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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寻亲

    二卷。清姚子懿(约1692年前后在世)撰。子懿为浙江嘉兴人。其字号生平事迹均不详。本剧是《寻亲记》的续集。《寻亲记》又名《教子记》,是明范受益撰。姚氏认为该剧恩仇尚未终场,故作续篇。其中林默以身堵河堤决一事,取自顺治年间总河朱之锡事迹。本剧写周羽之子瑞隆得官,赴任时气势荣耀。周羽遂不肯前往子家就养,而以老年发愤读书,联登三甲进士,得选郎署,恤刑湖广。时值李好善为群盗所诬,周羽为其辩冤释罪(报李好善二十年前解衣推食之恩)。周羽妻郭氏怒叱瑞隆,令救林学士(林默)。瑞隆感林默之德,认为师生。由吴县知县行取刑科给事中,抗疏救默,几致获罪。默冤立白,瑞隆亦免。默以女嫁瑞隆,其女即林所抚养李好善之女。林默由学士擢为总河都御史。当时河防遇洪水,林默欲投水中,河水立退。但朝廷仍因其久费国库钱款,准备廷杖于午门,并发配边疆。三省吏民百姓共为其诉冤,林默才得免罪复职。这是一出善恶有报之剧,内容与《劝善篇》、《迪吉录》相为表里,对于教化人们的道德,有一定意义。《曲海总目提要》有提要与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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