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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卷。清明亮(1736-1822)等奉敕修。明亮,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由生员累擢伊犁领队大臣,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加太子太保。是书于嘉庆十四年(1809)纂辑完成,首列凡例十八条,以下分直隶、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八个省分卷介绍军犯发附近近边地方,发边远极边地方、发烟瘴地方的各种规定。是书则为了解明清两代的军罪、军犯情况提供了诸多资料,也为研究边境诸地的地理方位等提供了一些数据。有清嘉庆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