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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诗外传校注


韩诗外传校注

    十卷。附补逸一卷。清吴棠撰。吴棠字仲宣,安徽盱眙(今属江苏)人,道光十五年(1835)举人,官至四川总督,谥勤惠。《韩诗外传校注》原题新安周廷案校注,但书中却有武进赵怀玉的校语。周赵二人均有校注本行世,二书之出先后相差一年,但各自互不影响。周氏以《大戴礼记》、《吕氏春秋》、《列女传》、《说苑》、《新序》等书校本文,有的地方也提出自己的观点。赵氏则还采用《文选注》、《初学记》、《太平御览》援引本文各条,补充其缺略,修正其谬误。相比较而言,赵氏所下的功夫,当在周氏之上。而该书实际上既非周氏所作,亦非赵氏所作,乃吴棠以周氏本为主,同时采用赵氏校语重新辑撰的。吴氏辑录两家校语,比较两者字句之异同,考证其详略,却不表白自己的观点,即便是对两家校注俱谬误者,亦不加纠正,这也就难怪有人会将此书误以为是周氏所校注的了。此书有《畿辅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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