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春,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
乡曰“陈公子招”,今曰“陈侯之弟招”何也?曰:尽其亲,所以恶招也。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世子”云者,唯君之贰也。云可以重之存焉,志之也。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亲之也。亲而杀之,恶也。
夏,四月辛丑,陈侯溺卒。叔弓如晋。楚人执陈行人干微师,杀之。
称“人”以执大夫,执有罪也。称“行人”,怨接于上也。
陈公子留出奔郑。
秋,蒐于红。
正也。因蒐狩以习用武事,礼之大者也。艾兰以为防,置旃以为辕门,以葛覆质以为槷。流旁握,御者不得入。车轨尘,马候蹄,揜禽旅。御者不失其驰,然后射者能中。过防弗逐,不从奔之道也。面伤不献,不成禽不献。禽虽多,天子取三十焉。其馀与士众,以习射于射宫。射而中,田不得禽则得禽;田得禽而射不中,则不得禽。是以知古之贵仁义而贱勇力也。
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大雩。
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杀陈孔奂。
恶楚子也。
葬陈哀公。
不与楚灭,闵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