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 | 《畜德錄》 |
| 书名 | 畜德录 |
| 作者 | 陳沂 |
| 版本 | 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
| 分类 | 史部>傳記類>總錄類 |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 内容 | 明陳沂撰。沂有《維楨錄》,已著錄。此書皆紀宣德、正統間名臣言行,人各一二條。末有嘉靖壬辰《自跋》,稱以所聞於外祖金靜虛、太常夏崇文及吳文定、李文正者,著之於篇。雖有不倫,而取善之道不以人廢云云。考所載如于謙、魏驥、徐晞、王翱、姚夔、岳正、韓雍、周忱、劉大夏、屠墉、章懋、儲巏、何瑭、朱希周等,皆一時名人。他如蹇義、解縉、夏原吉、楊榮、金幼孜,身事兩朝,已為其次。至王越,以權術用事,益為物論所不滿。所云不倫者,殆即指數人而言歟。趙汝愚編《名臣奏議》,丁謂、秦檜并以章疏見收。朱子編《名臣言行錄》,王安石、呂惠卿亦得以姓名同列。蓋定千秋之品,則只字不可誣;取一節之長,則片善亦可錄。并瑕瑜不掩,具有前規。然奏議為論事之文,茍所論關國計之得失,系民生之利病,言之當理,行之有裨,自未可以出自僉壬,遂削不錄。至於采前言往行,矜式后人,自當仰溯名賢,用垂規矩。固未可委曲遷就,使有所濫廁於其間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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