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 | 《益部方物畧記》 |
| 书名 | 益部方物畧记 |
| 作者 | 宋祁 |
| 版本 | 江苏巡抚采进本 |
| 分类 | 史部>地理類>雜記類 |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 内容 | 宋宋祁撰。祁字子京,雍邱人。天圣二年進士,官至翰林學士承旨,謚景文。事跡具《宋史》本傳。是編乃嘉祐二年祁由端明殿學士、吏部侍郎知益州時所作。因東陽沈立所撰《劍南方物》二十八種,補其闕遺,凡草木之屬四十一,藥之屬九,鳥獸之屬八,蟲魚之屬七,共六十五種。列而圖之,各系以贊,而附注其形狀於題下。贊居前,題列后,古書體例,大抵如斯。今本《爾雅》,猶此式也。其圖已佚,《贊》皆古雅,蓋力摹郭璞《山海經圖贊》,往往近之。注則頗傷謇澀,亦每似所作《新唐書》,蓋祁敘記之文類如是也。胡震亨跋引范成大《圣瑞花》詩,證是花開於春夏間,祁注稱率以秋開為非。殆由氣候不齊,各據所見。又引薛濤《鴛鴦草》詩“但娛春日長,不管秋風早”句,證祁注是草春葉晚生之非,則橫生枝節。夫春日已長,非春晚而何歟!至虞美人草自屬借人以名物,如菊號西施之類,必改為娛美人草,曲生訓釋,是則支離無所取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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