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集部 > 小说 > 聊斋志异 >

卷十三 秦桧

卷十三 秦桧

青州冯中堂家杀一豕,燖去毛鬣,肉内有字,云:“秦桧七世身。”烹而啖之,其肉臭恶,因投诸犬。呜呼!桧之肉,恐犬亦不当食之矣!

闻益都人说:“中堂之祖,前身在宋朝为桧所害,故生平最敬岳武穆。于青州城北通衢旁建岳王殿,秦桧。万俟卨伏跪地下。往来行人瞻礼岳王,则投石桧、卨,香火不绝。后大兵征于七之年,冯氏子孙毁岳王像。数里外有俗祠“子孙娘娘”,因舁桧、卨其中,使朝跪焉。百世下必有杜十姨、伍髭须之误,甚可笑也。

又青州城内旧有“淡台子羽祠”。当魏珰烜赫时,世家中有媚之者,就子羽毁冠去须,改作魏监。此亦骇人听闻者也。

查看目录 >> 《聊斋志异》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