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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甲志卷十 草药不可服

夷坚甲志卷十 草药不可服

  绍兴十九年三月.英州僧希赐.往州南三十里洸口扫塔.有客船自番禺至.舟中士人之仆脚弱不能行.舟师悯之.曰、吾有一药.治此病如神.饵之而差者.不可胜计.当以相与.既赛庙毕.饮胙颇醉.入山求得药渍酒授病者.令天未明服之.如其言.药入口.即呻呼云.肠胃极痛.如刀割截.迟明而死.士人以咎舟师.舟师恚曰.何有此.即取昨夕所余药.自渍酒服之.不逾时亦死.盖山多断肠草.人食之辄死.而舟师所取药.为根蔓所缠结.醉不暇择.径投酒中.是以及于祸.则知草药不可妄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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