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 | 《建文書法儗》 |
| 书名 | 建文书法儗 |
| 作者 | 朱鷺 |
| 版本 | 江苏巡抚采进本 |
| 分类 | 史部>雜史類 |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 内容 | 明朱鷺撰。鷺字白民,吳縣人。其書作於萬歷乙未詔復革除年號之時。蓋欲上之於朝以補國史,故稱曰“儗”,而署名自稱曰臣。其書《前編》一卷,紀惠帝初生至為太孫時事。《正編》二卷,記惠帝在位四年事。體例全仿朱子《通鑒綱目》。《附編》二卷,則雜錄明人之論述。卷首冠以《頌圣德》十條,紀明歷朝恕待惠帝君臣之旨;《述公論》六條,紀歷朝請復革除年號之奏章;《儗書法》十六條,則自敘其紀事之例。其論惠帝之失,惟在削宗藩,變祖制,持論未嘗不正。惟行遯從亡,尚沿舊說。又成祖未即位以前,削帝稱王,於義雖當,然不宜出於明之臣子。至《序》末題識一條,稱萬歷甲午,夢明太祖示以“一朝表譜”四金字,次日具奏,焚孝陵下,復夢太祖召見,則幾於妖言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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