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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叙扬州事

自叙扬州事

自叙扬州事
张翊国述

张翊国是扬州一带团练的头目。此篇记扬州清朝官员命江寿平迎接太平军,和他对抗的行动,
二月初一日午刻,黄森桂差家人金姓来送信与我,并有七言绝句一首,系来向我借刀。我对伊家人言:“汝主人去与贼送礼,而向我借刀,我安得有此乱臣贼子之把兄。”被我辱骂而去。初二日酉刻,江寿民之子江煦奉其父命来请我去,我即同至伊家。江寿民向我言:“我之请老弟来者,奉劝老弟不必认真操练乡勇,靠你二百多人,安能御贼数十万之众。现在我已差人送礼,倘贼来时,你万不可动于。如动手激怒了贼,是送满城百姓之命矣。”我言:“我们系把弟兄至好。你素常乃行善之人,人心归附,聚财聚人皆易为力,为今之计,自当竭力倡率守城,不负受朝廷五品之荣,何以竟为富户所支使,一至于此。即或贼不杀你,将来万一皇上知道,岂不自取灭族之祸。”江寿民云:”府尊等盐分司洪国柱皆教我如此办理,并且杨漕台大人拜张柏亭颜柳桥亦说一面劝捐许贼银子,一来缓兵之计,二来贼果不入境,岂不甚妙。现在江中甚不平安,你能同你侄子一行救扬州满城百姓之命,功莫大焉。”我云:“今日之下,我们把弟兄之义已绝,你自做你的,我自做我的。”即将寄京中(潘宗陈蒋袁陈丁黄)各位信件自怀中取出,令江寿民看,说:“你既真不听劝,我即差人进京,你死在九泉之下,可莫怨我不通知你。”随甩袖而去。初三日,探听伊子同黄森桂动身前去,我于初四日将所有信件寄京。至十三日,听得南京失守,江宁县家七叔同我胞弟张翊敬堂弟方洛方义同时血战死节之信,愤不欲生,遂到保卫局见张太守诸公请示云:“众位大人先生,南京现已失守,我们扬州自正月初一日开局,至今毫无布置,战守降逃四字到底想从何字?”诸公竟说不出所以然来。我又言:“江寿民前者送礼与贼,今又送银与贼,是送满城官府之命,是送满城百姓之命。众位先生计将安出?”众位云:“江寿民素得民心,百姓畏死所以从之,我们万不能禁止,急则生变,只好装不知道。”我遂辞出面禀漕台,漕台亦云:“我们装不知道,你也不许多管闲事。”我忿恨而归。至十四日,地方官仍无举动,遂点齐乡勇,将江寿民捆缚送漕台发落。行至中途,张太守文参府宋都阃前来劝住,我执意不从,三位云:“江寿民固属有罪,众富户之罪更重,你将江寿民交与我,追出富户,那时再杀之不迟,何必送漕台也。”我执不过,遂将江寿民交与三位。谁知我走之后,他们即将江寿民释放回家,竟置之不问。 十六日,但运台请江寿民上船安慰。自此之后,江寿民竟彰明皎著,降贼百姓遂有“杀张救江”之谣。后来我因瓜州防堵之兵皆系九江逃回之兵,恐不能得力,欲将我练之勇出守瓜州口。我带勇之官刘汝诚因兵单不教我去,又请于漕台,漕台亦不准去。至二十日,闻贼至仪征沙漫洲,我又清出守仪征之新城关,漕台又不准去。二十二日夜天明即二十三日,讹言贼至,漕台及文武各官皆走,扬州十二门大开,百姓逃难,哭泣之声惨不忍闻。我率徒弟包锡英、张奉等二人在局中持灯各处照看,不准练勇一人下楼,犹与包锡英讲兵书云:“兵在夜而不惊,将闻变而不乱,二语乃用兵之要。”至二十三日天明,贼竟未至,遂发练勇行装银两。外间哄传江寿民在金芍园酒馆备席四十桌请贼入城。至酉正,闻贼已至宝塔湾,离城五里。我们带勇之官不见来,我只得传队预备出战。当此之时,接到漕台夜间临行所下札子,改派我带勇出城,而贼已进南门矣。贼已进城,又恐百姓为之内应,小巷中不利于战,于是带勇出北门,在空阔处扎住。候至日暮,贼不出城。我欲打仗,又无接应之兵,遂率勇至湾头村。寻不见漕台及各官,但见漕台所坐绿呢大轿抛弃河边,漕台所坐大沙快船上并无一人。询之土人,据云:漕台于夜间率众官换小船逃去,不知何往。我遂觅船带勇北上,途遇解饷之官船,我告以漕台已北上,不可再往南去,恐为贼兵所抢。二十六日,追至清江长发客寓始见漕台,而清江百姓纷纷逃窜。我请赶紧回扬,一路收住退散之勇,诱之以利,趁贼才入城,诸事未有准备,不难克复,迟则恐急切不能下矣。漕台亦以为然,遂与我令箭一支,教我随后到淮会齐。漕台回淮,百姓不准进城,只得在城外船上住。我带勇回至淮上禀见,漕台恐我催其前去,遂下退兵退勇不准再去之令,将我所带之勇札交清河县。我将器械交明,遂回清江,为清河县吴令暂留,倘再不准我带勇南下,我将到南京觅家七叔及舍弟等尸骨,以了自己家事。我何人斯,岂敢妄谈国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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