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 | 《松園集》 |
| 书名 | 松园集 |
| 作者 | 張如炠 |
| 版本 | 衍圣公孔昭焕家藏本 |
| 分类 | 集部>別集類 |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 内容 | 舊本題宋幸元龍撰。元龍字震父,高安人。《宋史》不為立傳。據集中所言,嘗舉進士。理宗朝任朝奉郎、郢州通判。以論史彌遠,為陳《目亥》所劾,罷歸。是集《宋志》亦不著錄。所載凡疏三篇、書四篇、記事六篇、序一篇、行狀一篇、墓志銘一篇、詩十首。前有像贊及傳,今已佚。后為事跡一卷,載所判岳飛、萬俟卨子孫爭田事,不知何人所記,疑即集中稱濱谷居士者所為。濱谷名鳴鶴,即元龍后裔,搜輯遺稿,編成此帙者也。詩文各系以評語,間有注釋,亦頗疏略。元龍事跡無考。其題曰幸清節公,亦莫詳其得謚之由。首篇《論國是疏》內自引所作與陳《目亥》、劉之杰二律,而終之曰二詩之意切矣。殊非臣子對君之體。他文亦多鄙淺。而詩謂一篇為一韻,尤古無是例,殆出依托。其《事跡類》中載萬俟卨子孫與岳飛家爭田,委問一十三州府縣不能決,理宗御批金牌,敕賜諸侯劍、皂纛旗、袞龍筆架、玳瑁硯,委公裁斷。又稱判畢奏聞,上大喜,賜緋魚袋一、象笏一、玉帶一、金帛百端、梅花金臺盞一副。是直委巷之語矣,古來有是事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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