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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礼条牒


论礼条牒

    一卷。南朝宋任预(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撰,清马国翰辑。《隋书·经籍志》载是书十卷,注云“宋太尉参军任预撰”。今只存二条,一论帝王之改乐,一论稷坛之方位。盖当时条为上议礼之件,故称条牒,非为说经而作。其论帝王之改乐,多引纬书,实不足论。其论稷坛上方位云:“稷坛在社坛西,俱北乡并列,同营共门。或曰在社北,当以在北之说为是”,据黄以周《社礼通故》云:“社稷皆有坛,而外环以垣,其垣束木为之而涂以土。亡国社屋之,奄其上,柴其下,不树以木,国社有树不屋;亡国社在中门之东,国社当在中门之西。中门内为内朝,故曰间于两社;宗庙在亡国社之北,稷坛亦在国社之北。”此融合《郊特牲》、《左传》、《公羊》、《穀梁》三传及《晏子春秋》而言,亦以为稷在社北,不在社西,任氏反主社西,而以在北为或说,是为无识,然则所存两条,殆无足取。以其为刘宋人说,聊备一家而已。是书有玉函山房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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