之类。
幺二的地盘,最初在城北一带,租界繁荣以后,逐渐移到四马路萃秀里一带,每年的九、十月间,幺二堂子都要在门前搭菊花山,以此招徕嫖客。光绪二十年以后,幺二堂子日渐衰落,许多家妓院都挤在东棋盘街一带。那里的房子比较陈旧,有的是旧客栈略加装修,相当简陋。每天黄昏,华灯初上,是妓女吃晚饭的时间,也是堂子里上客的时间。客人一进门,“大茶壶”高喊一声“见客啦”,妓女们不管在干什么,凡是没有客人的,都得立刻到客堂去站班,让人家挑选。凡是嫖客嫖妓,都是憋足了精气神来的,不折腾到天明不罢休。幺二堂子的大房间,都是为客人准备的,没有接到客人的妓女,只能到狭窄的“集体宿舍”去过夜,有时候一张大铺上,要睡五六个人。生活和收入都比长三堂子低得多。据1918年统计,上海的幺二堂子中,一共有妓女五百多人。
野鸡形成于清咸丰年间(1851-1861 )的上海城内,以后逐渐发展到城外。这是连妓院都没有的最下等的妓女,因为民间有“野鸡没窝儿,栖无定所”这样的说法,因此把这种没有妓院的妓女称为野鸡。她们一部分是被典卖或被拐卖的良家妇女,有的还只有十三四岁,没有人身自由可言;一部分是因天灾人祸流落他乡走投无路以后不得已而操皮肉生涯,虽然有人身自由,但已经没有丝毫用处。其中也包括一部分为生活所迫而出卖色相的暗娼。她们一般都是晚间在马路上拉客。拉到客人以后,或住小旅馆,或到野鸡的住处将就一夜。野鸡出来拉客的时候,一般都有一个或两个“娘姨”跟着。野鸡的娘姨可与长三堂子里的娘姨不一样,她们的任务,第一是看住妓女不让她跑掉,第二是动手拉客。只要看见马路上有单身客人特别是外地来沪的客人,先是搭讪询问是不是愿意找个姑娘陪陪,如果不答应,就动手硬拉。
野鸡是上海娼妓中的末流,但是从业人员数量最大。据1918年统计,就已经达六千人。由于野鸡不像长三、幺二那样有固定而公开的住所,因此统计数字一定偏低。抗战胜利后上海的野鸡数量极大,不算四马路上的,单是大世界门口两旁,一到晚上,凡是一老一少站在那里与路人搭讪,而年轻的一个又是浓妆艳抹的,都是野鸡,总数不下四五百之多。
“咸水妹”是专门接待外国水手的妓女,从业者多数是广东姑娘,地点在虹口一带。她们多少会说几句洋泾浜英语,收入比野鸡高,有的以“包月”的形式包给靠岸的外国水手,从外国人手中接来洋装、洋酒,按照外国人的习惯和爱好布置房间,俨然是外国水手的上海住家。
光绪中叶(1890年左右),上海滩出了个有名的荡妇,因为体态丰腴,脸色红润,绰号叫做“白沙枇杷”(白沙是洞庭湖中的一个小岛,所产枇杷,黄中透红,又大又甜)。她曾经因为不能与自己所爱的男子同赴巫山阳台而烦恼过。后来推己及人,在上海创办了一种专供男女幽会的场所,叫做“台基”。开头的台基,不过是一种特殊的旅店而已,到这里来的,必定是一男一女,但绝不是嫖客和妓女,而是已经配成对儿的情侣,女的不是姨太太就是大小姐,男有的则是“使君有妇”的丈夫甚至有了儿女的父亲,他们既不便于让情人在自己家中出入,更不便于被人知道,于是旧由“台基”来提供幽会或住宿的场所,并负责保密。发展到后来,怨男旷女们也找上门来了。他们主要是公司的小职员,还没有成家的小商人,被冷落了的姨太太,因丈夫出远门或有外室而长年守空房的妻子等等。他们的确不是“下贱”的人,但他们都是性饥饿患者。心想找一个性对手,男的不愿意嫖妓,女的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男人。于是“台基”又扩展了第二种业务:介绍临时的性对手(女方绝不许是妓女),每次收取介绍费五至十五元,房费、茶点费不在其内。这五至十五元钱由男方付出,女方得三分之二,台基主人得三分之一。男女双方认识以后,既可以春风一度后就各自东西,再不来往,也可以长期厮守,频频幽会,是聚是散,全看双方的感情和缘份。
光绪中叶(1905年左右),上海务本女中的学生薛文华因为行为不检被学校开除,就以“女学生”的身份在五马路开设了一家“驻颜阁”照相馆作为掩护,实际上开的也是“台基”。遇见容貌妖艳的女性来拍照片,就以言语试探,如果有性饥饿倾向,或者手头不太宽裕,就动之以情,诱之以利,勾引她加入“旷女”行列,成为“台基女郎”。
由于薛文华以照相馆为掩护,她的“台基女郎”都有各种姿态的照相留在照相馆内,“怨男”们到她的台基来物色性的对手,可以不必本人出来见面,只要男方从照相本里选中了某个女郎,再约期相见就可以。当时的台基还是“服务”性质,强调的是男欢女爱,皆大欢喜,如果女方见了男方觉得不满意,可以拒绝接待。
于是由此又派生出另一种妓院:“咸肉庄”。咸肉庄老板仅凭一本照相本和一台电话或一辆自行车,不需要其他任何设施,就可以开一家妓院。咸肉庄也是以介绍性的对手为职业,但是女方已经由性的欲望转变为钱的欲望,也就是卖淫了。
咸肉庄是“专营”性质的,只负责“拉纤”,其余吃饭、住宿等等,一概不管。后来这一业务由饭店、旅馆兼营,就演变成后期的“应召女郎”了。
随着帝国主义势力的入侵,以英国为首的贩运鸦片的轮船,或堂而皇之地在各通商口岸公开停泊,大宗出卖;或化整为零利用“水上飞”强盗船以走私的形式在沿海各码头悄悄儿停靠,零星发售。于是数年之间,鸦片烟有如瘟疫一般在我国各个阶层中泛滥流行起来。开始只是茶馆儿里兼营烟馆,接着专业的烟馆纷纷开张。抽鸦片,既不同于抽旱烟,也不同于抽白面儿,二者的最大不同,在于抽鸦片是躺着抽的,有钱的人大都由丫头或者小妾躺在对面做泡装烟并伺候把火。烟馆老板为了招徕烟客,开始改用女子伺候客人抽鸦片。久而久之,风气所开,介于堂子和野鸡之间的所谓“花烟间”,也就应运而生了。
“花烟间”,名义上是专由姑娘伺候做泡装烟的烟馆;实际上,“醉翁之意不在酒”,瘾君子之意也不单单在于烟:烟瘾过足之后,色劲儿一上来,伺候烧烟的女子,立刻就可以变成伴宿的“花娘”。“花烟间”和“烟花女子”这两个名称,很可能就是由此而来的。“花烟间”始创于光绪初年,最早在城内虹桥左近出现,由于嫖客大都是码头工人、车夫、轿夫、工匠、二爷(男仆)、船上的水手、来沪做小生意的买卖人、工厂中没有妻室的年轻人等等,而这些人又大都集中在紧挨着十六铺码头的小东门一带,加上这里货栈、客栈也比别处多,为了便于这些人就近照顾,花烟间逐渐往小东门一带迁移。后来租界繁荣,花烟间又往距离租界和码头都不太远的小北门发展,总人数约二百多人。花烟间的最大特点,是不分白天黑夜,随时随地都接待客人。长三和幺二,除了身价高昂之外,“白昼宣淫”是绝不允许的;野鸡拉客,一般也在黄昏以后。因此“二十四小时全天营业”的花烟间,就特别受“时间紧张、抽空嫖妓”一类人的欢迎。开头花烟间只接待抽鸦片的客人,卖淫似乎是副业;发展到后期,逐渐两业并重,即便是不抽鸦片的客人,也可以到这里来得到性的满足。
花烟间妓女也分自混和卖身两大类,其中多数是逃荒来沪的苏北农民,既不识字,姿色也平平。有地方可以容纳嫖客的,自己单独开设花烟间;没有地方可落脚的,就把女儿或儿媳卖给老鸨子。前一种多少还有些自由,后一种根本没有人身自由,收入全部归鸨母,而且不分白天黑夜,只要有人上门,就要接待。就是没有客人的时候,也要不停地为鸨母做针线活儿赚钱,生活苦不堪言,比野鸡还惨。
在上海的妓女中,生活最惨的还不是野鸡和花烟间妓女,而是所谓的“钉棚”,也就是设在闸北“棚户区”木板棚中的最下等妓院。这些妓女大都是从花烟间和野鸡中被淘汰下来的,不但年老色衰,而且几乎个个患有梅毒,为了活命,不得不继续出卖皮肉。一座钉棚,大者不过十几个平方米,小的只有五六个平方米。但就在这样狭小的天地之内,居然要容纳两三个甚至四五个老妓卖淫。“客人”来了,只用一块布在床与床之间隔开,只求嫖客之间互相看不见而已。钉棚妓女接客一次收费两角至四角,最多五角,而老妓每天必须交给棚主或老鸨两块钱的“棚租”,否则不是不许继续做生意,就是受到狠毒的打骂。因此,每个老妓每天必须接客五至十个,才能得到生存。
“向导社”初创于抗日战争的上海沦陷期,是一种以“导游”为名的变相妓女。“玻璃杯”则是茶座的女招待,也是变相的妓女,大约出现于四十年代。例如大新公司游乐场中,就有许多茶座,由年轻的女子当招待。她们打扮入时,腰间系一个一尺见方的小围裙,以表明她的身份。客人坐下喝茶,只是表面形式,主要通过打情骂俏与客人勾搭,双方谈得入港,付清茶资以后,就可以把女招待带出外面去吃饭、跳舞或过夜。如果谈不拢,一杯清茶、两碟瓜子的价格,至少也比市价高出十倍以上。
中国自从有了鸦片以后,“烟赌嫖酒”四宗法宝终于有机地结合起来,在“风月场”上大显身手,所向披靡,征服了无数浮浪少年、纨裤子弟,令他们沉沦孽海,无法自拔。
《海上花列传》, 是一部写于晚清光绪年间的长篇小说,以“烟酒嫖赌”四字为纲,主要描写当时上海洋场长三、幺二堂子和花烟间里的妓女生活,同时也涉及嫖客们所活动的那个阶层即官场和商界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并包括依附于这个阶层的“清客相公”和“跟班二爷”们,客观地反映了清末上海租界畸形社会中花天酒地、坑蒙拐骗的真实面貌。
描写清末妓女生活的小说,鲁迅先生称之为“狭邪小说”,并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把《海上花列传》评为这一类小说的压卷之作。他说:
上述三书(按指《品花宝鉴》、《花月痕》、《青楼梦》),虽意度有高下,文笔有妍蚩,而皆摹绘柔情,敷陈艳迹,精神所在,实无不同。特以钗、黛而生厌,因改求佳人于倡优;知大观园者已多,则别辟情场于北里而已。然自《海上花列传》出,乃始实写妓家,暴其奸谲,谓“以过来人现身说法”,欲使“阅者按迹寻踪,心通其意,见当前之媚于西子,即可知背后之泼于夜叉;见今日之密于糟糠,即可卜他年之毒于蛇蝎”(第一回)。则开宗明义,已异前人……
作者韩邦庆(1856-1894 ),字子云,号太仙,别署大一山人,出书时则署名“花也怜侬”,江苏松江(今属上海市)人。父亲官刑部主事,作者自幼跟随父亲住在北京。可以相信,他一定能够讲一口流利的“京白”。但是,因为他的小说所描写的都是海上娼女,而当时上海的妓女大都以口操吴侬软语为时髦。作者为了追求“音容笑貌,惟妙惟肖”的效果,下笔的时候,所有对话,全用吴语。这可能是受了《红楼梦》的影响。他自己就说过这样的话:“曹雪芹撰《石头记》,皆操京语,我书安见不可操吴语?”曹雪芹笔下的各类人物,对话完全口语化,不但一扫明清小说中人物对话“不像话”的通病,而且也确实使《红楼梦》这部作品的语言生色不少,于是韩邦庆据此“效颦”起来。单就方言文学这个小范畴来说,他为吴语方言小说开先河,立样板,应该承认他的实践不但是成功的,而且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可是就中国文学这个大范畴而言,他忽略了一个问题:尽管北京和上海都是当时中国的大都市,但北京是国都,首都语有作为全国通用语的优先权。用“京语”写的小说,在当时虽然并没有人推崇为“标准语”,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大致通行;而用吴语写的小说,即便在当时当地产生过“轰动效应”,一旦离开了吴语区,少数人也许还能看个大概,而大多数人就会无法理解,其难懂的程度,并不亚于读天书。一百年来的事实有力地证明方言文学的生命力只存在于本方言区内。像《海上花列传》这样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定地位的作品,离开了苏南、浙北,简直寸步难行,并不能被多数人所接受。
为了使更多的读者能够接触并理解这一文学名著,我们把它用规范的普通话进行了改写。将原书六十四回按情节重新编排为六十回,并且改写了部分回目。除了第一回中花也怜侬出场引出主线人物赵朴斋这一千多字、第四十一回中讨论《四书》酒令儿的几百字以及第六十回至第六十一回中论诗的几百字作为冗笔删去之外,基本上按照原书的行文布局进行改写。改写者只改换语言,情节上没有任何改动。
《海上花列传》既然是一部写妓女的书,而且是写一个世纪以前的妓女,今天的读者阅读这部书,就应该先了解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特别是当时上海妓女的生活和心态。关于上海妓女的种类,本文前面已经介绍了许多,读者也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由于《海上花列传》所描写的妓女以长三堂子为主,而且确实用了许多当时的妓女作为模特儿。今天的读者,如果对上海嫖界特别是长三堂子不太了解,对某些情节,是难于正确理解的。因此本书适当加了一些注释。下面再就当时长三堂子的实际情形,作一些具体的介绍,以补注释的不足。
(一)妓女的籍贯。
长三堂子中的妓女,主要是苏州人,其次是常州、扬州、丹阳人,此外京津、两湖、四川等地的人也不少。不过凡是长三堂子中的妓女,一律以讲苏州话为时髦,因此不论妓女本籍何处,到了上海,都要学说苏州话,而且自认是苏州人。问她原住苏州何处,则总是答以“阊门”。有好事者填写《采桑子》两首:
阿侬惯在阊门住,不是苏州,也是苏州,说到丹阳
掩面羞。烟花三月今谁数,不是苏州,也是苏州,明月
箫声总是愁。
汉皋解佩人谁遇,不是苏州,也是苏州,神女巫山
总可羞。胭脂北地惭无色,不是苏州,也是苏州,未改
莲花一串喉。
第二首中的“莲花”,指京津妓女唱的莲花落小调。
(二)妓女和嫖客的称呼
长三堂子里的妓女,一般通称“倌人”。不过这是背后的称呼,当面要叫“先生”。对红倌人叫“大先生”,对清倌人则叫“小先生”。其来源,是继承“说书先生”、“唱故事先生”的传统叫法。因为长三堂子从“书寓”发展而来,而书寓开头则以说书为标榜。苏州的弹词和说书,本来是男人的行当,艺人被称为“先生”。后来有了“女说书”和“女弹词”,尊称为“女先生”。书寓的倌人继承这一称呼,但是去掉了“女”字。
如果送给妓女书画之类,上款要写“某某校书”。“校书”或“女校书”,本是古代对有文才女子的尊称,见《牡丹亭·训女》:“不枉了银娘玉姐,只做个纺砖儿,谢女班姬女校书。”称妓女为“校书”或“女校书”,始于唐代王建《寄蜀中薛涛校书诗》:“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花里闭门居。”
妓院中人对嫖客的称呼,根据客人的年龄和身份,一般都叫“某老爷”和“某大少爷”,后者为四个字,叫起来麻烦,往往缩短为“某大少”。如果知道排行,则称呼“某大少”、“某二少”、“某三少”。如果出于官家子弟,则根据排行叫“张大公子”、“李二公子”。如果是经常在妓院过夜的熟客,则叫“姐夫”,不但妓女、大姐、杂工可以这样叫,连鸨母也可以这样叫。后期妓院中人对嫖客不论年龄身份,一律叫“大人”,这是为讨好嫖客的“混
叫“。于是”大人“和”先生“就成了妓院中的官称了。
(三)吃司菜
每逢节前,妓院里的厨师都要做六个好菜送给妓女,妓女则邀请最亲近的嫖客到她那里去吃,吃后由嫖客赏银元六元,叫做“吃司菜”。
(四)妓女唱曲
苏州人称评话为“大书”,评弹为“小书”。评话说为主,评弹以唱为主。书寓中的倌人,是经过师傅传授的“弹词先生”,一般都能唱整本的评弹小书。发展为长三以后,特别是外地来妓女,不是“科班出身”根本不会评弹,于是“先生”有名无实。每逢出局,坐在一旁陪酒的时候多,唱曲的机会少。遇到不唱不行的场合,只好各显所长,除了弹唱“开篇”(评弹的“书帽”)之外,有唱昆曲的,有唱西皮、二黄的,有唱本滩(本地滩簧),也有唱弋阳腔、梆子腔的,京津来的妓女还有唱莲花落的。真是百花齐放,应有尽有。
后来的长三堂子为了替“先生”正名,买进女孩子来以后,专门请老师教唱,终于又赢了一批能歌善唱的“先生”。光绪年间,四马路一带书馆林立,长三堂子里的“先生”们为了招揽嫖客,书馆主人也为了招徕更多的听众,各书馆都有几个固定的妓女开场说书。说的大都是《思凡》、《果报录》、《玉蜻蜓》、《珍珠塔》、《古今大全》等与男女私情有关的小书。其中以天乐窝书馆的场子最大,网罗的妓女也最多。当时的名妓如王秀林、洪文兰、金小卿、小如意、王者香、赛金玉等人,每天轮流登场。其他如江南第一楼、海上一品楼、荣华富贵楼、品玉楼、品升楼等,也都有各自的“女先生”升座说书。所说的书目,除了挂牌的正本戏之外,还有听众(主要是妓女的熟客捧场)的即兴即兴点唱,以点唱的节目越多,收入越多,表示越红。
(五)妓女出局的过程
妓女出局,除了事先约定的之外,一般先由嫖客到饭店定好了酒席,然后填写饭店提供的局票,差人到各家妓院去送。妓院接到局票,如果所点的妓女在家,立刻派轿子把该妓女送去,并有娘姨和小大姐儿手持琵琶和水烟筒之类跟着,叫做“跟局”。身价越高的妓女,跟局的用人越多,而且有自己的专用轿子和轿夫。但作为高级妓女,跟局用人绝不能少于一人。妓院里妓女很多,不可能每个妓女都准备一顶轿子,特别是生意不太好的妓女和清倌人,每人都准备一顶轿子,特别是生意不太好的和清倌人,接到局票以后,只好临时到轿行去请轿班。但如果点的是清倌人,也有个变通的办法,反正清倌人年纪比较小,没多少份量,就叫一个龟奴用肩膀“扛”着去出局。久而久之,有的妓院干脆就叫龟奴扛着比较年轻的妓女去出局,被戏称为“人上人”,而扛人的龟奴,则称为“鳖脚。晚清时代,上海四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个膀大腰圆的龟奴,肩膀上平平稳稳地”坐“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妓女,那妓女一手扶着龟奴的脑袋,龟奴一手拢着妓女的两脚,招摇过市,人们见了也不以为怪。据说妓女”骑人“出局,比坐轿出局更具有”广告“效果,因为嫖客们如果不到妓院去,平常时候是看不见妓女脸蛋儿美不美、金莲儿小不小的。
清倌人最小八九岁就出局。当时忙于应酬的非生意中人,往往喜欢叫清倌人的局,一者资费低,二者表示自己并不贪恋女色,只不过为了“入境随俗”,应付场面(吃花酒人人必须叫局),三者清倌人刚刚学唱,唱得认真,不像红倌人那样应付了事。
(六)妓女的收入
长三堂子里的妓女,房间布置奢华,服饰穿戴讲究,往往一只银水烟筒,就镶金嵌玉,价值一千多两银子。“羊毛出在羊身上”,所有这些排场,当然都是从嫖客身上得来。但是出局、过夜,都有一定的价格,即便每天出二三十个局,也不过一百多元,根本不够妓院里流水般的开销。因此主要收入,还是用软磨硬泡的方法向有钱的嫖客敲竹杠。而这种“瘟生”(冤大头)又不是天天都有,加上妓女妓女之间,崇尚互相攀比,生意不好的妓女,也要绷场面,讲排场,因此往往外强中干,负债累累。此外,用人带档(相当于入股)利息太高,房租逐年上涨,打白茶围的熟人太多,白贴烟茶,节下碰上漂账(赖账)的客人等等,都是妓院亏空的主要原因。妓院一亏空,妓女就用“嫁人”的办法要求熟客替她还账。
(七)倌人姘戏子
妓院中最忌倌人与优伶相好。因为倌人一旦姘上了优伶,就被嫖客所轻视,生意立刻要清淡下来。但是很红的倌人往往偏要与优伶相好,不但一分钱不要,而且倒贴。许多人不了解妓女的心态,认为是“下贱”的本性。一个妓女说出了自己的感受:她说:“我们沦落风尘,接触的人相当多,有的是显贵,有的是富翁,千金买笑,无非是钱肉交易,逢场作戏,双方都没有真心。只有娼优之间,身份相近,地位平等,能够做到气味相投、身心相许。”但是当时的戏子真正与倌人相爱的也不多,往往是把舞台搬到妓院中来,假情假义地真戏假做,骗取倌的身子和银子而已(参看本书中沈小红姘戏子一节)。
(八)“四大金刚”名称的由来
光绪年间,上海妓女林黛玉、陆兰芬、金小宝、张书玉被称为“四大金刚”。原因是静安寺附近有一个“味莼园”,是当时上海的四大名园之一。因为主人姓张,习惯上都称之为“张园”(关于张园的介绍,请参看本书附录《张园与晚清上海社会》一文)。园内不但有奇花异草,而且有西式建筑的“大洋房”,有茶馆、照相馆、弹子房等设施,游客很多,特别是星期日,所有的时髦倌人,几乎都要到这里来亮相。有的与嫖客一起坐马车来,有的带着娘姨、大姐单独来。只有林黛玉、陆兰芬、金小宝、张书玉这四位最红的倌人,只要天气好,几乎天天来。每逢这四人到达张园,游客们都拥上前来,好像迎接督抚司道大官一样。有人说:“抚台、藩台、臬台称为三大宪,她们一共四人,不如称为‘四大金刚’。”这一说法在《游戏报》上登了出来,于是“四大金刚”的名称就定下来了。
《海上花列传》最初发表在光绪十八年(1892)作者自己创办的文学刊物《海上奇书》上。《海上奇书》为三十二开石印本,每期二十页。开头每半月出版一期,第九期以后改为月刊,
共出十五期;每期发表两回,共发表了三十回。每回都有两幅很有特色、颇为精美而且完全是“写实”的插图。插图作者没有署名,有些插图和文字内容也略有出入,但是今天我们可以通过插图看到当时社会的众生相,特别是妓院的陈设和妓女的打扮。因此不仅具有欣赏价值,也具有史料价值和社会学价值。
《海上奇书》,实际上是作者自费出版分期连载的《海上花列传》,一方面委托申报馆代售,据野史记载,一方面作者自己还亲自在马路上兜售。十五期以后停刊,即筹备出版全书。全书共六十四回,仍系石印本,题名《华也怜侬海上花列传》,分两函,每函三十二回,各有目录。前三十回的文字、插图,就是利用《海上奇书》的原版重印的,连页码都未作改动。此书没有署明出版年月,书前的序写于光绪甲午孟春,即光绪二十年(1894)。离《海上奇书》停刊不过十个月。
《海上花列传》虽然是章回体小说,但是已经挣脱了传统章回小说的框架,摒弃了每写到紧要去处就戛然打住,来一个“要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的陈旧手法,而是基本上以故事情节为单元分回目。但是由于作者下笔之初,计划是每两回出版一个《海上奇书》单册,而《海上奇书》每册二十页则是固定的,除去四幅插图,每回的字数只能控制在七千左右。有剩余版面,就用文言文的短篇传奇小说《太仙漫稿》和《卧游集》补足;情节未完的就按字数掐断,下一回书接着写。我所改写的普通话本,把原书的六十四回合并为六十回,除了章回小说的传统习惯大都回目整齐、有意要凑一整数这个次要因素之外,主要还是根据作者的初衷, 按故事内容为单元重新编排了回目。
《海上花列传》初印本出版以后,曾经产生过“轰动效应”。尽管作者在例言中郑重声明:“此书为劝戒而作,其形容尽致处,如见其人,如闻其声。阅者深味其言,更返观风月场中,自当厌弃嫉恶之不暇矣。所载人名、事实,俱系凭空捏造,并无所指。如有强作解人,妄言某人隐某人、某事隐某事,此则不善读书,不足与谈矣。”但是由于作者本人经常出入妓院,跟风月场中的妓女、嫖客大都厮熟,下笔的时候,即便没有直接把某人作为描写的模特儿,就一般文学创作的常情来分析,至少有许多人物或事件的素材是真实的,是为当时的嫖界人士所熟知的。因此尽管作者郑重声明“俱系凭空捏造”,社会上的反映还是非常强烈。一方面是“索隐派”人物纷纷传说某人即某人(直到鲁迅先生写《中国小说史略》的时候,还根据传闻说了“书中人物,亦多实有,而悉隐其真实姓名,惟不为赵朴斋讳”这样的话);一方面是坊间立即出版了各种名目的缩印复制本。据《晚清戏曲小说书目》的统计,在清末就有《绘图青楼宝鉴》、《绘图海上青楼奇缘》、《绘图海上花列传》等六种不同名称的版本出现。解放前的排印本也很多,比较常见的是上海清华书局的排印本(有许廑父①的序)和亚东图书馆的排印本(有胡适和刘复的序),这些排印本,不但删去了全部插图,而且错别字也相当多。人民文学出版社资料室藏有一本香港法商理文轩书局的六卷石印本,题名改为《最新海上繁华梦》,由上海四马路南昼锦里理文轩书庄印刷,每部定价大洋一块二角。这是一种重新用工楷誊写的新版本,题“云间花也怜侬”著,目录六十四回集中在第一卷;插图一百二十八幅,缩小成每面印四幅,共三十二面,也集中印在第一卷;页码每卷自成起讫;书上没有印明出版年月,估计是民国初年的出版物。一九八○年二月,台北河洛图书出版社出版了一部绸面烫金的豪华珍藏本,作为“白话中国古典小说大系”中的一部,可以说是各种版本的《海上花列传》中排印得最精良的一种版本,可惜错字还是相当多(一九九八年台湾摄有《海上花列传》的电影,由梁朝伟和刘嘉玲主演,大陆似乎没有公演过,我看的是盗版光盘,声光的质量都极次)。大陆解放以后,只有人民文学出版社在一九八二年出过一种由典耀先生点校的整理本。此外,八十年代初(?)台北皇冠文学出版公司还出版过女作家张爱玲注释的“国语版”译本(同时出版有英译本),不过她的“翻译”工作比较简单,只把对白中的吴语一对一地改为“国语”,仍不是规范的普通话。一九九五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张爱玲的“国语版”《海上花列传》上下册,上册改名为《海上花开》;下册改名为《海上花落》。因此,在此书发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出版一部规范的普通话改写本,应该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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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许廑父──现代通俗文学家,生卒年代不详,二十年代初,曾主编《小说月报》,抗战期间,任浙江第一大报《东南日报》的发行人,并著有讽刺时政的通俗小说《新镜花缘》。
原书六十四回,人物、故事似乎意有未尽,据跋文中所说,作者是有续作的打算的。可惜在初印本出版的同一年,作者就在贫病交困中死去了。终年只有三十九岁。
关于《海上花列传》一书的艺术成就,研究者已经有许多专文评论, 一部分搜集在本书的附录中,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总结为几句话:作者的贡献,在于开创了现实主义的方言文学,客观地反映了那个畸形社会的一角;运用白描手法,改进了传统的章回小说的表现形式,对妓女和嫖客以及老鸨、二爷等形形色色人物的心态作了栩栩如生的描绘;写的虽然是嫖界故事,而书中基本上没有色情的描写。但是也必须指出,作者所生活的那个年代以及他所活动、所接触的那个阶层,历史条件和客观环境决定了他的世界观并不是革命的、进步的,因此对于封建社会中的种种丑恶现象,不是着力地加以揭露、鞭挞,而是出之于欣赏的眼光,用游戏的笔墨加以陈述。特别是对于齐韵叟、王莲生、罗子富和尹痴鸳、高亚白、华铁眉等一班官僚政客和“文人雅士”,完全是用颂扬备至的口吻加以称赞的。在整部小说中,对这些人物的描写篇幅占据不少,但是有积极意义的章节却不多,可以说是此书的败笔。究其原因,道理也很简单,因为作者自己的思想体系,正是“此中人也”。
整理、改写古旧小说,是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我们呼吁文学界有识之士重视这件事情,并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参与从事。这一本,仅仅是试验的开始。是不是妥当合适,敬请海内外专家学者不吝指正。
本书初稿于1991年交北京燕山出版社,因该社管理上的原因,被不法书商潘希盗印了十几万部,印刷质量极次,错别字连篇,不但把一部很有学术价值的书给糟蹋了,还为此引起了一场官司,至今未曾了结。现在再版,又作了一些订正,并根据作者电脑输入排印。
吴 越
2000年1 月1 日写于北京
出版说明
这是一部写于晚清光绪年间的长篇“狎邪小说”,主要描写当时上海十里洋场中的妓女生活,同时也涉及嫖客们所活动的那个阶层即官场、商界以及名士、名流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客观地反映了清末上海租界畸形社会的真实面貌。
妓女生活,特别是当时上海租界里的高级妓女与嫖客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地用一个“性”字就可以概括的。实际上其中包含了烟赌嫖酒、坑蒙拐骗,各种罪恶,应有尽有;一方面是花天酒地,纸醉金迷,一方面则是凄惨酸楚,血泪斑斑。因此表面上看起来小说写的虽然都是“饮食男女”的琐碎事情,却对于了解当时那个社会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同类的小说在当时就有很多,但以这一部写得最好,是鲁迅先生评定为“清末狎邪小说”的“压卷之作”,在中国小说史上有其一定的地位。
这部小说在一百多年前出版之初,即曾在社会上引起过轰动效应,但由于是用吴语方言写的,离开以宁波、上海、苏州为直径的这个范围之内,大多数人根本无法理解。现由对卖淫问题素有研究的著名通俗小说作家吴越用普通话加以改写,并适当加一些注释,供非吴语区的文学爱好者阅读。
书后附有各名家对《海上花》的评介文章及原作者的序跋等,以供参考。书内的128 幅精彩石印插图,系清代画家所作(原书未署作者姓名),不但构图精美,而且如实描绘了当时各个阶层人物的衣着神态以及市井建筑特别是妓院中的布置摆设等风貌,颇具社会学价值,现在根据原书复制,以饷读者。

《青楼宝鉴》 相关内容:

后一:第二十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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